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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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五魔都到齐了,那么也就不再多做停留了,于是第二日一大早,八人就急忙赶路去了。
但是呢,由于朱霸杰的“雷貂”、姬夜云的“蝰蛇”、叶诚的“飞燕”和丁潇的“极鲨”都是万中无一的宝马,相比之下,张扬等人的三匹马实在是慢得太多了,而且经过试验,发现其速度比起蝰蛇驼上两个人的速度还要慢得多,而李光均轻功十分了得,从来不骑马,所以最后商定下来,由叶诚和丁潇共骑“极鲨”,“飞燕”留给两位女“公子”,朱霸杰则和张扬共骑“雷貂”,姬夜云和李光均一起骑上“蝰蛇”。一路上八人为了赶时间,倒也没有多说什么话。
其实朱霸杰知道了“猎狼”的任务后,是极力反对三人一同前往烁金的,但是在张扬三人的软磨硬泡下,最终朱霸杰还是妥协了。另外四魔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只是要求他们不要拖后腿就可以。
不过话说回来,这四匹马还真是神奇,太阳还没有下山就已经到了烁金镇,八人找到了“有间客栈——烁金店”,并且将马交托给小二代为喂食。
“枫哥哥,你就不要喝了。”这家烁金镇的“有间客栈”据说是除了“有间客栈”总部以外最大的一家连锁店了。其大厅能够供大约七百到八百人同时用餐,同时客栈的住宿楼一共有三栋,可以供数千位客人居住,并且三栋住宿楼的结构也完全不同:顶楼为最上等房,中间四层为中等房,最低下的一层为下等房;而大厅楼中还有许多包房雅间;另外烁金镇的“有间客栈”还提供“国君套房”服务,即一个独立的大型庭园式住宅:其中有卧房十五间,还有独立的伙房,茅厕等等,外带一个超大的后花园,可是正宗的一夜千金,当然,这次的“国君套房”就是此次“猎狼”任务中五魔和三大侠女以及另外三位的住处。现在差不多已经太阳落山了,所以吃饭的客人并不多,但是其中有一桌的客人很特别:背对着众人坐的是一个正在喝酒的白衣男子,长发及腰;身边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十七、八岁年纪,身高不高,又似乎骨瘦如柴,也不知是营养不良还是天生的长得尖嘴猴腮稍显猥琐,身边还有一个黑色的特别长的箱子;女的大约十六七岁年纪,长得清丽脱俗,如同芳香点点的兰花,正在抢喝酒男子的酒杯,最上面的那句话便是出自她口。
“为什么又不让我喝了?我觉得好像还没有喝够咧。”听口气,那白衣男子似乎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了。
“枫哥哥,你不要再这样了呀,都三年了,你要消沉到什么时候?”少女的口气简直是在乞求了。
“呃……喝……”话没有说完,白衣男子一下子倒在了桌子上,他身后站着的是叶诚。
“得罪了,郭公子。”叶诚将头又转向一旁的少女道:“北堂姑娘,你们三位怎么在这里?”
原来这位少女便是武林四大家族之一的北堂家的二小姐北堂淑,而她身边醉倒的男子则是三年前手持着一把重剑叱咤风云的少年郭梓枫,甚至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光芒还盖过了五魔。他本是赤京最大的钱庄“郭记”的少爷,在九岁那年巧遇了铸剑神将石天冈,石天冈视他为练武奇才,于是赠送了自己经过三年才辛苦铸制而成的玄铁重剑——心殇,并赠其武林中已经失传多年的“怒雷决”剑法。他资质过人不久遍参透了“怒雷决”的全本。在他十三岁那年与北堂家的大小姐北堂婷偶遇,后来两人相恋并且订下了婚约,两人当真是朗才女貌,只可惜三年前北堂婷患了重病,终不治而亡。话说:哀莫大于心死,既然心死,那人也与死人无异了。从北堂婷死的那天起郭梓枫便整日与酒为友,与影对酌,出入花街柳巷。若非两年前北堂淑的出现,只怕他早已醉死在青楼之中了。而这北堂家也不简单,与姬家、叶家、黎家并列为武林四大家族。一旁的瘦小男子名叫金石,是郭梓枫的书童,又与郭梓枫同年,今年也是十九岁。他乃是郭家一位姓金的男仆所收养的弃婴,郭梓枫之父对其颇为喜欢于是收为义子,自幼便与郭梓枫情同手足,又蒙郭梓枫传授过一些浅易的功夫,心甘情愿地为郭梓枫背剑。
“叶诚哥哥,我们三个这次是来兰州玩的,本来打算让枫能够恢复恢复,可是……哎,他老是这个样子。”北堂淑微微叹气,“对了,你没有伤他吧?”
“你放心吧,我只是点了他的睡**,半个时辰左右他就会醒的,这样吧,你和金石就和我们一起先用膳吧,然后等郭公子醒了以后一起去逛逛兰州的夜市,怎么样?”
“也好,今天才到的,还没有逛过夜市呢。金石,过来吃饭吧。”
这顿饭大约吃了半个多时辰,所以吃完的时候郭梓枫也就差不多醒了。
“郭公子,许久不见了。”叶诚向郭梓枫拱了拱手。
“叶公子,别来无恙,呵呵,我也没有想到会在这见到你呢。”众人这才看清了郭梓枫的模样:除去那脸上的胡渣为他带来的沧桑,他简直是一个比女子更美的男子,那种白昼的皮肤,那双波光粼粼的眼睛,别说是男人,即使是女人都会自叹不如,比起他身边的北堂淑,丝毫不输。而这张脸,以审视男人的眼光来看,也绝对是极端的英俊,可真是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待郭梓枫还完礼,姬夜云便提议道:“郭公子,北堂姑娘,金公子,反正吃完饭也是闲着,不如一同去逛夜市吧!”
郭梓枫和金石都还没有回答,北堂淑却拉着郭梓枫的袖子道:“枫,去吧,难得去散个心,好不好嘛?”
“哎。”郭梓枫叹了口气道:“由你吧。”而北堂淑着实高兴坏了,因为虽然这两年与郭梓枫一直都在一起,但是郭梓枫却是从未陪自己逛过一次夜市,依然为北堂婷之事伤心着,而对自己的感情也无疑只是哥哥对妹妹的那一份感情,但那个曾经坚持要用自己的心来融化郭梓枫被冰封的心的女孩,一直都没有放弃。她坚信自己将会抚平郭梓枫心中那因为姐姐的死而留下的悲伤。
想不到,在这些人中,我竟然感受到了不小的敌意,到底是哪双充满仇恨的双眼盯着我?郭梓枫心中隐隐地不安,于是,为了以防万一,他小心翼翼地将那长黑箱子缓缓打开,拿出一柄造型奇特的剑来:剑身部分长约二尺七寸,宽约四寸,剑尖部分长约五寸,通体黑种透出一种诡异的紫红色,一看便知绝非凡品,然而如此神器却是丝毫未开过锋,剑柄处也是同样的质地,长约九寸,便于双手持握。在场的五魔均大吃一惊,“魔剑心殇!?传说中每隔四年至少要祭一次血的魔剑?郭公子,你竟会随身带着它?”李光均问道。
“不错,三年了,它已经三年没有品尝过鲜血的味道了。这次我只是带着防身而已,毕竟我已经基本没什么功力了,留着它防个身总会好一点,而且这把剑认主,我也不用担心被人抢去嘛。”郭梓枫笑道。
或许别的城镇不一定有夜市,即使有,也并不怎么有趣,但在烁金,那是绝对不同。虽然并非国都,但是它是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各类商品应有尽有,甚至一些邻国的特产,包括象牙,宝石,水晶一类的珍贵物品都是买得到的。
“淑,你一直想要这样一对耳坠吧?”在一家专门卖首饰的店里,郭梓枫仔细地挑了一下,然后拿起了一对耳坠,笑盈盈地对着北堂淑说,“你看,这对耳坠是纯金打造的,还吊着两枚宝石,嗯,一枚红宝石,一枚蓝水晶。就从工艺上而言,应该是这里最好的了,怎么样,你试试看吗?”
北堂淑脸色微红,略显害羞,小心翼翼地接过耳坠,又将自己耳朵上的一对取了下来,换上新的,然后轻轻地问道,“好看么?”
“北堂妹妹,你带上这对耳坠真漂亮!”云乔和云清由衷的赞叹。
北堂淑脸上红霞更甚,低着头对郭梓枫说道:“枫,真的漂亮么?”那红到耳根子的羞涩,真的美到令人为之倾心。
望着北堂淑那美丽的面容,郭梓枫愣住了,三年来,第一次真正的欣赏她的容颜,竟然如此美丽,竟然和她姐姐如此相像,不禁脱口而出:“真的很美呢,淑。”
“枫,那我就要这一对了,你对我真好,枫。”不但容颜美丽,就连那讲话的声音都如此柔美。
“那就这样决定了。”郭梓枫转过身去对小店的老板问道:“老板,这对耳坠多少钱?”

那老板露出满口黄牙笑道:“这位公子真有眼光,这可是本店……(以下省略约一千字)”
“行了行了,你只要告诉我价格就可以了。”
“公子,这对耳坠只要八百九十九两银子,绝对物廉价美,是由纯金……(以下省略约一千字)”
“那这对呢?”只见郭梓枫又拿起了一对耳坠。这对耳坠的造型很有意思,是一对纯金打造的三叶草,而每一枚三叶草的每片叶子上都镶有一枚小小的宝石,郭梓枫一边端详着,一边轻轻念叨:“镶着金刚石的三叶草,要是早点买得到就好了。”
望着这对耳坠,北堂淑在心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想不到他到现在还是对姐姐一往情深。
原来北堂淑的姐姐北堂婷,生前最喜欢的便是三叶草,无论发饰、耳坠、手链、项链等等首饰中都有许多三叶草造型的,因为她始终相信三叶草带给她的,将会和它那“幸运草”的别名一样,其中更是有一对耳坠曾令北堂婷情牵梦绕——这对耳坠是在郭梓枫十四岁时,亲手为她打造的。虽然并非十分精致,但北堂淑却总是戴着。
“这位客官,”老板笑着说道,“你果然是位行家,这对耳坠在我们这里已经有近三年了,虽然有许多位客人看过这对耳坠,却无一人能看出它们镶的是金刚石。今日,这对耳坠有幸被您相中,还真是有缘,这对耳坠便赠予客官您了。”
“这位朋友果然爽气的很,那我就不客气了,还有,这是一千两的银票,那剩余的银子就不用找给我了,我想,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记住我的名字,我叫郭梓枫。”随即笑了起来,众人一起走出了首饰店。
“枫,这对耳坠好贵哦,我都舍不得戴啦!”北堂淑笑着拉着郭梓枫的衣袖,那红扑扑的脸颊,当真可爱万千。
“淑,这两枚宝石每一枚都有六十六个切面,单是这样的技艺就不是一般工匠可以雕得出来的,而这对耳坠戴在你的身上后,宛如繁星点点的夜空中划过的一道流星。你看这月光虽美,但比起你也不禁黯然失色。”郭梓枫微笑地为她整理了一下头发,轻轻地叹了口气,道:“相处三年,我竟未觉得小淑已经出落得如此美丽,该罚,该罚呀!”众人听得他古怪搞笑的语气,不禁莞尔,唯有北堂淑羞得红到了脖子,恨不得钻到郭梓枫的怀里去。众人笑声之中,却不知一人杀气暴起,恨不得将郭梓枫切成十几二十段的,再拉出去喂狗。
众人又在夜市中逛了半个多时辰,依然兴趣盎然,无奈实在时间不早,只得回有间客栈。
一路上众人依旧聊得相当欢,唯独北堂淑面色娇红地挽着郭梓枫,众人见状,更是高谈着两人如何绝配之类。
“郭兄,当真好福气呀!有北堂家的千金小姐相伴,当真令人嫉妒得紧啊!”朱霸杰大笑着拍了拍郭梓枫的肩膀,羡慕之意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老朱,你说的也正是我心里想的,想我叶诚与郭公子,北堂小姐也是从小到大的玩伴,北堂小姐,你是否也给我一个机会呢?”叶家本就与郭家、北堂家交好,更与郭梓枫、北堂婷、北堂淑从小青梅竹马,自然会开开两人的玩笑。
就连才认识没几天的张扬也不禁凑到郭梓枫身旁调侃道:“郭兄当真好福气呀,连北堂家二小姐都对你芳心暗许,当真羡煞秦某啊!啊哟,云清公子饶命!”只见云清一把揪住张扬的耳朵,叫道:“再色迷迷地盯着北堂姑娘看,本少爷要你好看!”众人见状,无不哈哈大笑,就连一直羞红着脸的北堂淑也抿着嘴偷笑起来。
不知谁来了句:“我记得咱们小瘦不是与黄家大小姐也定了亲么?啥时候也**来给我们瞧瞧!”众人更是一阵哄笑,这小瘦便是“狩魔”丁潇。他本是一弃婴,十九年前断剑门门主风暴在青州游历时从一只白虎口中救下,见其眉清目秀,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似是极有练武天赋,当下决定收其为义子。在随后的十四年里,风暴及其夫人对他视如己出,即便生育了女儿风小蝶也一直未曾冷落过他,而丁潇更是天资聪颖,在十四岁那年已尽得风暴之所传,并于断剑山后山的剑冢之中被一百四十七年前的门主徐天的佩剑沉毅所选中,成为了沉毅的新主人,门中更是人人认定其为下任的门主,其风头甚至盖过了他的三位师兄,“断剑三奇”:肃清剑孙杰,歧林剑姜励和避天剑张翔;在十五岁那年他更是闭关三个月悟得当年徐天的独门绝技“尘鸣七剑”,后又闭关六个月,自创剑法“六剑”。从前徐天对敌之时只用六剑便能败敌,唯独只有一次,使出“尘鸣七剑”的第七式仍败北,而他的对手也正是一位一百多年前的顶尖高手。然而,丁潇从“尘鸣七剑”中悟得“六剑”之后,对敌更是从未超过五剑,江湖之中不少人都在传言说他的第六剑刚猛无敌,只是苦于至今为止的对手都太弱,使他没有机会出第六剑便已大败对手,因此断剑门也名声大振,不少人甚至称其为武林第五大家族。而丁潇也有幸在三年之前认识了朱霸杰等人,后结拜为异性兄弟,自从那场与洛格丹的战役之后,五人风头大盛。被公认为年轻一辈中最为顶尖的五人,“狂魔”朱霸杰的“无式”没有固定的招式,只以内力催动“烈欲刀”,威力无比;“妖魔”姬夜云家传的“裂云枪”向来变化多端,令敌人摸不着路数,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狩魔”丁潇自创的“六剑”当今世上还未有人能见全其六式;“艳魔”叶诚的叶家“逍遥剑”飘摇潇洒,更有不式招式是以气御剑进攻,给人一种宛如剑仙下凡的感觉;“疯魔”李光均不用任何武器,仅以一套“啸风腿”横扫千军,其腿法之凶悍,招招攻人要害。单论天资而言,丁潇在五魔之中当仁不让便是第一,更因为其长相俊美,黄家大小姐对他一见倾心,于是风暴便顺水推舟,与黄家成了姻亲,黄家大小姐黄月虽不及北堂婷和北堂淑姐妹这般清纯可人,宛如不食人间烟火之女,却也是闻名已久的美人,更因其果断的决策和出色的辞令能力,为黄家的绸缎庄做成了不少大生意,被不少人称为中国第一人。所以丁潇和黄月定亲一事也被传为一段佳话。
一伙人聊得十分开心的回到了“有间客栈”,并且开始吃起了夜宵。虽然对于郭梓枫今日一改平日里醉生梦死的常态感到十分奇怪,但是因为今晚郭梓枫特地选了一对耳坠的关系,北堂淑很快就不去在意郭梓枫今天小小的不同,而是深情婉婉地凝视着郭梓枫。
不久,众人也都累了,即将回房休息,郭梓枫三人收到了朱霸杰、丁潇等人的邀请,也一起住进了国君套房。对此,众人有各自的说法。
朱霸杰:反正花的是秦丞相的银两,不住白不住。
丁潇:反正多住几个人也是这些银两,少住几个人也是这些银两,多住几个人划算。
郭梓枫:住哪儿无所谓,关键有酒喝……
金石:我和少爷一起住。
张扬:多个人多个伴。
北堂淑:枫住哪儿,我住他邻间就成。
…………
待得众人回房之后,郭梓枫闩上房门和金石一起坐下,说道:“石头,我已经查清楚了,没有问题了,今天开始戒备。”
金石道:“公子,你确定是他?”
郭梓枫回答:“不错,可以确定,难道你没有发现我连饵都已经放好了,就等着他自己上钩了?”
金石一惊:“难道,可是公子,我们这么做,万一出事儿了怎么办?”
郭梓枫一笑,答道:“难道你我都是死人么?即使你对自己的功夫不自信,你少爷的功夫总还是信得过的吧?”
金石挠了挠头道:“这个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郭梓枫拍拍金石的头故意很神秘地说:“这个万一是有可能的。”
金石又问:“怎么可能?”
郭梓枫很无奈地说道:“万一一颗陨石砸下来,把我给砸死了,就万一了。”
金石一愣,这才发现自己被少爷耍了,而一边的郭梓枫笑着倒了一杯酒,“今晚咱们就喝酒到天亮吧!”忽然又张牙舞爪地闪到金石面前,恐吓道:“虽然我不是断背山,但是万一晚上我喝醉了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你可千万要原谅我哦!”
“少爷!”
“哈哈,石头,咱哥俩开个玩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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