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谁会如我头顶这个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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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能认人,尤其是好鹰,像这类婆罗白头鹰,但是你如果想要鹰像狗一样忠诚温顺,没戏,鹰是桀骜神俊的灵物,要像狗,就不是鹰,是鸟了”
这是奥古斯丁对约克和尼禄的讲述,这两个家伙回到脉代奥拉后所有空闲时间就全放在各自的婆罗白头雏鹰身上,这段话其实不是奥古斯丁原创,是前世长白山一位老猎人私下聊天时的感慨,在真正驯养金雕后,奥古斯丁算是切身体会这一点,此时看着约克和尼禄按照他所教的法子“捞水”,看到约克听到他的话后似乎有点泄气,笑道:“不过鹰只要是从小养的,肯定亲近主人,普通的鹰种一旦喜欢黏人,会变得太软,基本上不会做什么,例如捕猎,因为它们不会自净,不会跟同类交流,但婆罗白头鹰之所以被帝国和白蔷薇王朝的广大贵族看中,就是这类羽禽既有一般雄奇鹰隼的桀骜不驯,也有它们不具备的亲人,当然前提是像你们这样从窝里掏出来,会独自飞翔的稍大婆罗白头鹰不管如何饲养都不会亲人,你们运气不错不过人和鹰,说到底,还是降伏和征服的关系,没有别的,以后等你们带着它们出去捕猎就知道这门活儿不简单。”
尼禄的手满是老茧,这不是抄写经书抄出来的,而是按照奥古斯丁的法子给雏鹰喂水喂出来的,这个法子被奥古斯丁称作“捞水”,就算是精通玩鹰的庞培少爷也没听说过这个养鹰的方式,奇怪问道:“奥古斯丁,帝都养鹰好像都是肉蘸水或者鹅毛笔沾水喂养鹰隼,其它地方好像也差不多。可就是没听说你这个捞水。你该不会是特意让我和约克吃点苦头吧?”
约克就刚被鹰喙啄出一条血痕,强忍疼痛的他一听到尼禄的疑惑,立即瞪向奥古斯丁,后者略带着幸灾乐祸地神情理直气壮解释道:“你们可别小瞧了这个捞水,这种法子养出来地鹰肯定比尼禄所说的那些方法更神勇亲人。不吃点苦,就想熬出一只出类拔萃的猎鹰?尼禄,这就像老贵族不花几袋子凯撒金币就想爬上澳梅科城某朵白蔷薇的天鹅绒大床一样,做梦。”
尼禄和约克养鹰都是门外汉,听到这个解释也就不再多话,约克有点担忧道:“奥古斯丁,很快就要冬天了。这两只鹰到时候怎么办?”
奥古斯丁笑道:“没事。这鹰是热物,不怕冷,别说塔梅廊城,就算是卡妙帝国,这种婆罗白头鹰稍微有点膘的都可以直接扔在外边养。等这两只小家伙羽毛丰满了,能打猎了,有机会跟塔梅廊贵族们那些鹰隼比较一下,你们就知道这捞水养出来地婆罗白头鹰绝对要比不捞水的要打猎的远。”几位捧着经书路过一旁的老迈修士看着三个年轻孩子蹲在地上嘀咕,都是微微一笑。脉代奥拉神学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有成员养鹰,为这事情某些个勃然大怒的古板大人物还特意讨论过这件事情,最终传到闭门写书的红衣大主教耳朵里,这位院长大人走出门后轻轻一句“圣徒阿乐翰说过等我逝去,要像鹰一样守护脉代奥拉上空以后我也一样”便压下了所有沸沸扬扬。
这一天清晨做完祷告。奥古斯丁依然按照老规矩来那棵铁拔翁树下进行骑士训练,如今尼禄已经代替铁拔翁树成了奥古斯丁的靶子。因为奥古斯丁知道要是再练下去指不定哪天这棵圣徒阿乐翰亲手植下地“圣树”就会折断,尼禄站在树下,奥古斯丁急速挥枪,每一次都在离尼禄身体毫厘处停下,只要出现一点误差再靠近一点,尼禄这位庞培大少爷就要在床上躺上一段时间,奥古斯丁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伙要主动提出这个建议,这样一来,他地每一枪便都需要倾入所以注意力,几乎需要往常的双倍耐力,每一次训练尾期,他的枪便会下意识离尼禄的身体越来越远,因为精疲力竭后他对自己的把握能力就越来越弱,尼禄每次做靶子的时候都一脸微笑,奥古斯丁纳闷这个家伙是不是有受虐癖好,他和这位大家族继承人谁都不确定下一枪是不是会出现手误,总之尼禄的这个疯狂提议让两个人逐渐产生了一种近似于“畸形”的信任感。
今天,约克竟然也来到铁拔翁树附近,看着两个伙伴的癫狂行为,不知道是在感慨奥古斯丁地肆无忌惮还是震惊尼禄的悍不畏死,那呼啸成风的一枪劈刺或者拔撩下去,可不是婆罗白头雏鹰的鸟喙能够相提并论。
大汗淋漓的奥古斯丁终于收枪,大口喘气,约克跑到尼禄身旁,胆战心惊问道:“尼禄,你不怕?”
尼禄呼出一口气,翻了个白眼道:“你摸摸我衣服,一身汗,你说我怕不怕?”
约克瞧怪物一般盯着尼禄,道:“那你还自找苦吃?”
尼禄笑道:“这就是你们平民地好处了,与贵族相处,不管是朋友还是政敌,尤其是与皇室相处,难免一惊一咋,你们很难想象地突变状况对我父亲那样的贵族将军来说平常得像是呼吸,他告诉我一头最优秀地猎豹,需要时刻肌肉紧绷,哪怕是睡觉的时候也要睁开一只眼睛,我来脉代奥拉,不想失去这种习惯。”
约克一脸匪夷所思,尼禄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道:“你是我朋友,我才告诉你这个。”
奥古斯丁把铁枪**石缝,平稳一下呼吸,微笑道:“约克,你啊,就安心做个魔法师,你在脉代奥拉比不得帝国皇家魔法学院里的魔法天才,他们有阅读不完的魔法书籍和挥霍不尽魔法材料,等我和尼禄走出脉代奥拉,会帮你解决这个难题的。”
约克咧开嘴笑道:“要不等你们的子女出生后,我做他们地私人魔法老师。”

尼禄搂着约克地肩膀哈哈大笑道:“约克。我告诉你。以后一定要让奥古斯丁这家伙做我们子女的教父,准没错。我敢断言你眼前这位年轻司祭不出十年就可以成为神圣帝国最年轻的大司祭,等我们的子女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说不定奥古斯丁已经变成帝国司祭长。”
奥古斯丁抹了把汗,道:“尼禄。我会学教父,一辈子只收两三位教子,现在已经有个英诺森,所以你们以后让你们妻子给我少生点。”
不远处苍老笑声传来,温暖而和蔼,是红衣大主教伊耶塔,借着星光。看得出这位院长双鬓愈加灰白。他来到三个年轻人跟前,望向约克问道:“约克,怎么今天也来这里了?”
约克是个不善于撒谎的虔诚教士,恭敬道:“院长,因为今天是牧首开始选举地日子,我睡不着。”
听到“牧首”这个沾满神圣气息的词汇,尼禄本能地望向他的教父,奥古斯丁则是轻轻叹息了一下。
老人神色怡然,来到一块格外凸出的石崖边缘。仰头眺望星空,喃喃道:“坐于教皇和牧首宝座上的那两个人,真的是尘世间距离上帝最近的人吗?”
不管是拜占奥教廷地教皇还是梵特兰蒂冈教廷地牧首,都能够制定或废除教会法规,指定人员组成教廷。创立教区。任命主教,唯一也是最大的区别就是教皇“在伦理和信仰上永无谬误”。似乎仅仅这一点,便使得拜占奥教皇凌驾于梵特兰蒂冈牧首之上,成为使徒扑克牌的“白皇帝”,但其实造成拜占奥教廷的强盛和梵特兰蒂冈教廷的相对孱弱,原因众多而繁琐,足够让最渊博的神学家和史学家终其一生来撰写阐述,但就表面而言,牧首,仅仅是神圣帝国的牧首,教皇,却是整座史诗大陆的教皇。
不管如何,对跻身史诗大陆四大强国之一的强大神圣帝国来说,牧首,便是整个帝国地精神之父,是“唯一不曾被拜占奥教廷玷污的圣洁之地”上“最大的教父”,虽然这其中不免夹杂了某些个桀骜大贵族的腹诽和鄙夷。
今天,注定是朱庇特城最扣人心弦的大事,今天注定各种拍卖行会失去往日里一掷千金地贵族身影,注定莺歌燕语美人旖旎地“沙龙”妓院生意惨淡,也注定了各个大小贵族屏息凝神,将所有思绪都牵扯到那座洁白宏伟的建筑,牧首圣庭。
牧首圣庭圣博多禄大广场,挤满了虔诚教徒,密密麻麻,足够让人在众人头顶或者肩膀上安稳前行。
一袭华贵曳地地红色教袍,圆顶帽子,除了呆在脉代奥拉的伊耶塔,整装正襟的七位红衣主教做完弥撒后,带着身后将近四十位来自朱庇特城以及各个郡省的都主教和特地从国外召唤回来的督主教,由“青铜门”进入牧首圣庭的阿奎那圣谷教堂。
这支代表整个梵特兰蒂冈教廷的神职队伍缓缓进入教堂,他们将分别住入与世隔绝的密室。
一位红衣大主教来到大教堂门口,驻足停下,他便是东部大教区的负责人摩诺法蒂,这是他近十年第一次走出昏暗神学院,如果不是与他一般年迈的牧首大人到了灯枯油尽的生命尽头,恐怕这位经院哲学执牛耳者依旧不会离开那座古老神学院,他有点吃力地睁开看起来混浊不堪的眼睛,望着天空中的太阳,双手插在宽大红色教袍袖子中,怔怔出神。
另一位红衣大主教见到这个情形,也停下脚步,来到摩诺法蒂身旁,他看上去比较年轻,但也是位花甲之年的古稀老人,陪着摩诺法蒂望向天空,任由督主教和都主教们从阶梯上率先进入阿奎那圣谷大教堂大门。
依然望着太阳的摩诺法蒂缓慢开口道:“梵特兰蒂冈教廷史上记载第一个踏入大教堂的主教,一辈子都成为不了牧首,圣本尼第,这一次,是谁?”
另外一位老人微笑道:“是南部的那位,柏拉图斯鸠,本来如果伊耶塔参加,我觉得第一个会是伊耶塔。”
圣本尼第,便是北部大教区的红衣大主教。
摩诺法蒂的嗓音带着老态的沙哑,绝非洪亮,似乎他的年轻已经葬入深渊,兴许是阳光刺目的缘故,老人眯起眼睛,袖中的双手挪动了一下,仿佛自言自语道:“我年轻的时候,看不透离我只有一个位置那么远的哲罗姆,后来等我老了,我发现又看不懂几年前还是一袭督主教袍子的伊耶塔,这对师生,恐怕才是梵特兰蒂冈教廷真正的教士。”
圣本尼第笑道:“我可看不懂很多人,您当然也是其中一位。”
摩诺法蒂眯着眼睛瞥了眼身旁同样身份尊贵的红衣大主教,道:“戴着贵族式面具的阴谋家,我不去看,身着一身沾满异端和敌人血液铠甲的野心家,我也不去看,披着一件圣洁教袍与撒旦为伍的教徒,我不去看,所以我看不懂的人,自然比你要少。”
圣本尼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步向教堂,走出几步后,转身道:“听说如今伊耶塔也有了个继承衣钵的弟子,叫奥古斯丁,您应该听说过吧?”
摩诺法蒂轻轻点点头,重新望向天空,道:“那个孩子,离我们还远了点,现在有个孩子恐怕才是未来几年神圣帝国和梵特兰蒂冈最耀眼的星辰。”
圣本尼第笑道:“您是说拿破伦,牧首大人病床边唯一伺候着的平民孩子?”
摩诺法蒂喃喃感慨道:“一位牧首,八位红衣大主教,四十多位都主教和督主教,便是几百名教子,贵族的,平民的,跋扈的,城府的,阴谋的,虔诚的,谁会最后如我头顶这个太阳,耀眼而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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