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火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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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我放在床上,母亲流着泪,端来洗脚水,用一张黑漆漆的毛巾把我的两只脚擦洗干净。
夏天,家穷,我没有鞋穿,母亲给我洗了三盆水才把我的光脚杆洗干净。
而我,一路上的眼泪和叫喊已经让我惊疲力尽,疼痛比刚开始更清晰的咬着我的大脑神经,但我连哼都不想再哼。就当那腿不是我的。
我突然发现我不但勇敢,还很硬气。
父亲过来了,把挨着我坐的流泪的姐姐赶走,左手托起我的断腿,右手沿着我腿的膝盖轻轻往下揉捏,找到我的伤处,仔细的用手指感触我的断骨情况,微笑着对母亲说:“没有什么大碍,只是骨骼有点错位,上一个火夹子,将息半个月就好了。”
火夹子的功能,就是现在医院用的石膏,用来固定伤处的。在当时,我们连听都没有听过石膏这两个字。
父亲还懂得医术,我有点不相信的看着他。
母亲说:“你看什么看,你父亲要不是文化大革命,受你爷爷的拖累,早就是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了,你父亲读书,升学从来不需要考试,小学到初中,初中到高中,高中到大学,从来都是保送。”
母亲说起父亲,满脸都是光辉。
但是在我前世的记忆里,只记得父亲是唯一一个不叫我傻根只叫我王华的人,隐隐约约的,也知道父亲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但具体有什么本事,又说不上来。
难道前世我真的头脑有问题,是个某种程度上的傻子。半痴呆者还是头脑后天愚钝者?
看来傻根这名字,是很有道理的。
“王华,你的妈妈,在和我耍朋友以前,还是一个教师呢。”父亲笑了起来。
前世今生,我的父亲都是一个美男子,跟现在女孩子喜欢的‘花男’气质十分的相似。美男人的气质分两种:花男和猛男——比如《越狱》里的主角迈克就是花男气质,而他的哥哥肌肉男就属于猛男气质。
而且毫不夸张的说:我的父亲是我前世今生所见过的最美的男子,你们没有机会见他,当然无法想象,在贫穷的乡村,居然有外表可以媲美在十多年后才出名的‘香港四大天王’的男子。而这个人,的确就是我前世今生的父亲。
在私底下,我甚至认为我的伟大母亲配不上我的父亲。
话绕远了,现在回来继续说我的故事。
开始说我父亲后来给人们看病一直用的‘火夹子’是怎么一回事。
还是从给我做‘土手术’说起吧。
母亲抱来父亲泡的药酒瓶——里面有蛇,蜈蚣,癞蛤蟆,乱七八糟的草药等等很多东西,这是外用的,有毒,不能喝;当然还有另外一瓶可以内服的——也是泡了很多的药在里面。外用的是金黑色,内服的是金黄色,内用的也有蛇等在酒里面。
父亲拿过一个很破的碗,这只碗还剩下半边可以用。
父亲先把我的腿骨理顺位置,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因为在他‘可’的一声矫正我骨骼时,我咬着牙齿没有叫疼。
说实话,父亲的目光让我心里暖烘烘的很受用。
“刚才是有一点疼的,很多大人都受不住要叫的,你很勇敢。”父亲由衷的说。
“疼就叫出来!”母亲看我一脸的汗水,心疼的说。
“现在就不会疼了!”父亲对母亲说,“就刚才那一下,如果没有那‘可’的声音,就表示还没有做好,这下没有什么问题了。”
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还是老天有眼啊,我不会是一个瘸子了。
接着,父亲把药酒倒进破碗,开始给我从大腿一直到小脚趾的揉搓,说是理顺经脉血路,然后把几张黄黄的硬硬的草纸叠成三指宽的条形,放在酒碗里沁泡湿润,拿起来贴在我的腿上伤处,对称的贴,一前一后,然后用两片竹片压在条形草纸上,把我的腿夹起来,用带子绑好它,一个‘火夹子’就做好了。手术成功完成。

一个星期后,我的腿皮开始发氧,父亲替我重新换上新的‘火夹子’,不许我乱动,皮肤发痒,也不许我去抓。
半个月后,我可以下床扶着东西走去外面的晒坝了。
一个月后,我的腿完全好了。
接着,学校开始报名上课了。我没有学费,母亲把养的鸡拿到街上去买,但学费还是不够,因为我和姐姐都要交学费:我的学费三块五毛,姐姐的要多一点,五块钱。学校老师说了,交不上学费,就不能上学。
但是有好几个同学都没有交齐学费,学一样的可以上,只是就我和姐姐的不行,必须要先交齐才能有资格进课堂。
我明白这是王节校长搞的鬼,他在报复我呢。
但我正好不读书,这样,我就可以先锻炼自己做生意的能力了。
十多年后,去广东打工才是王道;二十多年后,口袋有钱才是王道;三十多年后,世界遭遇经济危机,有钱不但是王道,还是天道。
要做一个恶人,没有大把的钱那是不行的,砍人的,都只是小混混。
为了坚定我不再去读书的决心,我烧了我的本子,笔,书,还有书包。母亲气得要打我,但是父亲拦住了母亲,对我说:“这是你自己决定的!,今后,不要怪我们!”父亲的脾气咋就这么好呢,从来不打我和姐姐,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个秘密。
于是我如愿了,姐姐读书,而我,在家里干活。
父亲接好了我的断腿,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很快传遍了平五乡,慢慢的,开始有人生病了上门来找父亲医治,几乎每一次,父亲都是手到病除。他用毛笔写处方,用粗拙的草纸和竹片给人们做手术,因为从来都没有失过手,他的名气很快就大了起来。他处方上的用药,全部都是草药。父亲说,对于西医,他懂一些,但不用,因为西药是化学药物,见效快,但有副作用,即使病好了,也对人的身体有伤害。
由于父亲的医术厉害,慢慢的,就有看好病的人送些东西给我们,也有经济宽余的,给父亲一元两元的烟钱。每次,父亲都要推辞半天才肯接受,这让我的母亲在灶房里很生气。
母亲要我学习父亲的医术,我看父亲到处受人尊重,上街也有人请他喝一口酒,而且大家都改口叫他做王老师,看起来很风光的样子,于是就答应了。
父亲说:“你就学一些接骨的技术吧,你不肯读书,认字少,连处方都写不了,其他的想学也学不会。”
我心里暗笑,说:“认字,有什么问题呢。”在前世,我可是磕磕绊绊的念过高二的。我把父亲的《伤寒论》翻出来,从张仲景的序‘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曾不留神医药,精究方术,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一直读到后面的汤头歌诀,在父亲母亲惊异的目光注视下,我露出狡黠的笑。
“怎么可能?”父亲对母亲说。
“我儿是天才,天才傻根。”母亲几乎要哭了。
我脸上得意,心里却发虚:“要是我真的是一个天才的话就好了。”大把的钱,豪华的车,一屋子美得让男人心碎的女人------可惜,我还是一地道的傻根。
父亲决定考考我,于是对我说:“等你姐姐放学回来,她的作业题,你来做一遍。”
我苦笑一下,说:“好吧!”
我总不可能给父母解释我是重生的吧。
一个曾经读过高二的学生做一个以前的小学三年纪的题,那有什么难度呢?还不是一挥而就。
晚上,我几分钟就写完了姐姐的作业,再一次让父母狂喜。而这,反而让我更加的愧疚。
神童和天才的光环就这么与傻根不期而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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