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土匪和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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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朝英从小到大最爱看的书就是《红楼梦》。其中,她特别欣赏林黛玉的咏菊诗:半卷湘帘半掩门,碾玉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子缝缟袂,秋闺怨妇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她认定,梨蕊三分白,梅花一缕魂正是她的追求。她没意识到,她无意间中了古人诗教的圈套。
什么是诗教?孔子说:少成如天性,习惯成自然。这句话用现代汉语翻译出来,大概是少年时代养成的习惯和自然的天性是类似的的意思。从中不难看出,孔老先生之创诗教,无非要大家在无意识中抛弃天赋的本性、逐渐习惯雅的规范。
雅,大致包含正规的、标准的、精致的、达到极点的等多层含义。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的一种精神趋向:把一切正规化、标准化、精致化,并致力于推向极点。要做到这一点,难处不在怎样制订什么样的正规化、标准化、精致化、极致化的模式,——试问,满清王朝制订八股文的模式困难吗?而在于如何从生活的真实中删除那些非正规化的、非标准化的、非精致化的和尚未达到极点的东西。
但是,必须肯定这套方法是行之有效的。随着年龄的增加,鲁朝英的言行举止甚至思维方式本身都变得越来越雅了。童年时代,她总忍不住思考一个问题:像林黛玉那样的人是否也会像普通人一样放屁呢?后来她自然明白了,林黛玉也是会放屁的,当然,也是会像普通女人一样想男人的。可她坚持认为,性是丑陋而肮脏的,就象贾瑞贾琏之流所做的,理应彻底铲除。除不掉?那至少也该合乎雅的要求吧。
进入大学后,家伦心底渐渐没了那种一想起仙儿就心痛不已的感觉,开始受到那些城市女孩的吸引。他很快就把目标锁定为朝英。他在朝英身上发现了一系列他从古典爱情小说中记下来的淑女的特征,因而很自然地把她设想为自己未来的妻子。他的妻子就该是这样的,既有高雅的古典气质,又具开放的现代意识。他知道,他作为一个乡村支部书记的儿子与作为大学教授的女儿的朝英之间存在着几乎是难以逾越的距离,而与那些整天围着朝英转的公子哥儿们相比呢,他也毫无优势可言。论文么?单讲外语他就差了人家一大截。讲武么?人家可是从大街小巷里一路打出来的。但是,他渐渐意识到他还是有一种优势的,那就是他的匪性,是其他同学不可能有的。

最初,他并不了解何为匪性。他的家乡过去是土匪窝,至今也还流传着种种土匪和剿匪的故事。可是,无论是土匪还是剿匪都已成为过去,与他的生活并不相干。他最初就是这样想的。可是,一说到他是土匪窝里出来的,他发现,几乎所有人都会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甚至……甚至还带着某种难以理喻的钦敬。于是,他明白了他是土匪窝里出来的这一特殊身份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可是,价值究竟在哪儿呢?
他下意识地回想家乡的人、家乡的事、家乡的风物,当然,还有那些描写土匪与剿匪的故事。渐渐地他明白了,他该向别人展示的匪性大致包括两大方面:其一是叛逆,其二是顺从,两者缺一不可。随后,他开始小心地向同学、老师展示他的匪性。他表现得异乎寻常的驯善、热情、坦率、幼稚、鲁莽、固执、冷酷。他利用一切可以争取到手的机会讲他的家乡,尤其是家乡那些幽暗的山洞,讲他的家人,尤其是他父亲的故事,讲他自己,从不回避他早恋,甚至公开宣称他和仙儿在溪沟里做过爱。他不修边幅,坚持每隔三周才洗一次澡,执着地让浑身汗臭成为自己独特的氛围。他想起了父亲的铜烟斗,特地跑到文物市场去买了一根。为此,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差不多一个月里天天用辣椒酱下饭。他很快就取得了预想的效果,觉得已经准备好了。于是,他满信心地展开了对朝英的进攻。他首先做的,就是不顾一切地攻击朝英的雅。
正是从这个时候起,朝英感到了轻,她自身的轻。她时常在日常会话中夹进几句英语,却遭到家伦的滑稽模仿;她写古典诗,家伦就用现代诗滥施嘲讽;她喜欢听优美动听的语言,他就借机对她大讲淫词秽语;她随身揣着一面小镜,他就大讲特讲莫泊桑的《项链》;他知道她喜欢林黛玉,便时常装出一付西子捧心的怪模样;她总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的,他就大讲特讲**的快感……她讨厌。讨厌死了!可是,她也意识到,她过去所看重的在他眼里一钱不值,当然,在她眼里也变得越来越可疑了。她分明地感到了家伦的浊重和她的清轻。她面临一项选择:要么保持自己的轻,要么让自己沉下去,与重融为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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