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自由之剑·龙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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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人双手慢慢地脱下了自己的铁盔,雪白的头发顿时有些凌乱,这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张苍老却又充满了威严的脸,虽然看起来饱经了岁月的沧桑,但是棱角分明的脸庞依然透露出了一种坚毅和不屈。
他把铁盔挂到了自己的巨剑剑柄之上,冷静地看了我一眼,最终将金色巨剑连同铁盔一起递到了我的面前,“为了提高你的实力,为了早日解救我的人民,也为了勇者大陆新的秩序,冷血森,戴上象征我勇气和决心的无畏头盔,拿起代表我坚强和不屈的自由之剑,勇敢的战斗吧。”
我双手颤抖着从鸟人手上接过了头盔和巨剑,系统传来了:你得到了无畏头盔·坚韧和自由之剑·龙鳞。
我打开包包,看着2样散发着金色光华的神器静静的躺在我的包裹之中,请大家原谅,因为我现在的心里特别激动,错,那怎么能说是特别呢?应该说,那是相当的激动,我的全身都在因为惊喜而发抖,我实在没法用言辞来形容我此时此刻的心情。
人家送礼的人还没走,我现在就急着看礼物好像也不太合乎礼仪,还是先向人家道谢吧,“谢谢,谢谢,我一定不会辜负——”
额,那个鸟人叫什么名字,我到现在居然都没问过。
好在我这人应变很快,一顿之下立刻接口道:“不会辜负陛下重托。”
“很好,这是我额外奖励你为自由之邦而战的荣誉勋章,去帮助这里需要帮助的人们,你为自由城邦所做的一切贡献都将会记录在这枚勋章之上,等你获得了足够的贡献,你将会成为自由之邦的荣誉王族,它将可以获得使你自由翱翔的神翼,去飞越天空的尽头,击败九天之上的神灵。”
我想到我自己也将成为一个‘鸟人’,展开拉风的双翼,带着风雷般的速度,掠过高山和海洋,我···我·····
我心脏剧烈跳动,激动到快要跳出胸腔,冷静,冷静,我深呼吸。
“我要走了,我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来恢复我的身体,来抵御下一次神罚的降临,当然我希望到时候你已经扒下了创世神的裤衩了。”一直严肃的他也突然幽默了一下。
我哈哈而笑:“嗯,希望是红色的,到时候我送给你,你把它穿在长裤外面,这样你就是超人了。”
国王终究只是一段智能化的程序,他不能明白裤衩外穿变超人的意思,愕然看着我,耸肩一笑,展开双翼,腾空而起。
我目送着他消失在雷电之中,突然想起,该死的,忘记问他怎么出去。
不会让我拿了神器却被困在这个斗兽场之内吧。
我急了,顾不上去看神器的属性了,心中想着也许接了任务就有门开了,不要慌,先找找看。
还好,我的猜想没错,果然在有一侧露出了一个黑深深的甬道入口。
穿过甬道,我再次震惊了,我站在一个数百级台阶之上,常常的阶梯下面是一个庞大的城市。
不用再被困在竞技场,我心中大定,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裹,口水。
自由之剑·龙鳞:攻击18-27。
附加属性:
1、力量+20。
2、致命几率+40%。
3、每次出现致命攻击后将有20%的几率使你攻击速度增加100%。
4、?。
5、?。
6、?。
可镶嵌宝石数:4。
自带技能龙鳞·破:召唤剑中沉睡的龙魂,破坏周围5米内的所有人的护甲,使其物理防御力和魔法防御力在15秒内降低50%,施放需要1个剑魂。
下面还刻着一段话:戈麦斯王族的守护之剑,为自由而战。
品阶:逆天。
使用等级:初级
下面还有4个灰色的小点,分别显示着中级、高级、顶级、真·逆天四个选项。
这就是传说中的逆天级神器了吧,强悍的变态的属性加成。

什么,你说为什么攻击力低和3个‘?’的问题,这估计是因为我自身等级低,所以攻击和属性没有全部显示出来。
再看无畏头盔·坚韧:物理防御力6-8
附带属性:
1、体力+12
2、魔法防御力4-4
3、生命恢复速度+20%
4、每次受到致命攻击后,有50%的几率使接下来承受的3次攻击免疫致命攻击。
可镶嵌宝石数:3
自带技能坚韧·固:以自己80%的生命值发动瞬间使自己处于无敌状态,免疫所有攻击伤害,持续时间10秒,冷却时间60分钟。
品阶:传说。
使用等级:初级。
说明:无畏套装,共分头盔,衣服,裤子,手套,鞋子,护肩六件,激活2件使用等级提升为中级,激动4件使用等级提升为高级,激活6件使用等级为顶级。
6件我可不敢想,就这个头盔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兴奋地仰天长啸,这口唾沫还真没白吐,死的值了啊。
赶紧换上自由之剑·龙鳞,戴上无畏头盔·坚韧,呵呵,立马就感到精神了。
我慢慢地走下了阶梯,走到一半转身再看,椭圆形的竞技场已经被灰色雾气所笼罩,只能远远看见其巨大的轮廓,真是宏伟的建筑。
终于走下台阶,看到了城中的居民了(就是NPC啦),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过大都一个个神情呆滞,眼神无光,对我这个陌生人的出现完全无视。
突然想起了自己包包里还有一个荣誉勋章,刚看了神器都忘记这个勋章了,取出一看,上面写着:佩戴之后增加自由之邦荣誉值。后面也带了个技能,净化:使用后解除一切负面状态限制,10分钟冷却。
又是个好东西,难道是我一下子领悟了第七感,让自己的人品产生了小宇宙的超级爆发吗?
在自己的胸口佩戴上了自由勋章,嘿!立刻就有自由城邦的居民面目立刻生动起来,跟我打起了招呼。
“喂!小伙子,别东张西望了,对了,就是你这样新来的,过来,帮我把这把打好的菜刀送到西街的张大婶家里,还看什么啊,拿好了快去,记得收钱,不然找你赔。”没见过你这么求人办事的。
“那个谁,就是叫你呢?帮我去东街的成记杂货店打点酱油,我不要西街黄老三的酱油,他那都是陈货,我告诉你,你可别欺负我老头子年老眼花,想当年我可是宫廷大厨,这味道我可是一下子就能尝出来的,快去,我等着烧红烧肉呢。”胡子都把嘴巴盖住了,牙都没几个了,你嚼得动吧。(本人免疫肥肉)
“这位面生的哥哥,能不能帮我找找我的小花,小花是什么,小花是条狗,不知道怎么跑丢了,哥哥,你去帮我找回来吧。”这位小弟弟你倒还真不见生。
“帅哥,奴家的胭脂用完了,本来南城的小亚哥,小亚哥就是南城杀猪刘的儿子啦,他说了要买了送我的,都3天了,怎么到现在还没送来,都快把奴家急死了,你去帮我打听打听是不是那小子要对我变心了。”这你让我找谁打听去啊,我看上去像是个八卦的人吗?
可是我一想到帮助他们完成任务,将会使自己获得自由城邦的荣誉,而荣誉将使自己成为一个‘鸟人’,我忍了,哪怕是扫大街,通水沟的任务我也接了,一切为了那巨拉风的翅膀。
我就这样每天上线游走于堕落之城的大街小巷,以自己最大的热情去帮助这里任何有需要帮助的人们,我敢说,就算是雷锋叔叔再生也不可能做得比我更出色了。
3天之后,已经光荣的成为了堕落之城最受欢迎的人,大家亲切的称呼我为阿森,见面打招呼都不说‘今天天气不错’,也不问‘饭吃了吗?’都改成了‘嗨!今天让阿森干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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