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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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还是如了芙蓉之愿,带上了她的丫鬟春燕。
离京的官道上,两辆马车并数骑不快不慢地走着。马车外头瞧着不甚起眼,车内却别有洞天,四角高悬精致香球,内设小几引枕,满室暖香,无一处不妥帖。
饶是如此,走了两天之后,芙蓉还是变了脸色,一下车就活泛起来,待要上马车了,满脸的不情愿。里头实在闷得很,官道算是平整,可难免也有颠簸晃动;让她骑马吧,又嫌大腿磨得疼,怎么都不如意。
瞧她原本甜甜的一张小脸,苦得仿佛能拧出汁来,沈蕴心疼不已,却又无法,只好安慰她:“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再忍几天就到了。”
云大侠花了很大力气,才抑制住自己冷嘲热讽的冲动。
换做往常,他轻身上路,一人一骑,一天多也就到了。可这回加上了芙蓉,她又拖家带口的,临行前沈应还不放心,又给她安排了好些个护卫随行,一大堆行李装满了一整辆马车,速度顿时就慢了下来。
这哪里像是要去华山论剑,分明就是举家迁徙……
也许是沈大人给的信心,叫芙蓉完全没有畏罪潜逃的意识,一路该吃吃该喝喝,该看风景看风景,拖拖拉拉地走着,总算是赶在了中秋前抵达华山脚下。
西岳华山,《水经·渭水注》载:“其高五千仞,削成四方,远而望之,又若花状。”
“花”通“华”,故“华山”即“花山”。
由于华山太过险峻,在前朝之前很少有人登临,历代君王祭华山,都是在山下的西岳庙中举行大典。前朝时,道教渐渐兴起,不少道士慕此地草木青华,景色清幽,来华山建起道场,华山派便是全真教的支派之一。
时间长了,华山被开拓的地方才多了起来,北峰、西峰都被征服,山腰山脚下零星散落着些建筑,偶尔也可见人烟。华山派旧址位于云台峰,来参加华山论剑的人基本都在此落脚,位置不算很高,随行的护卫扛着行李也能轻松跟上,就是春燕难了些,在内宅待太久,走一会儿就气喘吁吁,最后只好拨派一个护卫专程扶她上山。
华山南峰,五岳最高峰,其绝顶处有平台,名为“论剑台”,不知何年何月何人所建。南峰一侧为千丈绝壁,直立如削,下临一断层深壑,从下往上攀登,一路不知多少惊奇险峻之处,几乎无路可走。若非武功高绝,实难登上南峰绝顶。
连沈蕴都走得勉勉强强,以芙蓉目前的水平,自然不能安全登陆,所以一路都由云大侠背着,享受了一把脚不沾地、腾云驾雾的感觉。
站在论剑台上,仿佛天近咫尺,星斗可摘。举目环视,但见群山起伏,苍苍莽莽,黄河渭水如丝如缕,漠漠平原如帛如绵,尽收眼底。
芙蓉叉着腰,深深呼吸一口冷气,只觉得江山都在自己脚下!
“啊~~~~~~~!”
“……你喊什么呢?”云天被她的突如其来的大嗓门吓了一跳。
芙蓉嘿嘿笑,不好意思地说:“有点儿激动。”
瞧她这模样,云天一时倒想起当年自己头一回来华山的场景,似乎跟她一样,激动的不能自己,但周遭俱是江湖前辈,他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能强自按捺住,不敢表现出来。
这么想想,云天也笑了起来,拍拍徒弟的肩膀,让沈蕴也喊一声。
沈蕴白了他一眼。
山上冷,芙蓉裹了件狐狸皮的大氅,头上带了雪白雪白的兔毛帽子,手上也带了兔毛手套,整个人看起来毛绒绒的,可爱得有些过分。
论剑台上早有人在,云天一行三人才上来,便被注意到了。有个中年妇人最先过来打招呼,与云天寒暄了两句后,笑着看向芙蓉——及兔毛帽子中间那颗红宝石,觉得她看起来就像个富家千金,也不知怎么会被南侠背上来?
云天不知她所想,高高兴兴地介绍:“这位是归元山庄的庄主夫人,霍女侠。这是我徒儿沈蕴,这是……呃……”小姑娘该怎么介绍,这可把他给难住了——既不是徒弟,也不是亲戚。
沈蕴见状,上前一抱拳:“小子见过霍前辈。”拉起芙蓉的小手,说道:“这是舍妹。”
“哦,对对,这是他妹妹。”云天被点醒,连连附和。
霍女侠笑起来,称赞道:“原来是云大侠高徒,果然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又见芙蓉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看,心里很是喜欢,弯腰同她说话:“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姨姨好,我叫柳芙蓉。”
云天闻言,笑着瞥了她一眼,心想:小丫头倒是会套近乎。霍女侠听了她这称呼却很高兴,伸手摸了摸她红扑扑的小脸,也不跟云天寒暄了,只听她童言稚语言笑晏晏,时而被逗得开怀大笑。
高手大多有些古怪脾气,并非人人都如霍女侠这般和气。论剑台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可上来与云天打招呼叙旧的也只一二个,其余人多是互相点头示意,之后便开始各自切磋起来。
霍女侠出生点苍派,一手“回风拂柳刀”使得出神入化,在江湖上算得上一流高手,但还够不上华山论剑的层次。她此次前来,主要还是为了陪伴丈夫江风眠。
江湖上著名的“一庄二门三派”,这一庄,便是指的归元山庄。身为归元山庄庄主,又娶了点苍派高徒,江风眠与霍敏君的这桩婚事可谓是强强联合。难得的是他二人年少相识,多年相伴,情深意笃,夫妻之间恩爱一如当年,堪称江湖上最有名的一对神仙眷侣。
有别于霍女侠的平凡容貌,她的丈夫江风眠却是个气度闲雅的美男子,长身玉立,简简单单地提剑站在那儿,就足以吸人眼球。
芙蓉一见他,眼睛都亮了,笑出两个小梨涡,等霍女侠介绍完,立刻喊了一声“江叔叔”,又乖又甜。江风眠冲她笑了笑,并未分给她多少注意力,扭头同云天说话,叫小芙蓉失落不已。
几位大侠在那儿闲谈,从国家大事谈到武林形势,沈蕴牵着小姑娘站在一旁,他早就看透了她的颜控本质,见状,晃了晃她的手,逗她:“怎么了?”
“不要跟我说话。”芙蓉气鼓鼓的瞪他,却没有甩开他的手。
“你这个毛病要改一改啦。”沈蕴笑了,“一年大似一年,再过两年就是大姑娘了,不好这么看脸的。难不成将来,你挑夫婿,也只选好看的么?”
芙蓉理直气壮地反问:“不行吗?”
“哎呀,小丫头。”点了点她的脑袋,沈蕴笑得无奈。“看人还是要看能力性情人品的啊,哪里能像你这样?”瞧了瞧不远处,他压低声音,“你看江庄主与霍女侠,若照你的眼光,这二人岂不是不般配之极?可他们夫妇伉俪情深,是江湖上有名的恩爱夫妻。”
“这同我的想法并没有出入呀。男人,只要长得好看就够了。”芙蓉反驳他,“江庄主貌美如花,霍姨姨名门正派出身,功夫好,又声名赫赫,两个人这不是很相配么?”
沈蕴瞠目结舌,才明白,原来她只对异性才有相貌上的要求。
论剑台不算特别大,周遭都是各派宗师武林高手,一对小儿女以为自己压低了声音,其实在场各位高手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听到她用“貌美如花”来形容江庄主,早有人笑起来,等小丫头将自己的歪理说完,不少人都笑着看过来。沈蕴与芙蓉还浑然不知,一个端出大哥风范要掰正她的三观,一个想法刁钻思维敏捷,你说一句我辩一句,最后沈蕴被她气得半死,怒甩狠话。
“行行行,反正你将来的亲事自有三叔操心,你就可着心意去挑个空有长相的草包吧!”
芙蓉委屈地眨眨眼:“为什么我要挑个草包呢?我想挑个像大哥一样又好看又厉害的。”
沈蕴脸“腾”地红了,像握着什么烫手山芋似的将她手放开,眼神有些躲闪。
“哈哈哈!好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
一阵笑声传来,众人纷纷望去,只见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老者缓缓走过来,身后跟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手上抱着一柄长剑。那老者信步走来,呼吸吐纳与落脚之间全然看不出是个习武之人,正是如此,才愈发显出他的功力深厚来——大巧若拙,武至臻境,返璞归真。
云天脸色微变,上前一步挡在两个孩子身前,笑道:“竹翁好久不见,瞧着还是一般的精神矍铄。”
“哈哈哈,是好久不见了!上次见南侠,还是三年前在洛道上!”被称作“竹翁”的老者,言必先笑,笑声不见多大,却震动四野,足见其深厚内力。他对云天没什么兴趣,只瞧着小芙蓉,细细端详一番,用一种肯定的口气问:“小丫头练了多少年内功?根骨不错。”
云天脸色顿时不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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