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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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扛着行李,从官船上下来,飞快的朝着那个酒馆走去。一走近才发现,那座建筑外面挂着一个木牌子,上面雕着一只酒壶。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商标了吧。”毕炜一边想一边越过那两个正在纳凉的商人,走了进去。
里面光线很黯淡,周围墙上点着几只松明,火光只能照亮一个小圈子。他花了一会儿来适应这种昏暗的灯光,才发现这间屋子里面挤满了人,房子里面没有桌子之类的东西,地上铺着席子,摆着若干的小几,人们就坐在上面喝酒。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懒洋洋的趴在柜台的后面。
“欢迎,你们是吃饭还是喝酒?”头发花白的男人就是老板,看到两人进来,立刻来了精神,但是看见毕炜带剑却自己扛行李,却立刻流露出了然的神色。
“老板,这里可以住宿么?”
“可以,可以,一人十个钱。”
“那好,我们一共两个人,给你钱。”毕炜递给他二十个钱,“现在你可以领我们去房间了么?”
“说笑吧你,你确定你住过旅店么?去什么房间?”
“那我么睡在哪里啊?”
“喏,就是那儿。”老板指了指地面,“睡在席子上面,。”
席子已经翻着油花了。客人们都盘腿坐在上面,吃干粮的吃干粮,抠脚的抠脚,弥漫着脚臭汗臭和体臭,毕炜一时间颇为有些恶心。
“有没有别的地方啊?要加钱也可以。”
“还有这里,”老板指了指柜台,不过他又补充道:“不过我要睡。”
毕炜看着诸婴,一脸无奈,诸婴却道:“大哥,各地的逆旅,都是这个样子的。”
两人找了个僻静点的地方坐下,将行李放在身边,仔细的观察周围的人物。
店里面的人,大多是黝黑黝黑十分精干的汉子,身高多是一米六左右,毕炜一米七七的个子,显得格外出众,四周的人,都有意无意的打量着他,而且这些人中,也有很多带着剑。
毕炜回忆着以前看过的小说和电影,心道:“这种客栈,必定有泼皮无赖,小说和电影里面,都是泼皮主动挑起事端,然后主角被逼无奈杀人,大打一场,砸店,然后泼皮叫来帮手,主角逃亡。”
他的手按到任嚣剑上,但是他不懂剑法,得到这柄剑后虽然经常练习,却怎么也不放心,便打开背包,从内掏出工兵铲,摸到铲子边缘的锋刃,才安了心。
“还是工兵铲好啊,可弯曲,可折叠,手柄可横可竖,展开后一头是铲,一头是镐。可挖,可铲,可锹,可锯,可开啤酒。也非常非常适宜砍人,一次大战中战壕战的最佳武器,优质高碳钢军铲比起这个时代的宝刀宝剑质量还要好,而且,经常从事发掘的我也比较熟悉。”
诸婴正好奇的看着铲子,他便道:“你有没有武器?”
诸婴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这便是了。”
毕炜看着明显是劣质铁的匕首,要了摇头:“这不好,我送你一把。”他便将七星开山刀也逃了出来。
“这个刀子好奇怪,怎么是狗腿形状的?”诸婴接过去仔细的端详,“是块好铁。刀柄好奇怪,木头不像木头,牛角不像牛角。”
毕炜微微一笑,这把刀长四十厘米、刀刃极为锋利,是非常实用的一款丛林用刀。这种形似狗腿的刀杀伤力很大,抡起后砍下的力量惊人,很适合开路劈棘,也很适合劈开人体。是电影里黑帮的首选,也曾经装备过军队。在这个时代,开山刀的枣红色胶木手柄和不锈钢护手,也一定可以吸引不少眼球。
他这把刀是东莞出品,质量一般,但是他相信,汉朝所谓百炼的名剑宝刀,也就是如此了吧。刀一送出去,毕炜就有些后悔,从未来世界带来的每一样东西,在这里都是无法复制无法再生的,都是值得珍惜的;对于他来说,更是联系那个已经消失世界的纽带,透过这些东西,他还可以提醒自己的本来身份,鞭策自己去努力拼搏,使他不会被迷失在这三世纪历史迷宫里。
可是看着诸婴欣喜的表情,他又不想收回。只有暗自懊恼为什么自己如此热心,如此和这小子一见如故,指甲在工兵铲上来回的划着,发出吱吱声。
周围的人并非没有在意这个小角落的举动,吃干粮的继续吃干粮,吹牛的继续吹牛,抠脚的继续抠脚,但是却有人将手按到了腰上的某个突出物。
空气突然紧张起来,柜台后面的老板也注意到了,他缓缓的走过来,毫不客气的坐在毕炜面前,看着毕炜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道:“看得出来,你是一个良家子,一个人出远门,也确实要警惕。不过你不用担心,这些人虽然都是些跑码头混饭吃的,可绝对不是贼。你大可以安然睡觉。能够在我店里撒野的人,不是留下了这个,”老板指了指屋梁,“就是还没有生出来。”

毕炜向屋梁看去,只见上面挂着一串已经风干的人耳朵。
不寒而栗,汗毛倒树,毕炜勉强保持着笑容,吃吃的道:“有老板在,我自然放心。”
“很好,很好。”老板拍了拍腰部突出的位置,道:“这把刀,是我自己打的,重七斤三两,虽然没有小兄弟手上的狗腿刀子锋利,却是杀过很多人的。”
“看什么看?忙你们的吧。”老板注意到周围人都停止的自己的动作,都紧紧的盯着他看时,便大吼一声。
周围的人立刻从石化中恢复了,吃干粮的继续吃干粮,吹牛的继续吹牛,抠脚的继续抠脚。毕炜叹了口气,感叹自己还是缺乏社会经验,在原来的世界,这种社会底层的地方,他从来没有接触过。
诸婴却死死的顶着屋梁,他已经被那串耳朵吸引住了。
“你们以前没有住过码头吧?”老板问道。
毕炜觉得还是说实话比较好,“是的,我们刚从卢荣出来,他要去郡里当兵,我要去交址。”
“嗯,你们一进门我就看出来了,你这个人又高又大,手上却没有茧子,肤色也很白,没有做过重体力活,你是去交址求学的吧?”
“是的,我想去州学读书。”
“一个没出过门,对世俗一无所知的人,就敢背着大袋子的沉香苏木到处跑,你胆子真大。”
“我有这个。”毕炜拍了拍任嚣剑。
“我也有这个,”老板拍了拍自己的膀子,“你会武艺吗?你懂得用剑吗?你知道剑应该劈刺还是切削么?那把剑对于你来说,也只是壮个胆子吧。你自己也不会把剑当成防身武器的吧?你手上那把铲子,倒还可以。”
老板似乎看出了毕炜的迷惑,便道:“我是当过兵的,知道用剑的人是什么样子,你的手腕那么僵硬,不像是用过剑的人。”
毕炜笑道:“真是什么也瞒不过您。看得出来,你以前一定是一个好军人。”
“嘿嘿,好军人?好军人?”老板也笑了起来,却没有说下去。
“敢问老板高姓大名?”
“你就叫我老黄好了,他们都这么叫我。”
“老黄,你知道日南到交址怎么走吗?”
“你要走陆路还是海路?”
“哪条路比较快呢?”
“走陆路的话,要十五天;走海路的话,要十二天。陆路虽然要十五天,路却很好走,都是大路,沿途都有官兵,所以你孤身一人,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但是,九真郡不久前发了大水,官道被水冲坏了,还出现了瘟疫,陆路已经不通了。”
“这个季节海上风浪很大,很少有船从交址来。”
“那么说,毕大哥要等很久才能去交址么?”听到这里,诸婴突然插话。
“华也不是这么说的。”老黄突然话锋一转。
这种说话方式毕炜已经很熟悉了,他知道老黄话里有话。
“码头上有条商船,刚刚从扶南国回来,正在日南补充粮米。只要出足够的钱,你毕大哥就可以去交址了。”
“那么船资要多少啊?”诸婴问道。
黄老板贪婪的打量着诸婴手里的开山刀,“我想这把狗腿刀子足够了。”
毕炜终于明白这个老板绝对不象表面上那么简单,老黄也许身兼着盗贼佣兵赏金猎人地头蛇黄牛党等等很多种职业。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沉香,足足有一两重,这是他带在身边准备做零钱用的。
“不要打那把刀的主意,我给你这个,这是定金,你只要能让我上那条船,我就再给你一块。”他大吼道。
老黄仔仔细细的打量了这块香,确定是上等货后,点头道:“明天中午,你就可上那条船了。”
夜已深了,人们将几案挪到四周,枕着自己的行李就睡了,由于在热带地区,大家都不需要盖被子,都只是和衣而睡。
他的电子表早已经不走了,但是毕炜还是习惯性的在午夜两点醒来。松明已经熄灭了,人们都在酣睡中,房子里面鼾声一片,他翻了个身,感觉到席子里面有什么东西硌的慌,右手便伸进席子慢慢的掏,掏出一块硬物。
原来是鸡鸭之类的骨头,真恶心。
“丢他妈的。”毕炜暗骂了一句街,将不知道是鸡还是鸭的骨头扔得老远,枕着自己的行李开始思考。
脚臭汗臭体臭混合着衣服上的海腥味,一**的冲击着毕炜的嗅觉,渐渐的睡意开始袭来,他终于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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