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章 便携大壮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昨天大姨做六十大寿,少传了一章。今天为纪念本书开始一周,晚上多传一章补上。)
马队从我们身前行过,就像完全没看到我们。直到那男子的马头顶在了酷巴的箭尖上,那人才缓缓勒马。
他皱起眉头,不悦道:“你们为何挡路?”
酷巴冷道:“你为何当街放箭,险些伤了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男子一怔,看向我,又看向山达和酷巴,朗声笑道:“人类和树精灵是朋友?这还真是少见。”顿了顿,又道:“我放箭是为了追一个逃跑的奴隶。以我的箭法,就算他们两个身贴身也不会射偏,怎么会伤到你的朋友?好了,话我已说清楚,现在立即让开。”
身后一个扈从叫道:“快点让开,你们这些无礼的人。”
另一个扈从道:“树精灵挡贵族的路,难道想挑起战争?你们这些该死的树精灵。”
酷巴眉头一挑,面露怒容。“树精灵如何?战争又如何?我伊芙族绝不会挑衅任何人,也绝不惧怕来自任何方面的挑衅。”箭尖指向那扈从。“有胆量就下马和我决斗。我会让你明白,即便出了森林,伊芙族的战士仍旧是不可被侮辱的。”
那扈从平日里借着主人的名头在外作威作福惯了,没想到酷巴反应如此剧烈,吓得缩在主人背后不敢出声。
那男子回头瞪他一眼,任何人都不会愿意与神射手树精灵为敌。
他在马上施了一个贵族礼,淡淡道:“我是斯维穆刘易斯之子斯维穆阿帕兹,在此为我仆人的无礼向你致歉。树精灵是高贵的精灵一族,我们当然没有冒犯之意。不过在这里,百纳斯国的边境城市,我作为贵族也有权力追缉逃走的奴隶。”
酷巴思索片刻,回头望向山达。两人一同放下弓箭,拉着我退到路边。我也求之不得。明眼人都看得出那小子来头不小,一看就是出身官宦世家。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人家要追什么奴隶,就让他追去好了。
我们顺着街道离开,阿帕兹派人将那奴隶绑了,回头望向我们,喃喃道:“树精灵,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意思,这次边境没白来。”转身对扈从道:“狩猎场安排得怎么样了?”
扈从上前道:“已经安排就绪,明日一早就可出城打猎。”
阿帕兹点头:“快去准备,尽快动身。待在这贫瘠的小城我已经快透不过气了。”忍不住又向我们望来。“听说树精灵对人类没什么好感,那个人竟然能成为树精灵的朋友。给我查查他的底细,看看是什么来头。”
时间也不早了,我们直接回到客栈。走了一天,风尘仆仆。我洗过脸,把吵着寻问外面情况的大壮推给了斯诺,疲惫地倒在床上。又想起阿帕兹,不免长出口气。对方那么多人,万一动起手来后果不堪设想。
我喃喃自语:“那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头,带着那么多人。”
山达道:“他是整个百纳斯国最有势力的贵族,斯维穆伯爵的儿子。”
我叹道:“难怪大家好像都很怕他。看他身后带的护卫就知道,一个个都那么吓人。”
酷巴道:“那护卫应该不是士兵。”
山达点头道:“看他们的装束,应该是黑马骑士团的人。”
我奇道:“黑马骑士团?”
酷巴道:“那是一个佣兵团,团中所有人都是骑着黑马的骑兵,因此得名。在现今繁星般的佣兵团中,他们战斗力之强悍,排名前五,自然,佣金也同样不菲。”
我叹道:“难怪。原来是这么厉害的家伙。现在佣兵团很多么?”
酷巴道:“具体数字我也不是很清楚,至少有数千个,人数从数百人到几个人不等。”
我问道:“那除了黑马骑士团以外,还有那些比较厉害的佣兵团?”
酷巴望向山达,后者道:“现今来说,最著名的三个佣兵团是猛虎骑士团,飞龙骑士团和黑马骑士团。猛虎骑士团由半兽人组成。他们拥有人类不可比拟的强悍力量,凶暴狂野,有战争机器之称。飞龙骑士团人数不多,却号称拥有最强战斗力。因为他们所有人都是骑乘龙兽的龙骑士。虽然龙兽和真正的龙族不可同日而语,但仍旧据有无与伦比的战斗力。”
酷巴道:“另外还有玫瑰骑士团,清一色由女子组成,歧视男性,甚至连工作也只接女雇主的任务。铁血骑士团,都是重战士,悍不畏死。猎鹰骑士团,每一位成员都驯养一只猎鹰,不仅可以通讯还能侦查敌情。”
山达又道:“还有圣剑骑士团,全部都是使用双手剑的重剑士。野牛骑士团,骑着比马剽悍两倍的巨角公牛。总之数不胜数。”
我赞叹道:“原来有这么多佣兵团啊。”
酷巴叹道:“佣兵团多,说明世道混乱。各地有战争,到处是战火,才会让这种卖命赚钱的职业兴盛起来。”
山达也叹道:“我们已经无法见到龙巢公国建立之初那和平兴旺的鼎盛景象了。”
我奇道:“龙巢公国在哪?”
酷巴道:“这里,整个大陆的中心,人类居住的地方就是伟大的龙巢公国。在一千年前由卓阿根大公建立,以皇都飞龙城为中心,封下六个臣属王国。我们找商队的那个小村就是属于其中一个王国,月之国。而我们现在所在的百纳斯国也是其中之一。”
我惊叹道:“这么说龙巢公国很厉害喽?”
山达叹道:“往日的辉煌已经不在。如今皇权落寞,皇室凋零,各方诸侯的势力却与日俱增。现在的卓阿根皇族只剩下龙城一块土地,虽有荣誉,却早已威严不再。”言罢,又是摇头一叹。
我古怪道:“树精灵不是不喜欢人类么?为什么你好像对那个什么皇族非常惋惜?”
酷巴道:“那是因为卓阿根皇室与人类不同。他们拥有龙族契约,是受到龙族祝福的人类,生命是普通人的三倍,还可以在危机时候召唤龙族帮忙。而最重要的是,在卓阿根皇权稳固时期,世界上从未发生过一场战争。对精灵来说,没有战争就等于保住了很多树林,河流,美丽的自然和数之不尽的生命。因此我们尊敬他们。”
我微微点头,虽然不是很明白,但至少知道那个皇室很了不起。

在城中休息两天后,我们继续启程。一大早各商行的领队便起来张罗,收拾货物,差不多十点左右一切准备就绪,启程出发。几天没见到叶子,今天一见,她却变了个模样。脸上带着好像阿拉伯歌女的面纱,身上换了件紫色斗篷,里面穿着浅绿色紧身衣,外罩轻甲。
“你要去打仗?”早上刷牙的时候,我一边喷着泡沫一边问。
“要你管。”她厌恶的皱着眉头,甩下一句便走开了。
我们除了城门,一路向西,经过一条小河,再转向北,穿过树林,进去一条西北向的官道。一路上她都躲藏在马车的最里面,就连吃饭也是一个人。她几乎不说话,动也不动,好像商队中没有这个人似的。
一连十天,只是赶路,日子过得十分无聊。惟一的收获就是在**上的肉破了几次之后,我终于习惯了骑马。
一路上见过不少往来商队,可像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却很少见。一些小型商队只有十几人甚至几人,连护卫也没有。若是遇到抢匪,不是自行抵抗,就是丢下货物逃走。反正他们的货物也不多,总比没了命要好。
这一日,前面终于出现一个小村。远远望去,村子里浓烟滚滚。
我看看时间,皱眉道:“又不是吃饭时间,怎么会有烟?”
商队前面,山达和酷巴面色阴沉,把梅耶鲁和其他几个领队都叫了去。他们商量一阵,决定由山达和酷巴带着十个骑兵护卫前去查看。
山达在去之前礼貌性地向我交代一下,我也只是礼貌性的点头。
大壮叫道:“主人,我们也去,我们也去。”
我皱起眉头,向左右看看,见没人留意,低声道:“你跟着凑什么热闹。就算我去也没法带你,老实在那趴着。”
大壮道:“可以带我,可以带我。主人,我想了十天,终于被我想到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我十分好奇,十天的时间,在大壮那个不怎么发达的脑袋里能想出什么。
大壮叫道:“只要我变成盾,你背在身上,不就可以带我去了。”
“不要!”我斩钉截铁,断然拒绝。变成盾也是个王八盖,让我背着……当我龟仙人啊。王八就是王八,十天就想出这么个主意。
大壮哭号着叫道:“为什么?这个主意不是很好么。”
我毫无同情心的道:“除非你想办法把自己变小。就,嗯……你原来那么大。不然没得商量。”
“诶?那怎么行。我能变成盾已经很不容易了,还变换体型,这也太难了吧。”他的叫声越来越大,已经惊动到周围的人。
我皱着眉头低声道:“别叫了。”可他兀自哭叫不停。
趴在他背上睡觉的斯诺甩着尾巴站了起来,懒洋洋地打个哈欠,习惯性地舔着爪子洗脸,眯着眼睛道:“主人,你就答应他吧。不然让这只笨乌龟吵下去我就没法睡了。”
我苦叹道:“让我怎么答应,难道真把他背在后面?”
斯诺道:“不是还有别的办法么?”
大壮一听,急忙问道:“什么办法?”我也十分好奇,想看看究竟是乌龟的智商高,还是猫的智商高。
斯诺叹道:“主人,你不是有个树精灵的小包么?那个包能装很多的东西,里面应该有相当大的空间。你把这只笨乌龟塞进去不就得了。”
这倒是个好想法,可我又不禁犹豫:“这包的原理我还弄不清楚,也没试过装活的东西,不知道能不能放。”
大壮兴奋的叫道:“能放,能放,一定能放。”
斯诺道:“管它能不能,先放了再说。反正就是一只笨乌龟,死了也就死了。”
大壮尖叫道:“诶,那怎么行……”
我皱眉道:“你小点声,再叫就不带你去了。”
大壮忙道:“我不说,我不说。我再也不说,以后都不说,闭上嘴巴,谁和我说话我也不说了……”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
我无奈一叹,总算比刚才声音小,就迁就他一下吧。
趁山达他们还没出发,我将他们叫过来,寻问了关于那个神奇的包。原来那个包有个名字,叫精灵手袋,乃是由树精灵部落特有的一种神树的树叶制成的,有缩放空间的能力。表面上看只是一个手袋大小的小包,事实上拳头大小的袋口是个空间转换结界,里面足有一间房屋大小。有些特制的甚至可当仓库使用。像山达和酷巴,出来购物,就会每人带上三四个特制的精灵手袋。虽说有空间转换的特性,但本质还是包。只要是包能装的东西,它都可以装。
听到他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把大壮捧起来,小心翼翼的放在袋口。它的尾巴才碰到袋口的边缘,顿时整个缩小到只有硬币大小。我惊奇地看着趴在袋口的大壮,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他似乎也很高兴,终于可以跟着我到处去玩了。身子藏在手袋中,却把脖子伸得长长的,露出个小脑袋在外面东瞧西望。
我惊叹道:“哦,好袖珍,相当便携啊。”
斯诺跳到我肩上,轻道:“随身带着大壮,对主人也会安全些。不然以他那速度,一旦发生事情,等他赶到时不是已经解决了敌人,就是已经被敌人解决了。他难得的变形能力就一点作用都没有了。”
大壮道:“是啊。就像上次,如果我在主人身边,那个什么魔神的根本不在话下。”
斯诺瞪起眼睛道:“呸。就算你不在,那魔神也被我轻易放倒,甚至连变身都不需要。”
我奇道:“变身比不变身厉害么?”
斯诺道:“那当然。不变身,看……”他把爪子在空中晃了晃。“不仅爪子小,身体的坚硬度也不够,攻击和防御效果都不好。变身之后不仅攻击力和防御力增强,还可以根据主人不同的使用方法,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甚至百分之二百的力量。”
大壮叫道:“我也是,我也是。”
我看着大壮,又发觉把他放在手袋中的另一个好处。他的身体变小,声音也减小。现在不管他如何大叫,能听到的只有我一个人,省去常被人围观的风险。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