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挥霍”-凑字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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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崇年教授说万历“肆意挥霍”。《明史•食货志》记载:郑贵妃生子赏银15万两、过生日赏银20万两,潞王就国赏银30万两,福王结婚用银30万两、建洛阳府邸用银28万两,营建定陵用银800万两,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采办珠宝等用银2400万两。而万历初年,年国库收入才只有400万两,可见万历皇帝是肆意挥霍。”
首先应该承认一点,万历皇帝在消费挥霍上,确实在明朝所有皇帝里是比较突出的一个。但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就可以作出违背事实的夸大,甚至可以胡乱编造一些数字。更不意味着在拿万历和其他朝代皇帝作比较的时候,可以双重标准。
我们还是先来看阎教授说万历肆意挥霍的时候,列举出来的具体数字。首先他说这些数字是《明史•食货志》中的记载,但遗憾的是明史的《食货一》到《食货六》没有一个是能找阎教授说的这些数字,可能是阎教授在辗转引用的过程中,弄错了出处,张冠李戴了。当然弄错了出处,并不意味着这些数字完全错误,应该说其中有几个是靠谱的,能够在其他地方找到根据的。但还有一些数字则是匪夷所思,和史料的记载完全对不上,当然也许阎教授另有所本,但作为一个学者来说,既没有提供可信的出处以供别人查对验证,也不能对这些数字的合理性作出说明,就是硬伤了。
他说的两个数字“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采办珠宝等用银2400万两”,稍微了解一些明代财政常识的人都会怀疑。把这两个数字除以100,或许还有可信度。否则是匪夷所思的。
当然,难以置信并不是否定的理由。我们还是来看来史料相关记载究竟如何。关于皇子册封,指的只能是万历二十九年十月举行的册立皇太子以及同时的皇三子、皇五子、皇六子、皇七子一并加冠、分封的典礼。
关于这次皇子册封,究竟用了多少钱,在阎崇年教授所说的《明史•食货志》中是找不到记载的,当然更不可能找到用银1200万两的记载。估计阎崇年教授是在什么地方看到了这个数字,而他自己又没有仔细查阅核对过,于是就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明史•食货志》的记载,因为食货志是专门记载财政方面的收入开支情况。由此可见他连《明史o食货志》本身都没有仔细看过,更不必说从其他资料中去查找核对这个数字是否真实了!
这里,我可以帮一下他的忙,明史中确实有一处提到了这个皇子册封用银1200万的数字,但出处不是在《明史•食货志》,而是在明史的卷235《列传第一百二十三》的王德完传里,明史原文如下“二十八年,起任工科。……已极陈国计匮乏,言:‘近岁宁夏用兵,费百八十余万;朝鲜之役,七百八十余万;播州之役,二百余万。今皇长子及诸王子册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万,而袍服之费复二百七十余万,冗费如此,国何以支?‘因请减织造,止营建,亟完殿工,停买珠宝,慎重采办,大发内帑,语极切至。”
也即这皇子册封用银1200万两的说法,是出自当时的工科都给事中王德完给皇帝的上疏中了,九百三十四加上二百七十余万不就是1200万还多吗?虽然阎崇年弄错了出处,但数字本身看来倒还是有所依据了。但是且慢,我还是来问两个问题,皇子册封是什么时候?而王德完的上疏又是什么时候?
第一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前面已经提到了,是万历二十九年十月的事情。那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呢?《明史》并没有明确记载上疏的时间,只是放在了“二十八年,起任工科”这一段话里。如果就凭此来断言是万历二十八年的上疏,那许多人未必信服。所以我们需要找到更具体的上疏时间的记载,还有最好能找到这个奏疏的全文。
关于奏疏的全文,我们可以在《皇明经世文编》的卷四百四十四中找倒,题目是《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艰疏--节财六事》,奏疏的时间可以在《明神宗实录》中找到,在卷350,万历二十八年八月辛卯“工部都给事中王德完以帑藏空疏陈节省六事……”
接下来,疑问就来了。万历二十八年八月到万历二十九年十月相隔一年还多,就算他是提前一年多做的预算,这预算多少,与最后实际花费如何,能等同么?能当成一回事情么?回答显然是不能!更何况这1200万的数字相对于明代财政收入来说本身就离谱到难以置信的地步。
实际上,稍微了解一下,当时围绕着皇子册封(主要是册封皇长子为皇太子)文官集团和万历之间纠缠了很长时间的斗争这个背景,对这个1200万的数字是什么性质就很清楚了。当时万历不想立皇长子为太子,而文官则拼命催促他举行册封仪式。万历找出种种理由来推脱,到最后实在推脱不过去了,这才在册封仪式的花费上做文章,开出天文数字一样的巨大花费,然后借口钱不够,物资准备不够,来搪塞文官的催促,尽量拖延时间。如果不了解这个背景,断章取义,从当时册封前文官的奏疏里找到一个数字,如获至宝,当成是册封的真实花费,那就非常可笑了。
皇子册封究竟花了多少钱,还是查阅《明神宗实录》的记载。在《明神宗实录》卷364第6789页到6790页有这么一段话“上以册立册封合用册宝冠服等项钱粮未完,著另改日期。大学士沈一贯以原本原票封还御前,因上揭力言其不可,……上意乃定。工部等言内官监银作等局传造大礼钱粮计数十余万,万分紧急,刻日告成,欲于兵部()贮班军月粮银或太仆寺马价银挪借一十万。上命于太仆寺马价银暂借十五万。……按大礼钱粮金册金宝共用足色金十五两,八成金三千九百八十五两,七成金一千七百五十两,则户部办送其他不可胜载也。丙子,上以册宝未有金两,该监尚未铸造,且典礼隆重至期权宜或可用册文宝文行礼,造完补赐可否,命阁臣还查奏来。大学士言礼有宝有文,册宝虽重,尚是仪文,造完补赐有何不可。奉旨册宝办造迟误,权用册文宝文恭候”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皇子册封典礼的花费是数十余万两银子,所谓“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与事实相差太远。
其实即便不去辛苦查阅《明神宗实录》,单纯就是从一些更普及的著作和史料记载的其他旁证也足够可以推断出所谓“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的错误。
比如《晚明史》上册第514页中说“神宗既然已经亲口答应皇长子常洛出阁讲学,……便命太监估计出阁礼仪所需开支。负责此事的内承运库太监孙顺摸透了皇上的心思,深知皇上并不乐意为皇长子办出阁礼,阿附帝意,开出一张令人瞠目结舌的帐单,总数不下数十万银子。户部,户科以为开支过大,主张节省。神宗抓住这一把柄传谕内阁借口皇长子出阁所需要经费问题,‘若如该部科言其过费,出讲少俟二三年,册立一并举行,庶可省费‘”

“神宗的长子常洛,生于万历十年,到万历二十二年出阁讲学已经十三岁了,……从批准出阁讲学,到四年后举行冠礼,再过三年后册立太子,又次年成婚,这条路一波三折,过于颠沛,后人概括为一句话:‘一切典礼俱从减杀‘”
如上面所说,如果出阁礼数十万银子,这已经是“瞠目结舌”,已经是“户部,户科以为开支过大,主张节省”,那真如阎教授说的“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那是不是要让人把眼球瞠到眶外去了?而且这个册封典礼,还是属于“一切典礼俱从减杀”,如果不“减杀”,那是不是要上亿两白银了?这其中的不合情理是一目了然的。
再以万历最宠爱的儿子福王结婚花费为例,在《晚明史》第545页,樊树志教授说“福王婚礼费用竟高达三十万两银子,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万历六年神宗自己婚礼的费用不过七万两银子,万历十年潞王(神宗的弟弟)的婚礼费用虽超过此数,也只是八万两银子。据说皇太子常洛婚礼的费用达十余万两银子,可见福王婚费三十万两,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这段话也可以在《明史.列传第一百八》的赵世卿传中得到验证“先是,福王将婚,进部帑二十七万,帝犹以为少,数遣中使趣之。中使出谇语,且劾世卿抗命。世卿以为辱国,疏闻于朝,帝置不问。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之一。世卿复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帝不得已从之”
可见,如福王婚礼费用达三十万两银子,对明代皇帝举办的典礼开销来说已经是很惊人了,正因为如此,这个数字,才在包括明史在内的各种史料记载里反复提出作为表明万历奢侈的证据。所谓“皇子册封等用银1200万两”惊人数字如果是事实的话,那不可能在食货志里只字不提,即此判断,也可见这个数字的荒谬性。而这种荒谬的数字之所以被阎崇年教授当作事实来宣扬,主要还是他既不了解这个数字的具体出处,也不知道这个数字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提出的,代表什么意义,这些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仅仅是从别的地方看到一个孤零零的数字,就想当然的当成事实抄来,这自然就要犯错误了。
再来看“采办珠宝等用银2400万两”,阎崇年教授说《明史o食货志》中的记载,但遗憾的是,《明史o食货志》中怎么都找不出这样的记载,我在其中看来看去找出的相关记载就是如下这么两条
“神宗初,内承运库太监崔敏请买金珠。张居正封还敏疏,事遂寝。久之,帝日黩货,开采之议大兴,费以钜万计,珠宝价增旧二十倍。”
“神宗立,停罢。既而以太后进奉,诸王、皇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礼,令岁办金珠宝石。复遣中官李敬、李凤广东采珠五千一百馀两。给事中包见捷力谏,不纳。至三十二年始停采。四十一年,以指挥倪英言,复开。”
这里说的“费以钜万计”,究竟是多少万,不得而知。古人说的这种“亿万计”,“钜万计”的概数,如果当成上亿或者上千万来算,那如同看李白写的诗“白发三千丈”就以为头发真有三千丈长。没有更确切的数字之前,对这种大而化之描写是只能当文学语言来看待的,否则仅凭想像任意猜测,那不是对待历史应有的严谨态度。后面的一条记载倒是有确切的数字了,“令岁办金珠宝石。复遣中官李敬、李凤广东采珠五千一百馀两”。这五千一百余两,应该是确实可信的,但这显然已经和阎崇年教授所说的“采办珠宝等用银2400万两”不是一个数量级别了,相差了4000倍左右,就算把这每年五千一百两乘以四十,也不过为20多万两而已,也许阎崇年教授的2400万两就是用这五千一百两乘以四十再乘了个一百上去(当然结果也还有出入),但这样得到结果似乎有些荒谬。
既然这也不是《明史o食货志》中的记载,那是什么地方的记载呢?依旧是我帮一下他的忙吧。这个2400万的数字,出自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八》的朱国祚传。原文是
“时皇长子储位未定,冠婚逾期,国祚屡疏谏。……又言:‘册立之事,理不可缓。初谓小臣激聒,故迟之。后群臣勿言,则曰待嫡。及中官久无所出,则曰皇长子体弱,须其强。今又待两宫落成矣。自三殿灾,朝廷大政令率御文华殿。三礼之行,在殿不在宫。顷岁趣办珠宝,户部所进,视陛下大婚数倍之。远近疑陛下借珠宝之未备,以迟典礼。且诏旨采办珠宝,额二千四百万,而天下赋税之额乃止四百万。即不充国用,不给边需,犹当六年乃足。必待取盈而后举大礼,几无时矣。‘”
这里说得已经很清楚了,所谓采办珠宝二千四百万,其实仍旧是指的为皇子册封典礼做的准备,其实和上面讨论的册封皇子的花费是同一个性质。
看过王德完的上疏《稽财用匮竭之源酌营造缓急之务以光圣德以济时艰疏——节财六事》全文的人都知道,他所说的“今皇长子及诸王子册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万”,这所谓的九百三十四万指的主要也是采办珠宝的费用。阎崇年之所以列了皇子册封1200万,又去列所谓采办珠宝2400万,是因为他这些数字本身是从其他地方抄来的,不知道原始出处,也不知道这些数字具体是什么背景下说,代表什么意义,所以光论数字本身就重复计算了。
而这个为册封典礼准备而采办珠宝的数字之所以在王德完的嘴里是九百三十四万,在朱国祚嘴巴里成了二千四百万,不过是万历皇帝为了拖延皇子册封典礼,随心所欲,信口开河,狮子大开口而已,根本不能当真的。
朱国祚自己就说的很明白了“远近疑陛下借珠宝之未备,以迟典礼”“天下赋税之额乃止四百万。即不充国用,不给边需,犹当六年乃足。必待取盈而后举大礼,几无时矣。”
也就是万历根本不想举行皇子册封典礼,所以信口开河列出一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天文数字来,来实现拖延时间的目的,这些数字是根本不可能当真的。遗憾的是当今的一些历史学家,对史料断章取义,对这些数字的出处背景都没有基本了解的情况下,就把这些数字当做真实花费来对待,这是让人啼笑皆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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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子龙编《明经世文编》卷四百四十四《王都谏奏疏》,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884页
[2]《明史.志第五十八食货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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