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十七条小狗和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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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的时候,我和柳茜、柳文庆同路回家,这两人都是我邻居。
我深沉地问道:“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如果你们说出去,你们就是小狗。”
柳茜答应了。柳文庆说:“好的,说出去就是小狗。”
我看了他一眼:“你现在是十七条小狗,凑满二十条,就是一条大狗了。”
柳文庆同学很不好意思:“大圣,你放心,我绝对不说出去的。”
“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见鬼了!”我很镇定地说了出来。
柳茜点点头,柳文庆说:“不是吧,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的。”
柳茜终于开口了:“可是大圣说看见,那这个世界上肯定有鬼的。你不相信朋友么?”
关键时刻方显英雄本色,我的姐姐果然好样的,一句话把柳文庆憋得没话说。他不敢说不相信我,因为他昨天借给我二毛钱买雪糕。
回到家,一切都很平静,除了父母嘲笑我八岁还尿床。我不敢确定是不是真尿床了,所以无法辩驳,只好接受这个他们口中的事实。
终究是孩子,不管我早熟成什么样子,我也只有八岁。
我除了坚持开灯睡觉以外,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我的脑中始终认为鬼是黑夜出来的,稍微有点亮光的地方他们就不会出现。所以我开着吊灯睡了一个晚上。
这样一来,母亲很不高兴,她说没有男子汉睡觉还开灯的。我说我房间里有鬼,然后我就被打得转了半圈,这是母亲手下留情,不然至少720度转体。
第二天母亲拿来一个很小很小的灯泡,然后给我换上,灯光效果就好像站在迪斯科舞池子里放了一个巨响的屁,可以忽略不计。
我无声地抗议,同时用眼神鄙视我的母亲,再用意念让灯光更亮一些。
这晚无事,我睡得很踏实。
早上又很早起床,我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
我不像同龄人那样蹦蹦跳跳,或者左顾右盼。我只是略微低头,两手插袋,慢慢地无所谓似地走在路上,后来我知道这叫做“酷”。不过知道的时候我已经不酷了,所以我只好装酷。
一到学校,班上的同学就围了上来:“大圣,你前两天晚上见鬼了呀!”
我望向柳文庆,他很幽怨地摇摇头,突然大叫:“还有两次机会!”
他迟早变成大狗……
我点头:“是呀,一个女鬼吧,白色的,站在我床边上。”
大家哇哇大叫起来,几个男生故意尖叫着,吓唬女生。
这叫起哄,我不喜欢和这样的人玩儿。这群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大圣再次强调,我很早熟……)
柳茜走过来:“如果他们告诉老师了,老师会骂你的。”
我说:“我可以说我没见过鬼,也可以说我从没说见过鬼,是柳文庆编的。”
柳茜点点头:“恩,这样不错。”然后走回座位坐下了。
柳文庆在和一群人讲那个鬼,我记得我没告诉他具体的情况呀。不过他说得煞有介事,旁边的小朋友们也是一惊一乍的,还有一个温柔的小男生甚至被吓哭了。
所以,后来我经常对柳文庆说:“你丫要生在铁岭,就没赵本山什么事儿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庞坚梁也和我们一起回家。我说:“你家在城东,跟我们往城北走,怎么回家?”
庞坚梁从小就很有哲学家的气质:“神经”。他一挥手:“地球是圆的,怎走都能回到家,老师没教过你么?”
后来他成为了体育特长生,于是我相信了体育运动员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庞坚梁很胆大,这是委婉的说法,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很“昂”,意思是说很冲,很不计后果,一股傻劲儿。
他现在在缠着我讲鬼故事。我说:“那不是鬼故事,是真事儿,我当时看见了的。”

他一脸不满:“兄弟还瞒着呢,世界上哪儿有鬼呀,都是幻觉。”
我当时很希望鬼晚上能去找他,结果没有。一直到后来我们三个聚在一起之后,他才在我的示意下,看见了鬼。
我的生活恢复平静,除了一些小朋友经常来找我讲鬼故事外,唯一的变化就是家里的电费多了。
见鬼之后,我曾经告诉过外婆,外婆很担心。她带我去找了花秀婆。花秀婆一番作法之后,告诉我:那个女鬼是我的前世。至于前多少世没有说明,她也不知道。
我很疑惑:如果是前世的话,她应该投胎成了我,那么灵魂为什么还会出现?而且还知道来找后世?她的记忆为什么没有失去?
一直到很后来很后来,我才弄明白了这一切。这些知识是书本里不会有的。
小学阶段,我只见过这一次鬼,实在有负我通灵的名声。不过说实话,我很庆幸,不用每天生活在鬼的阴影之中。
小孩子忘性大,我也不例外,渐渐地女鬼在我心中的印象越来越淡,我甚至怀疑那晚是不是只是一个梦。
转眼升到了初三,我快满十四岁了,柳茜他们三个并不和我同班。那时候,我的成绩好得一塌糊涂,老师坚持不让我写家庭作业,他说这是浪费我宝贵的时间,于是我有很多业余时间,除了看书,还和其他要写家庭作业但不愿意写家庭作业的同学玩,比如柳文庆,比如庞坚梁。
但当时我最热衷的是泡妞。
我早熟的特点表现得很明显,那就是青春期的提前到来,大概初二就开始变声了。那个时候,我发现班上的女生也有了很多变化,胸部鼓了起来,夏天的时候还能看见两粒凸起,而**也更浑圆。
我一开始以为是纽扣或者早上吃的黄豆掉进衣服里。后来看书才知道,女生开始发育了,那是她们的胸部和*。在此,我对小时候不懂事时,伤害过的那些女生诚挚地道歉。
初三分班,我和陆伊分在一个班。她曾经是我小学的同学,但我对她没什么印象。不过到了初三,她长得老高老高,至少一米六五。
她喜欢留长发,又很瘦,所以显得很出挑,我不由自主地开始关注她。她很喜欢笑,随便一件什么事都可以让她笑半天,这就是所谓的起笑点比较低。
我觉得她很可爱,很单纯。毕竟那个时候,我已经懂得很多很多男女之间的事,感谢某类书籍!
追求她没有费太多力气,虽然我不帅也不高。我和她站在一起,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低头,双手插袋,勾着背走路,那样我会比她矮。所以我改变了酷的风格,开始抬头挺胸做人。
记得那是上晚自习之前,我说:“我很喜欢你,要是你也愿意和我在一起的话,晚上和我一起回家。”她没有回答。
我一点儿也不担心,很安心地看起了《镜花缘》,一直到打铃我都没有发现。
终于看到了上官婉儿陪武则天游览百花园,我合上书本,发现教室里已空无一人。不对,还有陆伊,她有点近视眼,正坐在位子上眯着眼睛看着我,很是紧张,又有两分兴奋。
我想起来了,刚刚好像说要和她谈恋爱的。这么说她是答应了?我走过去说:“走吧,回家吧。”
虽然我懂男女之事,但那时候我有贼心没贼胆,所以我们就很单纯的并排走回了家。中途曾经想过拉拉她的小手,但我的手在紧张得发抖,也想学电视里的男主角把女主角或非女主角的头贴到自己胸口,不过发现身高不允许也作罢了。
这是我第一次约会,也是我第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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