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广牧长望 第十一章 万柳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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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乱七八糟的堆放着衣服和晕船的药,桌子上还有喝了一半的蜂蜜水和面纱,宁惜哲收拾包袱的手被衣服上装饰的玉石扎了一下,停了下来。
真不想与那个人分开。虽然连他真正的名字也不知道,宁惜哲却知道他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他是与自己有相同视野的人,相同的兴趣。宁惜哲在谈论经济、政治、军事上的事情时,很少有人能跟得上自己的思路。即使是慕容为也不行。慕容为对自己非常好,但他不能理解自己的想法。每一个行动背后的意义,对数年之后或者更远时间的预测。只要稍微开个头解释,李景就能跟上自己的思路,去思考,去改进,所以即使明知道不该,宁惜哲还是忍不信说出了许多内心真正的想法。
雍安、广牧……
宁惜哲很喜欢这两个国家,即使没有媛媛的原因,她也不会讨厌雍安。
广牧的才气,雍安的朝气,她并不想在其中一定要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但是这个时代并不容许这样的宽容,广牧和雍安是天底下最大的两个国家,如今雍安已经对广牧下手,事情已经没有缓和的余地了。
宁惜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人,而人力是有限的,不管是怎样的人也不可能改变国家的进程。宁惜哲是最懂因势而为的人,所以她不会勉强做些什么。
如果能和他生在同一个国家就好了,在同一个旗帜下做战。
当宁惜哲这样想的时候,她并没有发觉这样的一个念头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才能保持常态的去和李景道别。
路程再远总有走完的时候,当船行到锦州,宁惜哲向他告别的时候,发现他的从人也在收拾行装,一副出行的打扮。她心中疑惑,自己记得他应该还有一日行程,怎么现在就开始收拾东西了。但这位“李兄”的事情她也懒得管那么多,刚准备开口辞行,却被李景抢了个先。
宁惜哲无奈的看了看身边的李景与他身后的两个人,明明想着尽快去和他划清界线然后再不相见,免得自己说出更多不该说的话,却被他三言两语,自己反而糊里糊涂的答应带他结伴同行,真是可怕的说服力。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道理已经说了好几遍,连自己是江湖中人的身份也说了出来,李景仍满不在乎的坚持要与自己同行。
“你去锦州做什么呢?”
李景安抚座下骏马的焦躁,与宁惜哲在官道上并马飞驰,速度并没有太快。他的座下是匹罕见的四蹄踏雪,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的漆黑闪亮,只有四只蹄子是雪白的,即使是不懂马的人也能看出这是匹价值千金的宝马。它焦躁不安的喷着响鼻,似乎不能容忍与自己身边的驽马并驾齐驱。
宁惜哲骑的是一匹灰扑扑的毫不起眼的灰色大马,随处可见的毛色,除了骨架子比较大之外并没有任何的优点,一双眼睛是罕见的冰蓝色,却也疲倦得没有光彩。宁惜哲没有给它套上笼头鞍绳,只是在马背上铺了块厚厚的毛皮,让李景看得直皱眉。虽然是匹寻常的马,它行得却很平稳,虽然没有缰绳,但只要听到宁惜哲的口哨声,它就能准确的做出判断,仿佛与背上的主人已经达到心灵相通的地步了。
“我去锦州是为了替师父的一位好友拜寿,他是万柳山庄的的柳红眉,如果是江湖中人,大多听过他的名字。”
“你真是江湖中人?”
“你怎么好像很吃惊似的。明明之前已经告诉过你我是江湖人了,你怎么不相信。我哪一点不像个江湖人了?”
“君上,雪公子,请恕我失礼的说一句,雪公子你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像是江湖中人。”不等李景说话,与李景同行的金笙摇了摇头说。
“那你觉得江湖人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唔,你不用拘谨,尽管直言就是。”
金笙仍看了李景一眼,见他点头才继续说道:“实不相瞒,我也曾经是个江湖中人,不大不小也算是混出点名号的人,江湖中人我见得多了,一方大豪、剑侠、僧侣、妇人、书生、小孩子,我都已经司空见惯。你双目有神,大概是练过几年内力的,但并没有真正下过苦功,双手细嫩,只有右手食指上有一层薄薄的茧子,明显是拿笔的时间胜过拿刀。步伐间轻飘无力,双肩浮动,更没有练过一天的外功,扎过几天的马步。而且,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江湖中人的气质,你太过斯文,太温和,处事也太平和了些,根本没有一点江湖人的味道。你练过武,但练得不是杀人扬名的武功,最多只能算是强身健体。这种武功不要说我,就是在君上面前,你大概也走不过三招。”
“金笙!你怎么可以如此无礼!”
李景厉声喝道。
“没关系。他说得一点不差,我学武本就只为了强身健体,能将我的武功看得这么透彻的人除了师父,我还没见地第二个呢。金先生的眼睛真是厉害。”
宁惜哲毫不在意的说道。这话让旁边听的人都傻了眼。
“不过有一点你看错了。虽然我不太会武功,却仍是江湖人,这些年还在江湖上闯出了个不大不小的名号。”
“不知雪公子该如何称呼?”
金笙好奇的问了一句。
“九州镜。”
“九州镜慕容雪!”金笙惊呼道:“我早该想到的。”
“你认识他?”李景问道。
“传说中九殿阎罗王有一块宝镜,那是一件水盆形状的法宝,当在盆中注满水,念动法诀后,就可以在镜中看见阎罗王治下九州的任何情景,因此被称作九州镜。拥有九州镜的人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即使看来是多么不可能的事情。以柔弱之身涉足江湖的慕容公子就好像拥有能视九州的镜子一样。只要他说出口的话,都会实现。即使是在雍安,这也算是出名的传说了。如果你是慕容雪,也就难怪我看干走眼了。”
“贤弟原来也是一位大人物。”李景打趣道。
“什么大人物,李兄就不要笑话小弟了。九州镜在李兄心里虽然不是不值一文,大概也没有太多的价值吧。从古至今,侠虽然在市井之中为人称道,在李兄这种身居高位的人心中却是轻如蝼蚁,比如说现在,能在天下占据有一席之地的也只不过是三五个门派,而无论哪一个都与朝廷有着或明或暗的关系。江湖中人自古以来就如水中的浮萍,是没有根基的东西。”
“如果贤弟肯投到安王麾下,我可以保证贤弟开宗立派,保百年的平安。雍安也会对你尽力扶持,不在这些门派之下。”
“我从没有想过在江湖有什么真正的做为,如果像我这种不成器的弟子也要开宗立派,我师父只怕要活活气死了。就如同一个朝代不能永久存在一样,门派自然更不可能长存,灭亡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贤弟这一生难道就没有真正追求的东西吗?”
宁惜哲目光锐利的直直的瞪着他,过了很久才柔和下来。
“我追求的东西有很多,多得数也数不过来。只要有五成的把握的事我都肯做,我从不会放下太重的赌注,即使失去,也只是金钱而已。而从我十三岁之后,就很少为金钱发愁了。”
“你是广牧人,不肯为雍安效力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广牧现在国王昏庸,只知任用小人,贬斥忠良,只怕你即使为官,也难免成为亡国之臣。如果有一天广牧灭亡了,你肯不肯拜在安王麾下?”
“李兄为安王做事真是不遗余力啊。我是江湖人,不一定会涉足政治,国家并不是永恒的存在,就像人一样。任何将国家存在神圣化的人都是愚蠢的,只有人才是永远存在的吧。我并不一定要留名青史,如果广牧灭亡,我也可以选择浪迹天涯,或是退隐乡间,与草木同朽。也许这样才真正是人生乐事。何况雍安以武立国,最重武力,我去了雍安,也不会有用武之地。”

“为兄自信在安王面前说话还是有些份量的,如果为兄……”
“好了好了。人各有志,不能相强。李兄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不是做官的人,我很有自知之明,我缺乏身为官吏最重要的东西——责任心。对安王而言,我并不是适合的人才。”
“罢了,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贤弟了。”
“这样最好,除了政事之外,小弟愿与李兄畅所欲言。”
孔融居北海,豪气贯长虹。座上客长满,杯中酒不空。
当李景随宁惜哲来到万柳山庄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情景。庄门口是高大的红木大门,几乎与世家豪门一样的规模,黑色牌匾上的三个描金字“万柳庄”已经有些褪色,更为庄子增添了几分古老庄重的气氛。门口站着一对身高、年纪相差无几的青衣侍从,正招呼着来往的宾客,庄门前是整整一排的马车,庄中还传来掩不住的喧闹之声。
在宁惜哲递上请帖后,一个更加伶俐乖巧的童子将他们引进了内院,进院的照壁上是一个斗大的红色寿字,更衬托出喜庆的气氛。
童子在送上茶水与糕点后便退下了,留给他们更多的霎时间来仔细观察这座院子。
桌椅上都铺上了一层红色的绸子,从椅有露出的质地可以看出这些家俱都用的是上好的木料,靠近窗子的桌子上还燃着香,是极为珍贵的“初梅”。如果不是事前知道庄院中住的是一位武林大豪,李景真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入了哪个广牧世家的庄园。窗外柳枝摇曳,绰约如仙,枝头的青翠,便如碧玉妆成的一般,当真称得上如诗如画。
院外传来一行隐隐的脚步声,李景身后的两人警惕起来。李景端坐不动,等着看这一位武林大豪的风采。
当先进来的两位腰佩长剑侍卫装扮的三十岁上下男子,跟着进来一个锦袍大汉,凤眉豹眼,五官分明,虽然有七尺多高的身段,一路行来却是点尘不惊,虽然赤手空拳,却比领头的两人更具威仪,气质高华,面目中却透着几分肃杀之意。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两个文士与三个武士打扮的汉子,但只是一眼,李景就已认定,他便是万柳山庄的庄主柳红眉。
一直闭目养神的宁惜哲睁开眼,似笑非笑的目光在柳红眉的身上转了两圈,看得他浑身不自在。直到此时她仍未起身施礼,一双柔润白晰的手还按在茶杯上动也没动。
“年余不见,柳大庄主一向可好?不知在下前番所言,是不是谬误?”
这看似平常的几句话便如针尖一般扎在柳红眉的脸上,刺得他坐立不安。他慌忙上前深施了一礼。
“前番不听兄弟良言,致有今日。兄弟便不要再取笑小兄了。兄弟当日之言分毫不差,哎……如今……”
“来,我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小弟在路上新结识的一位朋友,李景李公子。”
“我只顾自家兄弟叙旧,怠慢贵客,让我深感不安。望李兄弟见谅。”
柳红眉朝他抱拳一礼。
“哪里。在下来得冒昧,麻烦庄主已深感不安,怎敢再担见谅二字。”
宁惜哲说:“李兄是雍安人,并不涉入此事之中。你派人把守好门户,我们再谈不迟。”
柳红眉点了点头,那两个佩剑汉子出去守住了门。
“大哥已经在准备后路了吧。此事果真恶化到这般地步了吗?”宁惜哲问道。
“你如何知道我已在准备后路?”柳红眉惊讶的道。
“此事说来简单之极。小青与小蛟与我感情颇好,我一路行来并没有刻意隐藏行踪,这万柳山庄方圆百里都是你的地盘,我每次行来他们都恨不得远迎十里,这次我进庄许久还没有见他们,只有两个可能。一是他们不知道我来了,二是他们虽然知道我来,却碍于某种原因无法与我相见。小蛟也就罢了,小青却是个慢性子,平时从不爱出门,小蛟也许不知道我来,小青却不会不知道。这只能说明一点,他们或是无法与我相见,或是已不在庄中。我武功不精,眼光还是有的,庄子里外松内紧,我一路行来更没遇见几个相识之人,自然是后者的可能性居多。引路的童子奉完茶水后便已退下,之后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你万柳山庄的规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再说,庄子里二卫双士三英加上你柳红眉一个不拉的来见我,我要是再看不出来,除非我的眼睛瞎了。”
柳红眉苦笑道:“我早说过,我这番布置但能瞒得了别人,也断然瞒不过九州镜的眼睛。”
“事已至此,多余的话我也就不多说了。我只问你一句,你舍不舍得这一片祖传的基业。”
“这个……”
“我知道你虽然已将两个儿女与妻子送走,心中多半仍留恋着这片基业,多半还存着什么与庄共存亡的心思。是不是?”
“兄弟前番的话这些时日我也想过,但这万柳山庄总是我祖上三代的基业,存在已有百年之久。我知道你的话都在道理,但总是狠不下这下心。我说句实话,小兄弟,你年纪太小,虽然聪明,但是你不知道祖业对于我这种人的意义。恋土难移,这庄子便是我的根,便是我祖先从天上看着我的路。人,总得有根。否则,心就不实在了。你对我说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但无论怎么书写,也是由人来写的。人是历史的根子。祖业便是我的根子。我便是豁出条命于这庄子,也值了。人是不能不要根子的。无论是怎样的根子,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宁惜哲从来信奉的道理便是人命大于金钱,她曾经见过许多的人间惨境,也曾见过人为了幸福而付出的种种忍耐与辛酸,母亲与父亲的去世让她更加珍惜人的生命。无论怎样贵重的宝石也比不上人的生命,能够改变历史进程的除了人之外,再无其它。国家灭亡后,人人然存在,新的国家得以建立,而当一国之人都死亡后,则国家也随之灭亡,而再无延续。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是一个最简单,最朴实的道理,连目不识丁的升斗小民,只知道好勇斗狠的江湖粗人也知道的道理,但却也是最实在的道理。
如果这话是出自他人之口,宁惜哲可以说出一千条的道理去反驳,为了一个传统而殉身是宁惜哲怎样也无法认同的,但柳红眉字字句句,虽然没什么大道理,却真切的打动了宁惜哲的心。她不禁想问自己:我有根吗?天下间有什么地方可以称做是我的根?
宁惜哲对于叶落归根没有多少感动,却理解了柳红眉此刻的心情。就像母亲去世的最后一次回望平郡时的感伤,虽然是给自己留下许多痛苦回忆,虽然记录着自己曾经犯下的连死亡也无法弥补的重罪的地方,虽然是再不愿回首,只想用天雷将之埋入历史的最深处的地方,在离去的那一刻,仍有许多的不舍与回忆。
她以为自己可以绝情,可以忘得一干二净,但柳红眉的一个根字,却勾起了她所有印记,那些连宁惜哲自己也认为已经消失不见的感情。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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