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相爱过的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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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没有课,叶未明还是在天亮以前赶到音乐广场。
他穿好外套正要出门的时候,聂小雨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问道:「未明,今天不是周末吗?你还要去广场练琴啊?」
「嗯。」
叶未明整理好琴盒,背上背包,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说:「晚上我还要去酒吧,你自己吃饭,不用等我了。」
「噢,知道了。」聂小雨含含糊糊地答应一声,他正闭着眼睛刷牙,小熊图案的睡衣胸前湿了一大片。
叶未明常常觉得不可思议,像聂小雨这么迷糊的人居然能够平平安安活到现在,既不缺胳膊也不少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吗?
他在音乐广场上对着大师们没有灵魂的雕像练琴,直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额头上又冒出一层细细的汗珠,顺着瘦削的脸颊滚落下来。叶未明放下小提琴,正想从背包里找张面巾纸来擦汗,旁边已经有人善解人意地递过一条方格子手帕。
「给你,用这个吧。」
叶未明抬头一看,原来就是昨天那个自称摄影师的无业游民。虽然有些突兀,不过他从来都不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带着肥皂清香的棉布手帕,说了一声:「谢谢你。」
沈思笑一笑,「不用客气。」
现在很少有男人在身上带手帕了。虽然报纸上说,用手帕的男人都是懂得生活品味的好男人,不过沈思这么做纯粹是出于职业的关系——在野外拍照时,手帕可以帮助固定三角架;万一受了外伤,还可以当绷带包扎伤口。
叶未明用手帕在额头上擦了几下,还给沈思。
「早。」
「是啊,不过还没有你来得早。我到这里的时候,你已经在练习了,不愧是勤恳的好学生呢!」
叶未明自嘲地撇了一下嘴角,「你过奖了。」他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盒Sevenstars,看看里面还剩下好几根,于是就抽出一支递到沈思面前。
「要吗?」
「好啊。」
沈思抽烟一般不会太挑剔,顺手接了过来。
叶未明也抽出另一支烟叼在嘴角,沈思掏出从不离身的打火机——黑色机身上刻着一双精致的银靴子——替他点上烟。
叶未明皱着眉头吸了一口,轻轻吐出一个烟圈。
「Zippo的夜猫子玩家系列。」他手指夹着烟,看着沈思的打火机说道,「这个样子不错,我喜欢。」
「是吗?一个朋友送的,我也很喜欢呢。」其实这只打火机是他从欧阳杰那里顺手牵羊拿过来的,因为觉得很好用,久而久之,光明正大就变成他的所有物了。反正欧阳杰也懒得和他计较。
沈思冲叶未明眨眨眼,「不过我觉得,它的名字倒和你有一点点像呢。」
名字?
叶未明已经打算掏出口袋里的胶卷还给沈思了,听到这句话动作停在半空,带着几分不解看向他。
好像没有跟他讲过自己的名字。
沈思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说过,48小时之内肯定能打听出你的名字来!——你不是叫叶未明吗?」
昨天。
沈思从欧阳杰家里跑出来,立刻就打了几通电话,算他运气不错,以前认识的人里正好有一个在音乐大学当客座教授。沈思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人家约出来吃饭,用的是从欧阳杰那里搜刮的钞票。
为了获得劫持他宝贝胶卷的男人的一切资料,沈思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是无可厚非。
「啊,我知道了,原来你说的就是那个人!」
坐在环境良好,气氛优雅的西餐厅里,沈思喝着冰水,稍微对教授形容了一下叶未明的身高和相貌特征。当然重点是他的头发比一般人要长很多,不过在音乐大学里,这好像也不算什么,有不少学生为了表现自己类似艺术家的超脱气质,都很喜欢留长发。
其实沈思心里本来也就没抱有太大的希望,只不过是想碰碰运气而已;谁知他的描述才进行到一半,那年轻的教授已经恍然大悟了。
「我认识你说的这个人,不过据我所知,他不是正式的学生,只是来旁听的。」
「旁听?」
沈思略微一动脑筋,已经明白过来了。那个人的确说过自己不是音乐大学的学生,原来如此。
「是啊。不是通过正式考试收上来的学生,多交一笔钱就可以听课,也可以参加考试,成绩优秀的还会发给毕业证书。」教授解释道,说白了就是学校创造收入的另一种途径而已。
「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叶未明。」
教授连想都不用想,很痛快地回答道,「这个名字有点奇怪,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还以为别人说的是‘夜未明’三个字呢,马上就联想到‘天没亮’,呵呵……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沈思听得心花怒放,赶紧凑上去问教授:「他是本市人吗?」
最好把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全都告诉我,嘿嘿嘿嘿。沈思还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起了不良念头,口水都差一点流到桌子上。
教授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有些无奈地一摊手。
「那我可就不太清楚了。这个叶未明好像有点孤傲,不太合群的样子,也不爱讲话;基本上是不和别人打交道的,每次上完课背起书包就走,听说他的成绩倒是非常优秀的。」教授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沈思,「好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你了,最近在忙些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自己整天都在忙什么,过一天算一天吧!」沈思的手挥了一下。
「那你怎么会对这个叶未明有兴趣?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一定要见个面,我还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啊,关于这个问题嘛,」沈思尽量轻描淡写地答道:「我觉得他条件不错,浪费了可惜,想请他做模特儿,拍个平面广告。」
「我就知道。」教授笑出了声,「你这家伙,还是老毛病……」
「看见美人就死缠烂打。对吧?」沈思好心地替他把话接完。
「呵呵,一点也不错。不过我看这次有你受的了,那个叶未明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放心。」沈思满怀自信,胸有成竹地说道:「我相信,只要是人他就一定会有弱点。」
教授凑上来,神秘兮兮地问道:「那么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弱点是什么?」
沈思瞪他:「那可是最高机密!」
开什么玩笑,又不是傻瓜,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等别人宰吗?
最后付账的时候,沈思觉得自己是古往今来当之无愧的第一伯乐,他都快被自己伟大的精神感动死了。
「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其实半点都不重要。」
叶未明对于沈思这么快就打听出他的姓名倒也不怎么惊讶。一个人在一生中,总要在不同的地方留下痕迹,就好像在沙滩上走路时一定会留下脚印一样。他指着自己那把红色小提琴说道:「它叫雨果,和你的名字也差不了多少。」
雨果?
「那个十九世纪法国大文豪?他和我的名字有哪点像了?我可高攀不起。」沈思自认为反应能力还是挺强的,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叶未明弹掉烟灰,动作熟练而流利。「此雨果非彼雨果,它的正确拼法是Hugo,在日耳曼语中有‘思想’和‘灵魂’的意思。」
沈思挑了挑眉毛,刚想说「承蒙你抬爱」,又听见叶未明接着说道:「不过它的一切思想和灵魂都是我给的,没有我,它就什么也不是,一把普通的琴而已。」
叶未明用冷漠的眼神抚摸着小提琴,那个表情相当复杂,说不上是恨还是爱。
沈思看到呆住。
好个狂妄的小子!
在这一刹那间,沈思脑海里涌现出无数念头,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喜欢上眼前这个叫做叶未明的家伙了。
当然,仅仅是喜欢而已。
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沈思所谓的喜欢,只是最普通的那一种。
「这个你还要不要?」
叶未明想起口袋里的胶卷,于是就拿出来在沈思鼻子底下晃了晃,好像正在用肉骨头诱惑一只饥饿的流浪狗——他可没忘了自己一大早就横穿半个城市所为何来。
「要!当然要!那里面可是我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怎么会不要呢?」
沈思的大脑总算还没有完全坏掉,记得要办正经事。他从身上摸出钞票递了过去,「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怎么看都有点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黑帮分子进行不法交易的镜头。
不过叶未明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别扭,付出了代价就要获得回报是他的人生准则之一。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接过钞票,没有数就直接塞进口袋,同时把胶卷还给沈思,细长的手指不经意地划过他的掌心。
那是一双保养良好,属于艺术家的手。皮肤细致,形状优美,十指修长而有力。指甲饱满,修剪得恰到好处,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直到今天为止,沈思这辈子也只见过一双能和它相媲美的手。然而那双手的主人,正是沈思极力想要忘记的,却在这不经意间,再次勾起了关于过去的回忆。
这是第二次了。
自从叶未明出现以来,他已经有两次无意中就轻易地回想起过去。
原本以为那些记忆或许将随着那个人的消失逐渐淡漠,谁知道,一切都只不过是他自我欺骗的假相罢了。
为什么人会有「思想」这种玩意呢?!
沈思不由得看了一眼叶未明那把名为「雨果」的小提琴,猛然发觉夹在指间的香烟已经燃尽一半。
「你每天都来广场练琴的吗?」
叶未明吸了一口烟,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广场中央最大的喷泉,没有立刻回答他。
今天是周末,虽然还不到中午,广场上已经有不少人了。难得一个阳光灿烂的大好天气,蛰居在都市里的人们似乎约好了一样,全都跑出来放风,舒散一下憋闷了整个冬天的筋骨,享受春天温暖的阳光。
有人在拍照,有人在喂鸽子,还有刚刚能站稳的小孩子,在母亲的带领下蹒跚学步。卖报纸和饮料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游走。
沈思顺着叶未明的眼光看去,发现前面坐着一男一女,好像是一对情侣,手拉着手,神态亲密地正在说话。再远一点,可以看到广场另一边新哥特式教堂的尖顶,高耸的钟楼,红色琉璃瓦,斜状山形墙,阁楼上彩绘的玻璃三角窗……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沈思把目光又移回叶未明身上,发现他还是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眼神固定在远处某一点上,整个人仿佛都已经痴了。
沈思伸手轻轻碰了他一下,问道:「怎么,遇见熟人了?」
叶未明全身一震,猛然回过神来,转过脸看着沈思,「你刚才说什么?」
这是沈思首次领教叶未明的神游天外,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笑一笑,把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我说,你遇见熟人了吗?」
「没有。」
沈思的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燃到尽头,他弹掉烟灰,用拇指和食指把烟头掐灭,随后中指用力一弹,那烟头在空气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准确无误地落进远处的垃圾箱。

潇洒地甩甩手。
「你每天都来这里练琴?」沈思不厌其烦地又问了一遍,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对方的作息规律,以便展开下一步行动。
「也不是每天。你问这个干什么?」叶未明不给沈思回答的机会,他的烟也已经吸完了,估计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沈思「弹指神功」那种地步,干脆老老实实地走过去把烟头扔掉。不是他故意要在沈思面前表现良好的市民风范,而是不想看到面前突然凭空冒出一个戴着袖章的老大妈(老大爷),挥舞着小红旗,唾沫横飞地对他嚷嚷「乱扔烟头,罚款XX元!」
叶未明回到原地,沈思还站在那里。他也不想继续和这个人再扯什么废话了,收拾起琴盒,用一只手提着,同时另一只手把帆布背包甩上肩。
沈思察觉出他的意图,连忙问道:「你这就要走了吗?」
「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叶未明觉得眼前这个人多少有点可笑,钱也收了,胶卷也还给他了,还想怎么样?对了,本大爷还破例请他抽了一支烟呢,因为觉得这家伙看起来还算顺眼。
可惜,似乎是没什么大脑,整个绣花枕头一包草。
「难道还想要我继续陪你聊天吗?那也可以,不过你得付钱,一小时五十块——因为你占用了我的时间。」叶未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沈思有几分悲哀地发现,每次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不管绕多少个弯子,最后归结点总是离不开一个「钱」字。
李碧华说的好——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沈思自认为他绝对不是个「小丈夫」,不过,现在口袋里好像也没什么钱。当然了,凭他的懒散个性,就算是到下辈子没有可能混成「大丈夫」。
「我想请你去那边喝一杯,怎么样,肯不肯赏光?」沈思指着广场对面卖饮料的小店。
叶未明那似乎永远带着讥诮与不屑的嘴角露出一点点笑容。虽然是极浅极淡的,但凭借着摄影师必备的敏锐观察力,沈思还是捕捉到了。
像磁场一样吸引着他的笑容。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可没有时间享受这种悠闲。」叶未明说完就转过身去。
「哎!等一下。」
沈思的动作先于意识,在他出声之前,已经伸手拉住叶未明。等他转过头来,沈思就换上一副比较正式的面孔问道:「你想不想当摄影模特?当然是业余的,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
细长的眼睛波澜不惊。
沈思看不出叶未明的真正想法。
好像有点麻烦……他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死心地继续游说:「以我专业的眼光来保证,你的条件绝对是第一流的,浪费了实在可惜。」顿了顿,又加上最后一句话:「当然了,报酬也很优厚的。」
叶未明忽然就笑了。
不是刚才那种浅到几乎看不出的笑容。这次他的眼睛微微弯起,里面漾出掩藏不住的笑意,显得睫毛更加浓密了。他从相反的方向一拧胳膊,轻而易举就摆脱了沈思的纠缠,淡朱色嘴唇里吐出来的声音,在优雅中带着难以抗拒的魅惑。
「等你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到那时,我们再来讨论这个话题。」
「然后呢?你就这么放他走了不成?」
在欧阳杰家那间狭小的工作室中,沈思把一张张底片依次浸到显影液里,看上面的影像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最后终于完全浮现出来,忠实地保持着定格那一瞬间的形态。
与他想象中的画面一模一样,纤毫不爽。
欧阳杰好心地在旁边帮忙,听沈思断断续续讲完和叶未明第二次见面的经过,有几分不相信地问道。
「沈思,这可不像你平时的作风!看看昨天那个决心,啧啧,简直气冲牛斗啊。我还以为你会像蟑螂一样顽强,使出绝招‘一哭二贱三变态’,对他死死纠缠不放;最后很有可能被人家当成三八章鱼,一根一根地掰断手指呢!」欧阳杰说完,觉得自己最近在幽默感方面大有进步,心里暗爽不已,嘿嘿地笑了起来。
沈思停下手里的工作,若有所思地看着欧阳杰。
「你怎么啦?后悔了是不是?没有关系啊,反正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可以再去找他嘛,千万别灰心,我支持你到底。」
欧阳杰很讲义气地拍拍沈思的肩膀,在他面前用力一握拳,以示鼓励。心里却在想,我等着看你这张脸被人家打成猪头,不知道那会是个什么样子。
沈思特别严肃特别深沉地摇了摇头,慢慢开口道:「我是在想……小杰你大概最近恐怖片看多了吧?好像已经有点心理变态了。我强烈建议你,尽快找个好点的医生仔细检查一下。」
「去去去,胡说十三道!我正常的很,你才心理变态呢!」欧阳杰冲沈思挤眉弄眼,「你这个大变态!」
「小杰——」
沈思的神情在一瞬间变得忧郁起来,忧郁里还夹杂着一点点茫然,就连声音也带着几分伤感。
「他说,等我成了第一流的摄影师再来讨论这个话题——可是,我明明已经是第一流的摄影师了,小杰你说是不是?!」沈思出其不意,一把搂住欧阳杰,下巴很无赖地搁在他肩膀上,在被推开之前,哽咽着说道:「你说过的……我是第一流的摄影师嘛!……三年了,那天你喝醉了……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哎哎哎,沈思这是你干什么?!」
欧阳杰在被偷袭的同时本想立刻将沈思踢出暗房,忽然发现他连声音都变调了,可见这次受到的打击实在不轻。欧阳杰顿时慌了手脚,两只胳膊都不知道该放哪里才好,任凭沈思就这么抱住他。
「好了好了,别这样,别这样啊……这么大的人了还哭……你不嫌难看啊。」
过了几分钟,欧阳杰总算镇定下来,他轻轻拍着沈思的后背安慰道:「对,我是说过你是第一流的摄影师。虽然那天我喝醉了,可是记得很清楚。我记得我还说过,你能够抓住让心灵感动的画面,能够透视画面背后存在的事物,能够看到别人所不能看到的一切……所以沈思你千万不可以灰心,不用怀疑自己,你天生就是个摄影家,而且是最优秀的,你的作品都是第一流的……」
欧阳杰正准备长篇大论继续吹捧下去,沈思已经慢慢松开手,顺着他的身体向下滑去,最后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表情相当痛苦。
「沈思你怎么啦!快起来!哪里不舒服啊?」欧阳杰发现沈思的脸憋得通红,更加手忙脚乱起来,「沈思你可千万别吓唬我啊,我胆小!」
「我当然知道——」
沈思用尽全身力量,终于克制住自己,总算从牙缝里挤出这么几个字来。欧阳杰想扶他到椅子上坐好,谁知沈思忽然张开大嘴,爆发出一阵阵可怕的笑声,同时捂着肚子在松木地板上滚来滚去。
「啊哈哈哈……我不行了……哈哈哈……谁来救我……哈哈哈哈……」他的两只眼角上全都是泪水。
欧阳杰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四五秒钟,终于确认沈思那笑声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也不是突然爆发的羊角疯之类毛病所导致,那么目前只有唯一一个合理解释——就是他真的在笑!
在疯狂地大笑!
还有刚才那副怪样全都是假的!
欧阳杰明白自己又上了这小子的当,气得半死不活,偏偏沈思还倒在地上不停地抽筋,一边喘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小、小杰……你怎么……哈哈哈……怎么这样好骗……哈哈哈……真是可爱……啊!救命——」
最后那声惨叫是因为欧阳杰用尽全身力气,恶狠狠地踢了沈思一脚,成功制止住他的狂笑。
沈思一骨碌就从地上爬起来,揉着**喊:「小杰你好狠,你想谋杀我啊!」这次可是真的很疼那。
「我是怕你万一喘不上气来活活憋死。」欧阳杰双手叉腰站在一旁,冷冰冰地说道,「你还要好好感谢我救了你一条狗命呢!」原来刚才踢到这混账的**了,难怪感觉不太一样,早知道应该再加上两脚,他最恨别人说自己「可爱」了!
「小杰——」
沈思做势又向他扑过去,脸上还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是这么崇拜我呢!想不到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居然如此伟大而高尚,不如……」
欧阳杰整个巴掌都按在沈思那可恶的嘴脸上,阻止他继续向自己靠近。
「我刚才说过的话全部收回。」
「小杰,我受伤了呢。」
「给我滚远点!」
沈思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整理好刚才弄乱的头发,站到工作台前,继续刚才未完成的工作。他拿起一把镊子,小心翼翼从定型液里夹出一张照片来。
「小杰。」沈思低低地喊了一声,欧阳杰兀自在生闷气,没有理他。于是沈思把那张照片递到他眼前,「这个,你们那猪头主编会喜欢吗?」
欧阳杰仅仅看了一眼,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是叶未明在广场上拉小提琴的那张照片。他整个人都笼罩在温暖的晨曦之中,脸部轮廓深邃得如同古希腊雕像,有无数光芒隐隐约约从他身体里散发出来,琴弓划破了黑暗的寂静,仿佛能看见音符在琴弦之间快乐地跳跃着……
「沈思!」
欧阳杰情不自禁喊了一声。
沈思转过脸来,有些不解地问道:「怎么了?你的声音好奇怪。」
「到我们报社来吧!」这次换欧阳杰主动扑过去,牢牢抓紧他的胳膊,热切地说道:「不要再瞎混下去了,那是浪费。真的,浪费。到报社来,你和我一起,我们正缺人手,你的照片肯定会大受欢迎——我的眼光从来都不会错!」
沈思看着他热烈的,期望的脸,微微一笑,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动。
「把这张照片拿给你们那个猪头看,先问问他的意见。」
欧阳杰放开沈思,仔细端详着那张照片,忽然抓抓头发,「题目呢?叫什么题目比较合适?」
「这个嘛,」沈思朝天翻着白眼想了几秒钟,又看看那张已经晾起来的照片,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说道:「就叫‘旋律’!」
「好。」
欧阳杰点头表示赞同,沈思却在用眼睛四处乱瞄。站了这半天,小腿有点发胀,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偷偷懒,剩下的工作就交给小杰去做好了。
嗯,那张椅子看起来舒服得很,沈思不假思索地走过去一坐——忽然像被针扎到一样跳了起来——
**还是很痛的呀!
看着仍在勤勤恳恳认真工作的欧阳杰,沈思气愤愤地想,小杰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难怪他一直交不到女朋友,也只有我这个伟大而高尚的人愿意迁就他了。
就这样,凭着那张名为「旋律」的照片,沈思踏进报社大门,和欧阳杰成了同事,一路鬼混到现在。同时,也是他认识叶未明的开始。
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了。
时间过得真快。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白了少年头。
——最后这一句……该死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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