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五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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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们这次去兰州就是打算去玩么?”马背上的朱霸杰边笑边问,骑着这匹“雷貂”,更显得它充满男性魅力。
现在,这支零时团队正式出发一个时辰了,就在今日,赤京的盘查力度突然松了下来,于是,四人决定当天就出行。
从赤京正城出发,到处了赤京的地界,骑马大约需要一天,再从兰州边境到兰州最大的商业都市,同时也是兰州的最高行政首府——烁金镇,大约还需要两天的时间,所以总计大约需要三天。
面对朱霸杰的提问,三人各有各的想法。
“总不至于说我是逃婚出来的吧?不被朱霸杰笑死才怪了。”张扬是这样想的。
“要是被人知道我水家大小姐逃婚的话,只怕以后再也没有帅哥愿意娶我了。”云清的想法。
“要是被人知道我带着小姐逃婚,不被老爷把腿打断了才怪。”云乔的想法是这样子。
所以片刻的沉默之后,三人都告诉朱霸杰自己是去兰州玩的。当然对于三人到底要去干什么,朱霸杰也不好问太多,只是笑着点点头,和他们开了会儿玩笑。
其实这支队伍不缺乏聊天的材料。天生爱聊天的张扬和云清总是能找到话题大聊特聊,时不时地,两个人还会为了某些观点吵上一吵,但是张扬始终是个男人,既然已经认定云清是美女了,自然要稍微让着一点了,而云清总会在最后来上那么一句:“没错吧?我就是比你强,直到的比你多!”而一旁的云乔和朱霸杰总是笑得前伏后仰。
时间的流逝总是如白驹过隙。一天的行程就这样结束了。四人算了算,也差不多到了赤京的边境,于是打算找一家小客栈休息一下。
传说中,“有间客栈”是世界上最大的客栈连锁店,你看,这不是,就在四个人面前就有这么一家,难怪人家都说:“‘有间客栈’的会员卡乃是外出旅游的必备品,它不单单能够使你享受高质量的服务而只需要支付低廉的花费,更是你身份的象征。”你想想,手里一张金卡,烙上你的名字和头像,啧啧,就是有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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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四人拴了马进了客栈,张扬一边掏银票一边对掌柜的说:“掌柜的,给我准备四间最好的房间,棉被什么的都给我换新的,这里是一千两,不用找了。”按照张扬的个性,他当然不会忘记秀一下自己口袋里的银票啦。
“这这位大爷,您的出手也太阔绰了吧?就是买下我们这间小客栈也不用那么多钱啊。”此话正中张扬下怀,他此次逃婚本就没有刻意地准备很多银票,一共只带了十张一千两的银票和一下散碎银子,这一下就出去了一张,他难免会很肉痛。听掌柜这么一说,他心里倒也松下来不少,于是问道:“那麻烦你帮忙算下,我们住一晚大概多少银两。”
“这位公子,您看,我们这里的上等客房是十五两银子一晚,四间就是六十两,再加上四床上等的棉被,怎么说也不到七十两啊,哎呀,不好意思,客官,我们这里就剩两间上房了,要不您四位挤挤?”
听完掌柜的话,张扬倒是眉开眼笑的,“正愁没有机会逗弄两个美女呢,这下子正好。”于是回过头来问道:“挤一挤没有问题吧?”朱霸杰道:“没事,我睡惯了下等房,有上等房睡就不错了。”云清和云乔也表示没有意见。
“那这样吧,掌柜的,你把这一千两银票拿到附近的‘郭记’钱庄去帮我换成十张一百两的,其中的一张就给你了,还有九百两,帮我到附近最好的打铁铺里买两把最好的剑来,回来给我找头就可以了。”张扬想着:这次去兰州,虽然今天没有遇到什么事情,但是难免明后两天遇到些什么事情,朱霸杰自己有“烈欲刀”不说,我也有一柄“傲天”,就这两个不男不女的没有武器防身,还是给她们各买一件武器来得好。然后张扬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对着小二吩咐了几句,接着笑眯眯地回过身来说:“为了公平起见,我想我们还是抽签决定谁和谁睡吧。”
“不行,我要和云乔睡,睡要和你们两个臭男人睡!”云清叫道,随即又发现自己说错了,又改口道:“算了算了,抽就抽吧,但是你们可不许作弊!”
“当然不会作弊!我秦思韵是这样的人么!来,小二,让你准备的抓阄的纸条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公子。”
“这四张纸条上,两张写了‘一’,两张写了‘二’。抓中同一个字的人睡同一间。云清公子,您先请吧。”
“我先就我先,呃,我看看啊,嗯,是‘二’号。”
“那么接下来就又我抽了,我看看啊,呵呵,也是‘二’,太好了,云清公子,我们住一间耶!”张扬邪邪地笑着。
一旁的云清愣了愣:不是吧,要本小姐和他睡?饶了我吧!嘴上又不好说出来,就被张扬一把拖上楼了。
朱霸杰看了看手里两张也写着“二”的字条,露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低声道:“原来你也发现了,怪不得在路上这么喜欢和她们亲近。”随手一握,顿时,纸张成了灰尘,接着也拉着云乔上了楼。
“公子,这是您要的剑和银票。”张扬和云清正吵闹着进了房间,还没有喝上一口茶,小二就进来了,手里捧着两把剑和一叠银票。
“咦,怎么一张也没有用掉?”张扬觉得很奇怪。
“回公子,掌柜让小的出去买剑,小的刚刚出门,就碰到一个人问:‘是不是有位秦思韵公子带了另外一男两女住在这里?’小的回答:‘是的。’他又道:‘那请你将这对剑交给那位秦思韵公子,再告诉他蓝色的那把名曰:玄冰,红色的这把名曰:炽炎。’然后他就走了,小的就将这两柄剑给您带回来了。”
“那你说说这人长得什么样子?”
“回公子,他带得一张怪异的面具,实在看不出来。不过”
“不过什么?”
“从他的身形和声音上来看,他都更接近男的,但是从说话的语气,还有行为举止上来看,他都像个女的。”
“像女的?”张扬开始在自己的记忆库里展开搜索,可是似乎除了云清云乔两个不男不女以外,他好像也认识什么不男不女的了。“行了,这一百两的银票就赏给你了,出去吧,对了,帮我和这位客官准备点热水,我们吃过晚饭之后要洗澡。”
张扬仔仔细细地端详起两柄剑来,他首先拿起了那把红色的‘炽炎剑’,缓缓地拔了出来:剑身长三尺,晶莹剔透,泛着红光,显然是又一整块极品红宝石打磨而成的,而且具有一定的厚度,并不锋利,护腕处连上手柄长约半尺,末端是一颗极品的红宝石,据张扬估计这把剑不是用来直接进行攻击的,而是需要用内力激发剑来释放剑气。于是他试着向剑内注入了一小部分的内力,发现剑的温度很快就上升到烫手的程度,周围的空气也开始扭曲,而另外一把玄冰的外形则和炽炎剑如出一辙,只是它是由一整块极品兰水晶打磨而成,注入内力之后,很快就散发出了丝丝的寒气。
“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有人送剑给我的呢?”张扬百思不得其解。
“这该问你自己吧,我怎么会知道?不过这两把剑倒是挺好看的,你真的打算送给我和云乔么?”
“那当然了,我秦思韵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你先挑一把,剩下那一把我等会儿让小二送去给云乔,然后你们把剑柄的宝石包一下,明天早上我们好上路。”

云清快步走上前来,结果两柄剑,端详了一会儿,说:“我天生亲水,就拿这把‘玄冰’吧。那把炽炎就留着给云乔了,这两把剑如此晶莹剔透,应该是极品宝石打造的吧?”
张扬一愣,很是佩服云清的眼力:她必定出身望族,否则怎么一样就能认出这般的宝物?随即道:“是啊,这两把剑是由极品红宝石和蓝宝石打造的。这两种宝石本来在我国境内产量就不高,又是如此尺寸,打磨得如此精致,必定异常珍贵。而且现在好剑难求,估计这两柄剑的价格不会低于数百万两。”
“那正好,就送给本小本公子了,你可不要返回哦,我可不还给你了。”
“我既然说了送给你们,剑就是你们的了,这样吧,我们叫上他们一起下楼吃饭,然后把剑给云乔。”
“也好,我肚子都饿坏了。”
“这柄‘炽炎剑’给我?这个未免也太贵重了,我可受不起啊!”云乔推辞道。
“你还是收下吧,不过记着把剑柄的宝石包起来,否则容易惹事,给你们买剑本来就是打算给你们防身用的,当然惹的事情越少越好。”张扬道。
“那好吧,我回头把剑包好。”
“秦兄,你想的很周到呢,既然你能送她们一对剑中神器,想必你的剑也不会是凡品吧?”朱霸杰问道。
“朱兄的眼光之准,秦某佩服。我这把剑名曰:‘傲天’。正把剑由琉璃制成,尚未开锋,需用内力激发出剑本身的剑气,方能伤敌于无形。”
“当今世上,要数剑气最一流的,当属秦相国秦谦大人,而公子也姓秦,而且也是以剑气见长,应该是相国家之人吧?”
“朱兄的眼力,在下佩服,我确实是相国府之人,秦相国正是家叔。”张扬回答道,心想:不愧为“狂魔”朱霸杰,竟然这么快就能判断出我的武功出自秦叔叔,但是只要我不说料他也猜不出我就是小王爷。秦叔叔,我就冒认一次你亲戚了,你应该不算吃亏吧?
“哈哈!秦相国的传人果然不同凡响啊!我老朱先敬你一杯!先干为敬!”
两人边喝边聊,不久拉面就上来了。兰州最有名的就是拉面了,其配料一般选用最上等的数种面粉,配以固定比例的鸡蛋和水调和而成,再配上各种牛骨、猪骨等熬制的汤头,佐以上等的酱牛肉或者猪肋排又或者焖羊肉,绝对是十足的美味。只见四人一阵狼吞虎咽,那叫一个欲罢不能!
饭罢,四人拍着饱胀的肚子一边打嗝一边聊了起来。
“不知云家两位公子是否曾经听说过秦相国的剑气纵横?”朱霸杰问道。
“我们二人对江湖上的事情了解甚少,所以还未曾听说过。”云乔答道。
“两位可记得三年之前洛格丹国侵犯我国边境的事?”朱霸杰喝下一口酒继续问。
“嗯,就是那个野蛮人的种族吗?我曾经听我爹爹说过,他们非常可怕,壮得像头牛,充满了力量与速度,他们的皮肤简直和盾牌一样,刀枪不入。据说如果喝了酒的话,他们甚至可以不需要任何防具以及武器就可以作战,而且战斗力依然十分惊人,我爹爹还说,和洛格丹一役,我国损失了共计十五万的兵力,而他们仅仅损失了三万兵力。若非洛格丹是小国,否则我国可能就完蛋了。”这回是云清回答的。
“接下来就由我说吧,后来青州告急,于是秦谦叔叔亲自率军出战,随行的还有我国现任兵部尚书水易寒。在到达青州之后,秦叔叔亲自带着五千精兵于枯荣城外与洛格丹军的七千步兵大战了一天一夜,我国五千精兵最后仅仅存活了九十七人,其中终身残疾者四十三人,重伤而未致残者三十七人,轻伤者十七人。其中包括朱霸杰你们五兄弟吧?”张扬笑道。
“不错当年我们五魔都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应秦相国之邀,一同与洛格丹人作战,若非秦相国相助,我们五个早已成了刀下亡魂。”
“那秦相国当时是怎么帮助你们的呀。”云清好奇地问。
“当时我们五个带了一百名步兵的团队与敌人一个两百人的小分队交战,不知多久之后我们撑不住了,我们五个倒还好只受了轻伤,但是那一百步兵几乎已经被全歼了,这时候秦相国及时赶到,不惜耗费多年的内力,强行解禁释放了‘剑气纵横’,瞬间消灭了敌人数个分队,但是秦相国自己也因为精疲力竭而昏死过去,于是我们赶紧鸣金收兵,此役之后经过统计,我军杀敌共六千八百余人,其中秦相国以一人之力击杀了一千九百余名敌人,而水尚书则击杀了五百余名敌人。”
“以一人之力击杀近两千名敌人?与水尚书合力击杀两千五百多名敌人?这这太夸张了吧!”云清大吃一惊。
“没错确实是两千五百余人,当年我们五兄弟和他们二老的差距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时我们五人联手才杀了一百多名敌人。”一旁一个不认识的男子突然开了口,其声音之柔美,使人耳边一亮。
“母鸡,你果然也在这里,一进这家客栈我就感觉到了你的存在,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的?”朱霸杰问道。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我母鸡!”男子转过头来,“还有,不只是我,小瘦,光军和老狗都来了。”
如果说朱霸杰是男性阳刚之美的代表,那么这个男子就充分地展现了男性的阴柔之美,不光有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还有那桃花眼,小鼻子、小嘴巴,再加上过肩的飘逸长发,一袭白袍垂地,那袖内伸出的双手都是那么的白晰,还持着一对象牙筷优雅的吃着菜。一边的长椅上还架着一柄枪,这柄枪也与众不同,连枪杆都是金属制的,而枪头则和朱霸杰的大砍刀一样,是由玄铁制成,而且就成色而言更加精纯。
“哦?他们三个也来?你们要聚会么?”
“你还不知道么,烁金镇出现了个**大盗,据说非常厉害,在我们之前,风小蝶,楚缨还有、邢云三个人都已经去参与猎狼行动了,还是没有办法抓住那个家伙,结果秦相国就请我们五个一起参与。怎么?老狗没有通知你么?”
“老狗他们三个应该比我晚动身吧,所以还没有通知我,我就出发了。反正我们几个这次的目的地也是烁金,正好顺路,无所谓的。”
“不过你们可要当心了,小心这两个小姑娘到时候也被采了。”男子喝了一口酒,转过头望向云清云乔,露出了妩媚的笑容。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云乔起身,把出剑来指向了正在喝酒的美貌男子。
“炽炎剑?不错啊,可惜你是无法赢我的,女人,裂云枪的传人至今未尝一败。”男子依然在笑。
“好了,你们吵什么呢,坐下吃,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母鸡,别老是对女性这么凶恶!来,我来介绍下,这位帅哥叫姬夜云,外号叫‘妖魔’,我们无兄弟中排行第一。”朱霸杰急忙给二人解围。
过不多久,另外的三人也出现了。
手持一柄断剑,长发披肩,长相如仙女一般,却从眉宇间透露出一股男子气概的男人——“狩魔”丁潇。
手持一柄长剑,齐耳短发,面带优雅的微笑,透露出优雅气质的男人——“艳魔”叶诚。
不持任何兵器,一头竖起的短发,气质潇洒,长相英俊的男人——“疯魔”李光均。
“妖魔”、“狂魔”、“狩魔”、“艳魔”、“疯魔”五人全部到齐,外带江湖三大侠女到场,还有些别的知名或者不知名的人,看来,会有一场好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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