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爱怎么能消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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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未明的电话打过来时,沈思正在报社的十二楼开会,心里把那个猪头主编骂了个狗血淋头。
今天是12月的第一天,沈思起了个大早,看看外面天气还不错,虽然温度有点低,但是难得天上一点云彩都没有,阳光很好。他想带着新买的Canon出去拍几张照片,顺便试试效果——据说EOS-V的胶片传送速度达到了每秒10张,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最好能弄辆越野车,可惜养那种车太费钱了。
沈思坐在床上,一边往脚上套半旧的翻皮靴子一边想。
他穿好夹克外套,走进小小的厨房。
这栋公寓里住的几乎都是单身贵族,职业五花八门,从公务员到室内设计师到夜总会女郎,什么都有。
沈思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今年二十九岁,大学毕业;知识渊博,相貌英俊(自以为),能让百分之八十的女人心动,百分之九十的男人嫉妒;在这个城市里混得虽然不是太好可也不怎么坏。
他拉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看看包装日期,还有三四天才过保质期。已经没有时间加热了,直接就撕开纸盖,一口气喝光。空纸盒压扁,隔着客厅和卧室,准确地投进废物箱,然后叼上一块面包,哼着走调的流行歌曲,心情愉快地出了门。
沈思刚刚进了报社大门,气儿还没喘匀呢,同组的欧阳杰就臭着一张脸告诉他「快去十二楼的小会议厅开会。猪头说了,今天这个会非常非常重要,所有摄影组的人都必须去,有胆敢迟到者本月奖金扣掉一半,没有商量的余地!」
猪头是他们报社头头的外号,百家姓那么多,谁让他好死不死正好姓朱。平日里欺压下级鱼肉报社,一派标准法西斯作风,所以大家私底下不管有意无意,总是把「朱头」当成「猪头」来称呼。
听到欧阳杰带来的不幸消息,沈思只觉得一颗心脏在往下沉,沉沉沉沉,直到被处于半饱和状态的胃坚强地顶回去。
他一把拖住欧阳杰。
「你说真的?我怎么不知道,几点下的通知?我说你小子别是拿我开涮吧?」
欧阳杰则是一脸晦气相。
「谁有那个闲心思和你开玩笑,吃饱了撑的。不去拉倒。三天以前通知单就放在你桌子上了,八成是被你当成饼干吃进肚子里去了——放手!我要迟到了。喂,你欠揍啊?我说放手听见没有?!」
「别这样嘛,小杰——」沈思伸手勾住欧阳杰的脖子,故意把「小杰」的发音说得好像「小姐」一样,「再怎么说,咱们也是好朋友不是吗?你怎么就舍得扔下我不管呢?不管是天涯海角,哪怕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陪你一起去——何况是开会!」
「我呸!大清早就说这种话,你恶心不恶心?谁希罕呢!」欧阳杰丝毫不领情,拍掉沈思的手。「猪头上次刚刚说过,以后开会所有人都要带纸和笔做记录,你还不去拿?想找骂啊——我去等电梯,你快点过来。」
「OKOK,我马上,千万要等我!」
沈思答应着,用最快的速度冲到自己办公桌前,随便捞了个记事本,钢笔一时找不到,顺手牵羊就从对面桌上的笔筒里拿了一支。刚迈出去两步,忽然又想起猪头最恨的就是发言时被别人打断了,沈思连忙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桌子上。
冲出办公室的时候差点撞到别人。
「哎呀,沈思!你这么急三慢四的做什么?赶着去救火啊?」
沈思一看,原来是坐在对面的苏丽丽,负责美编的。
「对不起,美人!我要去开会,猪头点名呢!对不起对不起。」沈思笑嘻嘻地连声说着抱歉,电梯正好在这个时候停住了,站在走廊尽头的欧阳杰一步跨进去,不耐烦地看看手表。沈思明白这种催促的暗示,连忙向他跑过去,头也不回地大声喊:「美人,我先上去了,你可千万要等我回来——向你赔礼道歉!」
电梯的门很快合拢,向十二楼爬去。
只有他和欧阳杰两个人。沈思一下子靠在墙上,把记事本卷成圆筒,小声骂道:「死猪头,天天开会,这次不知道又想搞什么鬼。」
「你还真是四处留情八面玲珑啊,想钓苏丽丽?趁早死心吧,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欧阳杰不咸不淡地说道。
沈思痞痞地一笑。
「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了。上周末她男朋友送她一条珍珠项链,据说是日本东珠来的,她特意戴上了展示给我看。」
「是吗?」欧阳杰不怎么热心地问道,看着红色的指示灯,数字从7变成了8。
「我跟她说,真正的行家都知道——西珠不如东珠,东珠不如南珠。世界上品质最好的珍珠不是日本货,而是南海出产的珠子,日本货费而不惠,贵而不好——当时苏丽丽的小脸就气歪了半边,哈哈……」
欧阳杰张了张嘴,刚想挖苦沈思两句胡说八道,电梯已经停在十二楼,他只好把话咽回去。
电梯门一打开,沈思就急急忙忙拉着欧阳杰冲向小会议厅。
天知道猪头为什么对开会有这样令人难以理解的热衷,简直是变态。一开起来就没完没了,从上午九点直到十点半,除去中间喘气喝茶吞口水的时间,猪头对着砖头那么厚的稿子,几乎不歇气地念了整整九十分钟——依旧唾沫四溅精神抖擞,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就算是钢铁超人也不过如此,我的神经太坚强了,怎么还不断掉!
沈思不动声色地伸了一下懒腰,捂着嘴悄悄打个哈欠。看看周围的几个难兄难弟,个个萎靡不振,昏昏欲睡,仿佛集体被人施了催眠术一样,只是在猪头的淫威高压之下,没有人敢公然打盹而已。
仔细一张望这才发现,猪头的专用秘书严言就坐在前面,隔着一个座位跟自己斜对。沈思心想,这份发言稿准是他炮制出来的,否则不会这么像小脚老太婆的裹脚布,真是又臭又长。
你说别的领导找秘书,谁不喜欢挑年轻美貌的小妞,最好有明星脸蛋加魔鬼身材,就算是不能勾魂摄魄,最起码也要眉清目秀,看起来有赏心悦目的效果——像严言这样的,长得干巴精瘦,鼻梁上架着副近视眼镜,走起路来全身僵硬,仿佛一具会活动的木乃伊,每次他直直地瞪着小孩子看,十次有十次准把人家吓哭——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能够让猪头大老爷青眼有加,三年之内连升九级,从最底层的职员做到主编秘书,这在报社里简直是个奇迹!沈思认为,主要原因就是严言写东西够长够快,尤其擅长批量生产各式各样会议发言稿,正好对了猪头的胃口。
罪魁祸首近在眼前,沈思的恶劣本能开始活动,想小小地捉弄严言一下,好歹也算出口恶气。他顺手从记事本上撕了张纸,潦草地写上几个字,揉成一小团——左右看看无人注意自己,中指轻轻一弹,小纸团在空气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百分之百命中目标。
此刻严言正在和睡魔进行殊死搏斗。他用一支钢笔支撑着下颌,假装在专心思考,其实是为了避免自己那颗沉重无比的大头耷拉到会议桌上。正在朦朦胧胧半睡半醒之间,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自己面前,严言勉强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原来是个小纸团。
他有点迷糊地左右张望一下,顺手把那小纸团展开来,上面只有一行字:
昨天晚上你被猪头操到几点?
「操」字下面还故意戳了一个小黑点,以示强调。
真***!谁这么无聊!
严言在心里暗骂两句,立刻清醒过来,马上就辨认出纸条上那种特殊的笔迹——又细又长,自左向右倾斜,每个字都好像一座独立的比萨斜塔——放眼整个报社,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写字。
严言用眼角四下一扫,发现沈思就坐在自己斜后方,板着个脸,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仿佛在认真聆听猪头讲话。
装什么大头蒜!
严言狠狠地瞪了沈思一眼,握着钢笔在纸条上胡乱涂了几下,依旧揉成一小团,向后面扔回去。不过他的技术可没有沈思那么高明,纸团砸中沈思旁边欧阳杰的脑门,又反弹到桌面上。
令人惊奇的是,欧阳杰居然对从天而降的空袭毫无反应!别看他腰板挺得笔直,其实早就坐在那里睡着了。这可真是个了不起的硬功夫,欧阳杰在三年之内就能修炼到这种程度,还真是多亏了猪头大老爷平日调教有方。
沈思坐在后面,把严言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他伸出两根手指,在会议桌上一点一点地爬行,直到夹住那小纸团,再慢慢地慢慢地缩回来,尽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特别是猪头。
那纸条上只多了一行更加潦草的字:
臭小子别惹我,你老子烦着呢!
后面还画着两个大大的黑圈,好像一对充满怨愤的熊猫眼。
沈思想象着严言在灯下熬夜写稿,痛骂猪头的同时又不得不替他卖命那副倒霉模样,忍不住捂着嘴偷笑起来。这时,猪头大老爷正在情绪激昂抑扬顿挫地念着严言写的发言稿:
「我们明年的目标是,在现有订阅数量的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三十——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大家齐心合力,把工作积极搞起来,争取更上一层楼……基本方针是,以图带文,图文并茂……」猪头念到这里,有意无意地向坐在角落里的沈思看了一眼,「我认为有必要提醒某些人,新闻摄影可不是单纯的艺术创作,发图数量太低是不行的,读者感兴趣的永远是第一现场,简单、直观、一目了然,能够反映整个事件……」
沈思马上就知道猪头说的是自己。今年他在报纸上只发了不到一百幅照片,要不是其中有两张被读者评选为「年度最佳」三等奖,猪头早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他踢开了。
刚刚还笑得浑身发抖的人,转眼之间换上一副毕恭毕敬的表情,比变魔术还快。
有什么办法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上午十一点半。
也许是猪头人性未泯,也许是他突然良心发现,也许是他还想留几个人活下来以便将来继续为他卖命。总之,在其他与会者彻底崩溃陷入绝望之前,猪头好歹结束了他对整个摄影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精神折磨。
沈思疲惫不堪地回到办公室,把领到的文件没好气地往办公桌上重重一摔,靠在椅背上长长舒了口气……
感觉自己好像刚刚被蹂躏过一样——从这句话最纯洁的意义上来说。
对面电脑后面,露出苏丽丽的笑脸:「沈思,你总算回来了,人家等了你好久呢。」
沈思立刻打起精神,变得嬉皮笑脸。
「是吗美女?听到你这样说我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你可知道,要不是想到你可能还在办公室里等我,刚才我就直接从十二楼跳下去了——当场给猪头来个以身殉职!」
「你要是真的那样做了,明天报纸的八卦版又有头条了。」欧阳杰不冷不热地讽刺道。
「讨厌啦!沈思你总是这样子的,没个正经。」苏丽丽甜甜地笑着,「我等你回来是想告诉你,刚才你的手机一直在响。」
「真的?」沈思习惯性地伸手去掏口袋,不想却摸了个空,这才记起开会以前就把手机拿出来了。
「美女,你那么可爱,怎么不替我关一下?」
苏丽丽做无辜状。
「我是想替你关的啊,可是后来它又不响了,我有什么办法嘛。」
沈思动手在桌子上乱翻一气,把文件照片和签字笔弄得到处都是,同时带着几分不正经的语气问道:「美女你今天打扮得好漂亮,晚上可有时间?大家出去happy一下好不好?」
苏丽丽甜甜地笑道:「不巧啦,人家今天晚上的时间已经被预约了,下次请早哦!」
沈思终于从一堆杂物中找到他的手机,一边查看来电记录,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最近你好像升级变成绩优股了,约会不断,行情看涨呢!我都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应该先下手为强的。」
苏丽丽笑得一脸妩媚。
「沈思你啊,永远都是这样甜言蜜语口是心非,将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要上当受骗呢。」
看到长长一串电话号码都是叶未明打过来的,沈思多少有点小小的意外。叶未明很少主动找他,更不会这样执着地打电话,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他已经无意继续和苏丽丽斗口水了,按下回复键,拿着手机走到办公室外面。
沈思不想让别人听见他和叶未明的对话,也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同事里只有欧阳杰例外,他们三个人甚至还一起喝过酒,吃过几次饭,然而在欧阳杰眼里,沈思和叶未明只不过是普通朋友,就像他和沈思的关系一样,除了工作上的伙伴,也仅仅是好朋友而已。
事实上,对于他和叶未明之间的关系,就连沈思自己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朋友吗?好像是有那么点,然而单纯的朋友关系是不会上床的——从叶未明说「我愿意」的那一天开始,沈思对他身体的了解程度就比他本人还要来得清楚。那么他们算是爱人吗?这一点,不用沈思反对,叶未明也不会同意的。
叶未明从来就没有对沈思提到过「爱」这个字,而且就连沈思也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确是少了点什么。
即使是在床上;即使是**紧紧相拥,**勃发的时刻;沈思也觉得,叶未明其实离自己很远,很遥远很遥远。他的灵魂,他的思维,甚至他的整个人,好像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叶未明以他独特的方式,漂浮在另外一个神秘的,不为人知的时空之中。
别人根本无法进入那个世界。
对于这一点,沈思虽然有些好奇,却从来没有兴趣深究下去。他的人生目标,就是像现在这样,当一个随心所欲的浪荡子,有自由的时间,有稳定的收入,有普通的所谓好朋友,有叶未明这样好的床伴——对了,也许用「床伴」这个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还比较贴切吧——就像他曾经希望过的那样,漫无目标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
电话打通了,铃声响了三四下才被人接起来。
「喂?你好。请问你找谁?」
可能是信号不太好的关系,叶未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不定。
「是我,沈思。你在找我吗?」
「嗯。刚才我打过电话,可是没人接。」
沈思尽量把声音调整到最温柔的语调上。
「没办法,我那时候正在开会呢。被猪头削了一顿,刚刚才完事。怎么,找我有事吗?」
叶未明沉默了一下才回答:「我想见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这句话好像几秒钟之前他刚刚对别人说过,沈思无声地笑了笑,口气忽然变得暧昧无比。
「有,当然有。难得你主动约我,即使是美国总统要见我,我也立刻毫不犹豫地推掉。」
电话彼端传来叶未明一声轻笑。
「就凭你这种小角色?还是算了吧。说出来也不怕闪了舌头。」
「别忙着打击我嘛,你说在什么地方见面?KSANA好不好?」KSANA是一个酒吧的名字,就是在那个地方,叶未明第一次对他说了「我愿意」三个字。
然后,那天晚上他们就有了**上最亲密的接触。
叶未明沉默了几秒钟,沈思耐心等待着,终于又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可是我想在广场见你。」也不必说具体地点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广场?」沈思的询问里多少透着点诧异,看看外面的天空,似乎有些阴沉起来,好像要变天的样子。「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外面很冷,你不怕着凉感冒?要不就去‘上岛咖啡’好了,和平路上那一家,上次你说过那里的Cappuccino不错,再说离你住的地方也比较近。」
「不要说的那么好听,是你自己喜欢才对吧?我就是想去广场。」电话彼端的叶未明忽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嫌外面风大那就算了,反正——」
「不不不,当然不会。」沈思连忙打断他的话,「就依你好了,去广场。几点钟?」
「五点……嗯,五点半吧。你来得及吗?」
「好好好,就五点,我没问题!」沈思赶快答应下来,接着,故意放低了声音,「未明,你很少主动约我哎,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你都不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只想早一秒钟看到你……」
叶未明没有回答,轻轻挂断了电话。
沈思啊沈思,你真是一个最无情的情人。你总是摆出最体贴的姿态,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因为对于你来说,它们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持的廉价品。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你的真心。
叶未明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用手挡住细长的眼睛。
冬天的阳光是惨白的,透过玻璃窗照射在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热情。
下午四点半。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关掉电脑,拿起玻璃杯,把里面剩下的水一口气喝光。一边穿外套一边说:「小杰,我有点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猪头找人的话,就说我出外勤。」摄影记者就有这么点好处,时间上比较自由。
「这么早?你不会又出去泡美眉吧?」欧阳杰正在电脑上忙着打游戏,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啦,泡美眉我能不叫你?毕竟我们也算是狐朋狗友啊。」沈思拍拍他的肩,语气显得真诚无比,「晚上有个满身铜臭的财神请我吃饭,想让我替他拍几张广告。我又不是傻瓜,才不会就这么便宜他,先狠狠地宰这条蛀虫一刀,给他放点血再说。」
「好啊,挺像是你的作风。记得千万别把自己撑死了,那可有点划不来。」
「想不到你居然这样器重我,恨不得每天都能让我上娱乐版头条,是吧?」
沈思也不是笨蛋,一眼就看透了欧阳杰的阴险小人心。
从标准地图上看,音乐广场位于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周围有哥特式教堂和欧洲风格的楼房,都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筑。从报社大楼步行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沈思提前十五分钟出来,这样就可以比叶未明早到五分钟,因为他一向是很准时的。他一定会看到自己在等他,虽然不指望他能说什么「看见你真高兴」之类的话,不过他心里多少总会有些感动的——沈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不让别人等待,那样会使自己丧失主动权。
广场上果然冷冷清清的,几只鸽子和轻柔的音乐在天空中自由飞舞,陪伴着四周的喷泉一起寂寞。
现在这个时间,大概别人都忙着赶回温暖的家里,享受一顿美好的晚餐吧?
沈思从广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杯热咖啡,握在手里取暖。他悠闲地交叠着腿坐在喷泉旁边,看不远处一片树叶被微风卷起来又落下去。
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四周笼罩着一派热情洋溢的温暖色调。
有几个人知道,其实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
因为日出和日落前后的光线,每一秒钟都会产生许多变化。早在肉眼看到太阳呈红色之前,它已经开始变成深黄,然后是桔黄,最后在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却是红色。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想要拍摄真实的场景,必须改变这种错误的色调,沈思一般习惯选择82A浅蓝色滤镜,用它来滤掉多余的光线。
一个好的摄影师,首先要认识光;熟悉它,捕捉它,利用它;直到能够改造它。
以前他曾经和叶未明讨论过这个话题,叶未明对于这种观点颇不以为然,他笑着问沈思:「你想改造光?Who*do*you*think*you*are?万能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但是我可以制造另外一种假相,使上帝的假相变得比较接近真相,好比负负得正的道理。
沈思这样解释道。
叶未明歪着头研究了他好半天,最后还是摇摇脑袋,表示无法理解。
于是沈思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叶未明不能理解光线对于摄影师的意义,就好像沈思永远也不懂得区分巴赫和贝多芬一样。
轻柔的音乐逐渐低沉下去,最后终于完全停止。
沈思知道,今天还剩下最后一支曲子了。在这之后,飘荡在广场上空的音乐将会消失,所有的喷泉也将停止喷涌,在黑夜中等待下一个黎明的到来。
——从定音鼓的敲击开始(以沈思的耳朵,能够听出是定音鼓已经很不简单了,多亏了平日叶未明对他的熏陶)随后加入小提琴,如同一阵波涛迎面而来,海浪缓缓涌上沙滩,白色的泡沫层层堆叠,小提琴展开了一段变奏,随后是高难度的华彩……
相当熟悉的曲调,他曾经听叶未明演奏过无数遍。
一想到叶未明,沈思立刻清醒过来,下意识地看看手表,奇怪!都五点一刻了,他怎么还没来呢?
就在沈思放下早已冷掉的咖啡,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低沉而优雅的询问:
「这是Beethoven的Violin*Concerto——你喜欢吗?」
沈思立刻转过头去。
无扣式灰色长风衣,腰间的带子随便挽了一个结,既率性又不会显得太臃肿;手工编织的围巾随意搭在肩上,从敞开的衣领处可以看见里面纯黑的毛衣。叶未明的穿着风格就和他的人一样,永远都是我行我素,蔑视一切所谓流行元素。
沈思笑了。
「我正在奇怪一向准时的你今天居然也会迟到——想不到你早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不出声?想装鬼吓我啊?」
「难得看到你这么专心地欣赏音乐,不忍心打扰。」
叶未明双手插在口袋中,无所谓地笑笑,在沈思身边坐下来。
「你不是在取笑我吧?」沈思故意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却趁机把左手伸进叶未明口袋中,接触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皱了一下眉头,稍微用力地握住。
「怎么又不戴手套?我记得你说过这双手比眼睛还重要,平时就连和我打架也舍不得用,总是直接出脚。」
十根手指相互交缠,传递着彼此的体温。周围回旋的音符,如同波涛汹涌,**澎湃。
沈思端详着叶未明,根本没发现自己有多么罗嗦:「你脸色不太好,最近又没好好吃饭吧?上次闹胃炎,差点吓死我了,你痛得头上直冒冷汗,现在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从来不知道爱惜自己——对了,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啊?」
叶未明仿佛没有听见沈思的话,他只是咬着下唇,目光定格在广场上某一处,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又来了!
沈思太熟悉他了,每当叶未明出现这种表情,他就会觉得有点失落。虽然此时此刻叶未明近在眼前,伸手就可触及,但是沈思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无奈地摇了摇头,沈思认命地把叹息和不满一起咽回肚子里——冷风里坐了这么久,似乎有点饿了。
隔了一会儿,叶未明的身体抖了一下,好像突然回过神来,轻轻对沈思说道:「你仔细听这音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了,也是贝多芬一生中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写于1806年,当时他只有26岁——和我现在差不多。」他有点自嘲地笑了笑,夕阳的余晖映在他黑色的眼眸中,如同水面上的波光,闪烁不定。
「据说这首作品是特意为维也纳剧院第一小提琴师Franz*Clamant而作;1806年12月23日,克莱门特在维也纳首次演出,其中有一段高难度的华彩是贝多芬专门为他发挥技巧而写的,总谱在演奏会前两天才完成。」
「哦?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故事——然后呢?」沈思虽然不知道叶未明为什么要讲这些,不过作为一个好的听众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提问,这样别人才会有情绪继续讲下去。
「后来因为一位少女的关系,贝多芬和克莱门特闹翻了,这首曲子的名字就从‘献给克莱门特’变成了‘献给克莱采’,对了,忘了告诉你,克莱采也是当时有名的小提琴师。」
叶未明说着,微微一笑。
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笑容,沈思的心情变得轻松了很多。
「搞什么呀,原来大师也这么任性?不会是打翻了醋坛子才变成这样的吧?」他看着叶未明,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两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并肩坐在广场上,看喷泉,看红霞,看夕阳在城市的楼群之间逐渐落下去——他们谈论的话题仿佛只是音乐,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
沈思的食指不怀好意地轻轻搔着叶未明的手心,那里有常年练琴磨出来的硬茧。
「未明,大冷天的约了我出来,不会仅仅是为了给我上一堂免费的音乐史大课吧?」
「这样不好吗?」
叶未明缓缓地站起来,就像一段电影中的慢镜头。他在淡紫色的薄暮中深深地看着沈思,眼睛里闪烁着点点柔光。他的声音如同空气中飘散的旋律,令人无法捉摸。
「沈思,让我们就在这里——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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