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节 书中自有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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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过,在英语这科上我们都死的不明不白的。至于另外一门会计学。我们就死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正大光明了。
会计老师姓郑,享有“雁过拔毛,人过脱皮。六亲不认,血手屠夫”的美誉。人称“郑屠夫”。简称“郑屠”。另外,据不确定传闻,郑屠是张献忠的转世,生性奢杀。每逢期末大战,便是郑屠杀人之时。
凡郑屠所过之处,一律鸡犬不留、片甲不留、不留活口,此谓“三不留”政策。郑屠不但大肆屠戮我革命志士,连我手无寸铁的无辜同胞也大开杀戒。有人云:一年两度,死伤无数。郑屠之罪,罄竹难书。郑屠如此作恶,引无数烈士竟感概:郑屠常有,而鲁提辖不常有也!
其实,郑屠给我的印象还是挺不错的。教我们一学期也只发过一次脾气。记得那次不知怎么搞的,班上三分之一的人集体旷课。这可把我们的郑屠给惹毛了。“没来的同学,给我把手举起来!”郑屠强压心头怒火。大家一听,全愣住了。
郑屠一看,他妈的!这么不给面子,立马火了。“旷课的同学,听到没有!”郑屠再次严厉警告道,“都给我站起来!”“郑老师,他们都逃课了没有来呢!”我们班长小声提醒他。“逃课?逃课就不用站起来了?”郑屠一听更火了,“我说的就是逃课的同学!”郑屠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旷课的,下了课给我留下来!”大家相顾无言,无语问苍天!!
逃课?逃课?过了一下,郑屠好象冷静下来了,猛的一个恍然大悟,赶紧夹着课本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从此以后,郑屠再也没有点过名了。但是暗地里却把旷课的一一记录在案,等着秋后算帐。这让我想起一句话: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咬人的狗之所以不会叫,是因为它一旦咬住了人就不会再松口。郑屠无疑是一条会咬人的老疯狗。他不但喜欢在期末考试中乱咬人,在补考中也毫不嘴软。据说一旦落入郑屠之手,非死即残,非残即疯。让你求生不能,求死无望。今在校园内广泛的流传着各种关于郑屠不同版本的《饿狗传说》,令人恐怖的是,我们的脚指头被郑屠给咬上了,怎么办??反咬他一口???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求教了有”万事通”之称的师兄龙哥。据说,龙哥此人无所不精,无所不会。上至吃、喝、嫖、赌、坑、蒙、拐、骗。下到缝衣服、做饭、炒菜、生小孩。龙哥无一不样样精通。故又有“通吃小霸王”之称。
龙哥了解到我们的来意后,很热情的招呼了我们。“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攻其所不守,守其所不攻!”龙哥开门见山给我们知道起来。猴子赶紧拿出纸笔记了下来。“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龙哥精通马哲,观点精辟,“郑屠也不例外,所以,你们只要找到其根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看来龙哥还是憎字辈人物呐。一席话说的我们云里雾里的。龙哥看我们一脸的茫然,叹口气道“孺子不可教也!”,然后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本<<公共关系学>>送给了我们。”话已至此,天机不可泄露!”龙哥把我们赶了出来。“一切就看你们的悟性和造化!”
回到寝室后,我们四个小心翼翼的捧着上个学期刚刚学过的《公共关系学》研究起来,凭着对市场需求的敏感性,我们四个很快就发现了其症结所在。
《公共关系学》第二章第三节第三小节第三点,我国公共关系现状之畸形。具体内容为:“有些组织和公共关系人员将公共关系简单的理解为只是为产品做广告,为它作宣传、应酬、敷衍公众。甚至曲解为就是请客送礼的关系。将公共关系变成庸俗关系学,有的甚至故意利用公共关系这一时髦新名词新招牌,在其掩饰之下搞行贿、收买等不正之风和不法勾当!”
看完这一段。我们四个恍然大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不曾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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