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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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雷天云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天空,心里想到:“总在这山沟里也不是长久之计,走出去看看这个世界,是否会按照另一个时空的历史进程发展,只有出山才有机会呀。”
按照王虎的记忆,这里应该属于济南道淄川县境内,淄川县城在东面,离这里直线距离大约六十多里,而且基本都是山路。
“先到县城看看吧,”雷天云计划自己的行程:“这六十多里路不好走啊,现在正处乱世,土匪多如牛毛,要做好足够的准备,带足武器弹药,随时准备自卫。”
“长枪要带一支,就带白天打猎使用的三把大盖吧。”倒不是喜欢这种日军现役步枪,在雷天云眼里,不管是三八式还是毛瑟九八都不咋样,空有超长的射程,却无法发挥太大作用。没有人光凭肉眼能看清四百米以外的目标,武林高手也不行。
之所以选三八式,是因为这支枪比其它的枪新一些,膛线磨损较小,经过调校以后,射击准确度较高,弹径较小,可以多带一些子弹,相对来说,雷天云手里三八式的子弹数量比毛瑟枪的多一些,另外,按照另一个时空的历史,山东目前是日本人的势力范围,可能以后弹药的补充要方便一些。
第二天清晨,雷天云全副武装,走出居住了半个月的高脚屋,回头看了看自己在这个世界第一个落脚的地方,随后迈着稳健的步伐,大踏步地离开。
秋天的天气总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身穿绿色作训服,背着一支三八式步枪,背上背着一个大行军包,雷天云正在密林中快速地穿行。
背包里装着自己“千辛万苦”制作的服装,一百发步枪子弹,五十发驳壳枪子弹,足够七天的干粮和制作的中草药等物品,脚上穿着的手工缝制的兽皮登山靴,外形不太好看,不过绝对结实耐用。
作训服里面是战术背心,带着两支驳壳枪,三个弹夹,六十发六点五毫米步枪子弹以及一百枚钢针和针灸。腰带上挂着用蛇皮制作的短剑鞘,里面插着亲密的伙伴:飞剑流光。
其余的枪支弹药和王虎的长剑放在一个密封的木箱里,深埋地下。
建好的高脚屋,雷天云没有动,当初选址的时候,就选在一处隐秘的半山腰上,从山上或者山下都不容易发现这里。房间里的织布机等物品也没动,就留在这里,即使被别人发现也没啥关系,以后没准自己还能用上。
按照前世总结的丛林行军经验,雷天云前进的时候,每次落脚都是在树木的旁边,行进的路线就好像划出一道波浪线,行进的速度时快时慢,双手各提着一支驳壳枪,双眼不断地四处观察,神情凝重。
这里已经出了平时打猎的活动范围,雷天云不得不提高警惕。要是不小心被别人偷袭,自己单枪匹马,可就凶多吉少了。“出师未捷身先死”可不是雷天云希望的结果。前世当雇佣兵的时候,在山区密林里行军,有战友们相互掩护,现在只能自己多加小心了。
已经走了三个小时,雷天云依然呼吸平稳,精神抖擞,快速行进着。(看来武林高手当真是当特种兵的好材料啊)
“砰!”一声枪响,雷天云立刻卧倒多在一棵大树后面,心里迅速做出了判断:枪声响起的方向是右手边的山谷里,没有听到子弹飞行的声音,看来子弹不是射向自己的。
慢慢地抬起头,小心地朝山谷方向观察,同时,雷天云功聚双耳,仔细分辨各种细微的声响。
右前方隐约传来几声野兽的嚎叫声,“听声音应该是毛瑟步枪的射击声,野兽应该是野猪,可能有人在打猎。”雷天云迅速做出判断,紧张的情绪放松了一些。
这时,又有一阵嚎叫声传来,伴随着几声枪声响起。
“不好!是野猪群。”野猪群可是森林中的王者,雷天云碰到它们都要暂时避开,发挥自己的速度优势各个击破,普通的猎人恐怕没有办法摆脱野猪群的追击。
迅速起身向枪响的方向冲过去,边跑边将短枪插回战术背心,从背上取下长枪,一拉枪机,推弹上膛,做好了击发准备。对付野猪,短枪子弹的威力肯定是不够的。
枪声和野猪的嚎叫声不断传来,雷天云施展轻功,在树林里纵跳如飞,只用一分钟,就从山腰冲到了山谷边上。
山谷里树木矮小稀疏,视野比较开阔,雷天云一眼就看到五个猎人,慌慌张张向山上的一片密林逃去,显然是想依靠树木抵挡野猪的冲击。他们身后是五只大小不一野猪,一头身长超过两米的成年野猪,张着獠牙,嚎叫着冲在最前面,距离最后一个猎人只有十几米远了。

看样子,猎人们来不及跑到密林里就会被追上,跑在最前面的猎人停下脚步,开始往毛瑟枪里装子弹,可是这种枪填装子弹并不是很快就能完成的。
眼看着伤亡马上就要发生,雷天云毫不犹豫举枪射击,两百米以内,雷天云有绝对的把握。
“砰!砰!砰!砰!砰!”五秒钟,五次击发,尽管是单发的步枪,雷天云退弹、上膛和瞄准击发的速度极快,打出了半自动步枪的效果,准确度也非常高,五头野猪全都是天灵盖被掀翻,死得不能再死了。
雷天云从战术背心里迅速取出五发子弹压入弹仓,哗啦一声,再次上膛,做好了再次射击准备。
五个死里逃生的猎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躺在地上抽搐的野猪,全身的力气一泻而空,全都一**坐到地上,大口大口喘息不止。劫后余生的感觉是如此的强烈,他们的脑袋里现在还是一片空白。
雷天云端着枪,警惕地看着他们跑过来的方向,直到确定没有别的危险了,才关上枪的保险,走向那五个猎人。
“是你救了俺们吗?真是太感谢了,要不然我们就没命了。”一个年纪约五十多岁的“大叔”看到雷天云端着枪从一棵大树后面走出来,急忙放下手中的枪,相隔老远,站起来冲着雷天云拱手行礼,大声说道:“兄弟好枪法,真是好枪法!”
此人一口浓厚的山东口音,说话时中气很足。
雷天云把枪背好,也学着拱手回了一礼,说道:“小……大叔,你好!”幸好反应很快,及时把将要出口的“小家伙”三个字收回,心里感觉怪怪的:“我现在不是那个千年老怪物了,是一个十八岁的小青年。哎,就让你占点便宜吧。”
“你们没人受伤吧?还有其他人吗?”雷天云看着这五个人,问道。
“没有了,没有了,就我们五个人,”大叔说道:“都只是擦破点皮,不碍事,实在是太感谢了,恩人,你是俺们的救命恩人啊!”
雷天云走过来的时候就看清楚了,他们五个人,有两人年纪较大,除了说话的大叔以外,还有一个人四十岁的样子,他们两人拿着两支老旧的毛瑟M1888,其他三人都是年轻人,不到二十岁,拿着三支估计只能发射散弹的那种土枪。
看到雷天云把枪背起来了,其余四人连忙也站起来把枪背好。
雷天云观察很仔细,这五人尽管高矮不同,但是双目有神,身体强壮有力,从手掌上的老茧分布,可以看出是常年握枪的人。雷天云推测他们应该都是有经验的猎人,应该知道凭他们手里的那些土枪根本就伤不到皮坚肉厚的野猪,怎么会正面硬撼一群野猪呢?
“你们怎么和这些野猪干上了?”雷天云不解地问道。
“都怪俺,俺太心急了,”一个年轻人站起来,低着头,红着脸说道:“俺没有注意到山坡后面的情况,以为只有一头野猪,就开枪了,结果冲出来一群,连累了大家。”
这个人就是落在最后的那个家伙。
雷天云笑着说道:“好了,好了,大家都没事,你就别再自责了,以后注意一点就是了。”
那位大叔又说道:“恩人,如果不耽误,请你到我们村子去坐一坐,我们要好好感谢你。”
雷天云听见他们恩人前,恩人后地叫着,感觉浑身不自在,说道:“举手之劳而已,你们不要这样称呼我,我姓雷,叫雷天云,天空的天,云彩的云,你们就叫我的名字,或者干脆叫我小雷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如果不是恩人仗义出手,俺们都会没命的。”
结果双方客气半天,直到雷天云准备离开,这位大叔才同意平辈论交,称呼改为雷兄弟。
“俺姓赵,叫赵天喜,兄弟如果不嫌弃,就叫俺赵大哥吧。”赵天喜指着另一个中年人说:“俺们兄弟五个,这个是老四,姓李,叫李保田。”
“李保田?这个名字怎么听着耳熟呢?”雷天云用武林同道相见的礼节,拱手说道:“见过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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