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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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沈欢的紧张准备中渐渐消逝。半个月来,沈欢跟着司马峰钻研文章之道,自觉做起文章里比之前要得心应手多了,至于诗词之道,司马峰也教不了什么,一心相信能做《水调歌头》的沈欢到比试时能写出佳作来。
这半个月,王旁与王旋隔三岔五就来沈家一趟,而沈欢与王旁多次打交道,互相佩服学识,十多天下来倒成了颇为要好的朋友,丝毫没有因为沈欢与王安石已然破裂的关系受到影响。当然,其中有着沈欢别有用心的努力,他自认为自己别的能力不突出,惟有“谨慎”二字,凡做事前不求有功,先求无过,一心保存自己为首。而“谨慎”两字,在官场上是极其重要的,不然就有船毁人亡的可能。虽然与王安石闹僵了,可如果能与他的儿子关系融洽,也不至于互为仇雠,毕竟按照历史轨道,王安石还是要上台执政好几年的。
本来谨慎的他是不可能主动招惹王安石与之关系僵化的,不过当日实在是王安石突然发难,他一时措手不及,还没有什么辩解,王安石就把话说死了,又一再挤兑给他帮助良多的周季一家,他看不过去,也就怒气冲冲出了王家。事后虽不至于懊悔至极,却也极为可惜。如今若能倚着王旁修复或者说缓和双方关系,也不失为一个良策。这就是他谨慎的一面,是他极为看重的一个为人性格,“诸葛一生唯谨慎”,人家诸葛哥哥那么聪明绝顶的人物都还需兢兢业业谨慎有加,他智商不比人家当然更得谨慎万分了。
沈欢与王旁在一起当然只能谈些学问上的事,不过跟着王旁过来的王旋与小莲儿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大小朋友。王旋年纪不算大,童心未泯,喜欢极了天真可爱的小莲儿;而小莲儿虽然年小,但极其聪明,说话不免幼稚,却逗得王旋开心万分。当然,两人聚在一起最多时间还是由小莲儿绘声绘色地给王旋讲故事。故事的来源当然是沈欢和她讲过的《伊索寓言》,小莲儿天生聪明,记忆颇好,说起来大有童趣,简直也让王旋这小妞喜欢上了这些故事。
王旋每次从沈家回去都觉得大有收获,她比小莲儿见识要广得多,那些动物的寓言入得她耳中,与小莲儿纯粹以为好玩当然不相同了,总觉大有深意。一时间对沈欢更好奇了,想不明白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他是如何想出来的。当然,沈欢不可能说是从后世看来的,只能含糊过去。
这天王旋一到沈家,递了一大叠纸张给沈欢,得意地说道:“给你。”
“这是什么?”沈欢接过纸张,掂量了一下,有数十张之多,分量不轻,定睛一看,映入眼帘的是《沈子物语》四个大字,摊开一看,更是吓了一大跳,里面是些王旋写的东西,字体秀丽,内容更是让沈欢吓出满头大汗,竟然就是她从小莲儿口中听来的故事。也就是说,王旋交给他的就是一些古文版本的《伊索寓言》。
“怎么样?”王旋骄傲地说,“这可是我花了十多天时间写就的,文笔还可以吧。当然,作者名字还是你的,我也只是收录而已。”
沈欢哭笑不得,心里更是有点惊恐,貌似这个时代,伊索那奴隶也早就出生了吧,如果后世《伊索寓言》再从西方传进来,一对照年代,他这个盗版者的身份岂不是昭然若揭?不行,自己丢人也就罢了,问题是把人丢到国际上去,那可就丑大了!
“这个……王兄弟,这些故事不少也是小弟从他人口中听来的,只能算收集而已。若真要套上小弟名字,不若叫《沈子笔记》如何?”沈欢赶忙撇清著作权的关系。
王旋沉吟半会道:“这也不无不可,由我回家改了过来就是。你快点把这些故事都说出来给小莲儿听,也好让我能尽快写完。”
沈欢只能答应,再看看手中的这些故事,也不禁佩服王旋的用心,还有她的文笔,记起故事来短小精悍,读来颇有趣味。像那个“龟兔赛跑”的故事,她这样写道:“龟与兔竞走,相约路程,兔及半程,回首顾看,未见龟之踪影,于路中困寐待之,及觉醒方走,欣然至终点,视之,龟已至矣!沈子曰:龟之速比兔慢不知几倍矣,然能胜之,是兔之傲与龟不惰也。人情世故,莫不如此。警之,戒之。”
沈欢看得大汗淋漓,王旋几乎在每则故事后面都来个什么“沈子曰”,好像他身份极其尊贵有名似的,令人油然想起《史记》上面的“太史公曰”,真是汗颜。想要拒绝这些赞誉的话,不过终于心中一动,不再说什么,看了几下后把纸稿还回给王旋,要她再接再厉,最后说道:“王兄,写完如果有空,还请再誊写一份给小弟,也好让小弟用之做传家物语,以待教训子孙。”
闻得“子孙”二字,王旋这个女子脸红了大半,半怒半嗔道:“什么誊写一份,就是原本给你都行。我才不稀罕留这些东西呢!”
沈欢哈哈大笑,转而陪王旁切磋去了,而王旋也只能带小莲儿出去玩耍。沈欢在书房待了片刻,又给王旋唤了出来,说外面有客人来访。沈欢大奇,貌似自己在开封认识的人不多了,能亲自上门的,除了在此两人外,也就周季一人而已,不过周季对此熟悉,大白天的一般径直进来,不会有通报什么的。带着疑问出去一看,更是惊奇,是个意料之外的客人。
“沈兄,多日不见,好否?”来人大笑着问道,上来就扳住沈欢的肩膀,极其热情。
“托赵兄挂念,一切安好。”沈欢苦笑,来人正是那日与周季一起认识的少年赵仲,他还是一身锦衣,脸蛋既白皙又红润,精神显得不错。不过沈欢就奇怪了,他怎么会找上门来的?王旁当日还是靠了周季带路才过来,这人不请自来,还是一人上门,真可谓奇哉怪也了。不得不说他的神通广大。
赵仲自我告罪说道:“不请自来,还请沈兄见谅。不过小弟仰慕沈兄才学,多方打听,才问出尊舍,这不,一清楚就赶着过来了。”
沈欢还能说什么,当然是欢迎之类的话了,不过心里却在庆幸,此时好在已经过了晌午,一般而言,大家都用过膳食了,若是中午用餐时间,自己还得再给他们准备一顿。王家兄妹也基本上是用了餐才过来的。
赵仲跟着进去,先忙着拜见长辈沈氏,之后沈欢才把他引见给王家兄妹认识。王旋是女儿身,交游不阔,也没多大兴趣,又径自与小莲儿玩去了。倒是赵仲,听得王旁身份,赶忙上前抓着他的手臂说道:“原来是王大人之子,未得与王大人一晤,今日能见他的公子,也是一样的,真是可喜可贺。”
王旁显然也为对方的热情无所适从,紧张起来,望向沈欢,见他也只能苦笑,只好客套一番。不好在外边站着,沈欢又把两人引到书房去。赵仲一看“天一阁”面前的对联,也吃了一惊,听了王旁一边的解释后,转头对沈欢说道:“原来沈兄除了诗词才学,还有这样的情怀,令人钦佩!”
沈欢一边谦虚,一边奇怪,赵仲此人待人一片热情,可见其人颇为真诚,又对一切都有着求知**,可见也是个好学之人。不过他气质天成,富贵之态毕露,更令人好奇他的身份。见他与王旁寒暄,不由见机插嘴问道:“对了,赵兄,只知你是京兆人士,尚未知你家是做什么的呢,方便告之吗?”
赵仲一愣,之后才呵呵笑道:“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家父是经营服装生意的,规模还算大,有那么几个钱。就是这样。”
“经商的?”沈欢当然奇怪,难道商贾之后都是这样热情大方的?想想认识的周季,性情与之差不多,不过周季年长,豪放中又有一股沉稳罢了。而这个赵仲,行事说话明显还有着孩子的童趣与单纯。虽然还有着怀疑,不过既然人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若再紧紧逼问,就有点过分了,只能就此打住。

赵仲第一次进沈欢的书房,也与王旁初来一样,惊讶又赞叹,好半天激动的心情才恢复过来,紧紧地盯着坐在对边沈欢说道:“小弟果然没有看错,沈兄之才令人吃惊,看来小弟今日真是来对了。有一疑问,还请沈兄帮着解答。”
沈欢大是挠头,又来了,这个赵仲见人总是要提问题的,不过上次用急着回家来拒绝,这次人家找上门来,却再也找不出推脱的借口,只能小心地说道:“看赵兄也是聪明之人,你都疑惑的问题,估计小弟也是无能为力的。”
赵仲笑道:“这事与知制诰王大人也有关,刚好王旁兄也在,就让小弟说出来,大家探讨一番,如何?”
王旁奇道:“哦?与家父也有关?说来一听,应该有趣吧?”
赵仲不待沈欢开口,连忙抢道:“是这样的,王大人身为知制诰,纠察京中刑狱,前些年有个奇案,说的是京中有一少年,拿着他养的鸟上街,一个朋友看见了,要过去玩,少年不同意,那朋友抢了就跑,之后少年追上去,拔刀就杀了那朋友……”
王旁听到这里“啊”了一声,沉声道:“杀了?”
沈欢微笑地听着,这不就是自己拿来证明王安石非常自信的例子么,在《宋史》里是有明文记载的。没想到赵仲今天却拿来说事,不过看来他也是有心人,不然这事发生在好些年前,他当时不过稚童,哪来这些关注?心里对赵仲的身份更是好奇了。
赵仲顿了一下说道:“王兄,若你是官府,碰上这事该如何判这个少年罪责呢?”
王旁说道:“小弟不通刑律,不敢妄言。不过杀人偿命,这道理应该很明白的了。”
赵仲更奇怪了:“难道王兄也认为该判这个少年死罪么?”
王旁这才想起赵仲说此事与父亲有关,更不敢开口了,他当时年幼,加上王安石回家一般不谈政事,他却是不知道王安石是如何纠察此事的。
赵仲叹道:“开封府断此少年当死,不过令尊王大人却认为死者不与而携,按律当以盗论罪,杀了他也是捕盗而已,是不应该论罪的。此事上了大理寺,他们维持开封府判断。这事到此本来按例王大人是要道歉请罪的,不过王大人却说‘我无罪’,御史弹劾,当时官家最后也没过问。这事小弟就不解了,王大人精通刑律,所说也有道理,官府与大理寺为什么还判少年当死呢?若是王大人错了,此事为什么最后又没有动静了呢?此事真的令小弟困惑不已,不得解,本来想亲自上门请教王大人,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总是错过。如今两位大才都在,还请帮小弟解惑吧。”
王旁见事涉及父亲,不敢多说,只说:“小弟不通刑律,见识不广,不敢置论。还请赵兄让沈兄说说他的看法吧。”
沈欢闻言心里大骂王旁不仗义,你为难,我就不为难了吗?他前世学的是历史,对于刑律,古今差别太大,自己都要搞混淆,更没有引援律法的本事。宋代律法多用唐律,除了一些小地方外,基本上是照搬硬套过来而已。唐律多繁,若不是专门人才,还真难以区分辨别,更不谈掌握了。
沈欢笑着反问:“赵兄对此事又是如何看待?”
赵仲想来是思虑良久了,闻言脱口就道:“若按刑律来说,王大人所说不无道理。内心里有点支持王大人,不过又总觉得别扭。”
沈欢点头道:“依小弟看,开封府是觉得朋友间因点小事就拔刀杀人,除了有碍刑法,更大的原因是觉得有伤道德本体吧?而王大人就觉得若依事件性质,不与而抢,是盗也,杀而为捕盗,不当死。正如赵兄所说,也有道理。”
“道德?”赵仲变了脸色,“《韩非子》显学篇上说‘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判人死罪,兹事体大,不依法而看德,岂不是儿戏么!”
沈欢闻言也变了脸色,《韩非子》?看赵仲的眼神也变了,不由问道:“赵兄很喜欢韩非子么?”
赵仲道:“谈不上喜欢,不过治国当依法,韩非之言,也不无道理。”
“韩非者,韩国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沈欢念的却是《史记》上一句有关描写韩非的话,他通历史,更知道司马迁把韩非与老子同列一传,便知此人的身份地位了。“韩非之言确实有道理,不过赵兄,太史公对其有一句感慨,最为小弟认同,你知道是哪句吗?”
赵仲大是佩服沈欢记史本领,想了一下没想出来,摇头道:“不清楚,还请沈兄指点。”
“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沈欢缓缓念出,这是司马迁对韩非的感慨,《说难》是韩非的名篇,“不能自脱,即说出了韩非此人的功过了,赵兄,你不觉得韩非有些言论,太过偏激了吗?”
赵仲闻言,回想一遍,不由点头:“确实也是。不过沈兄,今日不是讨论韩非的时候,他日有暇我们再来探讨,还请你就刚才一事谈你的看法吧。
沈欢大是吃憋,本来以为胡乱岔开话题,能撇过此事,没想到还是回到了原处。他不精刑律,只能运用脑子里那少得可怜的后世法律知识来辩解:“杀人者死,这话也不尽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卫杀人,若别人欲杀你,你反手杀之,则为正当防卫,不该为此罪论。另一便是真正杀人了。”这是后世正当防卫的理论,古代情理一说,也属于其中。
沈欢又侃侃而谈:“此刑事案件中少年只为小事杀人,若像王大人所说而判,则不合理矣,须知‘法’要合法,还要合理。两位可以想想,我与你们交好,喜欢上你们的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欲借来一玩,你们因为爱惜不肯,我仗着与你们交好,拿过来先去玩了,你们难道追上来就杀了我吗?这合理么?”他对法律根本没了解多少,现在不过乱侃一通而已,不过按他所知,那少年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在清醒情况下拔刀杀人,与谋杀何异。在后世,除非他精神有病能申请进疯人院,不然是难逃法律制裁的吧?不过在此他明白为什么历史上有几位大臣说王安石“迂阔”了,说白了就是爱钻牛角尖。他引援的律法,不得不说,就是钻了牛角尖出不来的例子!
赵仲还真给沈欢忽悠过去了,大悟道:“哦!‘法’,合法又须合理!小弟算是有点明白了。沈兄真是大才,一语就点醒了小弟呀!今天真没有白来,看来以后还须向沈兄多多请教才是。”
沈欢心中一动,道:“赵兄,三天后,也就是十一月初一,小弟将代表嵩阳分院出席开封四大分院比才会,如果你到时有暇,不如到场给小弟助威,如何?”这个请求他可没安好心,如今他对这个赵仲的身份极其好奇,想打探出来,不过自己又没人手,加上也不清楚他何时出现,不如邀请约定时间会面,先让周季准备好人手,跟踪他回去,看看住宅何处,为何身份!
赵仲大喜,还以为沈欢认同了他这个朋友,连忙答道:“比才会么?早听人说过了,若能亲自一看,也是好事。好,到时就麻烦沈兄引小弟进去了!”
“很好,很好!”沈欢笑得更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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