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还真是个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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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烟见还有半个钟头才放学,加上年轻人爱显摆,就和魏光东缓缓对拆起招式,边动手边讲解,倒有几分师父的派头。
林烟熬了寂寞,学了功夫,又稍稍淡了打架斗狠的心思,自然要把宣泄口往其它方向放。
这不,他越教越过瘾,无意中居然把一些阴招杀招都讲了出来,人体脆弱部位在哪里,也都有专门举例。
魏光东眼神晃动,似在认真学习,又似在发呆走神,状态很奇怪。
他之所以想拜林烟为师,一是想强身健体,不受人欺负侮辱,二自然是真把林烟当方牧南表哥,想借此搭条线。此时一听林烟讲授,却又多了一些心思。
林烟没有察觉,但也陡然惊醒,不再继续乱教,只说了些打架时要冷静,千万不能慌之类心理上的东西。
眼见就要放学,林烟坐下休息,打量了他好几眼,见他还站在那里琢磨思考,心想:“我还没那眼力看人资质。不过凡事都得入迷,入了迷,资质再差,也都不会一无所获。”
提前一分钟来到校门口,门卫看着林烟穿过,觉得眼熟,却不去拦,懒得多管闲事。
放学后过了近五分钟,方牧南才从人潮涌动中出现,从后面拍了一下林烟,轻“嘿”一声,却没吓到林烟。被林烟笑眯眯地看着,方牧南感觉自己非常失败。
然后她看到魏光东,不由一怔,忙拉着林烟往旁边走。
“牧南。”魏光东赶紧拦住她,却又手足无措,不知道说什么。
方牧南皱着眉,嘟囔道:“讨厌鬼。”错开他,继续往前走。
魏光东想再追,却被林烟一摆手拦下:“喂,说好了两个月后再出现,你别让我讨厌。”
“我……”魏光东吱唔几声,垂头丧气地站在原地。
林烟刮了一下方牧南鼻子,调笑道:“南南的魅力之大,简直是生平仅见啊。这么有趣的伙子,也同样很少见了。怎么,就不考虑考虑?”
“你别瞎说了。快走吧。”方牧南觉得后背不舒服,扭了扭身子,推了林烟一把。
两人走远后,魏光东收回目光,一个转身,就撞中一个强壮身体,往后一个趔趄。
“又是你们!”魏光东吃了一惊,只见那“荆哥”对着他似笑非笑,旁边除了原班人马,还多了几个又高又壮的男生。
“魏光东,你很得意啊!”荆哥哼了一声,说道。
“跑!”魏光东立刻付诸行动。
“追上他,我要他的一条腿!”“荆哥”一副深仇大恨的模样。
魏光东聪不聪明不知道,但也肯定不是笨蛋,自然知道往林烟那方向跑。
林烟两人不过才拐个弯,跑过去用不了二十秒。
可惜那荆哥的同伴跑速远超魏光东,加上周围人多,使魏光东才跑出十多步,就被一人扑倒,双双摔倒。
魏光东想起林烟所说不能慌张,当下念头转动,一个肘击,打中这人肚子。
同样是普通人,打架的话,本身身体素质是个条件,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则是要有打的意识。
孩子是最没打架意识的,除非刻意培养和少许天生如此。孩子打架,一般就只抱在一起摔来摔去,打半天,兴许都没一个受伤,随时能够爬起来。
一般打架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成人,斯文的就互相抓住衣领瞪眼歪下巴,做出一副很凶的样子,不斯文的则多喜欢用脚踹,先下手为强,然后用拳头打对方,你一拳我一拳,躲闪的意识和其它招式都很少用,全凭一口狠劲儿死磕。等将对方打趴下后,一般就只用脚踹,踹够了,不是深仇大恨,也就算了。人一走,对方挣扎几下,还能爬起来自己买药擦伤。
打架经验丰富的暴力分子那就得见血才算,最好是打得对方站不起来,以免被对方偷袭,阴沟翻船。这样输的那方,多半都要住院。失手打死人的例子也都常见。

至于有武功的打起来就更危险了,一个不心,就要人性命。所以练武得慎重,特别是在这有枪有法律的年代,自控力不强的,还真别练真功夫,免得杀人偿命。
这人肚子纵然有几块腹肌,也还是被打得浑身一软。魏光东挣脱爬起来,屁股上挨了一脚,往前扑倒时用手一撑,爬起来继续往前跑。
却又被一人扯住衣袖,拖进圈子围攻。
抱头蹲下任凭他们乱打不是此时的魏光东愿去做的,只见他挨了几下,头晕目眩间忽地一声大吼,看准一个方向猛冲,撞进一人怀中,抱住他脖子就咬中他的锁骨。
魏光东舞狮一般将头一摇,便从这人锁骨上咬下一块皮下来,直痛得这人呜呼惨叫。声音凄厉,吓得围观人群全部散退,这荆哥和他同伴们也都面面相觑,一时不敢上前。
一辆车驶过,忽然停下,从里面跑出一个中年人,往这边靠近。
“啊,是校长,快跑!”一哄而散。
这校长瞪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门卫一眼,同时大喝:“别跑,站住!”
本被骚动吸引过来的林烟见状,默默退却,拦住往这边跑的方牧南,说道:“没事了,我们走。”
“去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林烟知道要是方牧南此时出现,魏光东的心灵定然会受伤害,也就强行将她拉走了。
“这魏光东,还真是个狠人。但愿不要学我去杀人,没那么多好运,肯定瞒不了。”林烟心道。
这么多证人看着,即便魏光东咬伤对方,也有理走遍天下,想必不会被校方刁难。林烟也不用多管闲事。
因此,他带着方牧南一口气走回饭店,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断臂的方父也从家里过来,和林烟举杯笑谈。
同云月云泥一起生活之后,林烟就领悟到年长者沉淀下来的智慧,是以和长辈聊天也都兴致勃勃,喜欢听他们说一些听起来很平淡实际上却很有道理的话题。
不过始终是在饭店里,氛围不对,大家说话还是有些放不开。不然晚上那顿何必要在家里吃?
饭店吃饭和家里吃饭,感觉总是不一样的。前者正式一点,却没后者亲切。
将方牧南送去学校,林烟也不知要去哪里,只好选择折返饭店。
因此他朝方牧南挥挥手,转过身顺着人行道前行。
街道旁边的手机店音响叮叮咚咚的放,服装店的服务员也在门口大吼着减价,林烟看着他们,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闲得下来的主,总想找些事情做。
“我回去拿下钟晴后,又该干点什么呢?打工是不想去尝试了,无聊。当保镖?当保镖虽然挺合适我的,却意味着要打架,打架总是不好,容易惹出事端。创业?我只有二十来万块本金,开家店倒也成。可像方向北那样天天守在店铺里,我恐怕也没那个心吧?”林烟出家后的平静心随着这还俗后的一天天过去,也逐渐恢复最初的本质,变得有些躁动起来。
由此可见,林烟并不是清心寡欲的料子,目前的平静,都只是暂时的。
他也不是安于现状的那种个性,总想使自己生活过得精彩有意义且不单调。
人嘛,有手有脚,总该想证明点自我。林烟不想每天无所事事,吃二十万老本,也不想打工赚钱,不喜欢那种每时做一件事情重复一个月拿钱,开店又不想看铺子发呆,至于在商业公司之类的地方发展,林烟一向觉得自己不是那块料,想都不会朝那方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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