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蜕变的开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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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觉得应该是我娶媳妇之前最开心的两个月。我充分享受了有一个漂亮妹妹的幸福感和当大哥的满足感,而且我的演艺事业也呈蒸蒸日上之势,文纨的到来给我带来了好运,她真是我的一员福将。
纨的到来也让我们的狗窝充满了生机,不再是死气沉沉的模样,没再有先前特有的异味。我不再贪恋床铺睡懒觉,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着吉他练琴练歌,小郭也不再打游戏焕然变成了一个辛勤工作的上班族。
纨到来后的第三天,文西从外景拍戏回来了。他见到文纨的表情和以前见到小昭时一样,口水哗哗的,看得文纨小脸通红。我这才知道原来文西在现实中看到美女会流口水这个毛病是长期存在的,因此在以后的日子里,我都是以文西有没有流口水或者流了多少口水来间接判断一个女人的美貌程度。
西看见文纨只说了四个字,“惊为天人”,然后重重的拍着我的肩膀,想对我说什么,但张着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嗷嗷的叫了几声。他太激动了,我想。
西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婵娟的小店吃兔脑壳,他说他馋死了。不知道是想兔脑壳想得馋死了,还是想月亮妹妹想得馋死了。
婵娟看到文纨,一眼就认出文纨是我的妹妹,按照她的话说,“妹妹真漂亮,哥哥和妹妹真像”。我激动的冲上去拉着婵娟的手,“同志啊,咱可找到组织了。”我突然觉得婵娟在我眼中的形象高大了起来,以前那些“妹妹比哥哥漂亮多了”之类的谣言不攻自破,说这些话的都是没有眼力的,哪有可爱的月亮妹妹眼力好啊。
我见婵娟的小店仍然没有请人帮忙,而且文纨开学还有些时日,在跟文纨和婵娟商量之后,文纨决定开学之前这段时间在婵娟这里帮忙。
但我忽略了文纨当时的眼神和表情,这直接导致后来婵娟的小店发生变故,变化之大,超乎我们每个人的想象。至于发生了什么变化,容我卖个关子,以后再慢慢分解,这里只说说这场大变的根本原因——兔子是文纨最喜欢的一种动物,她在家里还养着几只,而婵娟小店的招牌菜又是香辣兔头,这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其矛盾之尖锐,突变之激烈,使我在那段时间里都觉得自己是个王八蛋。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当文纨在婵娟这里帮忙之后,为了方便联系,我给文纨买了一个手机,很好很强大的手机,不再是我用的那种山寨货,说实话我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不过谁叫我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呢。
我现在巧姐的酒吧里越来越受欢迎,每晚都享受着掌声和美酒,传说有些客人还是专门跑来听我唱歌的,小火了一把。按常理,这时的我应该开始沾沾自喜自我膨胀了,但我没有,因为我不是正常人,走的也不是正常路。
萧遥和雷子这两个久未露面的朋友也回到了巧姐的酒吧,还带回了以前在这里演出过的朋友们,他们说承蒙巧姐多年的照顾,要在巧姐走之前给她留下美好的记忆。这么感动的事,不知道巧姐感动哭了没有。
有了萧遥和雷子的帮忙,我独自一人撑场子的日子过去了,现在的演出轻松多了。
萧遥是个出色的吉他手兼歌手兼帅哥,最开始提到的参加“燃烧吧,帅哥”选美歌咏比赛,并且在戴花女人身上呕吐的人就是他,全国人民都看到了这一幕,所以他现在只要一听到选秀比赛就要抓狂。真是个可怜的帅哥。
雷子是个鼓手,双臂强壮有力,他在很多地下乐队呆过,击打出的鼓声绝对让人热血沸腾。他们两人在这个城市的地下音乐界混了很多年,都小有名气,也是我在这个行当最好的两个朋友。
我们之前曾考虑过是不是也组一支Band玩玩,但我们都还没有自己的歌,只能唱别人的歌而没有原创歌曲在这个行当是很难出头的,所以我们放弃了这个想法,仍旧各自为战。
在这时候,阳去耳又找到了我。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阳去耳就是那个鼎星娱乐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喜欢盯着我胸部看的那个家伙。他找到我说,一定要我到他们公司去,他们公司急需我这样的人才。我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不明白阳去耳为何对我如此看重,因此我只说不急,等我离开这个酒吧再说,等我混不下去了再去找你吧。我和萧遥他们的想法一样,在巧姐离开前的这段时间,呆在她的酒吧。
演出,喝酒,抽烟,吃肉,睡觉,还有文纨,组成了我的甜美生活,但时间仅限于巧姐出国前的这段时间。待得巧姐走了酒吧换了新老板之后,我的生活还会不会这样顺,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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