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大决心大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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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听到中年白发男子的话,思绪的海洋中如掀起滔天巨浪历和练其实是两个过程,其实又是一个过程,可分可合,而自己却从未注意到过。只是一味的认为明白人世情爱,把所学所长拿到实际当中运用,增加自己的学识,丰富自己的阅历,提升境界,提高战斗经验就是体验红尘。
其实错了,开始就错了。但是好在过程没有错,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入世修行,入了红尘,林峰能真正的运用自己的五官五感,乃至思想学识不断的升华自己的精神,体悟。
林峰的脸上出现挣扎之色,眉头紧皱,眼神复杂之极。没想到自己一直的坚持却有一半大错,这种错误对于一个傲气少年心性的人来说,很难接受。
缓缓的落在地上,那挺拔的身躯突然变得有些颓废,丧气。干脆坐在地上,也不再顾忌一旁还有一个让人警惕的高手。他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人故意引导他,让他思绪混乱,但是仔细思索之后才发现,原来道理就是那样的。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事实却是自己走上了一个错误的路上。
看到刚才还傲然而立的林峰此刻那颓废的模样,中年白发男有些疑惑,略微思索便释然。又是一个外出历练的年轻人啊!
轻轻飘落在林峰面前,这中年男子脸上出现柔和的神色,想要伸手摸一下林峰的头,但是刚刚伸出的手却顿在了空中,叹了口气,收回手来。声如铜钟,一下震颤林峰的心灵:“我送你句古话,大隐隐于市,中隐隐于野,小隐隐于朝,虽然现今没有了国家,没有了朝堂,但是闹市,原野依旧在,今日的禁锢未必不是明日的希望,好好把握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未来和希望吧!”
轻轻的一跨步,踏入虚空之中,整个人诡异的消失在林峰面前。但是林峰却没有丝毫的反应,脑海中被那句如铜钟,震颤心灵的话深深的吸引。
大隐隐于市,中隐隐于野,小隐隐于朝。
世外高人最喜欢的就是隐居,这个隐居就是把自己装扮成为一个普通人,融入闹市,融入原野生活,融入朝野,这三种方法无疑是抛弃过去的光环,开始新的生活。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普通人之中,体会红尘,历经红尘。
闹市之中乃是大隐,原野之中乃是中隐,朝野高堂乃是小隐。红尘在哪里?有人的地方就有红尘。哪里的红尘最突出?自然是闹市之中。
红尘就是普通!
普通人的生活是普通,原野生活多数也是普通,朝野生活却因为更多的勾心斗角而没有那么普通。虽然修炼之人也不少,但是修炼之人都是一心投入在修炼之中,已经不再那么普通。所以要想悟通红尘,最好的还是大隐生活,去得凡尘,生活在闹市之中。
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走过三千红尘才可以修炼到神级的,但是林峰不同。不走完三千丈红尘就好像无法突破那层桎梏一样,而且林峰能感受到体验红尘,境界上的提升让功力也在增加,虽然不是神级,但是却足以和神级人物争锋,为此,追求强大实力的林峰越加渴望达到一个顶点的时候在突破桎梏,成就神级。
呆坐在地上,天际云卷云舒,浮云好像在飞速的掠过,林峰的眼神依旧呆滞的平视前方。丝毫没有觉察到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到了傍晚。
当林峰再次抬起头来,天空已经灰蒙蒙的一片,夕阳早已西下,傍晚的清风徐徐的吹过,吹醒了沉寂的少年。那呆滞的眼神终于再次焕发神采,已经是一片决绝和坚毅。
封印全身的功力,做一个普通人,入世修行,去得凡尘,生活在闹市之中,遵循上古圣贤走过的大隐之路。
这是大决心,大毅力,一个道境人物,踏行虚空,高高在上之人如果能放弃一身的光环,封印自己的功力,做一个什么也算不上的普通人,整天为了三餐烦恼,为了小事而争吵,做一个讨价还价之人,这如果没有大决心,没有大毅力,如何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是疯狂!
“找一个镇子,做一个普通人。今天,就让我在走完三千丈红尘之前最后一次踏步虚空吧”已经有了决定的林峰,脸上出现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即使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挣扎了整整一天之久,以他的大毅力,大决心都如此难,可以想象这个决定是多么的疯狂。
不过既然做出了这个决定,那林峰就会坚定的走下去。
举步踏空行,撅剑斩浮云,这是豪气,回首往昔间,喟然长叹愁,这是哀愁。过往的种种已经被林峰深深的埋葬起来了,或许等他再次走出红尘的时候,才会再次拾起曾今忘却的记忆。
掠过傍晚的夜空,肆意的享受着清凉的夜风,如一道青色的亮光,快速的掠过。时不时的能看到飞速后退的村子,这里应该靠近镇子了吧。
林峰打算找一个镇子,封印全身的功力,慢慢的体验。而不是去的大城市,毕竟大城市中有更多的勾心斗角。但是一个镇子,那种风气,那种民风要适宜林峰的却也难找,几日找下来居然没有找到。
直到第六天的时候,林峰才找到一个和古城风气有些类似的镇子,顿时欣喜莫名。站在村子的外面,眼神坚定无比,毅然的封印了全身的功力。那一刹那间,林峰感觉到自己全身的力量都消失了,好像回到了三岁孩童时候。握了握拳头,虽然依旧紧凑,但是却没有那种力量勃发的感觉。
“难道就因为一身功力的缘故,就高人一等,异于凡人吗?”这一刻林峰不由对这人世之间的等级疑惑了。迈着步伐,感觉到那般的沉重,没有了往昔的轻盈,好像一不小心都会摔倒一样。无奈的摇头叹气,毅然朝镇子里走去,那里是他真正体验红尘的地方。
武临城,陈家,一个身穿透明薄纱,里面一袭百色花格子的长裙,脸上有些期待和忐忑的美少女正匆忙的行走在楼阁上。来到一间房子前面,直接推门而入:“姑姑,今天是第十天了!”
一个中年的美妇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身上一种雍容华贵,出尘脱俗的气质,转过身来的刹那间,这房子中有些暗的光线好像突然之间变得明亮了,本是夏季,但是却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伸手轻轻的抚摸陈诗嫣的脸颊,轻柔的说道:“第十天了啊,计划果然赶不上变化。”
“姑姑,怎么了,难道林峰出什么事了吗?”陈诗嫣如今对陈彦绮的话可是敏感得很,一听他语气中的感慨,立即绷紧了神经,焦急想问道。
这美妇人正是数十年之后才归家的陈彦绮,林峰的母亲,林剑的妻子。摇了摇头,说道:“峰儿没事。只是出了点变故,如今峰儿封印全身的功力,成了一个普通人,隐居在闹市之中,想要借此来领悟红尘,诗嫣,这么一个平平淡淡的普通人,你,还爱他吗?”
听到陈彦绮那幽幽的口气,知道林峰没事,陈诗嫣不由稍稍放松。但是最后陈彦绮的那个问题却让陈诗嫣悚然一惊,随即变得无比的坚定,狠狠的点了点头,坚定无比的说道:“至死不渝!”
爱情就是那么的不可理喻,总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仔细的想想却有觉得合情合理。只是不再其中,无法体会那种牵肠挂肚的滋味而已,如果身在其中,或许就不会觉得不可思议了。
陈彦绮的脸上的笑容越加的深了,眼神中透出满意来:“那你就等到他蜕变完成的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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