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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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锦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衡山公寓,侧身便看到他睡在身边。
想起他们好久不曾如此亲昵过,不由尴尬。
她睡得不好,眼睛都浮肿起来,于是起身坐在梳妆镜前独自置气。
他醒来看到她习惯性地在涂指甲,不由低低笑了。
他这一笑,仿佛前尘往事都已烟消云散。令人不由得豁然开朗。
“怎么又不开心了?”他问。
她翻了白眼,撒娇道。“我饿。”
他翻了个身,不肯起来。
“叫王妈把早餐送上来,你吃什么?西式还是中餐?”
她想了想。“我要吃皮蛋瘦肉粥。”又道,“还有豆浆。”
他皱眉。“皮蛋对身子不好,你现在坐月子,吃不得这个。还是让他们炖些补品好了。我知道你不喜欢燕窝雪蛤那些,祖宅有好几个点心师傅,手艺都是一流的。我调来个给你。”
她歪着头,似笑非笑。
似乎并不突然地,她道:“既然如此,你带我回祖宅吧。”
他沉默了许久,慢慢摇头失笑。
“你不愧是苏繁锦。”
之后他一直没有说话,她也不在乎,终究吃到了她的白粥和豆浆。
她一贯如此,想要的,总是能得到。
她了解他的性子,一般不反驳,便是默许。
果然下午的时候便有了专车来接她,她的行李都是姆妈打点的,她也不着忙。
就如同当初来到衡山公寓一般,她离开的同样突然。
老爷车一路颠簸,明明是平坦的阳关大道,她坐在后车座,却怎样也看不到阳光。
这一条路无论多深多远,终究也是她的选择,一如当初,她早没有后悔的权利。
戚家是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祖上曾是晚清的大官宦,后来进入民国,才开始下海经商,都说富不过三代,可到了戚默然这一代,生意却是越做越大,外界都只道这跟戚默然的性子有绝大关系。
虽然有时好大喜功,但戚爷毕竟是戚爷,手段自是非同一般。
戚家祖宅是典型的中式建筑,长长的回廊和青绿琉璃瓦的四合院,青砖地,一路弄堂到深处,足足占了方圆不知多少里地,在这寸草是金,纸醉金迷的上海滩,拥有这样的地产,恍如做梦一般。
但是祖宅年头过久,几经翻修,也有了不少西式建筑,就如同繁锦入住的西屋,便是一座官邸般的三层洋楼,从房上的玻璃屋看去,还可看到不远处的山脉。
戚爷告诉她因为祖上说风水好,所以祖宅靠山,可他小时候经常去那里探险,甚至有次上山还伤了膝盖,以至于那伤疤现在还印在上面。
搬来后的第二天,才知道沈绣月常年住在娘家,偶尔回来,也只是住东屋。
西屋更多时候是戚爷住的,他同样不习惯老建筑里的氤氲,照他自己的说法是,那里年头太久,有股让人忍无可忍的霉味。

繁锦呆得愈久越是发现西屋充斥的皆是戚爷的味道,这里到处是他的痕迹。
书房的书架摆满了他喜欢的书,除了英吉利字典还有数本他喜爱的《三国》和《史记》,以及《后汉书》等。她翻开一本《鬼谷子》:“故言「死亡」、「忧患」、「贫贱」、「苦辱」、「弃损」、「亡利」、「失意」、「有害」、「刑戮」、「诛罚」,为『阴』,曰『终』。”只见,下面用小号软毫圭笔以小楷评道:“纵横一生,究其‘没落’。”
她没想到像他那样西式做派的男人,也会用毛笔工整写小楷。
她合上书,发现阳台静静摆放着几个烫金像框,一溜的黑白照片,阳光下清晰分明。有的是戚爷十几岁的照片,那时还是俊朗年少,自有一番风流倜傥,有张骑在马上,穿了一身笔挺戎装,真真有种“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的意境,而其中唯独少见和家人的合影,唯一的一张,是他小时候被母亲抱在怀中的留念照,里面的女子还是晚清的长襟旗袍,两把头在头上高高隆起,燕尾梳得熨帖,耳际一对景泰蓝瓷耳坠小巧地荡漾着,旁边立了个青袍男子,温文尔雅。因为年日许久,照片已经是微微泛黄,岁月磨砺终究是无情的。
繁锦原以为那是戚爷双亲,没想到拿起镜框,才发现后面隐约记着:默然四岁与母亲舅父合影留念。
繁锦如此逛了三天,终于把整个西屋看了个遍,医生本嘱咐她小产后体弱,应多休息,可她着实闲不住,便开始琢磨着把西屋换个装饰。
如此一来被她向戚爷要来的孙天雷就成了半个跑腿的,终日忙里忙外地准备按照繁锦的想法更换西屋。
这一日繁锦方吃完医生开的药,便看到桌上置了一盘色泽诱人的萨其马,不由分说抓起一块。
姆妈这时走进来,身后跟着孙天雷。
繁锦叫道:“还是姆妈最好了,知道我喜欢这个。”
姆妈一怔,“小姐,这不是我准备的啊。”
繁锦还来不及反应,孙天雷见门口一丫鬟神情闪烁,那丫头见孙天雷一眼探来,更是惊的汗如雨下,最后竟夺门而逃!
孙天雷凭着多年的警觉,已经立马上前一把拍掉了繁锦手中的点心。低唤到:“那丫头是太太房里的……”
繁锦也不是糊涂人,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七八分。
这时那逃跑的丫头已经被人架回来,连正眼也不敢瞅繁锦,只是瑟瑟发抖求饶道:“苏小姐……二夫人,您饶了我吧。”
繁锦看着,突然之间只觉疲惫不已,最后挥手道:“罢了,把她交给戚爷处置。”
说完便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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