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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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
又是一年春节!北方的天公显然没有作美,下了几日的雪依然还在飘着雪花,银装素裹,把整个天地打扮得一片白色,冰冷,却又冰清玉洁。在这片白色中,到处又可见红装,凭白增填了许多热闹的风采。
大年三十团圆饭,沈欢并不敢随处走动,只能留在家里陪母亲与妹妹。妹妹小莲儿又大了一岁,却更好动了,从早上起来到现在都没有停过,上蹦下跳,一下子和母亲说笑,一下子又缠着大哥。至于母亲沈氏,年纪是越来越大,不过还未够四十的她,却更见风采了,生活的好转,令她有了一丝的福态,再也不复往日的忧愁。
吃饭的时候,沈氏笑得极其满足:“等过完年,我们家可就要再添一副碗筷咯!”
沈欢微笑着不说话,心里却明白她的意思,过完年,又要张罗他的婚事了,但是,他准备好了吗?
小莲儿嘴里叼着鸡腿,吃得油光满面,呜咽着说道:“娘,过完年大哥就要娶嫂子了吗?”
“当然!”沈氏满足地笑道,“年后就成亲,也许明年过年前就能抱上孙子了。莲儿,你喜欢抱侄子吗?”
小莲儿大是点头,道:“喜欢,喜欢!不管是侄子还是侄女,我都喜欢!”
沈氏轻喝道:“说什么侄女,当然会是侄子,是吧,欢儿?”
沈欢哭笑不得,怎么一要成亲,大家想到的都是儿子呢?司马光是这样。母亲也是这样。十八岁的爸爸?沈欢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虽然后世别的很多国家都允许十几岁结婚生孩子,但是他所处的国家,几十年地观念输灌,晚婚晚育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别是他这种知识分子。更不肯早早用婚姻把自己给套住了!
一想到自己乳臭未干就有孩子叫爸爸,还有那十多岁身体都还没发育完全的女子要做妈妈,沈欢就感到一阵恐惧。无奈的恐惧,感觉自己做什么头是徒牢了。
沈氏又叹道:“欢儿,等你成亲有了儿女,娘也就没有什么可奢望的了,更不会再希冀什么!还有莲儿,也渐渐长大,娘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娘……你放心,我们一定会越来越好的!”沈欢坚定地说道。
“当然!”沈氏笑着回道。
沈欢心中一动,张嘴想说什么,却不敢说出口,其实想想母亲如今才不过三十几岁,还未算老,也许……改嫁也是一个出路,不是吗?再仔细一想。其实古代----至少是宋代以前,倒也不忌讳妇女改嫁。汉时期就更不用说了,那时候需要人口,改嫁很平常;在唐代,好像改嫁过地公主都有十几二十个,可见之前立法并不忌讳这些的。
就是在思想与礼法都比较齐备的宋代,民间改嫁也属正常。像仁宗时期的刘太后。适真宗时,不也成过亲了吗?算得上改嫁的典范,大臣们也清楚,但还是心甘情愿地奉她为太后,由她掌管朝政十数年!贞节牌坊之类的东西,是宋以后明清之期思想桎梏搞出来的祸害妇女的东西罢了。
既然民间不忌讳,沈欢刚才想到的就是劝沈氏改嫁,免得最后一个人孤单寂寞。但是,话到嘴边,又不敢说出来。生怕沈氏以为自己嫌弃她了,要把母亲给撵出去什么地!沈氏一个人,这几年也撑过来了,可见她守寡的心思是坚定的,不然当时那么艰苦,完全可以不必自己一个人负担。其实民间之妇多为改嫁,也不一定就是与礼法有关。而是迫于生计。不得不再次嫁人,特别是那些有几个孩子的妇女。更无力抚养,只能以此来爱着子女了!
“唉,一切顺其自然吧!”看着母亲与妹妹其乐融融的模样,沈欢也不愿打搅了今日的气氛,暗自把遐思压下。
吃了一半,沈氏突然又问道:“欢儿,过完年是不是与王家姑娘把婚事给定下来了?”
果然来了,沈欢知道推脱不了,只能硬着头皮说道:“应该是吧。”沈氏松了一口气,喜道:“尽快就好,尽快就好!为娘都迫不及待地要看看欢儿娶媳妇了!”
沈欢苦笑,避无可避的他,也只能继续撑下去了。过完初八,虽然元宵还未到,不过年节的气氛渐行渐远,开封城又开始了往日地忙碌。朝廷也开始办公,官员陆续回到任上,继续为这个天下“出力”。而沈欢的婚事,也在司马光等人的督促下,开始提上日程。之前完成了六礼中的前三礼,还有后三礼孤零零地被抛弃在一旁,如今正好是让他们团聚的时候了。

初十那天,男方又开始派遣人到女方一家协商,做那“纳征”一礼: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顾名思义,看字面上的意思众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不错,正是后世俗称“卖女儿”该收取的东西。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
《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地,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这总算不再为难沈欢了,不然这种孤雁绝声的季节,买起雁来,物以稀为贵,是贵得要命的!
想想纳征真是好计谋,至少能让母家不至于白养女儿十几年。想想也是,所谓出嫁从夫,在古代,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又所谓覆水难收,此时不趁机敲诈一般,岂不是对不住天地良心?看看历代纳征的礼物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沈欢与王璇的事,已经像板上的钉子,难以改变了,因此这个纳征,规矩不多,只是象征象征而已。不过沈欢也不愿意让外人小瞧了自家,花了好几千贯钱,请周季专找一些贵重的物品购买,用来作为聘礼。
纳征完毕,就该是第五礼“请期”了:这一程序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地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看吧,又要用到雁了,好在沈家年前买的雁里还养着,过年并没有因为嘴谗而杀掉。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在这一程序上,他们出现了一点纠缠:一开始是王安礼建议在正月十八那天把亲给成了,理由是他已经请人看好日子,那天正是良辰吉日,为一年美好之征兆。对于这一点沈欢怎么也不同意,他认为正月天寒地冻,白雪飘飞,怎么看都不是成亲的季节。可是王家坚持说要尽快把亲给成了,因为远在江宁的王安石也是这个意思,还翘首等待他们的消息。
也因为两家的不协作,这个“请期”竟然让他们请了十天之久,一直到了正月下旬都没有确定下来。后来是王安礼搬出司马光来劝,在司马光大义凛然又怒气冲冲的神色之下,沈欢只能收起小心思放下小把戏,总算松口低头了。
就在沈欢快要认命地时候,一个转机出现了:正月二十二那天,大宋伟大地官家,也就是被沈欢目为不死小强的皇帝赵曙再一次病倒了!
依然像上次一样,是昏迷过去!朝堂又乱了起来,在官家昏迷了五日之后,众人也忍不住了,只能依上次事例,再一次请出太后听政。而官家昏迷,朝堂混乱,沈欢作为朝廷命官,他地婚事,也只能暂时停下来了。虽然就是继续下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并不能在仕途上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沈欢有了借口,他认为在这个时刻办喜事,对天子是不敬的,他堂堂天子门生,怎么能做出如此无君无父之事呢!而偏偏是这样蹩脚的借口,竟然让司马光同意了,肯定了他的主张,还亲自去向王安礼解释,让他们耐心等待。
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一等,一下子就过去了二十多天。本来大家以为官家会像上次一样睡个觉就醒过来依然主持他的天下大事,哪知道这一等,竟然等到了二月中旬依然不见好转。这一刻,不少人都觉得事态严重起来!
事态,真的有点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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