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司马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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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代表朝廷出差,自然得发一身行头,李瑾虽然并未混到什么官职,只能穿便装,但毕竟是胶东王的近侍,又有平阳公主撑腰,自是不能扫了皇室的面子,因此他得到了穿越以来最体面的一套穿戴,竟似比田叔还要风光。两人带着一票人马开往梁国。
七王之乱后,大汉诸藩国中,以梁国实力最盛,座落于河南郡和南阳郡之间,阡陌四方,沃野千里,进可攻,退可守,实为天下之咽喉。刘武能得到这样一块宝地,可见其在太后心中的地位。
梁国身居要冲,一直以来,都担负着为天子屏障诸王国的职责,自古以来,义务总是与权利成正比的,责任大,相应的待遇就得水涨船高。
加上太后对此子的溺爱,刘武的工资待遇可是不一般,除了富有天下的景帝之外,他在各兄弟姐妹中可以算的上傲视群雄,在当时的财富榜上,稳坐天下第二把交椅。并且在真正的可支配收入上,他甚至一点不比皇兄逊色。他的钱是纯收入,而不像皇帝那样要整天为乱七八糟的花销而担心。
凭借七王之乱所立下的战功,刘武坐拥四十余城,辖内人口数百万,拥甲十数万,其中骑兵万余,第一诸侯之称实至名归。难怪他每每来朝,总是享受与景帝相若的待遇,看来无论在什么年代,钱都是硬通货,只要你有钱,就自然有人抢着给你方便和舒适。
当然,在古代,讲究还是比较多,有钱没地位也是白搭,自文帝采用“重农抑商”的政策后,富甲一方的商人在家里固然是锦衣玉袍,但出得门去,也只得乖乖的**尾巴,换上一套破烂的麻布。人的贫富观念与后世的“笑贫不笑娼”恰好相反。
睢阳是梁国的都城,气势自是不凡,李瑾随着田叔刚行到城外,就看见数丈高的城墙,城墙上弩车林立,一队队衣甲鲜亮,威风凛凛的士兵秩序井然。李瑾不禁在心中叹道:刘武此人虽然做事莽撞,但在治军方面确实颇有心得,否则也不可能与气势汹汹的七国联军生生耗了数月而不破。七国之败,梁王实当记上首功。
但这气势不凡的要塞对田叔和李瑾一行却是不大欢迎,光是入城就花了老大的工夫,那些兵士一会要看文碟,一会又要对他们携带的物品进行调查。即使在知道他们是皇帝派来的特使之后,依然没有给丝毫的面子。
好不容易被安排进了驿馆,却连一口热饭也没吃上,为他们安排全是驿馆内通风最不顺畅,卫生状况最差的房间,甚至还有老鼠窜来窜去。李瑾皱一皱眉,此番来梁国缉人,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显然连门都摸不到。
梁王显是得知田叔的到来做了一番精心准备,虽然让他们吃的差住的差,但礼节上还算是周到,一个书生模样的人受梁王的差遣前来拜会田叔,以尽地主之谊。
这是一个李瑾印象中最典型的文人才子的形象,白袍素冠,衣袖飘飘,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只是眼神中略带虚浮,给人一种轻佻漂浮的印象。
“小人司马相如,奉梁王之命,前来迎接大人,听候大人差遣。大人旦有吩咐,小人自当竭力为之。”司马相如躬身而立,双手作揖,眼中却看不出一点所谓下人对高层领导的尊崇。
李瑾听到司马相如的名号,一时神游物外: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这就是日后扬名百世的文学巨匠司马相如?想想自己穿越之初,曾立下宏愿,用自己的学识横扫司马相如,气死扬雄。但愿望归愿望,现实归现实。低调,要低调。
李瑾猛然想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传说中的《凤求凰》此时不知作出与否,那个财富可以与比尔盖茨媲美的全国首富卓王孙的千金卓文君不知有没有落入虎口?
李瑾这番想法倒不是准备倒插门吃软饭,只是纯粹的处于好奇,想见识见识被后世广为称颂的“情挑卓文君”事件中的女主角究竟是怎样一副国色天香。

但话说回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要真是条件合适,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李瑾虽然每每在夜深人静之时想念着天人两隔的“美女大小姐”刘琳,时间和空间的隔绝让那个刁蛮任性的漂亮丫头的形象在李瑾的心中越发的完美。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口口声声的批判着“女权主义者”,但真分开以后,却对对方的“暴力”念念不忘。
人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
但李瑾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那种“守身如玉”,“为爱殉情”的情圣,既知自己永无可能再有拥琳儿入怀的一刻,那在现在这个世界中对自己稍好一些,寻觅一段属于自己的感情,也不算过分的要求。现在也有14岁了,过不了几年便应娶妻生子了。想到这些,李瑾不禁唏嘘。
“大人不必客气,在下不过是一介庶民,岂敢妄自尊大,此番前来睢阳,免不了叨绕一番。请大人代为转述在下对梁王殷勤款待的谢意。”此话却是没错,田叔早已致仕多年,此番为了调查此案,才重被启用,现在从成分上讲,确实是“庶民”。而这位庶民正在为同为“庶民”的袁盎主持公道,让人不禁感叹:这年头的庶民,太强悍!难怪这个年代被称为游侠盛世。
田叔依然是驮着背,花白的胡须随着嘴唇的翻动显得格外醒目,双眼凝视,面色未曾有丝毫改变。显是没将眼前之人放在心上,田叔这种刀口舔血几十年的铁血人物最看不惯的就是眼前这种一脸轻佻的浪荡之子。
李瑾在心里掂量:连田叔这般见多识广之辈,也对司马相如不感冒,可见司马相如这才华冠绝于世的才子此时还是默默无名。想想也是,被梁王派来接待“敌人”的人,地位自然高不到哪去,顶多就是一个普通的门客,并且还是不太招待见那种。
司马相如见田叔对他颇为冷淡,也不生气,礼貌的告辞,转身欲去,李瑾赶紧将他叫住了,根据后世的经验,这种不得志的才子最容易倒戈,往往是很好的突破口。此番任务如此艰难,多一条路也是好的。
“司马先生,敢问祖籍何处,在下李瑾,乃蜀中之人。”田叔不了解司马相如,李瑾却是知道,司马相如与他也算得是“老乡”,只是相距了两千年而已,但奇妙的穿越却将时间上的巨大落差抹平,命运就是这般神奇不可测。
司马相如显是吃了一惊,接着直直盯着李瑾,但见这少年一身华服,自然不是常人,年纪又轻,能混到这个位置,非富即贵。又加上是老乡,亲切之情油然而生。他满脸堆笑,长身而立,对李瑾略一施礼:“小人也是巴蜀子弟,今日有幸识得大人,日后还要多多亲近才好。”
田叔与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李瑾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事与这下人套什么近乎。此番前来梁国是捉拿凶手,又不是“同乡会”。
“司马兄不必客气,不若今日就由小弟做东,你我二人找一处幽静之所一醉方休如何?”绝大多数的生意是在酒桌上谈成的,李瑾前世是四川人,更是深知蜀中渊源流长的酒文化以及视酒如命的习性,与蜀人谈生意,首先是酒桌,然后是酒吧,最后是酒店,就这么简单。
殊不知这一番酒局谈出了一个日后对大汉王朝影响深远的人物。
第三十四章酒逢知己
一家普通的酒肆,一间平常的“雅间”,没有雕梁画栋,亭台楼榭,也没有溪流潺潺,曲径通幽,更没有歌舞助兴,美人相伴。李瑾与司马相如的“同乡会”就在这样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房间内开幕了。李瑾暗想:看来在没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再风流的才子也无法追求高雅的格调和小资般的生活品质。
不过对蜀人来说,喝酒喝的是心境,而不是环境,蜀人的性格中本来就有洒脱飘逸的成分,不拘小节,率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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