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我看了看那叫西门的倒霉鬼给我留下的那瓶药,瓶上赫然写着“疗伤圣药(极品)”六个字,我识字不多,却也看得出来写的毫无章法、东倒西歪,字迹殊为拙劣,看来这家伙肚子里的墨水和我有一拼。联想到他自称情侠,还把自己的武器叫天下第一枪,隐隐想到这几个字是他自己写上去的。心里踌躇了一下,吃还是不吃?转念想到刚才不是他阻拦,苏菲早已经把我杀了。加上他那一掌用力不小,背心胸口还是很疼,当下不再犹豫,打开了瓶子就吃了几粒。
我想这药未必如他所写是什么“疗伤圣药(极品)”,但也决不会是什么毒药。不料吃过片刻竟觉得身体好了很多,看来到是小看了他。
精神好了一些,我仍然躺在草地上。一直都有微微的风吹过,面前的小湖泛起粼粼波纹,间或有小鸟划过水面,想来是在捕鱼猎食。放眼望去满是树木的苍翠和湖水的澄蓝,心里平安喜乐,感觉整个人也快要溶进这无边美景。从几天前离开白云,我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直到这一刻,内心才真正的平静下来。不知不觉想起了苔丝,他们现在也应该快到王都里查登了吧?那天分离的时候是已经除掉魔狼,他们应该顺利通过死亡小道,进入梭蒙山洞第三段,那里场地空阔些,如果他们采用围攻的策略,自保应该还是没问题的……作为一个勇士,是否需要找到一位优秀的女孩来效忠?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就应该效忠于苔丝,然而内心深处却无法做出这么一个决定。或许是我天性凉薄吧,我淡淡地自嘲。
又想到老爹在家里是否吃得饱、穿得暖,隐隐觉得自己这次出来为他考虑得太少了,唉,心里只能自我安慰,出来是为了让自己更强大,自己强大了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好。到现在为止,出来的唯一收获就是自己能够吞并魔晶石,而且吞掉后自己的力气和反应都增强了。莫非魔兽的力量进入到我身体?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以后尽可能多的吞食魔兽内核,对自己的能力提高应该会有很大帮助。太阳已经落山了,心里思潮起伏,肚子却又开始叫了。
一看出来时带的火石还居然还在,就把随身物品放到地上。我手里提着标枪,赤着身体就下到湖里。运气不错,一会儿就抓到了两尾大鱼。上了岸穿上衣服,到四周找了些柴草就烤了起来。鱼的香味渐渐在空气中弥漫起来,虽然身无长物,此时心里倒也有富足的感觉,马上可以吃了。
此时远处出现了一个人影,可能是看到了这边的火光,他向着这里行了过来。
走到近处我打量了一下他:一头乱蓬蓬的红发,身体十分的粗壮,露出来的部分肌肉盘遒突出,显得霸道十足。衣服虽然已经十分破旧,倒也很干净。他走到我跟前点了点头就坐了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背后背着一把巨斧。
他看到我在注意那把武器,淡淡说道:“这把斧头的名字叫双刃,是我去年击杀魔族所获,不算什么神兵利器。”
“武器虽然一般,人可是强人。”他向我伸出手来:“我叫火烈鸟。”
“我叫无双。”我对他笑笑:“你的名字很古怪。”
他从包袱里取去一葫芦酒来,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又递给我,解释说:“我的部落离这里很远,部落里很多人都以动物为名。”
鱼已经差不多熟,我递了一只给他,两个人就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我发现他吃得很是奇怪,他竟然是不吐刺的。就连那个鱼头也是整个放进嘴里,嚼着嚼着就吞下去了。酒喝光的时候,鱼也吃完了。这鱼到是很大,每条足有两斤重。但吃完竟有意犹味尽之感,看他舔了舔嘴唇,想必也有相同的感觉。
火烈鸟似乎不太爱说话。不主动和我说什么。都是我问他他才回答。
这之前我一直在白云长大,对于外面的情况只零星听别人说过。这次出来后又一直没遇到可以交流的人,现在和他在一起,自然不会放过机会。两个人就你一句,我一句地谈了起来。他的见闻颇广,看来在外面闯荡已久,我倒是多知道了不少东西。到了最后倦意来了,两个人就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地睡了。
睡得好过瘾!第二天我醒了过来,发现火烈鸟已经在湖里洗澡了。
等他洗完上了岸,我问他:“去里查登还要多久?”
他回答:“不到50里。我们今天可以到。”
虽然谁也没有提出来,但是我们不知不觉已经把对方当做伙伴,剩下的路,自然就结伴而行,至于到了城里是否分开,再视情况而定吧。
两人稍微休息了一下,就迈开大步向前而去。
一路上两个人谈谈说说,倒也不寂寞。从交谈中,我才第一次对我所处的大陆有了一些了解。
我们坦普族世世代代居住的这块大陆,名字就叫做坦普大陆。事实上,这是一块原来的遗弃之地。在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并不生活在这里,而是生活在一块名叫诺亚的大陆。诺亚大陆就在坦普大陆西方,中间隔着茫茫的大海,它的名字叫冥王之海。在大约五千年前,诺亚大陆上有个国家名字就是坦普,这个国家由单一民族——坦普族组成。后来,发生了席卷整个诺亚大陆的战争,坦普国在当时只是一个小国,在那些文明人的眼中我们被视为粗鄙的、尚未进化完全的种族。我们的国家彻底战败。坦普族的民族特征之一是刚烈不屈,在形势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屈辱地成为外族统治下的顺民。我们的祖先在诺亚大陆已经没有容身之地,别无选择,只好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奔向冥王之海。没有人知道海的对面是什么。只是当时我们族中有智慧的老人指出:既然有海,就一定有海岸,有海岸,就会有陆地。
有个这个朴素的观点做支撑,祖先们就开始了一个民族的冒险。
在战争中躲过死神之手的人,带上了能带上的物资,挤上了数千条船。有战舰也有商船、运输船。
冥王之海是连魔族也望而却步的死亡之地。可想而知坦普族的先民要面对的是什么。
数万里的距离,其间充满了连神也无法拘束的洪荒巨兽,还有就是那暴戾的天气,海里无数的强大暗流。我们坚强倔强的祖先整整在海上漂泊了两年,其他民族几千年所经历的苦难,让这群勇敢的人在两年的时间里吃了个遍。到了冒险的最后,甚至发生了羸弱的人自尽,把自己的身体提供给强壮的,尚有生机的人充当食物。
最终,到达这块当时的无名大陆的时候,超过五十万的破国之人只剩下数千。
而且,当时登陆的人并不是同时、或者在同一个地方。大概的情况是分几十人、多的就几百人踏上了这块广袤的大陆。所以从那时起,坦普大陆就有了人类的几十个部落。不约而同的是所有的部落都将这块大陆取了一个名字——坦普。
也许坦普民族真的是被神遗弃的民族。证明的事实有,经过了那次海上漂流,我们的民族已经不再信奉任何神,我们只信奉我们的祖先。在到达了新的大陆后,原来已经形成的科技和文化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坦普族相当于开始了第二次进化。五千年前的坦普大陆也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看到的美丽祥和。创世大神在这块大陆上,安排了无数凶猛的魔兽。残存下来的祖先以部落为单位,向卑鄙的创世大神发起了挑战,他们勇敢地斩木造屋,猎取猛兽做为食物,一点一点地、艰辛地拓展着自己的生存空间。祖先们固执地认为:即使是创世大神,也没有剥夺坦普族生存繁衍的全力。在整个民族残余的数千人的努力下,没有出现灭族的惨剧。我们战胜了那个狗娘养的创世大神。
在火烈鸟的口中,创世大神被称为狗娘养的,倒是让我觉得耳目一新,因为我对于骂人的言辞,掌握的并不是很多。在白云的时候,偶尔听到人们说起创世大神,加上的前缀往往是王八、白痴什么的。狗和王八我了解到是两种动物,至于是什么动物我没见过,问别人别人也说不知道是什么。也许是生活在诺亚大陆上的动物吧。虽然没见过,但是白痴我见过,所以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坦普族在这块大陆正式地生存了下来。经过了将近三千年的生存淘汰,弱小的部落没有能够战胜艰苦的环境,犹如海洋中溅起的浪花又回归海洋,泯灭在历史的长河中。只剩下十二个部落。又过了一千年,相隔遥远的十二个部落慢慢找到了联系,为了增强与自然相抗衡的力量,各个部落先是按照距离的远近实现了合并,接着他们有计划地向着一个地方进发,最终,就形成了以里查登为中心的聚居点。直到这个时候,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坦普族复兴。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坦普族形成了独特的双权分立制度,以前的族主,自六百年前改称王,是掌握着国家的部分权力。同时又存在十二元老会,由德高望重的人当选长老。两个权力机构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共同领导着坦普族的发展。
说到部落大迁徙的时候,火烈鸟纵声放歌:
“奶奶离东方兮队伍长,公公离东方兮队伍长。
走走又走走兮高山头,回头看家乡兮白云后。
行行又行行兮天坳口,奶奶和公公兮真难受。
抬头望西方兮万重山,越走路越远兮哪是头?“
(此民谣引自韩少功寻根小说《爸爸爸》)
曲调简单古朴,却含着苍凉激昂之意。听了仿佛让人看到我们的祖先扶老携幼,向着自己梦中的安居之地行进。
※※※
我心潮澎湃,正想鼓掌叫好,却从后面传来了女人的声音“咦?这个人在发什么颠?”
“是呀,太难听了……呜……”
火烈鸟的歌声戛然而止,好象被这句话卡住了喉咙。
我心里暗叹,虽然火烈鸟嗓子确实……确实……有点哪个,这歌有的地方被他唱得忽高忽低,有点慌腔走板的意思,但是大概的调子还是分辨得出来的,加上他吐字倒也还清楚,整体说来,我私下认为也过得去了。
回头一看,原来是四个人,看上去年龄都和我们差不多,其中有两个是小姑娘,估计刚才就是她们说的。
这两个小姑娘一个满头乱糟糟的红发,我看到她差点直言相问:你的头发开叉了吗?
不过看到她的脸精致地如同玩具娃娃,就忍下了这个念头。
另外一个则是一头绿色短发,梳得倒是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做成了三七分头。想来她在头发上应该下了不少工夫。她的左眼被滑下的发丝挡住,只露出大大的右眼,给人感觉是又可爱又性感。
男的中的一个装扮和西门吟雪类似,背也有点弓,我看着他背上那把大武器,不由得想到:难道他们是被武器压弯的?他也和西门一样,不知道从那里找来块布蒙在脸上,此刻,露出的两个眼睛正骨碌碌地转,上下打量着我们。

最后的一个真正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他通体上下一片绿色,活象在那个泥塘泡了几年,上了岸后身上长满了青苔……
最醒目的不是他的服装颜色,而是他手里提着一跟绳子,绳子的另外一头是只老山羊。
山羊是已经被我们驯化的动物,他牵头羊赶路干什么?
他看我注视着那头那羊,就变得很高兴,眉开眼笑地说:“它叫约翰走路,是我最心爱的宠物了。你也喜欢它吗?”说着用手摸约翰走路的尖脑袋,约翰走路就咪咪地叫了两声。显得十分的受用。
这边火烈鸟脸已经变得通红,见到是两个女孩子在胡乱说话又不知道该不该发作。
他张嘴欲言又止,神情十分尴尬。
谁知道那个红头娃娃又说话了:“你看什么看?我们在赶路赶得开心,被你唱歌都快唱死了……你说怎么办?”
绿头发:“就是!”
蒙面怪物二世:“哼。”
绿毛怪物:“呵呵……”
约翰走路:“咪咪……咪……咪咪”
看到这情况,火烈鸟气得无法言语,我却怒了。
“你们四个算什么嘛?我朋友唱得那里难听了?我看是你们根本不懂欣赏……”
我指着红毛绿毛丫头说:“你,还有你,你们两个现在就唱个歌来听!”
红毛小丫头指着我说:“你知不知道我叫什么?我的外号是什么?哼,告诉你,我的名字叫铃铛,外号就是小小铃铛”
她骄傲地一挺胸:“铃铛发出的声音好不好听?笨蛋都知道拉。”
火烈鸟真的忍不住了,两只大眼瞪着她说:“你挺什么挺,那么平你也敢挺?”
红毛小丫头一声尖叫。
绿毛丫头也跟着来了一声,想来是骂乌及乌,也触及了痛处。
登时双方乱作一团,六个人站的距离实在太近,兵器什么的都来不及取,先是两个小丫头舞着王八拳就上来,我也运指成抓直接向其中一个抓去。混乱中一个人站立不稳,结果一个拌倒一个,片刻间全部人已经倒在地上。
我们所处的道路是去里查登的官道,由黄土夯实造成。在烈日下,黄土已经比较疏松,我们六个人这一倒,空气中立刻弥漫着浓厚的黄尘。
六个人如同市井无赖般,在地上滚来滚去互殴。
“黑虎掏心!”
“懒驴打滚!”
“仙人指路!”
看我的,“猴子偷桃!”
“啊”他们中的一个男的,不知道是那个,发出凄厉的一声惨叫,仓皇往旁边滚去。
“好”我充满豪气地大叫“解决了一个,火烈鸟努力啊!我们一定会彻底击溃他们!”
话音未落,一只拳头准确地击中了我的眼眶,我登时眼冒金星,紧接着我的肚子又狠狠地挨了一脚,痛得我弯起了身体,象个大虾米。
但我又怎么是这么容易放弃战斗的人?我一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胡乱扯过一只胳膊,张口就是狠狠一口,“呀!……呜”一个女孩子竟然放声大哭起来,我虽然全身疼痛,但还是忍不住想:真是丢人,战斗中竟然有被打哭的人!
扬起的黄色烟雾四处疯狂扩散,老山羊约翰走路也在一边不甘寂寞:“咪咪……
咪……咪咪“
局面之混乱,实在无以复加。哭泣的女孩子越哭越大声,竟然没有停住的迹象,双方都不约而同地往后一滚,使这场战斗得以停息。
我先转头看了看火烈鸟,他上身的衣服被撕得支离破碎,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似乎还有一些被指甲挖破的痕迹。他坐在地上只是喘着粗气,没有言语。
这时候,因打斗扬起的黄尘渐渐散了开去,对方的情况也清清楚楚被我看到。
大哭的女孩子是那个红头发,刚才她说过自己叫铃铛。被我的嘴袭中的地方袖子被扯落了,露出娇嫩的肌肤,其中有一处还在不断渗出血来,想来那就是我的战果了。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往地上掉,正无助地叫伙伴帮包扎伤口。
蒙面怪物二世看来是第一个退出战局的人,他一直弓着身子侧躺在地上,双手捂着下身,话也说不出来。池塘的人则是鼻血长流,正胡乱拿东西试图塞住它。老山羊约翰走路关心地看着自己的主人,身体轻轻地蹭着他。
剩下的那个绿头发的性感小妖精看来问题不大,原先遮住左眼的头发怪异地向空中呈放射状树立,只是她的脚上只剩下了一只靴子,所以她本来想站起来又放弃了这个想法。不过还好了,她眼睛还是那样大。
双方这时候才有了共同点——每个人身上都是黄尘。
我准确地判断出来,这场战斗我们取得了略微的优势。
铃铛还在小声啜泣,火烈鸟终于气馁了。
他低声说:“对不起,是我乱说话……请不要哭了好吗……”
这话一说出来,我们在战场上取得的优势,立刻被他在外交上失去。
铃铛狠狠地看了他一眼:“这还不够!你们要做诚恳地道歉!”
火烈鸟挠挠头,想了想:“我们不该和你们打架……之前我也说错话了”
他又想了想:“事实上,那个……并不平,它甚至可以说是很大。”
我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对面的两个男孩子也笑了起来。
两个女孩子满脸通红,想出言反驳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可能内心里也觉得对方说的蛮有道理。
那个蒙面怪说话了:“哎哟……哎哟,刚才是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袭击我?”
我也不禁脸上一红,正觉得不自在的时候发现自己怀里有只靴子,连忙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取出靴子讪讪地递给绿头发。
她一手夺了过去,闷哼一声:“这个人最坏了,小铃铛就是他咬的!”
她盯着我的脸,似乎想笑,却又忍住了。
我感觉难堪之极,心里又感到有些不平:为了取得胜利而做出努力,难道应该受到指责吗?
这时候约翰走路来到了我身边,好奇地用它的身子蹭着我。
绿毛水怪大声叫着说:“大家不要再说他了!约翰走路喜欢他!他一定是好人,所以,我们大家不应该是敌人,应该做朋友!”
大家听了面面相觑,虽然知道这理由荒唐,但是听他说得那么大声,竟然都觉得还是有些道理。气氛也缓和起来。我爱怜地摸着约翰走路,心里浮起一丝欣慰。
于是,老山羊成了我们开始友谊的桥梁。
我们又向他们赔了几次礼。火烈鸟说:“前面有个小镇,我们去那里整理一下吧。”
一路上两个女孩子开始还是不理我们,不过走上一个小时,也渐渐地和我们说话了。
大家也互相通报了姓名,那个蒙面客叫西。梅塞德斯,而那个绿毛水怪则说:“他们都叫我无聊男孩……”,旁边的绿头发笑着解释说:“因为他老爱干一些无聊的事,比如看蚂蚁上树……看蜗牛搬家拉……都是他的拿手好戏,其实他叫紫枫了……”
她继续说:“我呢,就叫梁可儿。表示我其实非常、非常可爱的意思……”她兴高采烈地说着,大大的眼睛里闪动着美丽的波纹,想来对自己的名字十分满意。可是她为什么要加上“其实”?,难道,在别人的眼中,她……,我禁止自己再想下去。
他们都是同一部落,在距离里查登大约三百里的地方,可以称得上是坦普族居住范围的边缘了。当然,他们也是去参加勇士大会的。
他们是部落中的少年精英,这次来,已经下定决心要取的好名次。我知道自己应该是难有所为,不过看到他们充满信心的样子,心里也觉得十分愉快,希望他们能实现愿望。
小镇已经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我不由得想起那两个天下第一。想起苏菲那张因为生气而变得白白的小脸,确实感觉有点难以面对。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狼牙棒来了有天灵盖,碰到就碰到吧。我可以开导她说:这也许是缘分……
“对”我用力地点了点头,就这样和她说。
不过,在整个**事件中,西门吟雪获得了不该得到的利益——接近小美人苏菲,应该由我代表正义对他做出惩罚。
我们很快找了间客栈,整理了狼狈不堪的形象。也美美地吃上了一顿,当然,由他们付帐。西。梅塞德斯本来强烈要求由我来付,显然,他猜到了让他丧失战斗力的人是我,但是我严肃地告诉他我一个子儿都没有,火烈鸟也不甘示弱地展示了自己空空的口袋,所以,他只好失望地去完成了这个程序。
直到我们从小镇出发,我也没有看到苏菲和西门吟雪。从时间上估计,看来他们已经到了里查登。
对于这次勇士大会的内容,我一直不是很清楚。火烈鸟由于近一年一直在野外独自修行,所以,也只是知道个大概。
通过与新认识的朋友的交谈,我才知道了全部。
原来,这是我们坦普族的第一次勇士挑选大会。
在与自然的抗争中,坦普族基本上是全民皆兵。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民族形成了四个兵种。枪兵,从事侦察性和暗杀性工作,但是他们攻击力也足够强大,也可以组建成枪兵军团,对敌人来讲,是威慑力十足的。
武士则是战斗在最前线的勇士。由狂战士组成暴走军团,向来都是战争中的主力部队。,狂化了的武士不但能沉重地打击敌人,更能从气势上摧毁敌人的意志。所以,坦普族人普遍认为:一只军队的是否强大,就决定于暴走军团是否强大了。
机械兵是军队重要的奇兵。他们精通战场上的各种机关设置,常常能对战局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他们本身的能力并不突出。但是,加上了由能工巧匠制作的各种装备,他们就显得奕奕生辉了。在坦普族还远在诺亚大陆的时候,为了民族的生存空间,祖先们曾经发起过对邻国的战争。其中有一役,我军的一个机甲军团,总计两万人,竟然对敌军十万人造成重创,他们击杀三万多敌人,俘虏六万多,并全体活埋之。机甲军团吓坏了敌人,却大大振奋了族人。这一战已经成为坦普族悠远历史中的一个亮点,被人们一直传诵。
弓兵则清一色由女性组成。她们是军中最美丽的风景。但是因为她们的靓丽轻视她们,就大错特错了。想想万箭齐发的恐惧吧,她们的美丽,只能说是死神的微笑。在胶着战中,打破平衡的往往就是弓箭军团。
自从我族来到坦普大陆,族民的魔法能力,一代接一代,遭到了逐渐地削弱,直到一千多年前才停止了这一趋势。我们只能归疚于那可恶的创世大神,不然,我族早已经实现了更大的进步。
坦普大陆是个环境险恶的大陆。对族人生存的最大威胁是无处不在的魔兽。我们的先辈用了数代的努力,做了一道方圆七百里的魔法结界。得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我们才得已顺利地繁衍。到了现在,坦普族人口超过百万,已经足够强大。该是我们走出结界,征服未知的时候了。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