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少年慕艾 豆蔻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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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婆事件不知不觉过去三天。如羽林所想,这件事只要醇一染指,他就基本上一无所获。自聋婆上吊那天晚上探望过聋婆,聋婆就什么时候被送走了,他也不知道。就算他去问下人,下人们给他都是模棱两可的答案。唯一可靠的答案就是,忠叔告诉他,聋婆回她丈夫那去了。
既然人已经被送走,又是回她归宿的地方,羽林再怎么问也不见得就会有那什么“结果”,怏怏地找了醇,很认命地说这些天聋婆对他很关照让醇在物质上好好关照聋婆也就算了。羽林还记得醇当时脸上那胜利的笑容。
“喂,别人是好色而慕少艾。你慕老藕干什么?走了就走了,还想,真是的。”学会了用轮椅,羽林又言出必行地把那碍事的门槛干掉,矢便定时出来散步。据他所说,那叫“散(san第四声)椅”。羽林当时就说,“散(san第四声)椅”没关系,别“散(san第三声)椅”就可以了,不然他家尺老子就会来把他们俩“散(san第三声)矣”。那天晚上他们俩有说有笑的,醇在一旁应该看得眼睛发红,突然出现,那种阴沉的气息,让矢、羽林俩一晚上没睡好。这次矢进凉亭前左顾右盼,确定明王不存在,才敢与羽林说话,还不敢笑,严肃着脸怕把明王招来。不过走近见羽林神不守舍的样子,免不了又要揶揄一番。
羽林托着腮,也不看矢,眼睛直视前方,呆呆道,“你这有娘养的,又怎么知道我这没爹疼、没娘爱的人的心情。”
矢“噗”了一口,把刚从厨房拿过来的酒瓶递给羽林,“那要喝一口不?”
瞄到是酒瓶,羽林就开始唐僧了,“你还得养身子的,喝酒干什么?”
矢两条眉毛扬起来,“我不是开玩笑的,你该当女人,一定是好媳妇来的。”
“酒伤身乱性,茶聚气凝神。这可是尺老将军教导的。他不准我沾酒。”羽林说着把酒瓶往一边一放。
“那你爹还二十斤老烧刀?你别告诉我,你不会喝酒。”矢十分鄙夷地瞅羽林。这做军人的不会喝酒,就是把矢的双腿驳回来再敲断他也是不会信的。“我的婚宴上,听说你喝了不少啊,是自己回家的没有?”
对于别的什么事情,羽林说不准,但说到酒量,羽林脸上就是十分自信的神色,谁知他小时候他爹老嫌他哭得闹得烦就灌酒,灌得他醉猫似的就乖了。酒量是这样来的,脑袋不好使只怕也是这样来的。“这和那是两码事,别看我平时不喝,我酒量可是很好的,没他三十来四十斤白酒醉不倒我。反倒是醇的酒量不好,我替他挡了差不多十年酒了。他可是嗅到酒的味道都会犯晕然后说自己不喜欢酒。”
呵,原来还有这么一桩。矢还是头一次听说,说起来从来别人想向醇敬酒,醇都以那伶俐的眼睛一扫,敬酒的人自然就知难而退了。原来不是不给面子,而是不会喝酒。矢掩着嘴巴,眼睛又是往两边瞧。
“你不用望了,联商会的千金来了,他没弄个半来个时辰是脱不了身的。”羽林继续托腮。
“联商会的千金?就是那位千时家的大小姐?”
羽林点头。
“你神了,怎么在这儿也能知道外面的事情,长千里眼,顺风耳了?”
羽林转身望向他,“你还记得你见着嫂子时是什么的鸡婆样,如此类推就可以了。”
矢整个人一怔,吞了口,不知在顾忌什么,道,“蝶那是例外,难道那千时家的小姐?”
“问题是,明王他也是和常人不同的。”羽林好没声气地道,“千时家的小姐要来,你就是把这王府翻了,他也可以忍受你,要干坏事就得趁现在。”
“哦?”矢眉心一皱,“莫非你今早已经以身试法了?”
“没有,”羽林噘起了嘴,“他今天一大早要从头发梢洗到脚趾丫,让我团团转烧了一早上的开水,然后把我也洗了弄成现在这样子。我跟他说钱的事情,他想也不想就答应了。那时我就知道,千时家的千金铁定要来了。”
“噢,原来你这没神没气的,不是想老藕害的,却是那千时家千金害你累坏的。”矢恍然大悟。羽林白了他一眼,趴在石桌上,继续死翘翘的状态。
“那你怎么不回柴房好好休息?”矢劝道。
“你认为我不想吗?我这是在一级戒备状态啊。要是在这节骨眼儿我累他在那千金面前出什么丑儿的话,那可就多少脑袋都不够掉了。”羽林说着抹脖子状。想当年他在那千时小姐为座上宾的马术会上赢了醇半个马头,就那半个马头换来大半年莫名其妙的苦痛日子。回想起来,简直是惨痛经历,血的教训。呃,矫正一下,血不见得有,汗就一定流了不少。

“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嘛,头一回见你穿着这么整齐。还以为你……发情了。”矢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羽林。
羽林青筋一冒,恶狠狠道,“你才发情了!”不过,今天的尺羽林,的确和平时不同,刮了胡子、绾了头发、穿了武官便服,腰间还挂了金牌和玉佩。人靠衣装不是盖的,这收拾一下就活脱脱一个美男子了,让矢都看得定了眼睛,说道,“你要是天天这样子穿的话,你不用发情也很容易完成你爹给你的任务,你爹就会称赞你了。”知这话能把羽林气得活蹦乱跳,矢心里乐得欢。
“要不是今天日子特殊,我现在就打得你满地找牙!”羽林愤愤道。
“嗬,又是你说的,做坏事就趁现在啊。”矢已经掩着肚子了。只要在羽林身边,他总能高兴。见羽林真的赌气不说话,他才扯开话题,“真好奇,这明王看上的姑娘是什么样子的。”
“还不是普通姑娘家一个。”羽林不以为意。
矢摇头叹息,嘘道,“跟你这没有拥抱过女人的处男说话,真是一点劲也没有。”
羽林这次是咬牙近乎鄙视地白矢一眼,悻然道,“那实在抱歉,在我尺某人的眼中,女人就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入目的女人,另一种是不堪入目的女人。”说完,起来,拍拍**,走人。
“喂。”矢下巴有点扶不住,推轮椅追上羽林,“尺老弟,尺美男,我说你这人的逻辑思维简单得未免太恐怖了吧。……”
“你又不是我爹我娘,要你管……”二人互相调侃着远去了。
二人远去,一个小脑袋就探了出来。只见这小女孩鬼鬼祟祟地走到了凉亭,从怀中取出一条绣着小梅花的小手帕把石桌的酒瓶包好,正要拿走。
埋伏着的春桃、夏青冲了出来。“你要干什么!”
拿着酒瓶的桃红被这喊声一吓,两手一伸,酒瓶就“哐当”一声粉身碎骨。瓶中的酒撒了出来泛起了白沫。这酒居然有毒!春桃、夏青二人见状,大吃一惊,二人面面相觑。
正在矢和羽林很失风雅地讨论着酒和女人的事情的时候,明王中殿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祥和气氛。我们可以美其名曰祥瑞之气(在我们的世界,这应该不算是美名——是诅咒)。
经过一番粉饰,不对,应该是修饰,醇今天神采飞扬、容光焕发地坐镇王府中殿。说实话,估计全皇城除了醇也没有人能在这中殿呆上半个时辰。还有例外的,就只有今天接待的这位联商会第一富商千金千时谦和。别听这名字老气,事实的这位富家千金可是标准的小家碧玉、不经世事的懵懂女孩。何以见得?光是她孤身一人刁蛮任性地瞒着她爹作了明王府的座上宾就可见一斑。
这大小姐所出身的联商会第一富商——千时家族在克雅氏族末落后就取而代之成为麝香除皇家外的第一大族。十分可惜的是,尽管这千时家富可敌国,毕竟不是贵族出身,在生意上处处受制,千万家财总是危如累卵岌岌可危。更不幸的是,这个庞大的家族除了谦和她爹外就俱无所出,眼见这个庞大的家族马上就要面临很悲哀的灭顶之灾。据尺老将军当时的说法,这就是为富不仁的结果。也就是这个结果让千时这个庞大的家族把所有希望都寄在了千时谦和身上。但是让千时家族总要大喊“天要亡我”的是,这位千时谦和大小姐长得越大就越发是只标致得不能再标致的小花瓶。除了可爱外表,基本上一无所长。连最基本的算术什么的全都一窍不通,能见人不过是一手好字,一手好琴。这让千时家痛心疾首。眼见这千时大小姐婚嫁年龄已近尾声,还没有适当人选不说,这大小姐还天真可爱到处跑,也不知绑架勒索为何物。别人眼中这大小姐天真可爱,对千时家来说就简直是天真得可怕。不过也有歪打正着的时候,在这繁华乱世中,在一大堆阴谋诡计中,醇某天出了王府惊鸿一瞥,瞥见了这么一块活宝,恋上了。在一大堆凡夫俗子中,在一大堆三尖八角的王孙公子中,这大小姐瞧见了鹤立鸡群的醇,痴迷了。然后最老土也是最要命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一样,这一对恋人的恋爱险阻重重,折腾了近四年都没有开花结果。但和大多悲剧的男女主人公不一样,这个男主意外地强势,女主意外地白痴,他们之间最大的障碍不是什么家长反对,也不是什么恩怨情仇,而是一场关系到麝香未来命运的赌局。一场美其名为爱情的游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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