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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任处理的第一件事,现在想起来很有意思。那天开完师里的教导团成立大会,回到办公室,我想穿上大衣,到训练场工地去看看。一打开衣帽柜,发现我的大衣不在柜子里。那是师里后勤部不知怎么弄来的新款呢子大衣,给每个正团职发了一件。
我问了几个团领导,看看是不是他们穿出去尝新鲜了,都说不是。我就说,先别说这事了,可能没几天就回来了。
我前面说过,班子里的参谋长,是个初生牛犊,又有很硬的关系。他一方面觉得团长丢大衣,是他参谋长的失职,他有点丢面子。另一方面,他又想通过这事,露露本事,来个好的开场。所以,他自作主张在团里直属单位查了起来。当然,他也不叫自作主张,这件事本来也用不着开个会研究的。
问题在于,他真把偷大衣的人给查出来了。团长丢大衣,这件事并不大。但是一旦抓住了偷团长大衣的人,这件事就是个难题了。
偷我大衣的,是警卫排的一个副班长。参谋长对我说,他打算狠狠处理那个兵,也借着这个机会在团里杀杀歪风、树树正气。我对他说:“参谋长,我看这件事虽然很简单,但是我们还是要慎重处理。”
我的意思是,如果那个兵偷了别人的什么东西,你们愿意咋处理就咋处理。但是,这回是偷了我的东西。大家都瞪大眼睛,等着看我咋处理呢。处理轻了吧,不疼不痒,不会有一点惩戒之力。处理重了吧,有人会说,偷你团长的东西,你就下死手处理,谁没看见眼下部队里,别说小偷小摸,就是酗酒、打群架、甚至到社会上胡作非为的,那多了去了。咋没见你们认认真真的抓过。我看还是找那个兵先谈一谈,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吧。
那个兵的情况弄清楚了,是个高中生,今年考军校,发挥得不好,离录取线差得太多。那时候我还在干部科,我记得有人还为这事找过我。我当然不会怎么样。这个兵失去了信心,就想划拉一点钱,复员回家算了。他偷我的大衣,就是想卖给当地老百姓。

在我的反对下,这件事先压住了。不管班子里有人如何坚持要处理,我还是不支持。参谋长也没有办法,他本可以不通过我就自行处理的,他有这个权力,而且又是他份内的事。但是,谁让这件事上,我是当事人呢。我让参谋长转告那个兵,他要再有这种事发生,那就不归我管了,就直接送他上军事劳改队去。所以,就算是不了了之了吧。
我不打算处理这个兵,一个表面上的原因,是因为他偷了我的东西,我不好处理,拿不准分寸。其实,这里面还有深层次的原因。我想,在不对当过主官的朋友,别管是连长、营长、团长,就是师长、军长也一样,大家都是一个忌讳,一个担心,一个死**。就是怕自己的部队出事,最怕自己的部队死人。
现在是和平时期,部队死不死人,安全不安全,是衡量一支部队的最大前提。一个部队,你再过硬,再有成绩,但是你只要出了一个事故,或者更严重点,你死了一个兵,那你就完了。不仅仅是今年完了,而且可能几年或者永远翻不过身来。不仅仅是这个部队完了,就连你自己——这个部队的主官,也一块完了。
所以,安全不死人,是所有一把手的首当要务。是我们睡觉都在担心的事情。这是压在所有一把手心上的大山。这座大山,将要伴着你度过你整个的任职时期。时时刻刻,分分秒秒。
所以,才有了那一句长官们熟知的俗话: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半夜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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