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胤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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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懿亲王允祹,圣祖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封贝子。自是有巡幸,辄从。五十六年,孝惠章皇后崩,署内务府总管事务,大事将毕,乃罢。五十七年,办理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六十年,上以御极六十年,遣允祹祭盛京三陵。六十一年,授镶黄旗满洲都统。世宗即位,进封履郡王。雍正二年,宗人府劾允祹治事不能敬谨,请夺爵,命在固山贝子上行走。二月,因圣祖配享仪注及封妃金册遗漏舛错,降镇国公。八年五月,复封郡王。高宗即位,进封履亲王。乾隆二十八年七月,薨,予谥。
子弘昆,先卒,用世子例殡葬,馀子皆未封。高宗命以皇四子永珹为允祹后,袭郡王。四十二年,薨,谥曰端。嘉庆四年,追封亲王。子绵惠,袭贝勒。嘉庆元年,薨,追封郡王。以成郡王绵懃子奕纶为后,袭贝子,进贝勒。子孙循例递降,以镇国公世袭。

乾隆四十二年,高宗南巡,还跸次涿州,有僧携童子迎驾,自言永庶子,为侧室福晋王氏所弃,僧育以长。上问永嫡福晋伊尔根觉罗氏,言永子以痘殇。乃令入都,命军机大臣诘之。童子端坐名诸大臣,诸大臣不敢决。军机章京保成直前批其颊,叱之,童子乃自承刘氏子,僧教为妄语。斩僧,戍童子伊犁,仍自称皇孙,所为多不法。上命改戍黑龙江,道库伦,库伦办事大臣松筠责其不法,缚出,绞杀之,高宗嘉其明决。
出于《清史稿·列传七·诸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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