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节 最后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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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亨林也要走了,他老爸已经催了好几次。如果再不去,就保不住工作了。尽管知道迟早都有一别,当他告诉我们第二天要走的时候,我们内心还是一阵的荒凉和刺痛,仿佛看见死神在不远处向我们召唤。在死神的黑名单上,我们不仅榜上有名,而且必死无疑。我们唯一能做的就只能坐着静静的等死,连垂死挣扎都显得太徒劳枉费了。
又是散伙饭,这种饭哪怕你胃口再好吃的也只会想吐。但是,没有办法,这是最后的晚餐了。你不去的话,恐怕以后就没机会吐了。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的吃,再拼命的吐。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个筵席,指的就是这种离别宴。
我们选的是我们入校第一次吃团圆饭的那家小饭店。老板没变,变的只是我们。记得第一次吃团圆饭也是在这里。这最后一次离别宴也在这里。谢亨林说这叫有始有终。而这次,就是终了,终结的终。有时候有始有终也并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像这个就不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但愿有始无终。只是这世界,尽都是不尽人意的。
与第一次相反,这次上菜上的特别快。仿佛那老板也急于赶着去死。但是,我们不急,吃的极其斯文。
记得第一次来这里吃饭,我们几个都忘了带钱。最后还是我回去拿的。谈起这件事,大家都乐不可支,都认为这是一件极其有纪念意义的荒唐事。谢亨林居然还记得我那次回去拿的是他钱包付的钱。尽管我一再声明那次是我喝多了拿错了。谢亨林依然不依不饶,逼我写下了一张高达两百块的欠条。就像我当选寝室长的那张卖身契一样,还让我在上面盖了个手印。由于没有红笔,我就沾了点菜汤在上面摁了一个手印,结果把那张欠条给弄脏了。谢亨林倒一点都不介意,郑重的把它折起来放进了钱包。说等我以后发财了再找我。

假如我不认帐的话,他还要找我儿子父债子偿。这可见谢亨林这人是多么的阴险,临走还不忘算计我一把。后来受此影响,郭超也记起谢亨林曾欠他一百块钱赌债,也逼他写下了一张欠条。说以后一定会找他算帐。谢亨林倒无所谓,表示郭超如果去催他债的话,他还帮忙报销往返路费。这让我们产生了浓厚兴趣,纷纷写下了一叠从一百到一百万的欠条。并发誓一定要追究到底。当然,如果以后他们能来找我还债的话,我想那将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胡说八道了一大堆,饭也吃的差不多了。该付帐的时候又出状况了。这次不是没有钱付帐,而是有钱但不想付帐。谢亨林说要留下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正如第一次那样让人永生不忘。这又算是有始有终了。
按照他的计划,我们三个迅速走了出去,而谢亨林假装去付帐掩护我们离开,之所以是他,是因为他说他要做学生时代的最后一件坏事,而且他明天就要走了,也不怕那老板找他麻烦。
谢亨林边掏钱包边看着我们离开,那老板见他拿着钱包来付帐,马上找出菜单低头算数,让他意料不及的是,谢亨林立马撒腿“嗖”的一声就飞走了,留下背后那老板在那叫爹骂娘。当然,他是不可能追出来的,如果那样的话,估计不仅追不到,而且他回去时他的店已经被洗劫一空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成功的集体作案。
我们在前面看者谢亨林像只鸵鸟般的奔了过来。想起吃霸王餐,都一起笑的上窜下跳,几欲爆肚。忽然之间又像集体抽了风,笑声嘎然而止。相互看了看,笑什么呢?有什么好笑的。我也不明白。因为我觉得我们才是最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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