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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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他们怎么——”周若辛的眼珠子几乎要爆出来,没错,钱天保和孙福壬都死了,嘴角是干涸的血迹,耳朵眼和眼角都是乌黑的血瘀。周若辛愣了片刻,又将目光转向祝明贤。昏黄的烛光映在祝明贤的脸上,他淡淡地笑着,脸色有些白,又有些青,不知道是人还是鬼。
“你们……是你们杀了他们俩?”周若辛指着微笑的祝明贤和冷漠的周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你们……是不是还想杀我?!”
周福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祝明贤开了口:“坐下吧,这儿有一个位置,就是留给你的。坐下来,抽口烟,喝口茶,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周若辛被周福架着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几步之遥便是七窍流血的钱天保和孙福壬,周若辛恨不得自己一口气上不来憋死更好。祝明贤还是幽幽地笑着,不紧不慢地点燃一锅旱烟丝,本来就惨淡的烛光中又裹上一团烟雾,周若辛觉得自己的双眼仿佛被迷了一样,什么也看不清。烟雾缭绕中,祝明贤的声音却显得分外清晰:“那还是五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你父亲还没出生呢……”
羊头崖是晋中最穷的地方之一,顾名思义,这地界就像干瘦而好斗的老山羊一样顶着两个尖锐的犄角,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飙劲儿,你要种粮,我偏不给你下雨;你要耕地,我偏往土里埋上一大把盐碱;渴死庄稼饿死人,飙到最后,人力还是扛不过老天爷,最后能活下来的只有崖缝里横生出来的一片片酸枣树。酸枣不能多吃,越吃越饿,吃太多还会胀死人。
活不下去了怎么办?老人们是走不动了,凑合一天算一天,但孩子们还小,不能把一辈子埋在这连长根狗尾巴草都吝惜的不得了的黄土地上。穷归穷,再穷也不能短了志气。活路是自己奔出来的,不是打砸抢打出来的。听说朝廷在长城线上设了边镇,既然驻扎了军队,就少不了要运皇粮运军资,也就更少不了挑脚力的脚夫。一穷二白的年轻小伙子,啥都缺,独独不缺一把子好力气。于是给根打狗棍,跨个讨饭篮,结伴出门讨活计去。孩子们有大有小,周家的儿子和祝家的儿子最年长,一个二十,一个二十二,家里都给许了媳妇,还没过门,连聘礼也没下——拿啥下呢?家家都是锅底光,连个莜面粑儿都难拿出来。反正都是一个乡上的人,都知道彼此的难处,出门讨活路,为了自己,也为了自己青梅竹马的姑娘能有个好点儿的将来。
舍不得,放不下,拽着袖子一点点磨蹭着不愿放开,终究还是得撒手。年轻后生们踏上了一条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走的路,妹妹的歌声在北风里显得分外凄楚: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苦在心头。
这一去要多少时候,
盼你也要白了头。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有话儿留;
走路要走大路口,
人马多来解忧愁……”
先是哭哭啼啼的苦啊泪啊,哭完发现该上路的还得上路,于是赶紧把想得起来的话都给一股脑的倒出来,饭要吃饱,衣要穿暖,晚上就算是露宿,也要在旁边支个火堆就口热乎气儿,跟着大家伙儿一起走,别掉队,别落单,别遇上强盗……
走西口的日子真是苦,一路上风餐露宿,别说饥一顿饱一顿的了,常常连口水都喝不上,碰到条小河沟子就猛灌一气,毫不在意那河沟子的面上漂着的一层黑黑的虫子。周家后生和祝家后生一路照顾着几个稍微小一些的孩子,讨来吃食先看着他们吃饱,他们睡下以后二人还像爹妈一样帮他们把打湿的衣裳和鞋子一一烤干。
周家后生叫周祥贵,祝家后生叫祝明贤。
铁打的人也有打盹的时候,祝家后生终于还是扛不住草原上的泥泞和湿气,半路上病倒了。望着祝家兄弟蜡黄的脸色,几个小点的孩子急的直哭,周大哥伸手试了试他的额头,烫的要命。
“怎么办?”一个才十四岁的小兄弟哭着拽着周大哥的衣角,“祝大哥这个样子,干粮也咽不下;只能勉强喝点热水,他会不会撑不下去?”
“别瞎说。”周祥贵拍了拍小兄弟黑红的脸蛋,咬了咬牙,说了句“等着我”,便转身钻入茫茫的黑夜里。
过了几个时辰,周祥贵一瘸一拐地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鸡,嘴角流着血,衣裳上都是泥。几个孩子吓傻了,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又都不敢问,只是七手八脚把鸡杀了,熬了锅香浓的汤。煮开的那一刻,香气狠狠地往每个人的鼻子里钻去,大家的肚子都不约而同地唱起歌来。当然,第一口是得先给病人的,暖暖的漂着一层厚厚油花儿的汤灌下去,刚才还昏睡不醒不停说胡话的祝明贤居然慢慢缓过劲儿来,一睁眼看见的就是周祥贵狼狈而又担心的面孔。
“怎么回事儿?”祝明贤摸了摸周祥贵的脚踝,心头一酸——这脚脖子骨头没事儿,但是恐怕做下病根,再也没法像以前一样健步如飞了。祝明贤紧紧咬着牙,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别把我想的那么没出息。”周祥贵拿胳膊肘轻轻捅了捅祝明贤,“我没偷,咱们在羊头崖的时候饿得人模鬼样也没干过那见不得人的事儿,这次也没有。你们先走,我答应人家了,给他们做一个月的工,顶这只老母鸡钱,两不相欠,咱靠力气吃饭,不会给咱山西人丢人。”说完看了看自己的腿,啐了一口唾沫,“妈的,这蒙地的蛮子下手太快了,非得先打够了才让人说话——”周祥贵的语气轻描淡写,仿佛在讲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儿一样。
祝明贤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周祥贵拍拍祝明贤,大声嚷嚷着:“哭啥哭啥,我又没卖给人家。刚缓过劲儿来,回头再给哭岔气了我上哪儿再给你弄只鸡去?别那么娘们儿样儿,来,都来喝口热汤暖暖身子,路上还不能耽搁呢,得攒着力气。”
孩子们一下子涌上来,一人拿个小碗乖乖地接着。但是每个人都很懂事的只盛了小半碗,汤不多,就为就那口香味,肉香填满齿颊,肠子里垫一点儿油花,嘴里有了鸡汤的味道,那感觉和刚吃完一整只鸡也没多大区别。
“哥,等我以后做了大买卖,天天给你杀鸡吃。”钱家的孩子仰着头傻傻地说。
周祥贵拍拍钱家孩子的脑袋:“大买卖?做什么大买卖能天天吃鸡啊?”
钱家孩子愣了一下,孙家孩子却抢先开了口:“卖肉火烧,卖很多,卖了的钱都交给哥。”
周祥贵和祝明贤都笑了,眼里填满泪花,周祥贵眯起眼,自言自语地念着:“大买卖,大买卖……”
过了一个月,祝明贤带着脚夫帮原路经过,带走了周祥贵。晚上在牛车上过的夜,拿柳杆支起一张油毡子当顶棚,,但是前后开洞还是灌风,俩人就挤在一处紧紧靠着借彼此点热乎劲儿。睡不着,挤在一起不吭声想心事。
“想家吗?”周祥贵笑着捅捅仰望着破毡子发呆的祝明贤,“还是想媳妇?”
祝明贤回过神来,憨憨地一笑:“都想。”
周祥贵搓了搓手掌:“咱也想啊,出来都这么久了,真想回去看看。”说完,周祥贵看着祝明贤,“我最近一直在琢磨个事儿——”
“咱们单干,自己起一摊子给蒙地挑货的买卖。”祝明贤微笑着看着周祥贵。
“嘿!你小子怎么知道的?”周祥贵高兴的打了打祝明贤,显然,俩人的想法不谋而合,“我做工的这家人啊,就是给蒙地商人跑腿儿的。这儿的皮毛牲口多的贱价卖得人心疼,绸缎布匹烟茶那些又是俏货。这次这家人对我挺满意的,说我心眼实又能吃苦,讲义气,跟我做生意他放心,咱出来也有几年了,虽然没啥本儿,但还是认识了不少人。那家人说了,能先支我们点儿本钱,到时候按三分利提成就行。我琢磨着这是个好机会,咱给人家当脚力,一辈子也就是个脚力;但是咱给自己当脚力,赚的钱都是自个儿的。”
“我觉着行,”祝明贤一翻身爬起来,掰着指头对周祥贵说,“咱走关的山西人不少,这几个行当的咱都认识,只要那人肯给咱下本,咱肯定能行。”
“我就知道你会同意,”周祥贵得意地捅捅祝明贤,“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咱们可以先这样……”
夜空上的星星不多,但很亮,像眼睛一样眨巴眨巴闪着光,静静地看着这对衣衫破旧却满怀希望的小伙子。
说干就干,做生意抢的就是一个先机。年轻后生们肯吃苦也能吃苦,再苦也苦不过那些紧巴巴嚼着酸枣仁的日子。这样,周祥贵和祝明贤的生意慢慢地成了点儿气候,本钱还清了,媳妇过门了,宅子也起来了。当然,每趟出关押货还得自己出马,毕竟家业还不算大。
“您的意思是——”周若辛慢慢明白了什么,“您和我的祖父是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周若辛皱起眉,努力回忆着,“对,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周家供着的牌位里,好像的确有一个姓祝的牌位……那你——”周若辛盯着祝明贤,迟疑了片刻,话还是说出了口,“您又怎么会在这里?您到底是人还是——”
“难为你祖父,你们周家还能记得祝明贤。”祝明贤并没有直接回答周若辛的话,只是不紧不慢地吐出一个烟圈,把视线转向一旁站着的周福,周福低下头,有意地躲开了他的目光,“如果我们那一次不走那一趟货,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和你祖父不是一起走那一趟,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
那本来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趟生意,原本是祝明贤带人沿科布多河到上游一处草场推销货物的,然而彼时正逢草原上的雨季,道路泥泞,周祥贵想来想去,总是不放心祝明贤——很多时候说的鬼使神差,就是这么回事。
“那怎么行?上一趟就是你走的,这一趟说啥也得我去。”祝明贤说,“咱们一直不就是这个规矩吗?没啥可商量的。”
“那我跟你一起去。”不知道为什么,周祥贵对这趟行程总是觉得不放心。

“瞎话,哪儿有一家两个东家同时押一趟货的。”心直口快的祥贵媳妇玉儿抢白了自己男人一句。
“没啥不能的。”周祥贵一边卷烟丝一边说,“这次押两倍的货。咱们一直只在科布多河上游活动,这次到了以后咱们分两路,你去老地方,我去中下游的草场转转,一趟多走点儿,这个雨季咱就可以少一趟单跑的买卖了,人也划算货也划算。”
听到这里,祝明贤也不再推辞,二人各自回家收拾东西。
一路行至科布多河入口处,二人分开,约定七日之后在此会合。此时的周祥贵和祝明贤当然不会想到,这一别,就成了阴阳两隔。
七日后,周祥贵回到科布多河入口,他的心情实在是很好,中游的几个大草场被他摸了个滚熟,货当然是扫空了,他甚至高兴地盘算着回去以后再走一趟科布多河,需求量实在是太大,而且由于地势的关系,涉足科布多上游的商人不多,这样的钱不挣都嫌可惜。他正在编织着长顺川的美好前景时,几个衣衫褴褛狼狈不堪的人跌跌撞撞地倒在他面前,周若辛愣了,是商队的几个活计,跟着祝明贤一路的,一个姓钱,一个姓孙,一个姓王——其他人呢?祝明贤呢?周祥贵觉得自己的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
事情的经过很惊心动魄,但也很简单:牧民们是随着草场的长势而不断迁移的,祝明贤他们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的时候,却发现原来的几个部落都搬走了,只留下一片光秃秃的草场,像癞头和尚的头皮。
没办法,天已经黑了,再想出这片地界得等明天了。商队只好原地安营扎寨,在车上搭上厚厚的油毡子就地露宿。天很黑,风很冷,天上没有星星,地上却有像星星一样的点点亮光,是绿的——那是狼的眼睛。
大家都不敢睡了,只能爬起来,挤在一处,燃起篝火,手里紧紧地握着长刀,警惕着四周的绿光,草原上又湿又冷的夜晚生生地憋出了一身汗。但是,没有用。狼太多,狼多势众,五只狼对付一个人也绰绰有余。
祝明贤闭上眼,那种尖利的狼牙刺进肉里的感觉让他痛不欲生,但是更让他觉得痛的是,自己一向信任的三个当家伙计逃命的脚步有多快,快的连头都来不及回。
当给商队赶骆驼的小伙计周四玩命把祝明贤背出来的时候,祝明贤的一条胳膊已经没有了,一条腿也只剩了膝盖以下的部分,断口处还残留着清晰的狼牙印。人是废了,有口热气而已。
“怎么办?”在一座破庙里,钱姓伙计问另外两人,“东家现在已经是废人了,可是周四那小子还在。他们见了周掌柜,来龙去脉一说,我们也没好果子吃。”
“那就一不做二不休。”孙姓伙计咬咬牙,“一起灭掉完事,让他们永远张不开嘴。”
“那就等后半夜他们睡熟之后下手。”钱姓伙计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关系咱们仨的性命,厉害咱们都该晓得,不用我多交代了。”
王姓伙计却有些手软了,他是读书人出身,给商队管账做些笔墨活儿的,总还残留了些读书人的软弱和良心——所以当狼群扑来的时候,他只会手脚并用的逃命;但真要让他做刽子手,他一样不敢。“我们还是——不要亲自动手的为好。”王姓伙计迟疑地说道,“动手杀人,我怕……”他没说下去,他怕鬼,他怕做了亏心事鬼魂不会放过他——书读多了,自然神神怪怪的事想的也多。
另外两人听完,也觉得心里莫名的一凛,想到祝明贤和商队其他伙计被狼群撕扯的惨状,他们仨同时打了个寒战。“那你说什么办?”两人同时看向姓王的账房。
“下点药,扔到沼泽地里,让他们自生自灭吧。”王姓伙计说,“我们手上别沾血,沾血鬼魂闻着味儿会找上来的。”
上下摸了摸,随身没有蒙汗药,因为不是开人肉包子店的,于是干脆拿石头将两人砸晕,再七手八脚拖到附近的沼泽地里。看着两人一点点往下沉,脸仰着,一个脸发白另一个脸发青,一旁站着的三个人突然害怕了起来,拔腿就跑,身后的沼泽里鼓起一个个大泡。
当三个人跌跌撞撞地爬到周祥贵面前的时候,他们的耳边还回响着石头撞击头骨的闷响,眼前还是渐渐没入沼泽地的两张死人脸。
周祥贵疯了一样要去下游找祝明贤和商队的其他伙计。却被人死死地拉住了,理由是那里现在已经是一片荒草地,除了野狼以外没有其他人,去了等于是把自己往狼嘴里送。
周祥贵哭的几乎昏过去,他怎么向弟妹交代?怎么向还未成年甚至还未出生的侄子侄女交代?还记得当初一起走西口的誓言吗?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是现在兄弟在哪里?周祥贵头也不回地牵着骆驼,向下游的方向寻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然而,走到半中腰,天色突然暗了下来,隐隐能听见狼群的干嚎,听起来数量绝对不小。姓钱的伙计心虚地看了看周祥贵,抖抖索索地说:再往前走,就到了我们遇袭的地方了。
周祥贵心中凛了那么一下,望着黑压压的天,他眯起眼,隐隐能看到前方有白色的东西,可能是人的骨头,风中还有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道。周祥贵突然生出一股莫名恐惧感。他转身看了看商队,都是活生生的人,祝明贤和自己告别的时候也带着这样一支活生生的商队,可是现在只剩下这三个人——自己呢?自己要再将祝兄弟的遭遇重演一遍吗?
库兹克狼的嚎叫声仿佛是在嘲笑和挑逗着周祥贵和他身后的商队一般,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嚣张。库兹克狼是活跃在科布多一带特有的草原狼种,比内陆的山狼更多一份野性。山狼是阴,上来先咬断喉管让人没有还手之力;而草原狼是蛮,会不留余地地撕扯它们的牙齿触碰到的每一块肉,同样让人没有还手之力。周祥贵在心里感受着那种被狼牙霸道地撕着血肉的感觉,那种感觉让他握着缰绳的手在一瞬间变得冰凉。他知道,自己怕了,干冷的风划过他的脸颊,也划过他的良心,“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昔日的誓言,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不断拷问着他……但是,他还是怕。在这么一刻,他不愿再去想如何向别人的老婆孩子交代,如果只能管得了一头,他不能不给自己的老婆孩子一个交代。
终于,三个死里逃生的伙计的一句话彻底让周祥贵打消了继续前行的念头——他们一路逃过来的时候,见到了时常在这一代出没的盗匪马帮。这个时候,三个伙计惶恐的表情、慌乱的语调和身上血淋淋的伤口显得格外真实而清晰。
周祥贵带着商队掉转了方向,将一堆残破的白骨扔在身后。他一路上都在哭,当人们结拜发誓的时候,总爱标榜自己义字当头,其实真的到了命悬一线的关头,往往最先忘掉的就是这个“义”字,当然,事后最先想起来的,也是这个字。一路走来,他满脑子都是以往的点点滴滴,在羊头崖一起干活一起挨饿一起爬树摘酸枣,出西口一起漂泊一起卖苦力一起风餐露宿,挣到第一笔银子一起高兴一起流泪一起憧憬未来。那些挤在搭着油毡子的牛车里数星星想媳妇的日子,那些饿极了偷只鸡被打的几天走不了道的日子,从今往后便成了残破不堪的回忆,因为少了一个人,再也回不来。
周祥贵回了家,祝明贤的媳妇先是昏睡了三天,醒来以后就疯了,祝家媳妇姓何。周祥贵收养了祝明贤唯一的儿子,视若己出。
死里逃生的三个伙计因为声泪俱下的编了套谎话,不仅赚来掌柜的信任,还得了不少辛苦钱。三个伙计在庆幸的同时又终日忐忑,只能埋头更卖命的给长顺川干活。他们的辛苦和努力换来的是东家加倍的信任和欣赏,没人知道他们是为了赎罪,谁能想到这样老实勤勉的人在生死关口能做出那样不堪的事儿来呢?他们自己都不愿相信,或者说不愿想起。在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慢慢地被周祥贵委以重任,派到商号的分号去独挡一方的时候,姓王的伙计则主动辞去了在长顺川的一切职务,他只说自己近来身体抱恙,却没说自己常年噩梦连连。
钱姓伙计和孙姓伙计后来都成了掌柜,但都没能尽享天年,而是中年便得了怪病死了。他们的儿子也子承父业效力于长顺川,并且也成了掌柜,钱姓伙计的儿子叫钱天保,孙姓伙计的儿子叫孙福壬——都是响当当的好名字,只是没有好命,眼下正躺在这间昏暗的屋子里七窍流血。
没人知道姓王的伙计去了哪里,我只能告诉你他的儿子寻父未果,死在出西口的路上。他只有一个孙女,名叫蕊儿,因为孤儿寡母穷困潦倒而不得已做阴亲嫁到了周家。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会问:这一切都是祝明贤和周四怨魂的报复吗?就是这个坐在周若辛面前的祝明贤?那他下一步是不是要杀掉周若辛,让他最恨的四个人全部断子绝孙?
没错,周若辛也是这么问的。此时周若辛已经不害怕了,听完这么长的一个故事,他反而很坦然。
坐在周若辛面前的老人听完周若辛的问题,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是祝明贤,我是周四,祝老爷那次已经死了。他们三个慌慌张张,找了个看上去像沼泽的地方,其实只是个很浅的河沟子,我们连脸都没埋进去,就到底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和祝老爷躺在泥里,我把他拖出来,他浑身冰冷,但是人居然还清醒,他告诉我,往东边走,去寻你爷爷他们。他们是好兄弟,他不会扔下他们不管的。可是,当我们半走半爬的拖到地方的时候,除了马和骆驼的蹄印,什么也没看到。”周四眯起眼,嘴角有些颤抖。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祝明贤看着远去的一排蹄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兄弟同心,兄弟同心,自己的兄弟却连自己的尸首都顾不上要了——这就是兄弟……祝明贤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丝丝缕缕的血渗出来,比手脚断口处已经干涸的血迹更加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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