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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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也不一定是现在就要找到工作,以后有机会在回来看看吧,毕竟先解决好住宿问题吧。”枫叶天提起脚边的背包袋子用力的甩到了背后。正当他想要离开的,视线中两名穿着维拉军铠甲的人站到了他的面前。
“枫叶天将军是吧。”
“将军?你是将军啊?”芙蕾雅透着兴奋的语气再次围着眼前的颓废青年转着看起来。
“那是害我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理由。”枫叶天无奈的表达了自己心中的不满,之所以现在的一切情况就是因为他被那高额的指挥奖金诱惑而走上了今天这么失败的道路上,正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吧。
斯特米亚市是处于火焰帝国南面的一个边境城市,因为处于南面大陆的交通枢纽,这个城市可以说是相当的繁荣,来来往往的各种商队,三五成群的冒险者,偶尔还能看到几个穿着魔法师袍子的法师身影交汇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住宿旅馆跟各种酒馆是这个城市中随处可见的场所。
维扎.扎海因斯子爵是维拉八骑士之一的维洛.扎姆公爵的弟弟,今年二十四岁,一头水玉色的头发配上那近乎完美的脸庞形成一种异样妖艳的美丽。一对绯红的眼球加上近乎与女性相媲美的肌肤透出一股柔弱的忧郁美。
在维拉一族中取得维氏之称的绝非庸才,扎海因斯亦是如此,他那理智的近乎如冰冻一般冷静的思考,温文尔雅的举止,以及社会文学上的涵养均在其兄扎姆之上,论其容貌更是在其族没无其又二,据说曾经其父扎特奥亚在兄弟两人谁继承公爵之位上思考了很长时间,但是最终因为扎海因斯因为过于阴暗的心理面与无法认可的性取向上缺乏自我抑制力而最终选择了才略上略差一筹但性格上更加刚毅稳健的其兄。
当然,不管怎么说扎海因斯真实上已经远离家族权利的中心了,扎姆根本不想看到这个弟弟,在取得权利的位置后就将这个弟弟发配到边疆城市做土皇帝了,并且赐予他一份丰厚的年薪,据说高达500万金币。如果枫叶天有这么多钱的话估计马上找个城市买套房子然后找个女人结婚……
来自边境森林的芙兰花香中夹杂了一股水香香水味弥漫着整个房间之内,扎海因斯从笼子里抓出一只火焰鼠丢进了身后的池子里。
“这是从南边熔岩之海里抓到的火焰鳞鱼,喜欢食肉,尤其对富含火元素的生物喜好。”不紧不慢的向着面前的颓废青年介绍着,背后的池子里随着波浪翻滚了几下后一股殷红的鲜血飘了上来。
枫叶天从水池转过视线观察起这个房间,水蓝色的大理石布满了房间的地板,众多**雕像安排在各个位置,在仔细观察这些雕像都是形态各异的男性。
“原来这个家伙还有这般的爱好,难道这就是她所说的奇怪的爱好?”枫叶天正在想着,虽然自从娘胎里出来枫叶天就知道自己不可能理解所有人,不过眼前这位似乎好象跟自己的距离即使天上的繁星也更加接近一点。
扎海因斯走到枫叶天面前,吓的枫叶天不自觉身子很很用力的靠向了沙发背后,似乎对自己威势很满意,扎海因斯笑着坐在这个自己眼中低贱的下民前。
“虽然难以置信,但是你的确战胜了强大的维拉家族的白痴,在拉斯马德加会战中击败了蜚牙哪个不会用脑袋的猪,我们维拉一族评价了你以后,愿意任命你为维拉一族军队的指挥官。”
维拉一族重视人才,但与其说是重视人才倒不如他们更愿意将有可能出现的敌人收拢或者抹杀在萌芽,有利用价值的人才如果不愿意加入维拉一族,更多的就遭到了莫名其妙的事故或者与所谓的自由殉难。相比起职业介绍里的轻藐,维拉一族倒是给予了枫叶天相当高的评价,但是说白了一点还是担任军队里的指挥官,不过对于一个已经被维拉一族恶心多次的青年,似乎无法接受来自对方的好意。

“那是我一时糊涂,以后我再也不会了。”
“一时糊涂?你?哈哈。”
扎海因斯握着手中的酒杯笑了出来,然后拿着一双阴冷的眼光不断打量着这位眼前的青年,而被眼光注视的枫叶天似乎无法面对对方的眼睛而不断将眼神游走与四面。
“维拉一族宁可输给天才也不会接受一时糊涂。”
枫叶天在内心回复着对方:那是你们家里的事。
“你有选择的权利,加入维拉一族享受荣华富贵,或者跟刚刚那只火焰鼠选择同样的归途。”扎海因斯的声音由低向高:“我会尽量让你死的绚丽一点,或者还会在你的尸体上点缀华丽的钻石。”
枫叶天那条路都不想要,不过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想法用语言表达给对方,一脸犹豫与思考的表情凝聚在那张平凡的脸上,似乎本人正在做着复杂的思想斗争一般。
“在人类的历史上,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支配者,另一种是被支配者,而你现在可以成为前面一种人。”
“这样看人类未免太浅薄了一点,除掉这两种人外还有第三种人。”
“怎么说?”
“拒绝被支配者。”枫叶天自认为创意十足的回答道,但是扎海因斯没有表达出一分敬佩的意思,而是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笑了笑,似乎有是心满意足的感觉……
“枫……,哪个你到底想什么呢?”
“活着离开火焰帝国。”枫叶天本想将这句话吐出来却卡在喉咙这里停了下来,他能感觉的出来自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扎海因斯会在一百种他喜欢的方式中挑出一种让枫叶天痛快的去另一个世界。扎海因斯的眼神告诉他希望他拒绝,维拉一族几百年了嗜血的本性这一刻在他的血管里颤动,枫叶天并不憎恨他,甚至想上去祝福他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不过那边不靠近过来,他也不想去接触对方,最好能一辈子都活在两条平行的线上。这一刻枫叶天开始后悔自己选择进入火焰帝国的决定,当初直接翻山越岭或许辛苦一点,但也可能早就回到联邦内地去了。当着客人的面喂食血腥的动物,一方面是主人性格变态,另一方面则是给人一马威的气势,枫叶天此刻脑子里不断思考着如何才能不成为盘中之食,最后确定了所实施的方法。
“好,我愿意成为维拉军无数英雄中的一员,今天天色已晚,关于待遇薪水休息的事情我们改天在继续讨论吧。”
或许是枫叶天的答案让扎海因斯非常的失望,在其俊美的脸上写满了不满的表情,所谓古人云“不平等条约不可守”,作为一个常年混迹于办公室的杂工,对于虚以尾蛇婀娜奉承这种事情可谓轻车熟路,马上装出一副趋炎附势的小人模样恭维着对方。
“你长的还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扎海因斯批评着枫叶天的外貌,不过此刻枫叶天更觉得他是多管闲事。不过此刻似乎没有必要在应承一句对方:“你说的的确是。”毕竟枫叶天自我感觉自己的性取向上还是与大多数人一致。
似乎发觉酒杯中已经见底,扎海因斯摇着铃铛让仆从送上酒来,不过看到门口进来的仆从枫叶天又升出一股莫名的疑惑感,应该是男人吧,但是声音跟外表更类似于女人。扎海因斯似乎发现枫叶天的疑惑解释道:“在他们年幼的时候我用特殊的药物破坏了他们体内的男性特征,使其男性特征无法发育,所以一直保持少年的模样,这样才更适合我们王家的仆从。”
这种感觉让枫叶天越来越对这栋房子产生厌恶感,对其主人的厌恶心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上升,心中的闷气想狠狠的揍上对方一拳,在计算完揍完过后逃脱的几率,枫叶天觉得自己还无法接受与扎海因斯同归于尽的美学而选择了放弃,此刻恐怕离开的心情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盘踞在枫叶天的脑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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