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哲和他的靡靡之音第三卷走过荒原和牧场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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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城市面对那一望无际的沙漠的时候,洁也担心地问了一句,我们会不会迷路?小伙子笑着告诉她不会,你放心吧。这条路我走了一千八百多遍,闭着眼睛我们也能到达C2城。洁说这样我就放心了。她说我的这条小命就交给你了。后来洁在描述她眼中的大漠风景的时候是这样的,她说大漠给人壮美粗犷的感觉,一望无际的沙粒和残垣断壁,让人感觉冷峭。在大漠之中行走,你感觉不到任何城市之中的狭隘。在这里,视野空旷,远处的绿洲是你无尽的梦想。驱车行走在沙漠上,你感觉不到任何生存的迹象。只多了那些偶尔散乱生长的红柳。洁写道,和任何一个怀有梦想的少女一样,我的心里充满一种神秘的冲动,想要狂呼和张开手臂扑倒在沙丘上。那种奇特的反叛似的精神,一直在我的脑中凝结,挥之不去。她这样描述她身边的这个一脸诚实的男人,她说他让我想起了沙漠中孤独前行的英雄,一个挥舞长刀,骑着骏马奔驰的侠客。她看了他一眼之后补上一句,虽然他只是个货车司机,而在C城的大学中不过是个学习物理的毛头小伙子。
按照我们生硬的安排,也按照开开自己的遗愿,她变成了一个用纱巾蒙住面孔,穿着典型回族服饰的妙龄少女。她是那个酒店老板的女儿。在这荒漠里的小镇上已经呆了十九年,她的思想是这样的,她羡慕宁静的生活,但是要在城市的喧哗人群中间,她也喜欢朴素的生活方式,但必须是在五星级酒店里住着。所以她要求我们把她带到F城去,她告诉我们她叫开开,是一个回族与汉族的混血儿。她的体内流淌着粗犷和细腻的两种血液。现在,她说她在这里豪放了十九年之后,她必须换一种生活方式,否则会在某个寒冷的清晨,风沙突起的时候死亡。我们三个木然的看着回族老爹。那个汉子淌下了泪水。他说小鹰的翅膀硬了总要飞翔,小马驹长大了总要自己奔跑。让她去吧!这样叫开开的女孩又顺利的回到我们的车上,占据了副驾驶的位子,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就这样,我们在吃饱羊肉,喝光了有些酸味的马**酒之后,继续上路。和许多正常人的奇怪梦想一样,我们也在做着自己的梦。比如回族姑娘开开,她在想她应该生活在F城的一栋十六层高的大厦的某一个房间里,那里会有一个爱她的矮胖男人,他们不必为生活犯愁,他们储存的钱足够他们生活到另一个世纪。他们在那里不停的**,但是决不要繁衍后代,那是一件令人恐怖的事情。许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浪漫遐想之后变得现实,她觉得自己应该去找一份适当的工作,在F城或者某城,她比较喜欢和开朗充满快乐的人在一起,所以在她的设想中她的同事和老伴都是那个类型的人。他们像一个庞大的家族,但没有等级之分,她们生活在一起,一起想着该怎样壮大自己的公司。赚更多的钱。以便让他们在这个社会上拥有名誉地位和上等人的生活方式。至于刘佳,她的梦想是这样的,她企图用不知哪儿来的钱,买下一个充满阳光和绿色植被的岛。她在那里盖起一所大房子,和她心爱的物理讲师在一起生活,并且养活很多小动物,猫,小狗,绵羊。狼当然不再考虑之列。她做这种梦想的时候有些陶醉,沉浸在自己构筑的乌托邦里,她还考虑到应该有个大游泳池,有巨型的豪华游艇和三个长像英俊的印第安仆人。她想着她现在应该开始学习一些土著印第安语,以便在指挥他们去那面包黄油的时候,不要错拿了狗屎回来。她这样不停地幻想,面带微笑。
此刻我正坐在一间小酒吧里饮酒,与那个长相俊俏的小吧妹开着黄色玩笑我建议她应该把短裙去掉,应该把那条拥有无数羡慕者的大腿暴露出来,让那些醉醺醺的酒鬼集体晕倒。后来我记得我喝光了六瓶啤酒后,醉得不省人事。扑进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的怀里,企图去摸他的**。再后来我被人抬出门外,扔在大街上。
许劝我不要再喝那么多酒,她说你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发现自己的肝脏硬得像块石头。我告诉她,我说我本身就硬得像块石头了。许说这样会影响你的大脑,让你的思维逐渐变得混乱。你是卖文为生的人,这样下去你没有活命的机会了。我拍拍她的手背,我说我很感动,可我真的戒不了酒。另外我戒不了的就是幻觉,因为那不为我左右。

明明有一天带着她的帅哥男朋友来访,她现在已经是个苗条美女了,只是脸色稍微差了点。我猜测可能是昼夜疯狂**的结果。那个小帅哥一脸苍白,可想而知,这段时间真的难为他了。明明说你总是莫名其妙的笑,你笑得不怀好意。她回过头去看看她的男朋友,小伙子正在我的书房里翻看一本福克纳的书。明明说你刚才那一脸诡异的笑,是不是在想坏事?我告诉她我是在想坏事,但你不会知道我想的是什么。你只是奥维尔一九八四学院毕业,不是心理学院毕业的,所以你不会猜出来的,让我来告诉你吧。我趴在她的耳朵上,现在我总想起以前你的**。我告诉她。
吃中饭的时候,明明问我见过开开了么,好长日子我不见她了,她好吗?我告诉她人人都很好,开开在某个地方进行了一十七天的大换脑,现在要做个正常人,准备结婚了。她的座右铭是两个人活着总比一个人安全。明明说你呢,最近没有物色到什么?我告诉她我已经厌倦了所谓的男欢女爱,我准备做一个隐于闹市的谦谦君子,一杯苦茶,一支双马牌香烟,一本书渡过此生。我悲哀的说,我的脑子早已变成了石质的,不可能再对什么人产生感觉。
明明的男朋友,叫林晓东的帅小伙子,出乎我意料之外,居然对中医很有研究。他一本正经的说,如果要治好我这种不停处于幻觉状态的病症,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脱光了衣服站在窗口,用冰块敷一下我的十八处大**。之后用消毒的银针刺我的气海**六百七十二次,我说那都是死**,刺完我不就完了吗。他一本正经的说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再说谋杀是要坐监狱的。我想了想也是,我跟他无怨无仇,他凭什么害我。后来他去上厕所的时候,明明笑着对我说,你别听他瞎说,他是嫌你总是冷落他,所以想了这么个点子来报复你。我吸了口冷气,心说这家伙看上去温文尔雅,想不到心这么毒。居然想谋杀我。后来我想了想他出的方子也对,把我扎成植物人,的确治好了我幻觉的毛病。
为了验证一下我是否因为长期服用兴奋类药物,而变成了神经错乱者。我去了一趟第五医院。我偷偷溜进住院处,跟一个看上去比较正常的家伙聊天。他正在吃一个桔子,一边吃一边念念有词说,橘子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吃些,此物最相思。我小声提醒他念错了,那说的是红豆。他回过头来对我笑了一下,他说看不出来你还会鉴赏诗歌。他仔仔细细的看了我一会儿,他说你不像有病,你来这里干什么?我趴在他耳朵上告诉他,我说我这段时间总是出现莫名其妙的不合正常规则的幻觉。我说比如我对一只狗解释维特根斯坦的《关于色彩的评论》,它居然能够听得懂,并且若有所思地摇晃着左边第一只脚,意思叫我小声点。怕别人听见会当我神经不正常。我点上一支烟,递给他一支,我悲哀的说我发现我真有了某种毛病,常常在迷幻中喜欢上一个没有面孔的中年妇女。并且爱得死去活来。那家伙一本正经的点着头,他说这不是毛病,这是人之常情。你在现实中没有固定的恋爱对象,在虚幻中那人一定没有面孔。人世纷乱,欲海茫茫。他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他说你是一个遁世者,兄弟。许多人为情所困,那是常理。你是一个找不到纯粹感情,而又不甘心就此作罢的人,唉。他吃了一瓣桔子,他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变成精神病相许。你走吧,缘分要来的时候总要来得。某日,我被一个精神病患者感动得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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