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法定绿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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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双方正争论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
那个律师出来当和事佬:“我认为,大家争论的焦点其实无非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这个批复也是本案一审法官作为判决的主要依据,这个批复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事实上,现在的婚前性行为确实不算是通奸,但是,这个司法解释没有解释完整,只考虑了婚前性行为与通奸的区别问题,却没有考虑婚前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的事实。”
络腮胡子跳出来:“你说的没有错啊,我们并没有说她是通奸,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你通奸也无妨,但是你不能怀上别人的种!这是底线!我们都知道,传宗接代是一个男人甚至一个家族的头等大事,如果你怀上的是别人的野种,那就意味着这个男人从此绝后,这是对不起祖宗的事情,是大不孝!由此可见,一个女人怀上别人的野种,无异于挖了自家老公的祖坟!如此荒唐的举动,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吗?难道还值得同情吗?难道还值得鼓励吗?”
络腮胡子富有**的驳斥赢得了阵阵掌声。
律师却显得很温和,不急不躁地说:“这位兄弟的**演说很有煽动力,但是,法律不是演讲,需要理性。拿最简单的《婚姻家庭法》来说吧,如果一对16岁的男女鬼混,这是严重违反道德的事,但却不违法,因为《刑法》是这样解释的:通奸、婚前不正当性行为不违背妇女意志,不构成犯罪。如果这对男女要举办婚礼结婚却违法了。首先,双方因未到法定婚龄而被认为违反了《婚姻法》,婚姻将被宣布无效并且解除;其次,双方会被认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将以非法同居罪论处;最后,双方的家长也因连带责任而被认为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络腮胡子大笑一声:“16岁男女不能结婚却可以鬼混,什么鬼法律,真是漏洞百出!按照你的法律解释与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鬼混,这虽然严重违反了道德,但却不违法;未到法定婚龄的少数民族男女按照民俗习惯结婚,虽然符合道德礼制,但却违法。你不觉得这很荒唐吗?”
旁人跟着起哄。
胖女人也不甘示弱:“就是不离婚怎么着?我们可是有法律保护的,有法院的判决作依据!即使离婚,夫妻财产也要分一半给女方,孩子出生后,男方要抚养到18岁,当然出抚养费也可以……”
人群顿时一片哗然。
络腮胡子与胖女人似乎成了主角,汪小喊与妻子倒成了配角。

“不离婚是吧?我们有办法收拾你!”络腮胡子转身对汪小喊说,“兄弟,这贱女人不离婚也无所谓,我教你一招,这一招虽然有些阴毒,但是她不仁在先,不能怪我们不义,这叫做以毒攻毒。兄弟,你就叫她给她那野种的老子打电话,拿100万来,不拿弄死她娘俩……”
“好了,好了,自由辩论到此结束,下面请正方四辩总结陈词,反方四辩作准备……”东二哥打断大家。
“哇……”跌坐在地上的汪小喊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众人纷纷指责络腮胡子,责怪他这样太缺德,再次给当事人造成精神刺激。
“嚷嚷什么呀!这不也是被法律给逼的吗?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络腮胡子呵斥道。
胖女人听了络腮胡子的说法,知道今天遇到对手了,但是嘴里却不服软:“你瞎说什么呀,就算这女孩子有不对的地方,那也得搞清楚她是故意还是无意。如果是属于事先蓄意怀孕,那确实不能原谅。如果事先并不知情而意外怀孕,那就应该原谅她。”
“那怎么去分辨到底是主观故意还是意外情况?这种事情如何取证?只有她自己心里知道,但是她自己的说法是不能作为证词的,因为她可以隐瞒真实想法。”
东二哥继续客串主持人的角色:“我以前只知道法定代表和法定继承人,没想到现在连龟公也有法定的!无论怎么说,发生在汪小喊身上的案子有几个方面值得我们深思:一、结婚前一定要记得搞婚检,方便的话,最好做个财产公证;二、这小孩如果真的生下来,他的幸福和未来谁来保证?三、这个孩子该不该生下来,请大家发表看法!”
听到有人主张流产,当事人披发女子伤心地流下泪水,却强忍着不出声。
络腮胡子说:“很简单啊,这个女人将野种生下来,是很不负责的态度,会带来一系列的后遗症,真生下来了,这个孩子的幸福谁了保证?我敢打赌,这个孩子绝对不会幸福!”
他的说法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
胖女人却不同意他的说法:“一个胎儿就是一条生命,强制流产就是谋杀。在西方国家,流产是要判刑的,这产坚决不能流!”
络腮胡子说:“还西方国家呢,西方国家生小孩还有奖励,还可以减税,你知道不?可中国人多为患,还要实行计划生育,流产就是为计划生育做贡献,为社会分忧减压。”
“不能流产!”
“要流产!”
“不能流产!”
“要流产!”
络腮胡子与胖女人互不相让,搞起了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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