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不寒而栗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果然不出所料,血和破裂的燎泡流出的脓已经把衣服粘在了身上我往下脱衣服,根本脱不下来,许多地方已经与皮肉粘得紧紧的。我只有一小块、一小块地揪着衣服把它剥离身体。有些地方撕一块就带下来一小块皮肉,痛入心肺,疼得我呲牙裂嘴,乱哼乱叫。好在边上也没有旁人,不怕被别人看去我的丑态。
我简直是在自己给自己上刑,但是没有办法。如果不及时把衣服脱下来,它就会越粘越紧,最后成个硬壳子裹在身上。到时候再脱,那就真的是在剥皮了!
衣服总算脱下来了。囚衣是件窄袖长袍,此外里面再无一物。
我又是一丝不挂了。
我检查身上的伤口,有些地方皮肉翻卷的伤口已经凝结了红黑色的血痂,有的地方因为刚刚脱衣时再度被扯破,缓缓地渗出新鲜的血。
我的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
上帝啊,我已经死过一次了!
我觉得自己死得虽然算不上重于泰山,但也算气概凛然。我没有选择只有背叛祖国才能得到的活路,毅然赴死。我都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上天,难道您就不能小小地怜惜我一下吗?让我到这莫名的地方受这等无妄之灾。
天呢,我倒底犯了什么错,死一次难道还不够吗!
难道就因为我没有抗拒明尘动的诱惑吗?我的情感和身体空白了近三十年,有那种美男诱惑我,在那种绝境下,我抗拒得了吗我?我是一个女人,仅想在死前尝尝做女人的滋味而已。难道让刀罗那种让我心不甘、情不愿的人折腾完再死,才算得上大义凛然吗?
我心有怨忿,悲风伤秋地流了一阵眼泪
上一世我很少流泪,好象只有父亲去世后想念父亲时才流过几次。可是想到父亲去世前对我说,卓家的规矩送亲人往生不准哭泣,我也不大敢哭了,怕让父亲失望。
想起父亲对我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人生的每一步都有他的意义。我忍住哭泣。
哭泣有什么用呢?
我平静了一下心情,又开始面对眼前的问题。
先要把出血的地方止住。
我在囚服上找到一块看起来干净些的地方,撕下来,置于一些出血量相对较多的伤口上,用手掌或手指按压伤口,好让血快点止住。
伤口处一按疼痛难忍,可是没有更好的方法。每处按压5至10分钟后,基本上不流血了。只能这样了,不知伤口会不会感染。
我费力地爬起来,把枯草聚拢一堆,把衣服折一折垫在上面,然后坐在衣服上。
好在天气不冷,我光着身子没有感觉不适。也许外面正是夏天吧!
我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体状况。胳膊除了手腕外基本上没有伤,我的脸上和私处没有任何不适,看来没被伤害过,这一点令我感到欣慰。除此之外,全身遍布伤痕,好在臀部上仅有三、四道鞭伤,坐下不动还能忍受。
坐在那里,我在思索接下来会怎么样?
秋交结死了没有?如果死了,会不会换个更变态的人来逼迫我;如果没死,接下来他会怎么对待我?一定让我生不如死。

这一世我会被怎样杀死?
毒酒和白绫应该是最好的了,电视里演的古代人对待女子好象都是这样的吧。绞死和砍头就可怕了。
啊呀,卖国不忠对古代君王来说是最受不了的了,不会处以凌迟什么的极刑吧?
凌迟是中国古代的国粹,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方式。它把人一片片脔割皮肉,从胸部开始,依次为上臂、大腿,再到身体各个部位。有的直接用小刀割,有的把一张渔网蒙在受刑人身上,再用刀削割突出的皮肉。最“精致”的是用小钩子把皮肉钩起来,每次割指甲大的一块。割去的皮肉被扔在一个小筐中,直至肌肉剔尽,往往人还未死。据说一个人可以割3000多刀,要两三天才死掉。
想到这里,我浑自发软,不寒而栗,如果真是那样,我一定先咬舌自尽。
不行啊,我上一世听一些执行过死刑的同行说过,有很多办法避免犯人在死刑前自裁的,难道古人会那么蠢吗?
难道趁现在还能杀死自己的时候先自杀?
我实际上是个很惜命的人,不到最后关头我心有不甘哪!我死了一次又活过来容易吗我?
至少还不是太坏!起码我现在没有在受刑,人生总还是有希望的,不是吗?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走道里传来声音。有开铁门的声音,有铁链抖动的声音,有人说“开饭了”的声音。
走道里有人走动,象是两个人,由远及近。每30秒左右有一次物品放下的声音,共响起16次。然后声音来到我的牢房前。
此刻我已将囚衣从身下拎出,反搭在身前,里面用手撑着。
牢房前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粗壮的灰衣人,看样子是个男人。左右各拎一个高高的盒子。他放下了左手的盒子。一个30岁左右,肥肥胖胖的女人,从放下的食盒里取出一碗饭。从栅栏递进来。
“有水吗?”我低声问。
那个女人狠狠地剜了我一眼,哼了一声,转身返回原路。男人又拎起盒子跟在后面离去。
切,还以为她心宽体胖,必定内心良善呢。
此时我发觉自己饿坏了,我用狼准备吃羊的目光瞅着那碗饭。
刚刚拢枯草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脚上有洞穿的伤口,根本站不起来。最好的选择是爬过去。我的胳膊还算完好,但膝盖和小腿上有一些鞭伤,动起来还牵动身上各处的伤,痛得钻心。好在不远,几下就爬到了。
一看碗里,我又泄气了。
那是一碗清汤泡饭,饭不是白米饭,红红黄黄的,是些粗粮。饭里飘着几片菜叶,也有点荦腥——一只死蚊子。
没有餐具!
想我卓相悦那是个准美食家。在乡下时粗茶淡饭,但绿色食品,新鲜水嫩。为了让爸爸吃的好,我经常翻着花样地炒菜。进城后我立志尝遍天下美食,经常听说哪有新饭店开业了,招呼一二个吃友一起去尝鲜。除了工作上有任务下班太晚,否则我回家必定为自己弄两个可口的小菜。
你说人生一世,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你的呢?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