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借壳上市化暗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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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招牌是借来的;他的对手刘备,则是名正言顺地扛着"刘皇叔"这块金字招牌,死也不放。"皇叔"之名,让他混得不少好处。
晋朝初年,皇室司马氏发生"八王之乱",天下分崩离析,匈奴人刘渊以鱼目混珠之计,向500年前的刘邦认亲,硬说自己是刘邦的子孙,打着"刘邦后裔"的旗号,号召匈奴部众建立了"汉赵"王朝,开启了"五胡乱华"时代。
尸,是名义、旗号、白手套;魂,是目标,是潜在的企图。借尸还魂的策略核心,在于有效转移声势,鱼目混珠,借用一股现成的声势,为自己图利。
借壳上市,化暗为明
商场上,行之多年的"借牌营业",便是标准的借尸还魂。如药剂师、技师、建筑师、不动产估价师、调酒师等,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证照才能执业。没有证照却具有专业经验者,往往借别人的证照来营业。在大陆,出版业是特许管制的行业,全国只有500多家合法出版社。合法出版社才拥有"书号",书号便是书籍出版的身份证,没有书号,新书不能公开发行上市。因此,地下出版社便向合法出版社购买书号,有了书号,形同借牌营业,原本妾身不明的一本书,借了尸(书号)而光明正大地活了下来。当然,对于合法出版社而言,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股市有一种"全额交割股",凡是经营不善、亏损累累、体质虚弱的股票都属之,其股价偏低,有的每股只在一角两角之间,投机性强,所以俗称"贼仔股"。从股价、经营愿景看来,贼仔股接近无用之物。但是却常常有股市作手以"重整成功"、起死回生之类的题材,炒作贼仔股而大捞一笔,借贼仔股巧妙包装,可以叱咤股市,令人叹为观止。

庄子的"无用之用",是指任何不符合公共价值之物,都自有其用处;同理,任何人只要找到了凭借,就可以发挥本能,借势使力,像李铁拐化腐朽为神奇一样!
原典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守者,皆此用也。
【诠释】
一些有用的东西(如权势、实力、财富等),往往掌控在别人手中,是借不到的,不容易为我所用;一些看似不能用的东西(名义、旗号、声望),只要借助于它,善加利用,往往能发挥一定程度的作用。因此,要假借那些看似无用之物,发挥"无用之用",创造奇效。《易经·蒙卦》指出,这并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求助于我。
在朝代更替之际,掌握权势或拥兵自重者,往往拥立亡国君主的后代,打着他们的旗号,号召天下,这即是"借尸还魂"的具体做法。凡是将兵权寄托在他人名下,而实际掌控攻守大权的人,如秦朝末年,陈胜吴广打着楚将项燕的旗号;项羽起兵,尊奉楚怀王为盟主;八王之乱时匈奴人刘渊,自称是刘邦后裔。他们寄名于开国皇帝或亡国君主之下,运用的都是借尸还魂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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