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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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萍输血过量,身体一度虚弱。无奈迫于生计也为遵照医嘱给田忠义加强营养,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家门,自然不自然的又想起在孤儿院时一个同伴讲给她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残疾人,父母相继去世,后来就跟着唯一的哥哥。哥哥又娶了媳妇,他就成了眼中钉。最独夫人心。哥哥的媳妇乘哥哥外出的机会把他赶出了家门,后来亲戚朋友四处打听他的下落,他就再也没有回家过,就用自己的双手捡破烂为生。两年后,那个残疾人竟还买了汽车,娶了女人,拥有了别墅,但是他依旧早出晚归。同伴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一再声称这不是虚构的,各地的媒体都对那个残疾人做了专访。故事的真假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也让自己找到糊口的门路,她自己真正做这个事不过才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一直在小树林和河边闯荡,还真没有出入过闹市。天气越来越冷了,去树林玩的人也就很少了。她决定到闹市区里锻炼锻炼。一开始,她提着蛇皮口袋匆匆出入家属院,看门的保安以为她是个贼,对她进行了强制性的说服教育。这天下午出发前,她总结了经验教训,才发觉是忘了吆喝,没有吆喝别人怎么可能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做生意全凭吆喝,大生意有大生意的吆喝方法,小生意自然有小生意的奥妙。她试着放下那可怜的根本谈不上的自尊吆喝几声。其实,那根本算不上吆喝,声音仅送出嘴边,好像是蚊子叫。没有人理应人,好像又有人听到吆喝响应着她,有人在关窗户的同时还在发着牢骚“瞎吵吵什么,等人睡着在吵也不迟,真是没有一点眼色。收捡不到破烂也无所谓,可不能影响到人家的休息时间。她失望而又带着歉意转身离去。忽然,从三楼的阳台上飞出一个黑影,差点砸了她的脑门。忍不住抬眼望去,一个穿着睡衣留着寸发分辨不出性别的人讪笑着从阳台上即刻消失。
不管那人有意还是无意,秋萍都从心底由衷的感谢他。自己的吆喝换回了结果。那是一双皮鞋,她如获至宝捧在手里。黑色的皮鞋看上去并不十分破烂,只是鞋底与鞋面之间的线裂开一道口,修一下还是可以穿的。
这个家属院的门口就有个修鞋摊,生意还不错,大大小小排了十几双。
师傅,我想修鞋。她凑上去把鞋子递上去。
修鞋的矮个子男人停下手中的活计,小眼四处搜索着,巡视着。他示意她扔在他能看见的地方,里里外外瞧了一通,始终没有用上手,只是拿脚在地上胡乱的踢翻着,看起来,他还是一个刁钻的老板。
拿走,拿走。那人咂着嘴,八字胡也跟着颤动着:这双鞋子做工粗糙,地摊上三二十块钱就能买到,我看你这十有**是在垃圾堆里捡来的,没有修补的价值了。
秋萍坦诚的说:的确是捡来的,就麻烦你一会儿宝贵的时间。
‘八字胡’双手做一副驱赶状:烂鼻子,实话告诉你吧,我这儿只修高档的皮鞋,你这双鞋子我还生怕脏了我的手。
不修就不修嘛?简直是岂有此理。
秋萍的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居然还不修我捡来的鞋子。不修也倒罢了,还说些难听的话,太岂有此理了。
她就回到家把鞋子洗刷干净,拿针一下下缝好,缝的皱皱巴巴,打上鞋油,倒也亮锃锃的,欢欢喜喜的捧到田忠义的面前。
田忠义的伤口愈合的不错,此刻的心情也非常不错。他激动的捧在手上,喃喃自语:像这种鞋子要是在以前,我是看都不看一眼的,什么高档时装,名牌首饰应有尽有,身边前呼后拥,如今却……继而一想,那终究是很遥远的事情,再提起也无任何的意义。就情真意切地说:这双鞋子是我永远的财富,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我一定要好好的保存。
不用保存,我为没有能力给你买一双好的鞋子而羞愧。请原谅我的贫穷。

秋萍,你越是这样,我越发觉得心中有愧,你看那大堆的营养品我要吃到什么时候呀,几天来我给你添了不少麻烦,让你在你的朋友面前出丑。
那都是很久的事了,都过去吧。她说。
通过这些天的锻炼,她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就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儿。穷一辈子,富又是一辈子,都是生不带来,死不拿走。有钱的时候,身边追随者如云,对你也是言听计从,甚至于丢掉自己的性命;而一旦到了危急关头,再去看你的身边,留守的有几人,真正能帮助自己的又有几人。无奈归无奈,生活就是这个样子,没有钱就别想生存,而人活着,十个人之中有九个人是为了金钱而去奔命,仅有的一个人我敢保证,不是尼姑就是僧人,因为他们才真正生活在一方净土中,没有世俗的偏见,没有名利的纷争,有的只是一颗平常心。
田忠义很受用的听着,突然间也跟着大发感慨起来:我过去的生活不叫活着,为了子女那叫奔命,丝毫没有停歇喘息的机会,没有真正享受过生命,是在期盼中度过的。当这一切盼到之后,期待的幸福感并没有随之来临,笼罩心头的反而是巨大的失落与不幸,自己既然有了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为什么不重新再来选择一种新的活法,不为昨天活,不为明天活,只为今天活。
田忠义的话深深的震撼着秋萍的心灵净土。她想,他不是一般的等闲之辈。他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富有哲理性和很强烈的感召力,完全一个将领的风范。她自己也开始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不无赞赏地说:爸爸,你的口才相当出色,一个十足的演说家,可以看得出来当年的你是怎样的威风。
被她这么一抬举,他倒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埋下头把鞋子试着套在自己的脚上,挺可心。他心里萌发出一种愿望,为将这个愿望付诸现实,他没有理由不站立起来。
萍儿,陪伴爸爸去外边练练腿,你看都彻底愈合了。从明天开始,我就出去捡破烂,让我的萍儿能更好的生活。
她感激的投入他的怀抱,任喜悦的泪水涌出眼眶。
傍晚,天气晴朗。
秋萍看到田忠义的腿的确已经完全愈合,她想俞丽娜总算有些出息了,总算可以让死去的父母安心了,想想自己,一事无成不说,还……唉,不提过去的事了,还提曾经干吗?
田忠义的性格属于那种豪爽型,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果断干练,他真的就开始行动了,在江宁市开始了计划的第一步。这同先前的田忠义判若两人。他时时刻刻牢记着自己是个比乞丐稍稍高尚一点的捡破烂的主儿。江宁市他也有不少朋友,完全可以找人拉自己一把或者找个合适的岗位,可是这副尊容,甭说有认识他的人,就是真的认识,也不避开走远的。毕竟今非昔比了,自己不再是从前风光的田义忠了,自己只是个捡破烂的和那些体面的人不能混为一潭。依照世俗的眼光看来,捡破烂的是下等人是最让人看不起的人,随便在马路上吐口痰也许就有被判刑的可能;而体面的则是上等人,衣食住行没有后顾之忧,他们驾着自己的香车和美女做伴游遍名山大川,甚至可以在酒后驾车体验生死时速的刺激与快感,只因他们有权,有钱。
过去的家业是老父亲传下来的,凭的什么。就凭自己是父亲的儿子,有血缘关系,留给自己似乎是理所当然又是合乎情理的。但是,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就踏实不下来。父亲的家业自己没有流一丁点的汗水,自己到底有没有能力像父亲那样,赤拳劈山挥刀建造空中楼阁呢?他决定去验证一下。
眼下的任务还是很清楚的。当一辆满载垃圾的大汽车在中转站停下之后,田忠义和几个同伴一溜儿小跑奔过去,好象一只猎犬突然发现野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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