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也许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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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Chrise说的那样,我们是一群有病的孩子,拖着虚弱的身体,进入一间黑暗的房子。那里,我们不用去吃那些苦涩的药丸子。
初一那年,我的吉他被老乐狠狠的摔在瓷砖铺垫的大厅里,其中绷断的一根弦的断口反射出昏暗的白光,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一满眼的泪水。我半跪在那已破损不堪的吉他前面两个小时,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最后看了一遍。然后,我将我所有有关音乐的获奖证书拿出来,在老乐面前一份一份的毁掉,又将我的第一个MP3摔得面目全无。盯着他说:“你以后再也不会看到我弹吉他,再也不会看到我听歌,再也不会看到我学习。”那个MP3也是我最后一个MP3。高中,我看着Chrise将他的时间平分给MP3、发呆和我,我是多么的羡慕。如果我像他一样是个孤儿,那该多好,至少,我就可以一直做我喜欢的事。
那天晚上,我前前后后发了十几条短信才说完我的故事。得到的回复只有四个字:我答应你。
第二天中午,我要她打电话回家,跟她父母说她不回家吃饭。然后,我拉她到附近一家饭馆吃饭,这算是我们第一次约会。
首先我强调,以后呢,就叫我Joung。另外我又说了说七匹狼的一些事,而她的第一反应让我又措手不及,因为她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为什么你们有的有外号,有的没外号?”
“这个,呃,Chrise不喜欢外号吧,他喜欢别人叫他英文名。至于我嘛,其实以前也有个外号的,但太过嚣张,没能够流传开来,就没有要了。”
“是什么啊?”她似乎对这个很感兴趣。
“这个嘛,嘿嘿。”我装腔作势的捋了捋头发,“以前他们叫我发哥。”
她好像被我的话又刺激到了,吃饭噎了一了下。“发……你像吗?”
“当然不像,我可没那么胖。”
“那穆达呢?”
“其实穆达这个名字也算外号了。姚明在美国有个队友,是个相对年纪有点大的老好人,中国球迷们都叫他穆大叔,我们叫穆达,其实是在叫穆大。”
“哦。”她应了一声,又想了一下,什么也没问,便往嘴里扒饭。
难道我兄弟们只有外号可以让她感觉有点兴趣?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课,当我无聊的翘着二郎腿眼睛巡游班级的状况时,突然有几个社青样的人进班了。不用想也知道,这种人除了找我之外,还能找谁呢。最前面的那个一直翘着嘴,我真怕他那张脸会因为刻意耍酷而变得畸形。在离我桌子还有一步的时候,他扬起一脚踢向我桌子,如果我不及时用胳膊挡住这边,整个人都会被桌子和后墙夹住。
“Joung,这名字还真嚣张。”那人两手搭在牛仔裤口袋上,为什么别人这个姿势要多酷有多酷,而他却当我感到恶心。
“当然,我起的。”Chrise很平淡的声音传过来。不用看,我也知道Chrise现在的表情,僵不僵硬不硬的,他从不会对陌生人笑。所以我说他不可能成为超牛B的混混,因为最牛的混混,便是最会笑的混混。
“噢。”那个人的脸马上也臭了,他将两手的关节压得山响。自然,Chrise这种方式只会让别人觉得自讨没趣,也很容易招惹麻烦,不过我喜欢。
“我们去操场吧,毕竟别人还在上课。”我将话接过来,要Chrise再这样下去,这个班都会遭殃。
“怕当众出丑吧?OK啦,给你个面子。好像应该一起有五个吧,都出来吧。”估计他是怕老班来了,会变得小棘手。
我在走到Shriley身边时,见她看着我,一脸担心的样子,我拍了拍她的头,对她笑了笑。
五个高中生对五个社青,虽然铁定制造不了冷门。但也不能输得太窝囊,只好抱着挨他五拳还他一拳的心理拼了,至少这样可以死的悲壮一点。想到这不免有一种激动,突然想吟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但是还没走到操场上,我们便碰到一个人从操场出来,而且还叫住了那个带头的。“明哥,你带他们干什么?”那人就是Agnes,似乎那句“明哥”叫得很不情愿。
“啊!阿格妹妹,好久不见,没什么。我帮人办点事,你们快放学了吧,要不晚上我请吃饭,赏脸行不?”那个明哥TMD不是一般做作,比娘们还做作,我真想死。

“不好意思,档期排满了。你爱带那个妹妹去玩随你便,反正你妹妹多得是,别找我就行。”估计Agnes也受不了他的腔调。
“哎,真遗憾。所有妹妹中,就阿格妹妹最有味道了。”
Agnes将脸转到一边,懒得看他,那“一边”正好是我这边。不过她也没看我,而是看着地说:“他们是我朋友,你给我个面子,放了他们吧。”
“嗯,妹子既然都开口了,哥哥也就照办了,不然妹子告诉你亲哥,我可真不好下台了。”他走到我面前,我真想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小白脸,算你有能耐。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为谁来的,我在这做个和事老,你们两清,OK?”
我慢慢的点了下头,铁定出糗的是就这样解决了。明哥一挥手,其他四个也跟着走了。
“Agnes……”Chrise刚开口,Agnes立马拦住了他:“Chrise,别说谢谢了,我刚好出来走一走,碰到你们也算巧合。我先走了。”她低着头从我身边走过去。
“Thankyou。”在她走到我身后,我本想只是在心中说一句感谢,但没想到嘴上说出来了,我自己还没发觉。身后传来她的“没什么”时,我感觉整个身子颤抖了一下,我真希望那只是被吓到的一种自然反应。
我想我得给我的正牌女友她该有的位置,还得记住,我的女朋友叫Shriley。
那个星期六,我们放假一个晚自习,我约了Shriley。
我们定在东桥会面,我开始是想下课后直接去,但Shriley执意要先回去。东桥是仙下河上的一座桥,往西还有一座仁和桥,仁和桥的那一段仙下河离我们学校最近。东桥往背上一百多米便是市中心,商城便是在那儿。商城再往北上两百米,就是汉江,这儿的人都叫它襄河。一般夏天人们都会乘渡轮到对岸玩水,这儿一段江水由西而来,折向东北,形成了一个小型沙滩,吸引着很多人。
Shriley近七点才到,仙下河下岸的路灯都亮了。“我跟我妈说谎,说去学校自习,九点半得回去。”她说话微微有些喘,不知是走累了,还是心里紧张。初秋的晚风把她的头发吹得有点乱。
“跟你妈说谎,你也跟我说,你很少说谎啊?”
“不是,只是这次……”她停住不说了,站在栏杆边上,低着头望着河水,河中只是一团黑。
我很明白,这是她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和我出去玩,有不自在很正常,但接下来的我就不明白了,她说:“虽然我答应做你女朋友,可是,你可不可以不牵我的手,我怕我不适应。”而且,似乎她是一脸的委屈,无辜的逼人跳楼。
我不语,两手环绕,只是摆个姿势看着她。
“对不起,我知道这要求有点莫名其妙,但我真的没这个准备。”
“好了,这么多人路过,我还真怕别人说我强迫天真无知少女。走吧,你再这样,就有好心人上来问你发生什么事了。”我转身时想笑,她真好玩。
一对情侣在步行街漫步,但不是前后差两步距离,就是两人之间拉开三个人的身位,除了当事人,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他们是情侣。
“Joung。”她喊了我一声。
我转过头,发现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可以用步来计算了。她不知什么时候停住脚步了,两手握着那个红色的手提包,很正规正矩的站在路旁。商店的绿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脸真干净。
“我好像看看你弹吉他的样子。”她微笑地说。
Shriley的旁边正是一家吉他店,还有人在那接受培训,几个高中生摸样的少年抱着吉他,看着面前的曲谱,听着老师的讲解,一脸真诚和渴望。然后就断断续续响起了新手们弹奏的声音,生硬的不成调。很快,我似乎又听到了木制品摔碎的声音,眼前又出现一把破损的吉他和它周围碎小的木屑,折射出苍白的令人头昏眼花的光。
我走过来,双手扶在她肩上,问她:“累了没,我们去吃些东西吧。”
Shriley想说话,但只撅了撅嘴,放弃了。我们从那段仙下河上岸的由鹅卵石铺成的丛荫路折回来。今天我的嘴似乎被什么堵住了,完全找不到开口的理由,这一点也不像我。
看来,我给自己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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