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远去吧,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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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大师紧张地直冒冷汗,小心翼翼操纵着七色灵力慢慢注入楚歌体内的灵府中
灵府位于丹田,是人体内储藏灵力的神秘空间,吸收灵子、储藏在灵府中,通过灵府炼化成灵力,释放到武器上,凝结成战魂作战,这就是修罗之路!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哪怕资质再鲁钝的人,灵府中通常也能储存一百晶左右的灵子,偏偏楚歌的灵府就好像是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居然连半点灵力都无法储存!苏菲大师咬咬牙加强了灵压,试图把灵子强行灌入楚歌体内,楚歌的小脸却皱成一团,一声惨叫,脸色苍白飞跌出去,一坐在地上,吓得苏菲大师连忙收回灵力。
深深的失望,印上了苏菲大师的脸庞。
楚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心思敏捷,见到苏菲大师一副黯然神色,心里也明白了两三分。楚歌颤声问道:“大眼睛姐姐,我,我没有通过吗?”
苏菲大师叹了口气,不忍地说:“小鬼头,你的灵识是我见过最敏锐的,你和天地间的灵子非常亲近,水木金火土风雷七大灵子都把你当成了朋友。可是……可是你的灵府实在太狭小了。”
“我不明白。”楚歌迷茫的摇着头,“我刚才明明感觉到很多能量,奇妙的能量在四周围飘飘荡荡,我能感觉到他们的呼唤,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一定能操控他们的!”
苏菲大师耐心地解释:“如果把修炼者当成将军,灵子当成小兵,那么灵府就是将军的兵营。不错,你这个将军很有号召力,能够招募到非常非常多的小兵,但是你的兵营实在太小了,容不下半个士兵。你说,你怎么和别人去打仗呢?”
“这,这,这难道没办法修炼吗?兵营不够大,就再建一座更大的兵营!”楚歌挥舞着小拳头,坚定地说,“事在人为啊!”
苏菲大师苦笑道:“修罗五大指标,灵识、灵府、灵域、灵压、灵力,其中灵域、灵压、灵力都有办法修炼,但灵识和灵府却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若非有难得的际遇,否则很难彻底改变。虽然我很不想就此关上你的修罗之门,但是很可惜,小鬼头,你是一个跛足的天才,以生死为赌注的残酷修罗世界,并不适合你。”
叹了口气,苏菲大师从腰带中取出一张灵卡递了过来:“小鬼头,这张灵卡是修罗行会发行的,里面有一千金币,无论神罗帝国、亚萨王国还是亚人种族的国度都能使用,你拿着它去好好生活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小兄弟阿呆的。”
楚歌呆呆地愣了很久,最后终于咬着牙接过灵卡,低声道:“谢谢你,大眼睛姐姐,你是个好人,有朝一日我楚歌若是发达了,绝不会忘记你今天的馈赠,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不知道你能答应吗?”
“说吧,孩子。”苏菲大师眼睛红了。
楚歌认真道:“等会儿,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请你留住阿呆,他是个笨蛋,通过测试不容易,你一定要把他带到耀阳学院去啊。”
“我,答应你!”
“谢谢了。”
拍拍站起来,楚歌仿佛又变成平日里那个贼兮兮的小鬼头,可是眼底却浮动着一抹模糊的苦涩,楚歌吹着口哨走出密室,把阿呆拉到一边。
“你通过测试了?”阿呆喜上眉梢。
楚歌“哈哈”干笑两声,不屑一顾地说:“这种小儿科的测试,又怎么难得住我?不过嘛,测试最后我忽然一想,像我这么聪明伶俐的天才儿童,随便干什么都能发财,何必去当什么修罗呢?听大眼睛姐姐说,修炼灵力可是很辛苦的,你知道我最怕辛苦了!所以嘛,我决定了,不当修罗!”
“什么?”阿呆愣住了,“楚歌,你……你不当修罗?你不是一直口口声声要成为修罗,打扁扎克的吗?”
“少说那么多废话了,修罗一天到晚要打生打死,多累人啊,我还不如想办法去当商人赚钱比较舒服,又或者学人家开一个大大的兰芳雅苑,不也照样赚钱当大爷吗?只有你这种傻乎乎的笨蛋才应该当修罗,来,这张卡你拿着,里面有一千金币。”
“这是干什么,你哪儿来的?”阿呆迟钝道。
“少说废话,今后我不在身边照顾你,你这个笨蛋还不被人欺负死啊!我告诉你,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呢,就是钱了!去了耀阳学院之后,看到有厉害的学长,厉害的老师,你就用这些钱买些烧鸡、烤鸭和好酒请他们吃,还可以,嘿嘿,带他们去去诸如兰芳雅苑之类的地方,他们一高兴就会传授给你绝世武功,到时候你阿呆就发达了!拿着!”
“不行,不行,你把钱都给了我,你晚上回去会被扎克老大打死的!你没通过测试对不对,那我也不去什么耀阳学院了,我和你一起回去,两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阿呆一把抱住了楚歌,哭的泪人一样,“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滚你娘的臭鸡蛋,大爷才不要和你这个臭小子死在一起,要死我也要找个漂亮姑娘一起死啊!说你呆还真是呆,明摆着楚歌大爷在这儿硬充好汉,你非要把我老底揭穿干什么,搞得我多没面子啊?去去去,我早就受够你这呆子了,正好趁这个机会和你分道扬镳!”
楚歌满脸厌恶退开阿呆,三两步窜出了测试点,阿呆想追,却被苏菲大师一把抓住了。
楚歌笑嘻嘻叫道:“苏菲大师千万把他抓住啊,这傻子逃了你就少了个好学生了!阿呆,后会有期,啥时候我开了一个大大的兰芳雅苑,免费招呼你三天三夜!走啦!”
小小的身影在人群中微微闪动,很快消失在街角。
阿呆脸上的污泥被两道晶莹泪珠冲破,喃喃道:“楚歌……你是我一辈子的兄弟……等我成为了修罗,我一定杀了扎克,把他的人头……放在你坟上祭拜!”
……
“阿嚏!妈妈的,肯定是哪个王八蛋在咒我早死!不过究竟是谁呢,我得罪的人这么多,谁知道?”楚歌大摇大摆走在路上,尽量用豪迈的步子让自己忘掉心中沮丧。
幸好腰包里还有个夜明珠,如果把这个夜明珠拿去卖了,肯定能换不少钱,说不定就够本开一家兰芳雅苑了。可是卖给谁呢?自己这么小,一定会被别人骗的,说不定还会被杀人越货。
楚歌街头生存法则第二条:财不露白,做人要低调低调再低调。
“唉,现在该去哪儿呢?回扎克老大那儿,说不定会被大卸八块,离开巴克港?可是爷爷又怎么办?”少年皱着眉头冥思苦想,却不料正撞在一堵肉墙上,抬眼一看,正是皮笑肉不笑的扎克。
“老大不好了,刚才忽然来了个神秘老头子,自称什么巴巴亚罗圣山上的隐世修罗,把阿呆摄走当徒弟了。”楚歌手舞足蹈怪叫起来,一副万分焦急的样子。

“是吗?”扎克微微一笑,“我也刚巧碰到了地狱里来的恶鬼,说要把亲爱的小楚歌带走当徒弟呢。”
两名恶棍从后面一左一右,老鹰抓小鸡一般把楚歌擒住,轻飘飘提了起来,不顾他乱吼乱叫,一直架到了扎克的巢。
楚歌这种小混混的生死,就好像一只蚂蚁的生死一样,是不会有人来关心的,一路上的行人冷漠旁观,没人想过要救这个可怜的孩子。
也没有人注意到,楚歌怀中炼魔珠中的红芒不断冲击,居然在珠壁上撞出了一个小小的孔洞,红芒顺着孔洞慢慢流溢出来,沉入楚歌体内。
失去了红芒的炼魔珠顿时变成一块石头疙瘩,又转瞬风化成沙砾。
“哎呦。”楚歌被恶棍狠狠丢在地上,“老大,你给我十天时间外加一百金币路费,我一定帮你把阿呆找回来,这小子太不像话了,居然敢叛变?哎呀!”
扎克一脚踹在楚歌胸口,气得眼珠子血红,龇牙咧嘴吼叫道:“你这小杂种,我都看到了,你们居然敢去耀阳学院报名,想当修罗?哼,你这种小杂种天生就是一条贱命,你也配当修罗?放着好好的人不要做,你偏偏要做鬼?好,今天我扎克大爷成全你!来啊,给我打,往死里打!”
这一次可不像刚才,刚才只是教训教训他们,这次扎克摆明了是想要楚歌的命。几个流氓拳头上都戴了铁制的“指虎”,厚皮靴子上也戴着厚实的“脚铁”,狞笑着围了上来。
“我要死啦!”楚歌的小心脏怦怦直跳,咬紧牙关死死盯住扎克老大,心道,“扎克,我听说人死之后是有鬼魂的,我的鬼魂一定会来找你报仇!你等着吧!”
“臭小子,还敢这么无礼瞪老大!”一名混混毫不留情地踹了过来,直冲楚歌的小脑瓜,这一脚要是踹实了,楚歌的小脑袋说不定会像西瓜一样碎掉。
“呯!”楚歌应声翻两个滚,鲜血四溅。
没有人注意到楚歌眼底闪过一丝红芒,楚歌自己也在奇怪,这一脚下去自己半条命都该没了啊,怎么感觉不太痛呢?
恶棍的拳头就好像是隔了一层棉花,软绵绵没有力量。
四个身强力壮的恶棍使劲蹂躏着,这些浑身戾气的家伙,在贵族和富豪面前不敢大声说话,却把他们的威风使劲展现在一个十岁小孩子身上,没过多久,楚歌就像是一具破烂的洋娃娃一般,浑身上下没有半寸完好的肌肤。
一开始他还拼命躲闪,大声惨叫,到后来渐渐的没有了力气和声息,连呼吸都微弱下去。
“把他丢回破庙去,不要死在我这里。”扎克叹了口气,装模作样道,“其实我真的很舍不得小楚歌,他算是我手底下最棒的扒手了,偏偏这小子不争气啊。嗯,他若还有命活下来,我一定让他接替我的位子。”
恶棍们用了个麻袋把楚歌包裹起来,扛着他穿过街市,来到贫民区角落里的一座破庙,这里就是楚歌的家。
恶棍把麻袋丢在破庙前,吹着口哨离开了。
天寒地冻,四野无人,不知过了多久,麻袋轻轻蠕动了一下,一个血肉模糊的小人儿慢慢爬了出来。
“咳,咳咳,咳咳咳咳。”楚歌不住喘息着,看着水坑里自己恐怖的样子,不由暗暗心惊。
他从小到大练的最熟练的技术不是扒窃,而是挨打,如何挨打才能让伤势看起来最凄惨,而承受的痛苦和伤害却最轻,这也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
尽管这样,今天这顿扎扎实实的痛揍,却没理由能抗得过去啊!楚歌深知扎克对背叛者的手段,他绝不会留情的!
自己怎么还活着呢?
楚歌思索了半天,无意间往水坑中望了一眼,他吓坏了——刚才还鲜血淋漓的伤口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结痂,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挨揍挨多了,无意间领悟出了《挨揍神功》?从今以后都打不死了?”
“哎呀,我的夜明珠去哪儿了?那可是我成为妓院老板的伟大梦想啊!”
楚歌干嚎了几秒钟,很快恢复冷静。街头生存法则第三条:不要为过去的事情懊恼,与其关心自己丢掉了什么,不如关心自己还能偷到什么!
在水坑里胡乱洗了洗血迹斑斑的身子,楚歌走进一半坍塌的破庙。
这个无名破庙,就是他和爷爷的家。
楚歌是孤儿,他是被爷爷捡回来的,爷爷原本是巴克港最厉害的盗贼,可惜在一次扒窃中被人抓住,当场砍掉了两根食指和两根中指,再也没办法出去干活了。
爷爷把全部扒窃技巧都教给了他,也教会他一些最基本的做人道理,让他成为了一个有原则、有野心、有理想、有抱负的扒手。
可惜好景不长,后来扎克老大占据了爷爷的地盘,还狠狠揍了爷爷一顿,并且强迫楚歌为他工作。
“我回来了,爷爷,今天特别累,我先去睡了!”身上的血迹被爷爷看到肯定又是一通啰唆,楚歌不想老人家为自己担心,趁爷爷没出房门之前先闪回了自己房间,在一蓬乱哄哄的稻草间躺了下来,双手枕着脑袋。
说起来,这一天的经历还真是丰富多彩,先后挨了两顿揍,又第一次转职当了强盗,还参加了修罗测试,认识了大眼睛姐姐。嘿嘿,大眼睛姐姐说我是个跛足的天才,那,那也是天才啊!
少年有一搭没一搭想着,慢慢闭上眼睛,呼吸越来越绵长。
清清冷冷的月光,透过房顶的缝隙斑斑驳驳照射下来,楚歌的皮肤显得格外苍白。
苍白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中,一点红芒慢慢游动着,就像是血管中钻进了一条红色小蛇一样,顺着血管游遍全身。红芒过处,所有伤口都加速愈合,毛孔中排出了腥臭无比的黑色液体。
红芒慢慢向楚歌脑域游去。
开书三天了,按惯例说一下本书的更新:
第一个月当然是正常的二十万字,那么前期大概每天三到五千字,原则上会在晚上八点更新。
等到有推荐之后会改成一天两更,六七千字。
趁这段时间也会多多攒稿子,等入V之后再视情况看看速度是怎样,现在拍烂胸脯保证也没意思。
一句话,第一本书,还没信誉,也不多奢求什么,有缘看到的朋友帮着收藏一下,然后看我的速度吧,速度快呢,你给点推荐票,我谢了;速度慢呢,你在书评区骂几句,让我脸红一把。不管怎么说,希望大家看得开心,以后的日子还长着,绝地风雷是个什么样的作者,走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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