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该怎样写——千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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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写了有段时间了,承蒙一些大大喜欢,千里感激得很。今天就来谈谈写本书的心得,与大家交流一下。
想起要写本书的时候,不过是有感于网上的架空历史小说太过儿戏。平心而论,大多数的东东,既不历史,也不小说。
下手之后,却发现不容易。先要构思故事情节,最好要狗血一些,不至于让人读了昏昏欲睡,如果让能有大大们愿意读下去的话。于是便收集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想法。
可真的动笔之后,才发现自己写的是不熟悉的环境,感到无法把握——虽然是歪歪,读者大大未必会太计较,这倒是发在网上的好处之一——千里有时也想过放弃。有外国的作家大大说:“写下便已永恒。”洋人吃的是肉,喝的是奶,胆气不是千里这般吃青菜长大的国人可比。千里倒是想做永恒的梦来着,可字都还没写几个呢,现在就期许永恒,不亦远乎?未免殆笑方家。
好在千里学过些洋文,读过些洋人写的书,耳濡目染过异国文化,“Havesomefun!”这一句话是如雷贯耳。那就算是消遣,自娱自乐总可以吧。再想想金大侠也写过《白马啸西风》这般扑街的东东,千里已写下了几万字,就算扑街,也比它扑得迟些扑。
关于内容
动笔之后,首先发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写什么?
写史还是写人?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关乎受欢迎程度。架空历史的读者大多喜欢看猪脚争夺天下以改变历史为己任,可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更应关注的应是人的命运,经历,思想感情,进而表现人性。
将小说写成一本争夺天下手册,那读者又何必读它呢,何不自己去打一遍三国游戏?这个选择好象有些无意义。千里想过之后,还是决定以历史为舞台来表现人。换句话说,千里的目标是希望本书既历史,又小说。
这样的目标当然不容易的。所谓内容决定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真理。因为写史的话,选取的情节多以大事为主,视角全景超越个人,文风需要客观简练,文学上的名词叫做“宏叙事”;若是写人写情,选取的情节应以人的经历为主,视角以猪脚的视角为主视角,其他人的视角为辅,文风相应的主观抒情,尽量不出现全能全知的述说口吻(传统话本中的说书人就是其中之一,当然是要避免的),专业上词汇叫做“小叙事”。要将“宏叙事”与“小叙事”协调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相互冲突,这样的挑战应属missionimpossible,就是专业作家的一部作品,也还是以其中之一为主。
顺笔写来,既然千里已决定以写人为主,笔下自然也是以小叙事为主了。或许到了以后章节,描写争夺天下时,才会改变——如果有机会完本的。可如此一来,路子便偏向纯文学了,小众往往是免不了了。
关于表现手法与美学观念
自己写书和看别人书,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只有自己动了笔,才会发现别人作品中的匠心,以前,作一个读者时,千里是不会注意的。
写这本书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首先要模仿古典白话。就如以前的小脚老太放了脚还是比不上天足,千里欧化的长句要装进那般半文半白的旧瓶中,也是吃吃啃啃不自然,只好看些《三言二拍》之类,临阵磨磨枪,以期不快也光。
第二当然是历史资料。收集了一些,但是要创造一个古代的世界,所需的历史资料实在是挂一漏万,千里精力有限,只好到手多少是多少,其余的边写边收集吧。在千里看来,写小说毕竟不同于做学问,自己已尽了足够的力了。所以,如果有与史实不合的地方,还请大大们谅解。
最后,当然是怎样将这本书写得尽量小说一些。
千里爱读些文艺书,所以还有些积累,算得上是文学爱好者。对这一部分,倒是最有底气的。不过,千里在发了前几章之后,便已知道这本书将期待一些有水平的知音。但身为作者,总希望自己的读者面广些,为了尽可能抓人一些,千里重温一些以前读过的书。此番不是为了欣赏,而是为了偷师。
同样一件事情,由不同美学取向的作者来写,所用的手法不同,笔下的作品当然大相径庭。好比同样是女人,在唐寅,范增,鲁本斯,雷诺阿,毕加索,马蒂斯不同的画家笔下,模样也是不同的。
小说中对一件事情的描写分为两层,表面是对这件事情的描写,内在却是另有一层,是对经历这件事情的人物的情感思想的描写。
通俗作家用笔多在表面的外在的这一层,所以情节生动,故事性强;纯文学作家笔墨落在内在的这一层,着重表现人的情感思想,所以情节淡化。这两派作家美学价值取向不同,在两层描写上笔墨的详略分配自也不同。
身为作者总是希望写出来的东西有人愿意看。虽然千里偏好纯文学,可为了吸引网上的读者,以期雅俗共赏,不得不向通俗大师们致敬。
千里偷师的老师有大仲马,西德尼谢尔顿,阿塞黑利,斯蒂芬金,研究并学习他们讲故事的手法。
年纪长了读书多了,千里回过头来再读这些通俗大师的作品,觉得不过如此,就象是一杯糖水,好喝是好喝,却没有什么让人回味的地方,看过了就没有**读第二遍。所以通俗大师只是通俗大师,而不是文学巨匠。
大仲马虽然人物夸张呈漫画状,但故事的切入,场面的调度,值得学习,若是评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大仲马不是第一也绝对是前几名之一;斯蒂芬金故事一般,但悬念与氛围的营造,最后时刻揭谜底抖包袱的技术无与伦比。
千里的理想是小说的每一章都能抓人,都能引人入胜。那就需要除去行文中的水份,尽量做到精练。千里的口号是“拒绝灌水”。鲁迅先生说自己:“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千里就算比不上,却也不屑学网上的一些大大一小时可写一万字,那岂不是“拉的是屎,撒的是尿”?
按说现代的纯文学,应以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所开创,纳博科夫在《罗莉塔》中所发扬的散文化为典范,用笔精确而富有诗意,行文洒脱而雍容,不徐不急,不过为了使本书尽可能的精练,引人入胜和雅俗共赏,千里运用多种文学技巧,调动事件叙述的次序,尝试将故事讲得紧凑而跌荡起伏,结果,书中同样可在很多地方见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种将故事情节压缩在一个短时间内的戏剧性表现手法。
千里自己读别人书时,不耐烦书中大段的细节交代,往往跳过。想来别的读者也是心有戚戚。轮到千里自己下笔,千里的美学观念认为,应该着力表现小说现实中的那些闪光的激动人心的瞬间,而尽量跳过小说现实中无数平平淡淡的时刻,并将交代情节必不可少的段落,尽量压缩。说了这么多,其实在写的时候,并未想到这么多。所以戏剧性,并非是特意追求,而是千里美学观念的自然结果。

内容决定形式,在这里是错了,应该是美学观念决定形式。
一路写来,已经是第三卷近半了。写的时候,并非都是一帆风顺的,有的章节不能让千里满意,有的章节写起来则很顺手,自己也很满意。平均下来,每天完成一千多字,两千不到,还是比较合适的。再多就累了,有些勉强。千里往往还删了许多。慢工出细活永远是正确的。金庸过去在报上连载,每天是一千字,所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构思雕琢。
这是千里的第一本书。当一些很满意的章节完成的时候,特别是当有的章节中,纯文学的理念、技巧和优雅韵味与通俗作品中的讲故事手法和激动人心,水乳交融相辅相成时,千里常常十分惊讶,这个是我写的吗?有些章节运用的文学技巧,简直可以用来做写作课的教材了。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的。
关于小说中的现实
作者用文字创造了一个小说中的现实,这个虚构的现实与真实的现实一样,其中有时间,地点,事件和人物。与真实的现实不同,这个虚构的现实,是心理真实,是以书中人物的心理描写与读者阅读时的心理感受交互而形成的。
前面说了,为了让书更紧凑废话更少,千里运用了多种文学技巧,通过插叙,倒叙,转叙,心理活动,对话,变换描写事件的视角。以下举些例子,说明千里是如何做的。
其点中文的读者大大,见到过第二卷中《初策》那一章的初稿与二稿(定稿)。在初稿中,长生安排贺小六去松江一事,是通过长生与小六的对话,正面的直接的加以描写;而在二稿(定稿)中,此事通过小六回家与母亲告别时,在对小六心理活动的描写中,间接地写出了长生如何安排贺小六去松江一事。一稿中,描写的时间是事件发生的当时,视角是长生的视角,正面对事件进行描写;而在二稿中,描写的时间是在事后,通过小六的回忆,视角是小六的视角,通过小六的心理活动对事件进行侧面描写。笔墨落在事件中的人物的思想感情上,以让读者获得代入感,从而避免了平淡直接。手法与理念都属于纯文学。
又如第二卷《献策》一章中,长生与父母商量,试图将家里田产划到自己名下这一件事,是通过两次侧面描写完成。第一次,是通过何老爷安慰何大奶奶,在对话中间接透露出来的;第二次,是通过长生的回忆。这同一件事,通过两个不同视角进行了两次描写,这一事件便显得丰满立体。虽然千里写了这一事件,笔墨却着重在面对此事的三个人物各自不同的思想感情上,写人重于写事,同样,是纯文学的手法和理念。
再如第二卷《借贷》一章中,长生向魏掌柜借贷是通过描写宋时雨回忆自己与魏掌柜吃饭间的谈话,间接透露出来的。通过宋时雨与魏掌柜吃饭时的谈话透露出长生向魏掌柜借贷,已是一层转叙,通过宋时雨回忆自己与魏掌柜吃饭时的谈话,则已是第二层转叙。也就是说,长生向魏掌柜借贷一事是通过两层转叙才透露给读者的。有的读者大大就问了,为何要写得这么复杂?其中是有原因的。因为本章描写了长生向宋时雨借贷,若再描写长生向魏掌柜借贷,那么借贷这一情节,在本章中就要写上两遍。有没有必要将长生借贷同样详细地写上两遍?如果必要,那就必须要花些心思,以使这两次借贷的描写不雷同。千里的感觉是没有必要,那么对两次借贷的描写,一详一略便是合理的处理。宋时雨与长生关系比魏掌柜更近,所以长生向宋时雨的那次借贷应该详细描写,而长生向魏掌柜的那次借贷应为略写。可是长生向魏掌柜告贷,少则几十字,多则不过两三百字,太少了,前不着村后不挨店,逻辑上该放到哪里呢?放在哪里,还不一样都显得生硬,与本章其余部分格格不入?而现在的处理,长生向魏掌柜的告贷则成为本章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写宋时雨与魏掌柜的对话,还透露出宋魏两人面对长生告贷时的心理活动,描写正在进行的借贷一事,笔墨却落在当事人的思想感情上,而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一样是纯文学的做法。
再说第三卷第三章《出殡(1)》,考察一下其中对各个事件的叙述的次序安排,可以看出其中的现代文学的技巧。表面上看其中的时间是顺序线性的,从棺材出门运到墓地,其实,本章中的时间安排是非线性的:A,棺材出门;B,昨晚林三刁二被雇;C,坟场暖墓;D,今晨起灵;E,几天前兄弟争执丧事安排。按照传统的按时间顺序的写法来描写各事件,应该是EBDAC这个顺序,可这样的顺序很琐碎平淡,因为这些情节在时间上跨度达几天之久。现在书中将相关的多个事件放在一个事件(出殡)的发生过程中描写,持续时间不过是离家到坟场不到一个时辰。这样的顺序显得紧凑而自然,从而达到凝练效果,读起来不至于让人觉得是松散。如果有文学爱好者,应该可以看出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手法。
那么通俗作品的手法呢?
读者大大如果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大部分章节,特别是第二卷中的绝大部分章节,都是由一个或两个场面组成的。这种切入故事的手法,是不是与大仲马《基督山伯爵》开头几章很相似?《基督山伯爵》开头几章都是一章一个场景。当然现代作家是不大可能采用大仲马那种浮夸啰嗦的文风的,笔墨应该更经济内敛。第二卷最后一章抖包袱则类似于斯蒂芬金的思路,而揭了谜底却让有些细节内容留白不说,要读者自己思考来填满未写的空白部分,则是现代纯文学短篇小说的习惯作法。
举第三卷第一章《林三(1)》为例,故事的切入点是林三贩香失败回家,然后**林三贩香的前因后果。大仲马《三个火枪手》的开头,先切入达达尼昂引起街头骚动的场景,然后**达达尼昂前来巴黎的前因后果。比较一下两者,便能发现其中的相似。但《三个火枪手》中大仲马说书人口气,不是现代作家主流的叙事方式,也不是千里的偏好。所以,本书是通过对林三心理活动的描写,透露出林三贩香的前因后果。这又是现代纯文学的技巧,因为这样写,笔墨更经济,可以省略更多不必要的东西,同时笔墨着重落在人物的思想感情上,读者更容易获得代入感。
千里不想误导读者,其实千里用这些手法,都是很自然的,很顺手就写下了。所运用的这些手法技巧倒是在写下后才发现的。否则,千里哪还有时间更新?想这些手法都还来不及呢。所以,千里认为,在动笔以前,大家的文学积累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可惜网上的大多数写手大大,积累似乎少了点。
当然,这是身为文学爱好者的千里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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