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难忘时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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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家了!过几天再去合肥。”
一天后,柳忆婷在网络上这样给我留言。元旦那天晚上,我还在对她满腹唠骚,一脸悲哀,然而仅仅事隔一天,当这个人突然地离开了,哪怕就离开几天时间,我也感到万分地离愁和伤感,仿佛此一别,要等到很多年后,才能再相见。人就是这样奇怪。
柳忆婷就这样地走了,走的好突然。
对我来说,时间忽然间变得毫无意义。时间老人慢慢地迈着它的小脚,总是迟疑不前的样子,难道它也病了不成?冬日里的阳光是那样地庸懒,缓缓地悬挂在太空中,仿佛是在打着盹儿,总也不急着回家。我百无聊赖地打开电脑,漫无目的地点击着各种信息,不知道要看些什么,也不想要干些什么,脑子里像是缺少了什么东西,手指也没了主张,只能盲目地点击着网上的各种图标。我到饭店去吃饭,一如往常;然后回家,看电视,上网;晚上洗澡睡觉,依然似眠还醒,在那个变态的导演和梦儿之间,辗转反侧……时间,我唯一不缺的恐怕就是时间了。在这样的日子里,时间就是一种责罚,就是一种让人厌烦的累赘!
一月六日上午,我接到了福特汽车专卖店周小姐的电话,她说,“陈先生,你订购的车子到啦,但你必须今天下午三点半之前,带钱来提车,否则过了这个时间,就没有车了哦。”我前几天刚用手机发了个短信给她,我当时说,“我要的车子,若还是迟迟不到货,我可就要考虑退订单了噢!”我想利用退车来故意地要挟她一下,给她一点压力,看能否赶在春节前提到车。对我来说,这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像个奸诈小人了。她很快便给我回复过来,说,“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到时候给你答复如何?”我对于她这样的官式回话,并不报多大希望,我自己其实也没想过真的要退订单,因为福克斯是我心仪已久的车型,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要换哪种车子代替它——太好的车子我买不起,太差的车子我又不想要。我等了一个多月都没有拿到的车子,居然被这个小小的短信,就这么给搞定了,真是没有想到。所以说,坏人并不总是都会有恶报的。
第二天下午,我迫不及待地开着自己的爱车,到强生汽车装饰店去给它打扮一下。半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个电话:
“陈诺,我是陆一曼!”
电话里的噪音很大,我听不出这是谁的声音。她继续说,“忆婷来合肥了!她现在就在我身边,是我从凤台硬把她给拉过来的。”听到忆婷这两个字,我的心便开始“怦怦”地跳起来,就像它来了好朋友似的,激动不已。
“我正在强生装饰店给汽车玻璃贴保护膜,大概还要一个多小时就好了。等贴完后,我再开车去接你们,好吗?”
柳忆婷在旁边一听还要那么久,就说这次不见面了,下次再说。我们都已经六七天没见面了,可以想象,我是多么地渴望能立刻就见到她。我原以为元旦一别,可能要到春节后才能再见面了呢,如今她突然地再度来到合肥,我当然不能错过啊。陆一曼让柳忆婷接了电话,我急迫地对她说:
“忆婷,那你们等着我,我一会打车过去,好不好?二十分钟就到了。”
为了见自己心爱的女人,有什么不可以舍下?有什么事情不可以放在一边?在这长长的一周时间里,我又是怎样地度过的?只有我心里明白,而现在她又出现在合肥的街头,还能有什么事情,可以挡住我的脚步?还有什么理由,可以不让去见她呢?!
我远远地就看见了那件橙色的羽绒服,还有那蓝蓝的仔裤,运动鞋,一点都没变,仿佛柳忆婷不曾离开过合肥似的。柳忆婷整齐的刘海依然是遮住了她的秀眉,可爱依旧,纯美依旧。但我因此而从未看见过她的眉毛,所以我有时不免会在心底猜想,她的眉毛到底是长成什么样的呢?会不会是没长眉毛,才梳这种发型的呢?我只是这样在心中想想而已,一直都没有将这个问题公之于众。她们站在电话亭边,正要再次打电话催我,我大声喊:
“我都看见你们了,还打什么电话?”
陆一曼循声看去,居然指着一个穿西服的中年男人,把他当成了我,朝他喊声“陈诺”,话音刚落,却又很不小心地看见了真正的“我”,就站在她自己身边,不禁哑然失笑。好在,那个男人并没有听见,我这个正宗的陈诺,于是嬉皮笑脸地“冒名顶替”,代他回答:
“怎么可能!才几天没见面,陈诺哪能突然间就变得这么英俊了呢?”
小丫头猫在一边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声,偷偷地笑得直弯腰。陆一曼笑得没有这么含蓄,很直白地“哈哈”不已,毫无遮掩。等她们笑够了,我问她们现在去哪里呢?毫无疑问,这样的问题只是抛给柳忆婷的,她也心知肚明。于是她也当然不让地回答着问题,好在这次没有那个叫作余文静的女生在身边,不会和她抢着回答。

不想去看电影,她说;不想去唱歌,她又说;不想去吃点什么,她还说;就在这女人街逛一逛吧,我已经“好久”没逛合肥了,还是她在说。
“是的,你有七年没逛合肥了!”
我在一旁打趣道。我还真是感觉有这么长时间,没见到过柳忆婷了,对我来说,一天就如一年那么漫长;在这七天里,我真的是度日如年。
这女人街里,一家挨一家的都是些不大的小店,大多数卖的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小饰品和衣服等物品,女人街说是街,其实很小,一会工夫就能逛到头,如果仅仅是走马观花的话。可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她会到每家店里“淘宝”,而这些个所谓的“宝”,其实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在成千上万的小物件里寻觅,自然很费工夫。柳忆婷就是个爱“淘宝”的小家伙,在每一个店里,在每一个她认为有可能淘到宝的小店里,都会留下她的倩影。她专注的眼神,猫一样的嗅觉,兔子一样敏捷,在巴掌大的小店里,在巴掌大的小店但里面还拥挤着无数和她一样想淘到宝的小女孩们,她就在其中闪来闪去,在人缝中左挤右闯。手上的小饰品永远是她的最爱,还有头发上的饰品,甚至耳坠,虽然她还没有耳洞,并不能将它们展示出来。
“好可爱哦!”
每每看到个可爱的小饰品,柳忆婷都会小声地惊叫着!她比发现国宝还兴奋的模样,那眼神,那笑容,那纤纤的小手,看在我的眼里,刻在我的心里,这才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可爱的人儿呢!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啊!比天使还美!比花儿还俏!孩子似的纯真无邪!
“我真的是只剩下最后一张五十块钱了,还要留下三十元作路费。”
这个可爱的小家伙一边掏钱付帐,一边对陆一曼这样说。柳忆婷不让我给她买。这种几块钱的小饰品,就让她自已买吧,我心里只能这样想。过了一会,来到了另一家店里,她发现了一个可以戴在两只手指上,像鳄鱼一样的手饰品,爱不释手。一旁的陆一曼看到后连声惊呼好可怕。柳忆婷却喜欢得不得了,左看看右看看,但就是不买,才十二块钱。我掏出钱给她买了,她没有推却,估计她剩余的钱真的不多了。
“哇!好漂亮、好漂亮哦!呵呵!我好喜欢、好喜欢哦!呵呵!”
走在女人街的小路上,柳忆婷快乐得像个孩子似的,低着头不停地在她的小手上秀着她新买的这个小手饰,一边独自不停地小声惊呼,一边乐呵呵地笑个不停,一边还在嘴里自言自语不断,时不时地还要去吓唬一下陆一曼。我还从没看见过柳忆婷对某件东西喜欢成这个样子,即使买那块玉如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如此地兴奋过。
“这世上要是只有这一个就好了!”
我和陆一曼就像看一个天真的小孩子在玩耍似的,会意地相视而笑,任她自得其乐!
“没想到,只要买这种小东西,就能让你如此开心!那我以后就只买这样的小玩意给你了!”
我乐呵呵地对着这个正快乐得忘乎所以的小家伙说;因为柳忆婷快乐,所以我也像只哈巴狗一样跟着得意洋洋。我真是太喜欢她了。如果可以,我愿意当着这大街上的人流,立即跪在她的面前,握着她的小手,当时就求她嫁给我,我要守护她一辈子,永远地看着她如此地快乐下去。我只是这样在心里阿Q一样地想想而已,假如,我真敢这样的话,我敢肯定自己会死得惨不忍睹。虽然,我好喜欢她!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柳忆婷不属于我的,她一会儿就要走了。她要去她的同学家,不能再多陪我一会,不能让我再多感受一下她的可爱和快乐!她是那样坚决,那样不可改变,怎样地挽留都不能让她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很明显,我之于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使,她对于我,就是我的生命,就是我的全部。我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她不喜欢我,更别说她会爱上我。任我怎样地努力,任我怎样地希望,她的心始终像铁一样地坚硬,像冰块一样冷漠。虽然她不曾说,但我能感觉得到。
任我怎样地欺骗我自己,但我知道,这就是现实。
这样的现实能改变吗?我不知道,我也没有信心。站在可爱的她面前,我几乎绝望,那可怜的一点自信心,常常被她的一两句不冷不热的话语,击碎得无影无踪。除了自卑,难不成我还要顾影自怜?我是这样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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