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之与主人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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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钦
狗本来是为主人守门的,但是现在的狗却变得有些不那么一般了,不但不卧狗窝不吃狗食,甚至于还要与主人平起平坐享受平等待遇。但不管怎么变,狗咬人的本性是变不了的,无论是土种的,还是洋种的,还是那些被称之为杂种的。
狗之中最厉害的恐怕要算藏獒了,其凶悍程度据说为其它狗难望其项背,应属首屈一指的优种狗了。凡是把狗当作宠物来养的是不会选择它的,除了体大而外,凶悍难训恐怕也是一个主要理由了。
狗本来是没有贵贱之分,门第之别的,但却因主人之不同而身价也有了天壤之别:一个居农家小院,为主人看门护院的普通狗,与一个住豪门之宅的宠物狗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它们不仅仅是享受不同,职责也有了很大的区别。
从现实之中看,无论主人对狗有多好,不管怎么看重它,一旦变了主人,狗依然还会认新主人的,而且继续会对新主人摇尾巴,摆头颅;只是不知会不会继续认知旧主人。据说不管多么凶的狗,只要把缰绳交到陌生人的手里,狗也就府首听命了。
不管你去那里,只要进门,第一的要与狗打交道,无论狗是不是在门道,它总是先主人发现有陌生人来了,随即会发出狂吠声,既向主人告知,同时也是阻止你进入;如有主人出来,狗的吠声就会更大,凶狂度就会更厉害,尤其是在主人喝喊的时候,狗性表现的是更加优秀。这时令人不得不想起狗仗人势的话来。

狗也不是无懈可击,也不见得不背叛主人。懂狗道的人,不仅会叫狗不咬,甚至于还会摇尾巴,特别亲你。只有傻子才会与狗搞不好关系,要么打狗,会越打狗越凶;要么毒死狗,主人会换一个更凶的一个狗;要么不入门,但也见不到主人,办不成事,达不到目的。
鲁迅对狗有深切的痛恨,因而认为应该痛打,那怕是落水狗更应该痛打。其实那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现今的人爱狗、亲狗之风盛行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像,看重狗亦超过了人,据说一汽车撞死了狗,主人竟要司机为狗披麻戴孝,原因是该狗价值达30多万,车不值狗价,人也无法抵狗命,说不定有朝一日会有杀狗者偿命的法律条款现世。
凡狗只要有点好处,会立即对你摇尾巴,会对你摆出亲昵状的。懂得这个行道的人就直接懂了钻营的技术,无论是投机取巧者,还是谋望升迁者,凡有所求者,大多要与狗先开始关系,终也要与狗告别!
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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