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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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整齐的李文逍右手举起枪对准汉克,左手扬起脸盆,泼了汉克一身水。“现在我摘了你嘴里的布,你要喊我就打死你,明白吗?”
汉克泼醒后,木讷的点着头。
“刚才发生了什么?谁救的我?”李文逍询问着。
汉克浑身哆嗦,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惊恐万分的看着李文逍。
“你到底说不说?”李文逍皱着眉头,举起枪指着汉克的脑门。
“你……你是魔鬼,魔鬼。你杀了我……我的人,”汉克胆碎心裂结结巴巴的回答着。
“我杀了你的人?开什么玩笑,我被你们都打残了,”李文逍想起刚才被他们打残的一幕就怒火中烧。
汉克陷入了恐惧的回忆,“你……变成了巨人,你……活了过来,撕裂我的人,子弹打不死你,你是魔鬼,你是魔鬼!!”说完,汉克突然口吐白沫,眼神也失去了光彩,变得痴痴呆呆。
李文逍陷入更加的迷茫中,他曾经接受过训练,对审讯有一定接触,这个对手显然已经崩溃了,说的话都是真的,可问题来了。难道自己活了过来,然后变成怪物再残忍的杀了他们那些人?刚才还后心中弹和残肢断臂的自己,按科学的道理,没可能这么快恢复,甚至医学上,心脏中弹没有活下来的可能。这一切好像迷一般无法解释。
李文逍下意识的想到了基因问题,脑子里突然闪现出本杰明导师曾经研究过的一个课题——伤口愈合与基因有关,蛋白质在伤口愈合中很活跃,而控制这种蛋白质生成的基因Smad3对伤口愈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白鼠的试验证明,在普通老鼠5天愈合的伤口,而通过遗传工程使其携带双倍Smad3基因的老鼠在3天内愈合了伤口,更神奇的是5倍Smad3基因的老鼠在观察中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迅速愈合。难道自己身上也存在这种Smad3基因?难道自己身上有5倍Smad3基因?李文逍很想拿刀划破自己的身体看看是否有那么迅速恢复,不过想想而已。科学不是表象,必须依据反复试验。李文逍突然无比怀念实验室里的基因检测仪,这个时代是不存在的,DNA的构成到50年代才有突破的发展。
而根据汉克所说的变成巨人,这个也可能是本杰明研究过的一个课题,他曾经提取过奥运冠军的基因,发现存在一种疑似强壮基因,使个体比普通人要更加强壮,但是在白鼠试验中,这种基因的传承出现重大偏差,也就是变异了,生成无数的畸形,而活下来的个体也变的异常脆弱,骨骼脆化,肌肉容易迸裂,这也是李文逍和本杰明一直无法破解的基因之迷。本杰明博士的解释是,人类的基因信息交融相连,刻意对某种基因进行选择可能会起到反作用,也就是说强壮基因不是独立的,而相连的基因一定存在。
但就算自己的基因发生了变化,可是为什么此刻还是过去模样,越想越迷茫的李文逍无奈的接受自己的身体确实发生了某种变化的可能。
“哎,”李文逍真的很担心自己变成了怪物,不过眼下关键的问题还是生存下去,然后再解开自己身上的谜团。这里是不能待了,外边喧闹的声音和刺耳的尖叫声都清晰的传达着一个事实,虽然依然下着大雨,但街头血腥的尸体恐怕被人发现了。而这一切的制造者很有可能是失去意识的自己。想起那些零散的尸体,李文逍都忍不住一阵恶心。下定决心,离开这里以后一定要搞清自己的情况。这次杀死的虽然都是该死之人,但难保下次不会伤及无辜。

李文逍盯着汉克问道,“你这里有钱吗?”
“有,在床脚地板上,掀开就是。”汉克机械的回答着。
李文逍寻找到藏钱之处,好奇的看着在后世有些收藏价值的纸币,数了数大概有1千美金,心想这个混社会的还真穷,到是忘了这是1927年。
把钱掖好,李文逍拿着枪稍微犹豫了一下,汉克是不能留的,这点自己很清楚,难保别人从他身上打听到自己,但问题是雨声已经小了,这时候开枪无疑会引来麻烦。
正当李文逍做着思想斗争的时候,碰碰碰,庭外的大门传来砸门声,大声喊叫着,“汉克,你在不在?”
李文逍紧张的问道,“你这里还有谁知道?”
“我的老大,霍克。”
李文逍想了想,霍克?好像听说过,“你这里还有其他出口吗?”进来的时候看着是独立的院落,但直觉告诉李文逍,混道的都知道狡兔三窟。
汉克痴痴呆呆的摇摇头。
“该死,”李文逍迅速的看了一下四周,巨大的窗户映入眼帘,还好没有窗棱,爬上窗户外边有3米多高,下边是个土坑,问题不大,回头不再犹豫对着汉克的脑门连开了两枪,凝视看着倒毙的尸体,确定他的必死,跳了下去。打了个滚消弱了跳下的冲力,然后用力逃跑。
李文逍不敢停留,因为开枪的动静肯定会让门外的人听的清楚,而认识汉克同时知道他住宅的也必然是黑帮的人,抓住自己肯定没有好下场。好在雨天阴的厉害,还有外边的凶杀现场也让这里的人不敢出门,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李文逍清楚的记得大街的方向是东西走向,而汉克的家是沿路西南拐进去的,先往东跑,那里是城市中心的方向,然后在做其他打算。
之所以杀了人还敢往城市跑,有两方面考虑,27年的美国不是后世那媒体大爆炸的时代,不存在今天你杀了人明天全世界都知道的可能;同时当汉克可以当街杀自己的时候,李文逍就深感黑帮的嚣张和警察的无能,可能双方还以为是黑社会之间的仇杀。总之,短期内很难暴露出自己。唯一的担心就是那两个修女和那个司机见过自己,不过李文逍自问还没丧心病狂到为了不暴露而去追杀那几个帮过自己的人。不过他显然忘记自己那时候灰头土脸的造型,也很难让人认出。
走一步算一步吧,李文逍自我安慰着。
李文逍感到自己体力好像变好了,沿着街边高大的红杉林一口气跑了半小时没有丝毫疲倦。已经进入城市了,李文逍把脚步放慢,努力做的正常点,这个时候他更怕警察的骚扰。李文逍无奈的苦笑,来到这里,他可是黑户。
虽然旧金山的面目与后世大不相同,但曾经在这个城市居住过四年的李文逍依然看出大体位置,昨天到岸的位置就是后世的北滩。而一直沿着东走,就应该是唐人街。自己的面目只有在唐人街才会稍显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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