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无论贫贱,不分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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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刚起来就不见了粮食的身影,其被子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头,颇有军人风范,而萝卜则不搭调地趴在地上,嘴边口水四溢,估计昨晚又梦见周蓉了,周蓉是萝卜暗恋的对象,是我们私下评定的班花,评委就我们三人,不过周蓉长的也还算对得起“花”的称号,牡丹算不上,桃花还是能叫叫的。
萝卜暗恋周蓉却不敢表白,我们三人关系都不错,比起班花来,周蓉更像哥们。
萝卜大一时曾写出不下十首表白歌曲,在每个发情的午后弹唱给我和粮食听,听得我有一种冲出去把周蓉给灭了的冲动,因为萝卜说周蓉是他的灵感女神,我就估计我们只有把他的灵感女神消灭了以后,才能拯救地球。
不过后来听多了觉得有几句还有那么点意思,就比如说这句:
我要和你做-做-做
做最好的朋友
然后数那天-天-天
天边吃草的牛
……
觉得这小子还算有点文采,我对这歌的评价是:这是一首无敌的表白歌,其要领是唱得越慢越好,如果对方喜欢你,会赶在你唱出第四个“做”以前扑入你的怀中,和你真做。
要是对方不喜欢你,对你怒目而视,你大可迅速唱出其余部分,看看,看看,自作多情了吧,思想不纯洁哦,啦啦啦啦。
我曾通过QQ打探过周蓉对萝卜的印象,她的评价简短有力:有才,不羁。
第二天我把原话告诉萝卜,萝卜诧异道,有才我听得懂,是在夸我。可不妓是什么意思啊?是赞扬我忠贞刚烈贫贱不移?可我是男的啊。
我搞清萝卜的理解后笑着说是桀骜不羁的不羁,是说你自由不受约束。
那是表扬还是批评啊?萝卜已经把我当成了他的顾问。
正所谓世间万态,情分三理,此话呢,可褒可贬,可表可批,我摸着下巴上忘刮的一撮胡子继续说道:
所谓表意,就是说你能够打破世俗的观念,不受常理的约束,并且有创新精神,今后定能成就一番不俗的伟业。
萝卜听得眉开眼笑,我抑制住想伸手要钱的冲动,暗想以后毕业了要是实在找不到工作就去街口扯块布来摆个摊,赚点口水钱。
那批评呢?萝卜继续问。
就是说你放荡不守规矩,我长话短说,报忧乃大忌也。
你才放荡呢。萝卜跟个小女生似的。
周蓉说的,管我鸟事,青烟吹过,我拂袖而去。
自从萝卜知道了周蓉对他的评价后就更加努力的创作歌曲了,而且每写完一首都要在校内网和新浪博客上双管齐下,各传三篇日志,一篇是曲,一篇是词,最后一篇里面是现场录音的mp3版,其在楼上练琴时更是**无比魅力四射,恨不得能让远在两极整天为了呼吸而忙着到处打洞的海豹们也能欣赏到他的这些发情之作。
而对于周蓉不羁的鞭策,萝卜苦思冥想却无法得出提高的法子,但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们第一次发现萝卜梦游时我们被吓了一大跳,第二天醒在卫生间的萝卜大喊道说我昨晚梦见周蓉了,我们一起牵着手,在太空漫步,周围全是星星,我还奇怪怎么没有月亮,结果仔细一看,周蓉的眼睛里有俩,我终于领悟不羁的含义了。
从那以后只要梦到周蓉,萝卜必定不会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本来他睡上铺,一开始还好,梦游的时候懂得踩着楼梯下床,后来可能变聪明了,知道了在太空中没有重力,要楼梯也没什么用,于是就在某个没有月亮的凌晨三点半,直接从上铺滚了下来,结果右胳膊骨折,绑了半个月的石膏,周蓉看到后问怎么了,我说还不是想你给想的,她还不相信。
经过那次午夜惊魂后,为防止萝卜自残的恐怖事情再次发生,我们将其换到了下铺,后来慢慢地也就习惯了隔三岔五的早上醒来后,发现地板上躺着具摆成猥琐形状的尸体。
我穿好衣服,上去踹了萝卜两脚,萝卜眯着眼喊了声爽啊,便又没了动静。
我接着踹,五六脚过后萝卜才醒了过来,擦擦嘴巴说梦见自己去了全球顶级的按摩院,而周蓉是那里的主按摩师,两人聊了好久,甚是投机,周蓉还给他踩了背。
我笑,不知他有没有发现周蓉有脚气。
粮食呢?我问道,刚出口就后悔了,这家伙忙着在梦里跟周蓉打情骂俏,哪会知道粮食什么时候起来的。
出乎我的意料,萝卜说知道啊,他去找楼管阿姨了。
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去找阿姨干吗?
萝卜说我怎么知道他找阿姨干吗,我睡得糊糊就被他推醒,问什么哪儿有什么住宿表格,我说那玩意当然在楼管阿姨那儿了,然后他就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就又睡着了,萝卜沉浸在回忆之中。
住宿表格?我问,然后说我知道粮食去哪了,这小子自己去找王晓鹏了。
啥?萝卜一惊,从回忆中挣脱出来,那怎么办?
我跑到窗前,望向对面王晓鹏的宿舍。
怎么了,看什么呢?萝卜走到我旁边说,然后他愣住了。
那,那不是粮食吗?
是他,我说,这小子果然跑去找王晓鹏了,透过玻璃我看到那边宿舍里站着几个人,而王晓鹏正背靠在墙上,两只手使劲地挥舞着,粮食则左手拎着个凳子,右手掐着他的脖子,旁边站着几个像是王晓鹏宿舍的人,嘴巴动来动去的像是在劝粮食,可谁也不敢上来插手。
别啊,一板凳拍下去那小子不死也得瘫一半,到时可就麻烦了呀,萝卜嘟囔道。
我相信粮食不会这么做,虽是热血青年,粮食却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不冲动,我觉得这种控制力不像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粮食肯定还经历过比我们多很多的东西。
果然,粮食手中的板凳只是做个样子而已,他将头慢慢地移向王晓鹏。
哈哈,强吻!毁他一世名声,果然够狠!萝卜叫道,我说去你的,亏你想得出来,萝卜说不亲他粮食把嘴凑上去干嘛啊。
我一看,粮食的嘴已经贴到了王晓鹏面前,然后他把王晓鹏的头扭过去,在他耳边好像说了几句话,这才松开手。
王晓鹏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嘴里还念念叨叨地动个不停,见粮食又举起了凳子赶紧把嘴合上,粮食环视四周,没有发现正站在对面欣赏的我和萝卜,拎着板凳离开了王晓鹏宿舍。
没亲啊,萝卜失望地说。
等粮食回来了别告诉他咱们看到他了,我说。
为什么啊?萝卜问。
他可能不想让咱们知道,我答道。
为什么啊?萝卜继续问。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为什么!我烦了。
妈妈说多动脑筋对身体好。萝卜一脸的白痴样。
我刚想告诉他妈妈还说睡觉要睡床上你怎么不听话,门吱的一声开了,粮食拎着个板凳走了进来,发现我跟萝卜都醒了大感惊讶,说你们怎么起这么早啊,明天才开课呢。
我看着粮食把板凳塞回床底不由哭笑不得,原来这家伙拎着我们的板凳一直跑下楼,找到楼管阿姨,查到王晓鹏的宿舍,然后再跑去对面宿舍楼去吓唬王晓鹏,最后再把板凳给拎回来。他以为这是演警匪片呢,作案工具随身带,既合手又不留指纹。
我说我被手机吵醒了,萝卜笑着说是啊是啊,粮食说也有人打电话骚扰你啊,萝卜一愣说不,我说是被李肖的手机吵醒的,接着谴责了我几句。
我带了早饭回来,粮食说完从背后变出一个大包,里面肉包油条豆浆一应俱全,我和萝卜大喝一声扑了上去,管他谁谁谁呢,先填报肚子才是王道。
晚上叫蒙蒙出来散步,说是散步,我觉得其实是侮辱了这么有诗意的一个称呼,这已成了有文化的大学生们之间不成文的暗语,男的接到电话问喂,干嘛,女的说我烦,咱去操场走走,散散步吧,然后男的说好的,你等一下。然后男的温水吞下30颗六味地黄丸(不用担心,是正常用量,小颗粒装),接着有钱的从抽屉里翻出杜蕾丝塞入裤兜,没钱的翻出一块硬币捏在手心,去操场的路上有个自动的机器可以用。

两人见面后不说话,先抱一会,心急的男生会先亲一口,然后两人绕操场步行数圈,各自心怀鬼胎地聊着天,最后会有一方憋不住,觉得再这样绕圈绕下去旅馆就要关门了,便抱住对方说今晚我不想回去了,当然对方如果不是有了外遇或没了人民币的话,一般最终两人都会出去开个房,手续很简单,所需全部证件就是足量的人民币,美元估计不好说,那满嘴金牙的老板娘估计不认识。
人类的进化作用充分体现在情侣们大学和高中的设备差距上,想我高中时候,所谓操场一称绝对是名副其实,我都怀疑这个名字以前就是冠在那种场所上的,后因为其间大量和花样繁多的运动与姿势而逐渐进化成了今天的体育场。
高中时虽然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人在操场进行露天的身体交流,可来来去去的却总是那么几对,也不懂得换花样,最后连披着黑布匍匐在旁边偷看的我们都腻了,胆大的其实并不多,那时的高中其实还是蛮封建的。
记得当时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朋友,我们那绝对是纯洁的男女朋友,交往两年,我都没亲过她一口,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当时觉得那红润润的小嘴就是恐怖的地狱入口,亲过之后要么她怀孕生娃我们不得不辍学捡破烂来养娃,要么警察叔叔开着车来把我抓走,然后我将在牢房度过余生。
当初我们做得最多的情侣运动就是牵手,而且还不敢在人前牵,得趁着天黑或停电的空当,其它的小情侣们也大都如此;而那些不怕养娃和警察叔叔,敢于亲嘴的,更是要躲着太阳亲,要是亲的时候不巧被别人看到,便会觉得无比心虚,就好像刚才亲的是人家老婆一样。
记得有一次自习时正好赶上停电,我抓紧时机迅速出击,不巧电随后就到,一低头发现自己正捏着一个戴着黑边大眼镜的小男生的手,透过镜片,对方正惊恐地望着我,我这才想起来下午班里重新排了座位,现在我已经跟我的有情人坐在了一起,于是懊丧地回到位子上,苦想该如何改掉这个条件反射。
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在光天化日下,最好是也在那个死班主任老师面前,肆无忌惮地牵着她的小手,而且还能摸来摸去,温柔地说你瘦了,而且小拇指骨头也变得有点不直了。
时光飞逝,如今我的愿望已经变成了蒙蒙在强迫我和她一起逛街时不要突然大喊一声哇某某店或某某品牌又打折了,然后抱着我强吻,既浪费口红又浪费纸巾的,而且搞得我有一种被包养的感觉。
我跟蒙蒙讲了这些,蒙蒙瞪着我说你不喜欢我包养你啊,我说喜欢,但如果咱俩掉个个我会更喜欢。
今晚的月光很好,还是诗意点吧,你看那如水的12度月光,缓缓地,轻轻地,静静覆盖在跑道上,犹如给它披上了一层晶莹的银纱,周围很安静,除了坐在塑胶场地上练习双人瑜伽的情侣们的喃喃细语,但那细语此刻仿佛也犹如天使的呢喃,细柔飘渺,所有这些,都完美地营造出一种今晚不做更待何时的意境。
有人抗议说月光怎么可能是12度呢,月光是反射的太阳光,再说你又没带温度计,我说这是老子的小说,我把月光写成是上帝赐给大家的集体催情药都成,然后对方无语了,含着泪继续看。
蒙蒙今晚穿得很随意,白色吊带短裙,上面零星点缀着若干粉红色的碎花,两只雪白的小脚丫拖着粉红色的拖鞋吧嗒吧嗒响个不停,秀发及肩,使劲吸一口气,有清新的味道,浑身上下散发着诱人的体香。我咽了口唾沫,在心里对自己说同志挺住,坚持到18号。
那个林羽琦说13号去上海,我说道。
恩,蒙蒙没在意,也不看脚下,仰着头只顾往前走。
喂,小心!我帮她调整了方向,免得被砖头绊倒,不对劲啊,林羽琦这事要放以前的话,这丫头能跟我闹一星期,踢打掐咬冷嘲热讽,十八般酷刑轮番而上,有时我都怀疑,这么温柔的一小女生,怎么能在掐得我眼泪都快流出来的时候,还能面带笑容地威胁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偷看美女。其实她冤枉我了,我没偷看,而是正大光明地看的。
喂,我是说13号我就要跟一个大美女去上海了,上海灯红酒绿很适合培养感情哦,而且大美女说了,人家吃住全包,她好像是富家的千金呢。对蒙蒙的态度,我不死心,继续逗她道,尽管在我的陪练下她的拳头变得越来越狠,不过疼点没关系,吃醋是说明她在意我,而且这小姑娘很懂事,从来不在朋友面前给我难堪,所以朋友们看我有一个能和我一起评论街边那个女的胸和哪个更诱人的女朋友,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他们哪里知道,一转身我就得全身戒备,随时提防蒙蒙的灭狼拳。
恩,是啊,蒙蒙继续走,人家是富家千金呢,你肯定很开心了,去了上海要好好玩。
你怎么了?我提高声音,自从暑假来了后你就一直忽冷忽热的,是不是遇到帅哥了?说到这里我觉得很郁闷,想我他妈怎么也会吃醋。我觉得自己不会吃醋是因为我认为自己有绝对的把握不让任何人把蒙蒙抢走,况且,蒙蒙还被我的绝世小说吊着胃口呢。
没,蒙蒙笑笑,停下来转过身,面朝着我。
顺着月光,伊人眼中竟蓄满了泪水,一滴清泪顺着脸庞滑到下巴,摇摇欲坠着不肯离开。
我的拳头不由自主地捏了起来,恨?恨谁呢?把我的蒙蒙弄成这个样子的人?他又是谁呢?或者根本就是我自己?
我慢慢放松,伸出手将蒙蒙轻轻抱住,一句话也没说,这个时候她需要的不是问寒问暖,而是默默守候。
蒙蒙在我的怀里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反射出月亮的影子,凄美而又坚定。
李肖,她说。
恩,我看着她温柔地答道,相信现在的我是长这么大以来第二次这么努力地温柔,第一次是4岁时为了接近一只躺在树下受伤的麻雀。
你,你会永远爱我吗?蒙蒙问。
当然会,我不假思索地答道。
无论贫贱,不分日夜,不管我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你都爱我吗?蒙蒙的声音又变得让人心疼。
我使劲将其抱紧,小傻瓜,原来是到了爱情恐惧阶段啊,我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可能是因为答应了把第一次给我后,觉得以后没什么再能吸引我的了,笨蛋,你怎么就读不懂我的心呢,我想,你真以为当初我把你抢过来只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吗。
赵蒙蒙,我李肖对韩寒发誓:无论贫贱,不分日夜,不管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都爱你!韩寒是我的偶像,我喜欢拿他来发誓。
蒙蒙在我的怀里使劲挣扎,我以为她感动得不能自已而哭泣,便慢慢松开双手。
你要憋死我啊!蒙蒙瞪着我大口地喘着气,其脸上已经没有了泪痕,分明就是以前那个剽悍的赵师太。
我看着蒙蒙撅起的小嘴哈哈大笑,觉得自己幸福无比,然后牵起她的手继续散步,是纯粹的散步,我仿佛又回到了高中的时代,两人牵着手,慢慢走,不想亲嘴,不想上床,只想厮守。
无论贫贱,不分日夜,不管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都爱你,直到永远!
我在心里又默默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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