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通读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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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篇第四4.16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喻,知晓的意思。
义,《集注》的解释是:义者,天理之所宜。
利,《集注》的解释是:利者,人情之所欲。
孔子说:“君子知晓义,小人则懂得利”。
义者,天理之所宜。那么,什么是天理之所宜呢?在孔子看来,悠悠万事,为此是大,克己复礼一切以礼行事,就是天理之所宜;或者说,符合礼的行为就是义,不符合礼的行为就是不义。孔子还说:克己复礼为仁。这就是说,符合仁的行为就是义,不符合仁的行为就是不义。这也就是历来把不仁不义放在一起的缘由吧?!
利者,人情之所欲。一般地说,利当然就是讲利益。这里主要讲个人的和私利。其实,孔子并不笼统地反对正当的个人利益,只要取之有道,也是允许的。这里,孔子主要是讲君子与小人对待义和利的态度。也就是说,当义和利发生冲突时,你是选择义还是利?或者说,这是义和利孰先孰后的问题。孔子所处的时代,天下大乱,礼崩乐坏,很多人急功近利,见利忘义。孔子的这段话,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有感而发的。后来,汉朝董仲舒把孔子的这一思想概括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从此以后,重义轻利就成为儒家的主导思想和价值取向。

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前者知晓义,把义放在第一位,所以关键时刻可以见义勇为,舍己为人;而后者重视利,把利放在第一位,所以关键时刻会以利权衡得失,甚至做出别人看来是唯利是图的举动。今天,在义和利孰先孰后的问题上,我们该作出怎样的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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