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情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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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将焦点转向哭泣的男子,开始盘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有熟悉的街坊给围观者讲述这小两口的事情。
男子叫汪小喊,是唐人街汪记粉店老板的儿子,也是少有名气的赛车手,在国内一些车赛中拿过名次。他还是个文学青年,平时也在报刊上写些文章,出版过《三道门》的作品。时尚帅气的外表,加上赛车手、作家等名号,汪小喊居然在小年轻中大受追捧,为自己赢得了不少粉丝。
汪小喊结婚不到一个月,汪小喊却发现妻子已经怀孕三个月了。
旁边有人插话说:“如今这种事情很正常啊,谁不是先上车后买票?如果说婚姻是条人生通道,那么现在大家的交通意识和秩序感都比较差,只要没有警察,谁又没有闯过红灯,谁又没有过无证驾驶的经历呢!”
一位知情的街坊大婶说,这孩子,我们看着长大的,品行很好,在结婚前,他对妻子一直没有突破道德底线。
围观人群里有年轻小伙使坏说,大妈你怎么知道人家小俩口床上的事啊,难道你是太平洋的警察不成,要不就是千里眼。
街坊大婶不乐意,呵斥道,臭小子,我和他妈是好姐妹,怎么不知道!再说了,小喊这孩子除了平时喜欢说些不着调的话儿之外,骨子里还是蛮良家的,做人和他开车一样,从不越轨,也不搞无证驾驶。哪像你们这些轻佻货,看到汽车即便没有驾照先开了再说。
小伙子准备继续开玩笑,被周围的人们制止,他们想早点知道汪小喊杀妻的真相。
大婶继续讲述。
原来,前些日子,汪小喊领着妻子去检查身体时,却意外地发现她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妻子终于承认了事实。

结婚才一个月,婚前又没有越轨同居,可妻子却怀孕三个月了。这样的消息对汪小喊的打击实在太大。
一直渴望浪漫爱情的汪小喊觉得自己被欺骗,真情被亵渎。伤心之余,他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妻子却坚决不同意离婚。
昨日,法院受理后认为,《婚姻法》规定在特定期间内,应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在这些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才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做了限制。
法院认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因此,法院做出裁决:汪小喊在妻子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这个新闻我昨天在晚报上看到过啊,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新闻当事人!”人群里有人惊呼。
听完街坊的诉说,刚才一些对汪小喊横加指责的人转而同情起他。
“摊上这种事情是够冤的,这个冤大头当得没理由!”
“小喊你傻啊,结婚前怎么不搞婚检呢?要是搞了婚检,就不会出现今天这种事情了。”
“一定要继续上诉!”人群里冒出一个络腮胡子,咋咋呼呼道:“兄弟,离婚,一定要离婚,不能花钱给别人养野种,这种血本无归的事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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