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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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周季见沈欢侃侃而谈,有越说越激烈的趋势,赶忙咳嗽几声,打断了开来。
沈欢张开的嘴停了下来,他本是聪明人,当即明白周季的意思,他刚才说得忘乎所以,竟然有了指点江山的冲动。朝政得失,却也不是能当街谈论的,这个时代,可没有后世标榜的“言论自由”呀,虽然宋朝不因言杀士大夫,若是一个不注意,得罪了朝廷或者高官,给你小鞋穿那是没话可说的。再说他现在也还没有功名,若是说的不当,进了官家耳朵,下个旨什么的,自己就也只有做柳永的份了!
想到这儿,沈欢出了一身冷汗,还好周季提醒及时,不然就要有纰漏了,天知道他刚才准备说的话里有没有影射什么的,这个赵仲也是初次相识而已,若由他之口传了出去,那就真的怎么死都不知道了。
“好险,好险!”沈欢一边庆幸,一边佩服周季老成。
看着赵仲一幅洗耳恭听的样子,沈欢一阵尴尬,连忙说道:“算了算了,这些事也不是我们这些年轻人可以谈的。身无功名,在此谈论也不过徒增烦恼罢了!”
赵仲闻言大失所望,脸显懊恼之色,末了叹道:“其实小弟今天来还有一事想向王大人请教的,如今看来,还得继续疑惑下去。沈兄大才,不知可否为小弟解疑一二?”
沈欢都有点怕这家伙的问话了,不是些与朝政有关就是涉及高深学问的,应付起来令人头疼,只好说道:“赵兄需要请教王大人的问题,小弟哪有能力解决的了!”
赵仲自顾说着:“若不得解,小弟食寝无味。”
沈欢也不愿再多说什么,免得说多错多,接口道:“赵兄,不如他日再拜访王大人,让他为你解惑。今日出来为时已久,小弟也该回去了。不如就此别过?”
“啊?”赵仲吃惊不已,“沈兄,小弟还想与你多多交流才学之道呢!”
沈欢给周季打了个眼色,让他帮腔。周季明白过来,站了起来,说道:“赵兄弟,沈兄弟出来大半天了,家有母亲,还需回去照顾一下。”
母亲都抬出来做挡箭牌了,赵仲当然不能再多说,只好说道:“既然如此,今日就此别过。他日有暇再向沈兄请教诗词之道了,小弟对于诗词,也是极其喜欢的。”
“一定一定!”沈欢干笑着客气,再客套几句,与周季下了楼,到附近找了辆牛车,跳上去就往回赶。
坐定后周季笑道:“这位赵兄弟,真让人吃不消,好像对一切都希望了解似的,求知欲很强呀。这样也不是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沈欢对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懂就问,总比那些不懂装懂的要好一些。孺子可教也!”
周季一拍他的头,哭笑不得:“你不过与他年纪相仿,何来这么多老夫子的感慨!”
沈欢装模作样地感叹:“廉颇老矣,廉颇老矣!”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最后沈欢沉吟地道:“这个赵仲,看他一身打扮,应该不是寒家子弟,想来是京中权贵子孙,这种人,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吧。”
“确实也是!”周季点头同意。接着两人就聊到其他方面去了,本来因见王安石不愉快的心情也淡了许多。沈欢从周季口中得知,这么多天他一直把精力都花在《数学总则》上,钻研得也算差不多了,又弄了一些副本出来,打算过几日把原本还回给沈欢。沈欢不置可否,这《数学总则》,还没有到它发挥的时候。
这次回程,周季却不打算跟着回沈家了,经过潘楼街,在自家酒楼时就下了车。他下车的当儿掏出铜钱来,径自给了路费。沈欢阻止不及,只能任其付了,心里却更感动,也明白周季此举是为了给他省些钱出来家用。一路感慨回到了院子里,时已过了正午。
这里的院子比以前的沈家要大许多,又没钱请得起佣人,因此打扫之类的事都只能自己动手。沈氏没事可做,每天起来就开始清扫,花一个早晨才把里里外里整理干净。一进院子,地上的砖块都干净极了。
“大哥!”一声清脆从耳边响起,沈欢不用看也知道是他可爱的妹妹小莲儿了,她从里房里窜出来,一路小跑,过来就抱住沈欢的大腿,撒着娇。
沈欢见她脸蛋红润,还喘着娇气,不由抱了起来,在她小脸上咬了一口,呵呵笑道:“小莲儿,吃饭了没?”
小莲儿认真地点头说道:“用过了,娘也吃了。大哥,你呢?”
“我也吃了。”
小莲儿不高兴了,嘟着嘴道:“大哥又不回家吃,人家想和你一起用餐嘛!”
“好好,以后就陪你好不好?”沈欢只能这样哄了,以前他忙着学习,而沈氏忙着织补,没有多少时间来照顾小莲儿,只让她在一边玩耍而已,随着年纪的增长,她也慢慢懂事,更不肯让家里担心,一向表现都比较乖巧,家人里也只有他可以粘着点了。
“我要听故事!”小莲儿狡黠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有着得意的神色,见沈欢没一口答应,在他怀里扭了起来,“人家要听大哥讲故事嘛!故事,故事!”
“好好!”沈欢没有办法了,只能继续充当保姆的身份,“就讲故事,现在就讲好不好。上次讲到哪个故事了?”
小莲儿兴奋起来:“上次说到吃不着葡萄的狐狸了。狐狸坏死了,吃不着就说是酸的,熟了的葡萄明明是甜的嘛!”
沈欢大汗,看来《伊索寓言》还有得一讲,这些小动物,就是吸引小朋友,不得不佩服当年这个叫伊索的奴隶,脑袋就是好使,能寄寓意于这些小狗小猫上;不过他心里也一阵发苦,以小莲儿这个状态,貌似一本《伊索寓言》撑不得多久了,以后她要是再缠着,该开讲什么了呢,《一千零一夜》?确实也是个不错的故事,能教育小孩子,不过惨就惨在当年他读此书时不够用功,没看几篇就丢下,别说讲个一千零一夜那么久了,估计几天就得辞穷。还真是烦恼呀,小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
“小莲儿,那今天大哥给你讲守株待兔的故事好不好?”沈欢觉得讲故事也需中西合璧为好,免得小孩子学多了西方的东西就崇洋媚外了。
“不要!”小莲儿嘟着嘴不依,“大哥记性不好,这兔子的故事都讲过了,我要听新的!”
沈欢脸都黑了,讲故事竟然讲重复,难道真的是记忆力衰退了?没有办法,只能继续崇洋媚外一下,又开讲伊索那个奴隶的故事来。抱着可爱的妹妹坐在院子里,新竹之下,风影婆娑,倒也是一件极其恰意之事。期间沈氏出来一观,见两个儿女的模样,微微一笑,又退了回去。
这一日就在沈欢逗弄妹妹的愉悦中过去了。翌日早上,沈欢与小莲儿定时打完太极拳后,又为来访的客人吃惊了一下。竟然又是昨天来访的王旁与王旋!
沈欢一时有点尴尬了,昨天人家好心带自己到王府,没想到却与人家的父亲闹了个不愉快,此时面对,还真不好坦然,说话也不清晰了:“王兄,你们……”
王旁甚有风度地笑道:“沈兄,小弟是过来赔罪了。昨天家父……”本来想说父亲过分了,不过子不言父过,特别是在外人面前,更不好当面说出,只能含糊其词。
沈欢闻言大是感慨,王安石的这个小儿子,不像他,也不像大儿子王雱,他们性子没有这般宽和,反而像极了他那位英年早逝的叔叔王安国——当然,那是史书上记载的王安国,现在还健康地活着。此人为人风度与王安石大相径庭,颇有古时君子风范,可惜最后却让王安石那帮追随者大肆打击,不得重用,最后病重,含恨而去!

“王兄,你能不记昨日小弟的卤莽,小弟已经多有感激了,哪还有什么心思!”沈欢说得甚是激动,他来到这个世界,虽然对其他人多有防范之意,不过对于那些谦谦君子,还是有结交心意的,毕竟这种人就是意见与你不同,也不会多有迫害之举,相反在你落魄时,可能还会伸出援助之手!不结交这种朋友,那才是吃错了药犯昏了呢!
王旁笑道:“有沈兄这句话,小弟就放心了。来,请我再到你书房一观吧,小弟对这个天一阁可是充满了好奇,若能在里面学到沈兄几分才学,那就善莫大焉了!”
沈欢哪有不同意之举,看向一边举目四望的王旋,疑惑地问:“王旋兄,你在找什么?”
王旋说道:“你们要交流那就进去吧,小弟倒是颇想与沈兄妹妹好生玩耍一翻,她真是可爱极了!”
沈欢好生郁闷,这个王旋说话也不注意一点,要不是早知道她是一个女儿家,单凭这句话,就让人以为她有什么娈童癖了呢!若真是这样,早就应该把她扫地出门了!不过对于她对妹妹的看法,也是赞同的,小莲儿懂事乖巧,又天真可爱,是人都会生出亲近之意的!
沈欢对于这个王旋的嘴,那是极其害怕的,也不愿与之多说,她实在是学足了王安石的口上功夫,又有才学,实在是男子的一大祸害。对于她一个女子敢出门乱跑,实在也颇为佩服,看来王安石是贵人事忙,疏于管教了,再或者是王安石生性落拓,不拘小节,连得女儿也甚有须眉之风。把小莲儿唤了出来,让她陪这位“哥哥”去玩。
小莲儿紧紧地盯着这个像“人妖”的“哥哥”,有点害怕,死死地拽着沈欢的衣角,不敢靠近王旋。王旋见状看看自己的打扮,明白过来,再看看沈欢颇为玩味的眼色,脸红了大半,羞涩地走到小莲儿身边,附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才换来小莲儿释然的脸色,蹦跳过去,娇声道:“好吧,大哥让我跟你玩,你过来,我说故事给你听。”
“故事?”王旋大是惊奇,“你还会讲故事?”
“当然!”小莲儿甚是骄傲,“我可聪明了,大哥讲的故事,我听过就能记住。”
王旋算是明白了,原来对方只是转述沈欢的说的故事而已,不禁奇怪了,看着沈欢进书房的背影,更是好奇,这个半大的男人,还会讲什么故事?摇摇头,与小莲儿走一边去了。
沈欢与王旁在书房,也无非聊些诗词经义典籍之类的东西而已。对于王安石这个儿子,虽然名不见经传,却不敢小觑,他除了限于眼光,见解不算太过高明外,其他才学,不愧书香门第出身,引经据典,令沈欢吃惊不已。他本打算旁敲侧击打听昨日王安石在他走后是什么反应,不过不敢问得明显,套不出什么来,也就作罢了。
其实王安石对于昨日之举,回到后院后也是颇为不忍的,这样严词厉声说一个年轻士子,也太过于苛刻了点,虽然自己也有点生气,不过正如对方所说,毕竟还不是真正商贾,没有越过真正底线。他也奇怪自己为什么会那般生气,难道是爱之深责之切?对他的才学本来就有过高的期望?
在后院他的夫人看他不高兴,忙问原由,告之后王夫人也责怪地说道:“夫君,妾身妇道人家,不懂什么大道理。沈士子做了什么,与你何关,你又何必做这个恶人呢?再说这个沈士子名声在外,他日一旦有了功名,你与之交恶,不是平白树了个敌人么!依妾身看,旁儿与之结交,只要他不是匪类,你也不用多管,让他们来化解这一段恩怨吧。”
王安石虽然郁闷,但他是什么人,也没有理由懊悔,抗声道:“此事不必费心,我王安石何人,怕过谁来!”
沈欢当然不知道还有这一段故事,见打听不出王安石什么来,转而探听王雱的动静。王旁还比较单纯,沈欢问得又是隐晦,不知不觉中就把沈欢想要知道的事都说了出来:王雱是白鹿洞分院弟子,善制诗文,已经确定了他比才会名额资格,由此可见到时沈欢的直接对手里就有这么一个王雱。
沈欢也起了与这个号称天才的王雱别一别的念头,更是不肯放过这个比才盛会了。他认为凭他那个《水调歌头》,就能在书院里取得这个诗词一道的名额,至于文章一道,只要不输与其他人太多,互补一下,又有司马峰的支持,不难取得这个资格。
果然如他所料,几日后,司马峰招集嵩阳分院甲班弟子,公开选拔参加比才会人员。他首先以院长身份,决定了“音乐”一场的名额,正是甲班学子钱玄;之后就是“书法”一场的名额,给了范一农。两人既是欢喜又是失意,他们本来也想入选那个更能体现士子才学风范的“诗文”赛场。
最后通过比试,沈欢推荐的周季在算学一道上,钻研了《数学总则》的他确实比其他人高出几筹,取得了出战“数”场的资格;接着便是诗文一场,司马峰听从沈欢的建议,没有硬性指派,只说他本人推荐士子沈欢,原因无他,只一首《水调歌头》便足矣。其他夫子在参考了沈欢当场所作文章后,觉得并没有差甲班文章高手多少,也便同意了他的资格。这次作文,沈欢并没有盗用后世名篇,只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说理与辩论上多做文章,使得作文条理分明,言之有物,顺利取得了这个名额。
比才会的时间也由各分院商量敲定,确定在这年十一月一日那天进行,为时一天,“乐、数、书、诗文”逐一进行。比试地点今年轮到在嵩阳分院进行。这对于沈欢来说,无异于拥有了主场优势。而此时也进入了十月,给他准备的时间,已经不足一个月了。
不过这个“准备”,对于沈欢来说,不过在在脑子里筛选一下,看哪些诗文更适合应付当时的场景而已。这与当年高考的估题是差不多的,按沈欢猜想,看最近就要立冬,进入冬季,天气也阴沉了许多,而到了十一月,开封的冬天,也该下雪了吧。当是时,草木虫鱼,也就梅花比较活跃了,那么这个出题方向也与“雪”、“梅”靠近。当然,也有特意出些偏题的,就像他当年高考,师生在那里猜题,临考那天晚上还说得到了什么题目,让学生连夜起来学习,第二天试卷一下来,大家都傻眼了,简直是离题万里嘛!
不管怎么说,沈欢这个准备还是得充分的,雪与梅的诗文,先过滤了一遍,接着才是其他相关的名篇;为了应付题目出人意料,也不得不另做打算,这些日子,司马峰也找他过去,给他开了个小灶,不过今年诗文一场不是由司马峰出题,沈欢也放弃了打探的希望。一切都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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