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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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娘去世,他才知道他的亲爹是谁。
每次他从枇杷城回来,他娘总能一眼就把他认出来,尽管她疯癫了几十年。当他出现在坡上或院子里,他娘便轻柔地扭着似乎在嘟哝“儿啊,儿啊,你居然还知道回来”的细腰走过来,朝他一个劲地傻笑,左擤一下清鼻涕,右抻展一下衣服。见他将大包小包的东西放下时,她立即就像一个小姑娘一样欢天喜地,将糖果放在嘴里,吮的声音嘶嘶直响,村里的小孩子们都招惹来了,她往往把糖果藏在身后,不肯给他们吃,他就抓了一把,先是劝说她一番,说你是大人,大美人,怎么那么吝啬的?她听得高兴,嗲嗲地也就答应了,将糖果一颗一颗地分给那帮小孩子,笑眯眯地伸着舌头,说甜死了呢,然后就和他们在院子里或山坡上疯跑。当他坐在她面前,陷入沉思的时候,她可就喋喋不休地说开了:“多多,我的儿啊,你咋不早点回来?你爹刚才和我说了好一阵子话,刚走呐,你瞧这,这么不凑巧,你早点回来就能见到你爹了!”或者这么说:“儿啊,你可不知道,你爹他可是没死的,他一直都还活着,昨天晚上他还托梦给我,说给你找了一个媳妇呐,他可是为你急啊!你倒是说句话,你到底要不要媳妇啊?你都是老大不小的人了,你爹不管死没死都替你着急了,哎哟,他可是干着急了。儿啊,你都好久没回来看我了,是不是又去找他啦?找到没有啊?找不到就告诉娘,娘也给你托个梦去,叫他回来,啊!?”见他似乎不怎么搭理,便说,“给你找媳妇呐,你怎么不吭气的?你爹说了,你高兴了就给你领回来,选个好日子让你们把这个亲成了,要清一色的彩绸扎成八抬的大轿,要风光风光一回,让别人都眼馋死。他还说:‘多多要是不乐意那女人,不想要,那我要!’你可要直说了,你爹他可是不客气啦!你瞧你们爷儿俩,没一个好东西!是你把你爹给带坏了,当年你爹可是一个老实人,可不乱来的!”然后,拉过一条布满灰尘和鸟粪的长凳子来,用衣袖蘸了口水,细细地擦干净了,还鼓了腮帮团了气吹上好一阵子,要他坐,如果他还要用一条毛巾或纸片在凳子上擦拭,或坐下的速度慢了,或者是坐下去时将凳子弄出巨大的声响来,往往会惹得她一脸恼怒:“还嫌弃娘呢,拿凳子出什么气呢?你这没长心肝的,在外面没学好,真没学好!”他坐下了,她就拉着他的手,手心手背翻来覆去地看,捏,掐,抚摩,拍打,絮絮叨叨着,说,是我儿子的,我儿子的手就长得这么细皮嫩肉的,捏着就是舒服,这嫩的,女娃娃的手可也比不过的,儿啊,你可天生就不是拿锄头舞镰刀扛扁担的,你这手就是抓皇粮来吃的呢,我早就看出你是摇羽毛扇子指点天下的诸葛孔明,不是耍大刀的关羽。云云。每每这时,他都忍不住扭头到一边去,流下几滴泪水来。
他娘一生中没几件她瞧得上的衣服,年青时穿的衣服后来不是送了人,就是拆拆剪剪做了抹布或干脆扔掉了事,唯有那件旗袍,倍受她珍视,年青时几乎不穿,不是怕穿破买不上新的,而是稀罕自己拥有那宝贝货的感受,而这感受自然是因为一个男人而来,便百般爱惜,压在箱底了,倒是在上了年纪,人也疯癫之后,却翻出来穿在身上。说来招人笑话,在他娘生活过的荒僻地方上,女人穿旗袍是极少见的,解放前除了富贵人家的太太小姐能穿旗袍外,穷人家不仅穿不上,连做梦也梦不到那份上去。但他娘却有一件白底印花绸的两用旗袍,冬天寒冷,就将棉絮丝绒等柔软之物塞进旗袍夹层,用针线细细缝好,便成了棉袍,夏天酷热,便拆开夹缝处的线,将棉絮丝绒抽出来,洗涤熨烫伸展之后,便又是一件薄薄轻巧的旗袍了。他娘在和他的亲爹相好后,后者将这旗袍送给她时,她就将其藏在箱底,谁也不得碰一下,她自己也是偶尔穿穿,大多时候便是拿出来洗洗或晒晒太阳,村中女子来看稀罕,她也轻易不给看,有时晾晒时被人看见,被人指点,她倒也觉得快活。在她病了之后,旗袍被解放出来,几乎天天和日头照面。由于没发胖,身子骨清瘦,腰细,那旗袍便让他娘出落的更加娇媚起来,走动时,还露出细皮嫩肉的腿,腿自然也很美,只是由于太白,那美有些病病恹恹的。为此,他娘便招来了村里人的白眼,都叫她老妖精老巫婆,小孩子常尖叫着蹦跳着大笑着跟在她身后,百般奚落她,趁她不备猛拍她,还用石子砸她,用荆条抽她。从她疯癫,从解放后到她死去,情形都是如此。
他先是离开他娘,到了大城市昆明,浪荡了不短的时间后又返回家乡,见到了已经疯癫了的娘。最初,他考虑到自己在枇杷城里工作,可以将她接到城里和他一起住,但眼见她那疯病,他一时也就没了法子,就把这事给搁下了,于是,他娘便一个人待在山里残破的屋子里过活,一个人看日头出来,再掉下去,看月亮跳出来,在屋子上面走,然后在月亮被睡意吞没时,她才堕进稀奇古怪的梦里去。虽然那件旗袍她穿了那么久,却是异常的干净,也没怎么磨损,几十年了,还是七成新。毫无疑问,这旗袍是他娘心灵最隐秘处隐藏的一段甜美故事,是她做女人的一场真切的付出和收获,一生也在品味的甜蜜,这甜蜜使她在身体健康时将其视着珍宝,藏在她生命最深处的钥匙才能将那秘密打开,而在孤寂异常,身体被疾病缠绕时却将它找出来,穿在了身上,在疯狂和痴迷中享受那些已逝时光里残留着的记忆,以及记忆中短暂却让她一生难忘的日子,因为这些,那件被村里人嘲笑或一些女人羡慕的旗袍就一直都没有脱下来,同她的肌肤、血肉、气息、体温和生命完整地融为一体。他通过漫长的漂泊和写作而苦苦解读人生所得知的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真的就像衣服与身体一样贴切、温暖而恒久的感情,在他娘身上完整地表露了出来。
他明白这样的感情算不上奇迹,但他为此而感慨万千。
但他不知道他娘在离开人世是如何看待她在世这一生的,而且给这个诡谲离奇的世上留下了什么,别人将会如何看待她这一生。
他想,也许他娘是把什么都看得差不多了,都想明白了,琢磨透了,就没劲了,一没劲就疯了。她或许认为应该继续留在世上就是他这个儿子和他的后人,或者她别的亲人,她能带走的是那件旗袍和她的爱情。可在他看来,她什么也没带走,什么也没留下,她仅仅是在这世上走了一遭,一切对她来说只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而已。
想到这点,他整个心都凉透了。
但不管他是一个人在外面飘零,还是独自回到枇杷城,只要一想到他娘还在,他就真切地感觉到了他那个家的存在,即使他娘业已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但只要娘在,家就在,他就想经常回去走走,看看。但他娘还是走了,尽管那是一个患着疾病、几乎是在难以感受到痛苦的情形下而死去的女人,但一旦她走了,他的家就彻底完蛋了。一个女人包含了一个家的全部念想和意义,这个道理也是在他娘即将离开人世时,他才完全明白的。
想到这些,他就万般难过。
当他知道他娘那件白底印花绸的旗袍不是土匪头子万大山为她买的时,他头一次感到那旗袍全然将他娘的神韵活灵灵地抖擞了出来,相比之下,他见过的其他女人显得太过俗气和粗陋,而在他怀念他娘的时候,他自然便不可避免地深深怀念这件在老家招人耻笑的旗袍。但很多时候,他总觉得蹊跷,那旗袍怎么不是万大山送给他娘的呢?道理上讲应该是万大山送的,万大山是土匪头子,杀人越货,钱财无数,为自己心仪的女人弄到几件旗袍自然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他娘也配得上这样精美的旗袍和所有男人的呵护。他也是一个男人,从男人的角度看,他觉得若真是万大山亲自将这样一件旗袍从城里弄来,亲自交给他娘,似乎才能让他娘觉得她这一辈子值了。但万大山是土匪,是啊,是他老家那一带极为有名的土匪头子,倘若他真的送了一件旗袍给他娘,从他们不幸的婚姻来看,那又是一个不幸的纪念物了,那他娘是怎么也不会惦记这样的纪念物,而且不会在疯癫之后还能将它长久穿在身上的,因此,那件旗袍不是万大山送给她娘的信物,在他看来,真是一桩幸事。
几十年如过眼云烟,他和他娘都在毫无挽回地老去,而在这些恍恍惚惚的年月里,他娘却通过一件旗袍将自己放置在年轻的时光里,也就是说,在他娘同样恍惚的心思里,她内心里的自己和男人都永远那么年轻,都在旗袍的含义里得到了全然的呈现。这使他感怀不已,他娘这一穿,就让她自己活在了如梦的爱情里,也让他这个做儿子的一生也想不完了。同时,在这些苦苦挣扎的岁月里,他始终以为万大山就是他的亲爹,而且因为万大山是土匪头目使他始终羞于向朋友讲述这个男人,直到他娘死去的那天他才从他娘嘴里得知,他的亲爹是另外一个人,但一切毕竟都没有法子去重新经历了,他只能望着绵延起伏的群山,群山腰间横着的云烟,禁不住一阵阵唏嘘……
他还没来到世上,他的亲爹就出了门,说是到枇杷城去会一个朋友,要做一些事情,事情一完就回来。
他亲爹是这么对他娘说的,可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爹和他娘并没有正式结婚,连客人也没请来吃一顿饭,他爹也只是喝了一碗烧酒,吃了他娘做的饭菜,然后和他娘睡在一起。其实,之前他爹已经完成自己正式拥有一个女人的仪式,仪式是在碾坊里进行的,而他娘则需要一个看起来说起来都较为正式的仪式,她想正式告诉别人,她嫁给了这个男人,至于万大山的名分还不成立,那只是那个土匪和他娘有过一腿而已,而他娘那段日子也因为快活而迷糊了,这是天下女人共有的特点,她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未来,更不会料到这个男人只能和她做短暂的世俗夫妻,也没想到没多久她真的能嫁给万大山。
村里人对于他们住在一起,起先是有些惊讶,这个陌生男人是从山缝里钻出来的?怎么和碾坊女人如此迅速地成了相好?后来便觉得既然是相好,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妥当,便不以为然了。可后来,村里人还是对他们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关注,议论和评判也就不可避免,但这自然不被两个已经被爱情整饬得浑身活力无穷,脑袋发昏的人所在意。从他爹认识他娘,到他娘肚子里有了他,直到他爹出了门没再回来其实是死去的这段时间,算来也不过一个多月,实在让人纳闷。

他坐在他离家之前经常坐的地方,看着他娘,很快地,他看出来了,他那个不分春夏秋冬都要穿着旗袍的娘的心思一生都扑在了那个只和他相处了一个多月的男人身上,他完全看出来了,尽管当他第一次意识到这点时还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些荒唐。但那个男人走得太快了,快得连他自己都没来得及给自己的女人说一句话,而自己的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为他活着,一直在他们做过爱的屋子里等他。是的,作为儿子的他看明白了,他娘一直在想念那个人,尽管后来的事他大体都知道了,那就是后来他娘又迅速嫁给了“屋基蛇”万大山,并且给他生了一个弟弟。
那是四月的一天,他爹就着一碟油酥黄豆,喝了几杯烧酒,抽了一阵子烟,吐了一地的口水,就坐在门口拿野山荒岭看,看得发了呆。
他娘想同他说话,却又找不到话茬,便想坐下来陪陪他,可那男人只是发呆,看样子是要立即傻过去似的。
他娘想到后山去拾木菌,刚下过雨,木菌到处都是。
而男人却发话了,说他要出去,到城里去,有朋友约他,有些事要做的。
他娘问是什么人,一定要去会的?
他爹说,有几个朋友呢,有一个在城里官府做官,官大了,有势力,有面子,早些年是拜了把子的兄弟,一起混过一些日子,后来到了一支军队,不惜命,打仗也有法子,得到重用,后来被调到枇杷城,做了官了,实在是了不得。还有一个是从云南那边来的,跑马帮,贩坨茶、盐巴和丝绸,那人是领头的,也是他的拜把子兄弟,现在转来了,路过枇杷城,他说年年这时候他们都要来的,说要见见才好,完后要去缅甸。
顿了顿,他爹说,我给我那跑马帮的朋友讲了,要他在缅甸给你弄顶好的玉来给你做一副镯子,缅甸玉可是值钱的。
他娘说要那么贵重的玉做什么?你有这心思,我就知足了。
男人说,虽然说是值钱的东西,却也不是那么金贵,再说了,玉也不能顶饭吃,顶婆娘,顶哥们的,只是女人嘛,有个玉镯子玉簪子什么的,也算那么一回事的,别人看了我也能长脸的。
他娘说,你这么想,我真知足了。
男人说,他们常年在外头跑,也真是不容易。可以的话,我也能跑,也真想去跑。好久没和他们喝酒了,这回一定要见见的。
他娘说,男人就是不恋家的,都是野心野肝野性子,腿比马还跑得勤快,你就去吧,事情完了,早些回来。
他爹起身把碗里剩下的烧酒一口干了,说声我走了,就跨出门去。
他娘没说什么,只看见他爹的背影在门口透进来的光线中一闪,就没了。
这男人一去就真的没了,不见回话,几天过去了,也没个踪影。
那时女人已经怀上了他,她知道不久以后,家中就会增添一个人,多一张嘴吃饭,多一张床,多一双鞋子,也多了一个声音。他爹的失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他娘一生中一桩极为重要的事,也是他娘生活的一个分界,一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个女人的一切指望和寄托,男人的失踪和死去,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
他爹的失踪和死去在早期是无以影响到他的,也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曾想到过他的亲爹是别人而不是万大山,但他在后来却接近疯狂地想象着那个从未与他谋过面的男人最后在家和离开家的情形。他构思了很多情形,甚至连细节都设计好了,他相信自己的构想和实际情形是没什么出入的,他相信这一点,因为他始终觉得这样一个场景是最合理的,那就是,他爹在离开家之前,把他娘拉到床前,怪怪地盯着她看。他觉得这样的分手场面才符合他娘爹的秉性,至于符合还是不符合他娘的性情,他不敢断定。
他想,这个和他娘只生活了那么短暂日子的男人,一定生得高大健壮,眉目俊秀,棱角分明,而性情上却是沉默寡言,做事坚定果敢,为人正直坦荡。他笃信他爹懂女人,知道如何呵护女人,如何讨得女人的欢心,如何让一个女人在自己面前温驯体贴,他爹在他娘的心上一定是完美的。
他相信自己的这个判断。
而他娘年青时的形象他更能描绘出来,小巧小乖的,皮肤细腻温润,脸蛋美得让他爹兴奋得直打转,乐得直喷嚏,那神色惹人疼,气韵招人羡,身段使人怜。
他爹,在那时就只想死死而又傻傻地看着他娘,心下想这个女人怎么就成了自己的人呢?她怎么就长得比山里比枇杷城里所有娘们还好看,让她们简直没法活了?她真的是自己的婆娘了,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娘觉得这男人犯傻了,脑子坏了,没治了,眼睛死样死样地睁着,又坚又硬又狠。他爹干笑了几声,牙齿也像要笑得抖落下去。
他娘看见了酒罐子,想他一定是喝多了酒,借着酒发疯作狂的,说不定还预备着什么更坏的心眼在后头。
他娘想从他眼光的绳索中抽开身,说天不早了,该做饭了,你也饿了吧。
他爹又干笑了几声,说,你现在就是我的饭菜,说完,便一把将她拦腰抱了,放到床上,将嘴唇和硬扎的胡子往他娘脸上抹,手却往女人裤子里摸去。
他娘觉得这男人有些怪,说不清楚的怪,什么时候不做,偏偏在这个时候做呢?男人那几乎昏厥过去的神态,又重又急的喘息,在以往的情形中几乎没出现过。
他娘软了下去,软得让男人每个毛孔都快活地呼吸起来。他娘直直地望着男人,任凭男人摆弄,直到男人将像被剥了皮的动物一样的身子摊放在床上。
他娘拉过被子将自己油汗潸潸的身子遮住,他爹却在一边哂笑道:“都是我婆娘了,还遮什么丑的?”
他娘不作声,男人就想抽烟。
他娘望着他爹抽烟的样子,看出他有心事。
“你心里有话,就说吧。”末了,女人看见屋外的光线暗淡下去,觉得那与男人的心地差不多。
“有几个朋友,得去看看。”男人道。
他娘不想知道他爹说的朋友是什么人,她对男人的兴趣同天下所有的女人差不多,那就是限制于家庭和自己的感觉范围之内,而对于男人世界里的人,也仅仅局限于女人,也就是说,她们不大在乎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而仍然只是对女人敏感,因为男人世界里的女人,任何一个都是做老婆的天敌。
“是去城里见他们?”他娘道。
他爹点点头。
“顺便买点盐巴,盐巴罐子见底了。”他娘望着门口光线中飞舞的尘埃,说,“还有,别在外面混得太久,见了人,就回来。”
“盐巴……”男人说着,就想笑。
他娘将男人放在她胸口的手拿掉,一边整理着头发,一边迅速将衣服穿上,从床上溜了下去。
他爹满足地望着他娘的背影,觉得她下床的轻巧就像一只未成年的母猴子。
他爹笑了笑,起了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才慢慢悠悠地出了门。
他就是这么设计这个情形的,而且相信这是唯一可靠的情节,他爹和他娘就是在这场媾和后再也没有相见。在他看来,一个月时间对于一对年青男女来说,实在是太过短暂,一场场之欢即使全然将两人的感情料理了,两人仍然觉得不够,便在离开之前还要那么喘着粗气,以最充足的精力和快活满足对方,那才称得上那是他爹那是他娘,是啊,他们就是这么活过一回的。
他爹那号人,在山里山外,尤其是在他时常谈及就要露出一股奴才状的枇杷城里,有三朋四友的,并不奇怪,他娘也一点也不怀疑,她知道男人没几个喝烂酒打断胳膊也要仗义的哥们,是活不下去的。他娘在后院弄柴禾时看见他爹一摇一摆地哼着小曲走上了村子外头的那条很长的斜坡,疑惑这个闷茶壶男人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走路也哼哼叽叽的。在男人快消失在坡下的树林时,他娘喊了几声,无非就是出去小心早点回来的属于妇道人家爱叨唠的话。他爹回过身子,手遮在眉额处,也喊了几句,说知道了,你都说了几箩筐的话了,烦不?便掉头朝树林走去。
太阳软耷耷地落下来,山里一片金屑。
一只飞虫在他娘朝他爹喊话时飞进了她嘴里,她本来想吐出来,不料舌头向后一缩,唾液往嘴里面一洄,那飞物就滑过喉头,粘在嗓子里。嗓子一阵奇痒,一股腥臊的味儿水一样从嗓子流到嘴里,他娘用手卡着脖子,嘴张开了,想把那飞物给吐出来,不想一个猛吸,将唾液吸到气管处,女人一阵剧烈咳嗽,脸胀得如生蛋母鸡,但那飞物还黏在喉咙,不滑到肚里,也咳不出来。他娘哈了一口气,将嘴又一次张大,将指头伸进嘴里,在嗓眼处一抠,他娘立即感到五脏六腑都给扯出来般地,胃子一收,“哇”地狂叫一声,呕出一滩黄亮的稀来,那只黑黑的飞物也在其中。他娘缓过劲来,狠狠一脚踩去,将那黑物碾碎,还骂了句“黑了心肺”的。飞虫是给报销了,可整整一天他娘的嗓子都痒得不行,他娘舀一瓢冷水,咕哝咕哝一阵,还是痒,他娘就挠脖子窝,只挠得皮肉发红,也还是痒,痒到奇异处,脸眼皮也跟着狂跳,眼角像糨糊糊着,也痒痒的,用指甲挠挠,却疼痛不已。他娘想,这可真是怪事,虫子都出来了,咋还那么痒呢?那鬼东西有毒,有魔法的么?眼皮咋也跳得这么凶呢,好象蚯蚓在眼皮里拱一样?再看外面,山和树都一晃一晃的,冒出霍霍响的热气来,坡下的树林即刻就要燃烧起来一般。他娘心里慌得不行,想着他爹,莫非,他爹真出了意外,有了个三长两短?他娘好几次到屋后的山坡上向他爹出走的地方张望,那丛树林冒着气,闪着幽暗的光,那条小路从中穿过,迅即又被茫茫群山给吞没了。
日头偏西了,他爹没回来。
东山上那半弯月亮露脸时,他爹也没回来。
午夜露水打在瓦片上滴到枯木上时,他爹还是没回来。
以后,他爹也没有回来,他娘知道他爹是完了。
这个男人从此就成了一个符号,对于他和他娘来说都是如此。当他娘在离开人世前那一刻,才让他将那符号变成了亲爹,尽管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亲爹的模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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