自珍敝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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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句成语,原作“敝帚自珍” ,或“千金敝帚” ,或“自怜敝帚” 。
典出《东汉观记》:“吴汉入蜀都,纵兵大掠。上(刘秀)诏让汉曰:‘城降,孩儿老母口万数,一旦放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家有敝帚,享之千金。(刘)禹宗室子孙,故尝更职,何忍行此?’”
按成语辞典,可以这样理解:虽然我的这把破笤帚,很不起眼,但是,我用了这么久,再破再烂,也觉得相当珍贵了。人与人,相处久了会生出情感,同样,人与物,使用惯了也会产生出一些精神上的依存关系。
不过,我认为,既然是一把敝帚,拥有者有权自我珍惜,但当宝贝似的拿出来,满世界展览炫耀,让大家跟你一样地将这把破笤帚,当什么稀罕物件供起来,那就有点强人所好了。所以,苏轼诗云,“千金敝帚人谁买” ,便是一种群众的呼声了。
这是我每每读到在报刊上,发表出来的不怎么见好的旧体诗词,准会想起的一句成语。这些或七律,或五言,或《蝶恋花》,或《浪淘沙》,或《登匡庐五老峰有感三章》,或《参观某企业赋诗四首》,或《席间为某公贺寿口占一绝》,或《微醺得句向某老致意》,等等等等大作,就禁不住想将这句古老的成语颠倒过来,奉送给诸位技痒的老先生,或年纪老得不厉害,却自以为颇擅此道的风流才子。阁下,您还是独自享用这些敝帚为好,无须让大家陪着一块儿拜读那些平仄不调,韵律不协,美感不具,诗情全无的作品。
然而,这些作者,通常都是有量级的人物,编辑部拿到这类稿件,犹如烫手山芋。不发吧,顾虑重重,发出来吧,这些味同嚼蜡的敝帚,硬塞给读者,也于心不忍。因为,中国是诗的国度,数千年来,凡文人,无一不是诗人,一部文学史其实就是诗歌史。
所以,国人的诗修养,起点比较高,质素比较好,从孩提开始,甚至不识字,就背《春眠不觉晓》、《床前明月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一个识字的中国人,可能一辈子不写诗,但不等于他分不出好诗和坏诗。
也许他弄不明白四声,平仄,对仗,韵律;区别不出快板书,鼓儿词,顺口溜,打油诗,以及戏曲里的“马流平” 、“地当央” ,与旧体诗词的区别何在。但是,能不能读得琅琅上口,能不能领略诗情画意,还是积累了丰富的阅读经验,可以说是不离十,稍知大概的。所以,写旧体诗词,若无充足的旧学修养,是最不容易出彩,但却是很容易出丑的事情。
五四以来,白话诗流行,旧体诗写得好者,也大有人在。如鲁迅,颇有精彩的篇章,至今为世人传诵;如,不乏绝妙的佳句,常常被大家引用。但这两位,可并不鼓吹大家来写旧体诗。五十年代,发表第一批旧体诗时,曾经说过不愿意拿出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怕“谬种流传” 。鲁迅与人通讯时,也谈到诗经过了唐代,词经过了宋代,好诗好词已经被前人写尽了。后人要想超越前人攀登过的诗词高峰,是非常困难的。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也确实如此。任何一种体裁的文学形式,都有其发生、发展,然后到式微、衰亡的过程。过了鼎盛的岁月,就难以再创辉煌,一旦大势已去,难以为继,倘不变革,蜕为新声,只有当作古董,陈列于博物馆中。旧体诗词的命运,大体也逃脱不了这样一个过程。
现在回过头去看,在司马相如那个时代,赋,也曾盛极一时。他的一首《长门赋》,使他成为宫廷女性心目中的明星,都争相巴结他。但他若活在今天,肯定不会写繁文缛藻的赋,而是尝试创作明捷轻快的流行歌曲。四大名著在明清两代,风靡海内,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话说”和“且听下回分解” ,几乎是老百姓的口头禅。但五四新小说勃起以后,章回体小说也就渐渐退出舞台。
但旧体诗词至今仍有爱好者,道理很简单,德国诗人海涅,说过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文学史是一所硕大无朋的停尸场,人人都在那里寻找自己亲爱的死者,或亡故的亲友。”这就可以理解,而且应该受到尊重的一种文学上的怀旧感情,在起作用了。
如果能够在报纸上和刊物上,读到用旧体诗词写出心声、写出诗情、写出美感、写出时代、写出新风、写出令人击节赞赏的名篇,写出可以媲美前人的佳作,我想,读者也会得到一新耳目的阅读愉快。
然而,那些相互捧场、随班唱和、例行公事、即兴应景之作,那些无病呻吟、陈词旧调、言之无物、缺乏真情之作,那些搔首弄姿、顾影自怜、倚老卖老、故作天真之作,那些荒腔走板、文词不通、克隆拷贝、了无新意之作,还是建议他放在抽屉里,敝帚自珍,自我欣赏好了,没有必要占去报纸和刊物的宝贵篇幅。至于那些只学得一点皮毛,门径粗通的旧体诗词爱好者,附庸风雅,故作儒文,以为五个字一句,七个字一句,在算术上不会出错,将其分行写出来的东西,就叫做诗,还要拿出来发表,弄得编辑、读者烦不胜烦,应该考虑适当收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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