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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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一脸复杂地看着憔悴不堪的儿子,心里痛极,嘴上却淡淡地道:“还能做什么,收拾东西与莲儿回家去,免得在这里受你的气!”
沈欢蠕蠕地道:“孩儿……娘亲还在为交易买房的事生气么?”
“你……”沈氏气得手指都在发抖,“你太令为娘失望了!房子的事买也就买了,再多说也无益,娘也知道你是为了家里好,从始至终都没在这事怪过你!而是你如今的模样太令人失望了,不就是一点小挫折么,没有推荐就没有罢,有什么紧要的!你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遇挫折即颓废,你对得起你爹的寄托吗!既然你不知改过,娘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说完抱上小莲儿就要出去。
“娘!”沈欢赶到前头去拦下来,“娘,孩儿知道错了,这就改过,你不要走好不好?”沈欢又急又羞,一开始总以为母亲也在责怪他做交易,因此觉得没人理解,心若死灰,谁知到头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反而是自己的不振作令人失望了。心神大动,母爱至此,还有什么话可说,不由热泪盈眶。
“真的?”沈氏不信地问,“真的改过了!”
“对,这就改!”沈欢坚定地点头,“娘,你放心,孩儿今后都不会这样了,定不会让你再失望!您说的对,没推荐就没推荐,以孩儿的实力,一样能高中,他日一定光耀门楣!”
沈氏犹豫了一下才道:“真不骗为娘?若是这样,你现在就梳洗去,打理一番,从新来过!”
“是,娘!”沈欢露出了多日未曾见过的笑容。
“好咯,不用走了!”小莲儿欢呼不已,伸出双手,娇呼不已,“大哥,抱,抱我!”
沈欢笑道:“不嫌大哥脏么?”
“抱,就要抱!”小莲儿撒着娇要沈欢抱在身上。
沈欢抱着小莲儿,转头向沈氏说道:“娘,既然不走了,这行李包袱……”
沈氏展颜一笑:“娘这就放回去。你快去梳洗。”
“是!”沈欢抱着小莲儿精神抖擞地走回房间,一会儿后把小莲儿放到地上,吩咐她一边玩去。
小莲儿开始还不肯走,疑惑地道:“大哥,你真的好了么?”
“当然!”
小莲儿笑得异常灿烂:“那就好!这几天娘亲担心死了,一边看你一边叹气呢!”
沈欢一愣,更是羞愧,让母亲担心,也太不应该;想起母亲多年的照顾关怀,心里暖暖的,鼻头一酸,差点要流下泪来!一边梳理身体,心绪翻飞,更觉母亲的伟大,暗念以后一定不能再让她老人家担心,用努力来报答她的养育之恩!
整理一番后,沈欢又容光焕发起来,到了厅堂,与家人欢聊起来。沈氏闭口不提学院之事,只与儿子聊些家常而已。而沈欢这才想起,如今都已是腊月十几了,再过半个月左右也将迎来元旦——也就是后世中国人民最盛大的节日,春节。年关将近,开封城各个市集也开始热闹繁华起来,各家都在置办年货了呢。沈欢想想手里还有余钱,决定这个新年一定要让家里人过得富足,便把钱都交给母亲,让熟悉的她先置办一些新衣。
“新衣服?”小莲儿在旁边听到,两眼放光,嚷了起来,“娘、大哥,我要红色的新衣服,红色漂亮!”
“红色就红色,大哥要把小莲儿打扮得全开封最漂亮!”沈欢笑着说道。
小莲儿粘了上来,跳到沈欢膝盖上坐着:“大哥最好了!”
沈欢不禁感到满足,心里更是决定以后奋发图强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与家人聊了一阵后,沈欢多日的愁闷终于驱走了,脑子能清晰地思考问题,想到这几天的颓废,不禁羞赧,不就是一个推荐名额么,需要这般重视,还弄得自己精神不振?
既然书院这条道走不通,那只有另想办法了。沈欢心里豁亮了许多,这番颓唐,思想总算成熟了许多,人也更现实了。想到司马峰不许他回书院,沈欢心里一痛,怎么说司马峰对他是多有照顾的,人也是个值得尊敬的长辈,惹他生气,不无愧疚,也许是这个打击才令自己这样的吧。不过沈欢依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过错,他与这个时代的人不同,对于从事商业的商贾没有什么歧视,相反,他认为如果没有这些商贾,天下的经济也没有发展之说!如今大宋朝已经进入了一个历史拐点,若工商得不到重视,也谈不什么什么改变。历史上的王安石就是这样,说是开源发展,其实不过是“剪羊毛”一般收敛天下之财罢了!若谈到生财之道,这个世间,有几人能与他这个后世而来的人相提并论呢!
“改变就从我开始吧!”沈欢的心坚定了许多,当然,这个改变不是说他要亲自去经商,这个时代,在还没有多大改变之前,不管你理由如何,商贾都是最低下的一个阶层!他需要一个外衣,来进行改革与保护,这个外衣就是“官”。官是个好东西,至少是一个护身符,有了它,总能为一些难言之事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而官是越大越好的。
沈欢更希望能见司马光一面了。他已经想明白,科举进入仕途是一个途径,而且是一个光明正大的途径,不过以他的年纪,就是科举进入仕途,又能有多大作为?官场最注重的往往不是能力,而是资历。老资格之人的升迁往往比年轻人要快得多。他如今才十六岁,如果能高中进士,也不过二十岁,在别人眼中,还是个毛头小子罢了,能有什么作为!这个时代,若要重用人才,老的现在还有韩琦、富弼、文彦博等人,少壮一边也有王安石与司马光,青壮一派有苏轼苏澈等人,这番轮下去,什么时候才到他这个二十多岁的人来出头!
二十年后?有这个可能,二十年后沈欢也进入中年,有这个资历了。不过沈欢他等不起二十年,这大宋朝也等不起二十年了!历史上的二十多年之后,是怎么一副景象呢?王安石、司马光等人相继死去,苏轼等人是回到朝廷了,不过当时的朝政已经乌烟瘴气一发不可收拾,苏轼几人回天无力连死后都不得安宁!
“二十年,耗不起啊!”沈欢只能苦笑,既要趁着年轻,又要发挥才干,只能附着某个有前途的高官了。韩琦等人太老了,蹦达不了几年,跟着他们最后估计也没个好结果,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至于王安石,这个倔老头好像很难说服,加上很多地方不合自己的脾气,跟着他估计也没好果子吃,想来想去,大臣中间,只有司马光的大腿能抱了!若得他赏识,留以大用,升官发财不在话下,另外还可以用新思想对他进行改造,至少也要他能与王安石相抗衡才成,不要像原来历史一般灰溜溜地跑到洛阳去隐居了十几年!
其实他还有一个人可以利用,就是以后的宋神宗现在的赵仲针,与之关系不错,可塑性也强,值得花费点精力在他身上,就是改造不成功,相熟了以后也好办事得多!
沈欢已经在构造与司马光见面的步骤了:司马光不是大街上的张三李四想见就见,这家伙最重品质才干,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入得他法眼的,凭自己写的几首诗词,估计还难以让他信服,看来还需另制造一些东西出来令他赏识自己!现在正是动手的时候,过几天朝廷就要公假,需到元宵之后才正式开朝,趁此机会先与司马光见上一面,不然他要是回老家过年什么的可就要等到明年开春了。

“看来又得做些剽窃的事!”沈欢既是骄傲又是苦笑。忘记琐事,窝在书房两三天,鼓捣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到腊月十五这日,终于把手头上的事情都完成,看着案头上的书稿,沈欢微微一笑,弹弹了这些纸张,“宝贝,这次就靠你们了!”
“沈兄弟,沈兄弟,可在里面!”沈欢伸了个懒腰后刚打算出去,就听到周季扯开大嗓门在喊着,赶忙出去迎进来。周季披着锦袄,风尘仆仆地大步进来,一身雪花。
“云飞兄,外头又下雪了?”
“是呀,大着哩!”周季拍拍身上的积雪,“怎么,还躲在书房里不出去?”
沈欢笑道:“几日下来,终于完成了。”
“哦?”周季生起了兴趣,“兄弟又写出什么惊人的东西来了?给为兄看看,你那《数学总则》我研究得差不多了,一般理论公式都能推理运用!”
“云飞兄真是聪明!”
周季笑道:“再聪明不也是学你写出来的东西而已么!快,拿来我看看!”
沈欢道:“此事不急。小弟托你打探之事清楚了么?”沈欢之前颓唐时周季来看望过几回,不过那时候他精神恍惚,记不起多少事来。清醒后又来过一次,沈欢托他帮忙打探一下书院之事与司马峰情况。
周季答道:“现在书院已经解学,留的人不多,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听说院长把贡试推荐名额给了范一农。沈兄弟,你就是为这事颓唐的么?”
“不是!”沈欢苦笑答道,周季并不了解当日发生什么事,他也不打算说明,免得此君又要因为家里与他交易心生内疚,周家之人帮他太多,没理由还让人家不高兴,“那有没有听到司马院长有关小弟的传言?”
“没有!”周季回答得很干脆。
沈欢一愣,司马峰不是把他赶出书院了么?是了是了,一定是司马峰事后觉得此事说出去有损他沈欢的名声,瞒下不说,既然不对外人说赶他出去,岂不是说他还有回去的希望?沈欢越想越觉可能,只要司马峰气消了,自己到时再多多道歉,看在他伯父的份上,应该还会原谅自己的吧?至于那个推荐名额,已经绝无可能了——纵是如此,沈欢还是颇为高兴,怎么说司马峰也是他尊敬的一位长辈,能不闹僵就不闹僵。另外他还是司马光的族兄,对自己也能多有助益。
“哦,给了范一农?”沈欢笑了起来,觉得这个结果不错,总比给钱玄那个家伙要好上许多,想来这个奸诈之人在后悔痛心了吧,算来算去,最后还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范一农为人也不算差,至少那天就是他送自己回来的。
周季突然想起一事,道:“兄弟,就要过年了,你家准备怎么弄?你们第一次在开封过年,应该很不熟悉,要不到为兄家去,也好热闹一点!”
沈欢拒绝道:“这可不行,你家有你家的热闹,想来人也不少。小弟与家母小妹在这里过着就成了!”
“早知道你会这样说!”周季无奈地笑道,“还好为兄早有准备,家里宰了几头羊,拿了点过来给你们,已经放到你家厨房去了,把肉晾起起来就成!”
“周兄……”
“是兄弟就不要说那些客气的话!”
“那……多谢了!”沈欢心里暖暖的,丝毫没有觉得外面冰天雪地的寒冷,反而像置身春天之中,和风熏人;对周季的周到更是感激,大恩不言谢,一切都只能放在心里。
“沈兄弟,这次你该给为兄看看几日里写点什么了吧?”周季两眼放光,“须知你如今是开封城出了名的才子,虽然作品不多,不过一诗一词一文,都已传唱整个京城,不少士子文人都期待你的下一个作品!快,先让为兄一睹为快!”
沈欢苦笑道:“这次只是一些蒙学的东西而已。”说完把案子上的稿纸抽出来,递给周季。
“蒙学?”周季愣了一下,接过低头一看,更是惊奇了,“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咦,沈兄弟,这是什么?”
“不是说了吗,蒙学的文句。”
“不是这个,这些……是什么?”
沈欢靠近一看,发现周季指的是从为见过的标点符号,笑得更欢了,道:“这是小弟发明的标点符号,用来断句读的,你看,这是逗号,表示……这是句号,表示句子完结;这呢,是感叹号……”
一一把常备的标点符号都说明了一次,周季跟着阅读,更觉方便,不由抬起头来,大声说道:“沈兄弟,这东西……简直绝了!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小技艺而已,技艺而已!”沈欢只能谦虚地说道,其实更应该说是“记忆”而已,只是从脑子里翻出来一一写上来,毫不费力。其实古代也有断句读的标点,蒙学时夫子读一句,大家就做个记号,不过很简单,只是些大圈圈而已。当然比不得后世那些花样百出的标点,也难怪周季震惊了。
他这次剽窃的是《三字经》。司马光是个高官,重实用,轻浮华,若是写些诗词给他,除非把有宋一代的名诗名词一网打尽,不然估计是难以打动他的,因此经过思考,决定把《三字经》鼓捣出来。《三字经》相传是南宋出现的读物,三字一句,字后压韵,极易成诵,区区千字,却囊括了中国传统的教育、历史、天文、地理以及道德方面的内容,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蒙学读本。《三字经》与《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三字经》成文最迟,却后来居上,影响力比后两者更深远,被称为“蒙学之冠”。而此次在《三字经》上,沈欢第一次动用后世标点符号,用以句读,重要性应该更突出才是!
大宋重文治教育,把此书献给司马光,作为他进攻司马光的“敲门砖”,想来更容易成事;之后由司马光进献朝廷,此书成就非凡,朝廷方面没有理由不重视的道理,若能颁布天下所学,想来会对进献的司马光有所赏赐,而司马光为人清正,不会独吞功劳,把他这个原作者一说出来,就是不加官进爵也能在朝廷上层打个名声混个脸熟,为以后仕途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是沈欢打的如意算盘。
想到这里,沈欢不禁感谢后世的爷爷,他爷爷是个接受私塾教育的人,打小就是从《三字经》开始启蒙,后来在沈欢五六岁时,也逼着沈欢天天背诵这本《三字经》,教他认字。因为反复背诵,又是韵文,到现在都不曾忘记,可见逼迫式教育也不无好处,至少应付起穿越来能得心应手。
“沈兄弟,这次此书你打算怎么处理,刻板颁行?”周季不明所以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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