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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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我儿有什么异常吗?”在检查室的外侧,雷鸣王和王后一同焦急地询问着。
神念长老摇了摇头:“真是奇怪啊。王子殿下的体内的灵魂波动相当的纯净,甚至可以说比一般的普通人更加的纯粹。完全不象是被人寄生的样子。老夫也着实不解啊。”
“那么说,可以完全排除他的意识被魔君侵蚀的可能性咯?”王后欣喜道。
神念苦笑道:“这,老夫也不能定夺。毕竟,你们也都看到了,王子殿下能够使用不属于他自己的力量,并且在变换的过程中,人物的性情都变了。让人实在很难相信他的灵魂依然是保持着原先的那个样貌而没有被魔君吞噬掉。也许是魔君的技术高明,我们探测不到。”
“别瞎猜了,长老爷爷。我就是我啊,和那个什么魔君的没有一点关系。都已经两个月了,每天都要在检查室里面用念动探测术查个十几遍。你们不烦,我都觉得累了。你们看,活生生的一个大好的我不就站在你们面前吗,不要疑神疑鬼的。”晨雾不满地叫着。
王后宠爱地摸了摸儿子的头:“傻孩子,要不是你变身的时候自我意识完全丧失,妈妈也不想这么担心啊。毕竟,我也不想失去你这么好的儿子啊。”
“谁说我变身的时候会丧失自我意识啊?”晨雾非常的奇怪。
“啊?”不仅是神念长老,连雷鸣王陛下和蔷薇王后都吃惊得合不拢嘴,在他们的印象里,王子的两次变身,性情都大变,那无疑是自我意识被取代的象征,而现在晨雾王子却亲口推翻了他们的猜想,这又怎么能让人不感到惊奇。
“难道你变身的时候,意识是清醒的,吾儿?”雷鸣王好奇地询问道。
“那当然。”晨雾不明白大人们为何如此的大惊小怪,“我变身的时候,只不过是觉得突然间灵魂好象与天地苍穹完全地贯通了一样,那一瞬间,我似乎懂了好多好多,世间的一草一木都仿佛是我的一部分,随我任意使唤。我的内心充满了压抑不了的狂喜,那种感觉就象是成为了一个自由自在的神一般,无比的舒适。而变身结束后,这一切都没了。”
听完晨雾匪夷所思的解释后,众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他所描述的状态不就和传说中的奥义,绝对神化一样吗。难道说吸收了魔君的灵魂核心的王子提前掌握了绝对神化?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倒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那你再变身给老夫看看。”充满好奇的神念长老急切地要求着。
“可惜不行。”晨雾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不是我能够控制的,好象我的情绪达到制高点的时候身体自然会有反应的,平时我就算再怎么努力也变不出来。”
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样,绝对神化需要心理与天地相切合的机缘才能发挥,毕竟神的技巧不是人类能够随意使用的。三人不免有些的失望。
“好了,关于三子的问题就讨论到这里。”雷鸣王一拍手,结束了这个伤脑筋的话题,“反正,关于晨雾,我们以后再多观察就是了。作为部落的王,我可是很忙的。不能在儿子的问题上花费太多的时间了。对了,前几天,雪花那个丫头回来了,这次可真惨呐,近千人的部队能回来的只有不到百人,所有的野兽兵,只有雷牙一头神兽幸存。我们部落就算在深渊大战里面也没有亏损那么大。雪花那个丫头的意志也很消沉呐,她一直以为那是她决策失误的后果而自责。这个傻孩子,我该怎么安慰她好呢?”
“是啊,这怎么能怪她呢。”王后也忧虑地说,“在那样的爆炸中,能够有人活下来就已经是奇迹了。我们还能奢求什么呢。再说了,毁灭了危害不亚于通灵塔的灵魂魔阵,签订了贸易优惠的合同(虽然合同的签署人已经死亡,不过没关系,可以强制让他的接手人履行),那已经是不小的功绩了,也不能算是无功而返吧。诶,同样是女人,还是我去安慰她吧。噢,对了,听说她还领养了一个儿子,叫什么狂刀。嘻嘻,真有意思,雪花那丫头终于也做母亲了,我想象他们母子两个的相处一定很好玩。”
狂刀大踏步地走在王座的走廊中,来到部落中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原本在他的预想中,他的养母最多也就是让他居住在一头比较大的雷兽的背上的建筑里面,以作为家来安置。却没有料到,雪花径直地把他领到了部落的王座,神兽盖亚的背上。随便地对那里的仆人说了声,他是我的儿子,以后你们要按照符合他身份地位的方式对待他。立刻,所有的佣人的表情都变得恭敬起来,一口一个王子殿下。弄得狂刀煞是纳闷,那些人怎么知道我是沙丘王国的王子呢。过了好几天,他才明白,他那个大大咧咧的养母竟然是雷鸣王的亲妹妹!身为王妹的儿子,自然也是个王子了。想到这里,狂刀不禁觉得暗自好笑。

部落的生活是简单而又悠闲的,但是同样是富有生趣的。男人们每天要做的事情无非三大类,从野外收集各种的材料,从建筑的,到食物的应有尽有,管理各种部落动物的每日生活,关心它们的饮食和健康,清理从部落中生产出来的生活垃圾,让它们回归自然。这点战神部落的人们看得由为重要,在他们看来,物质财富是来源于自然的因而,在回归于自然的时候要保持好人类发展与自然存在之间的平衡,否则自然也会拒绝给予他们恩惠。
狂刀尤其喜欢打猎这一工作,虽然战神部落有大量的木薯和菌菇类粮食作为平时和战争时期的口粮,但是每日的配菜必须靠男人们的猎物才能解决。挥舞着大刀,和部落的男子们光着膀子,对着凶狠的野兽砍去。然后兴高采烈地浴着一身的鲜血,拖着庞大的猎物回家,看着女人和孩子们热烈的欢迎,别提有多少的成就感了。要是在人类的定居者王国内,王子亲自去打猎恐怕是件难以想象的事情。如果狂刀的亲生母亲还在世的话,看到她的儿子每天一身血,一身汗的,怕是又是尖叫,又是昏倒了吧。但是在部落中,王族亲自上前带头砍杀敌人和猎物是勇猛的象征,部落的男人和女人只会为此而叫好。狂刀以他那凶猛的刀法和每次都是第一的打猎效率,很快地就赢得了整个部落的尊敬。
这天,狂刀又象往常一样捕获了不同寻常的猎物,一条8米长的角蟒。角蟒之所以叫角蟒就是因为它的身体两侧有如同尖角一般的锯齿,被她所缠绕的猎物可不是简单的感到窒息而已。再粗的身体也能被它锯断。坚韧的表皮,锋利的锯齿,活脱脱的一个活动的绞肉机。而那条大蟒蛇在狂刀的刀下没过三招就命归黄泉了。惹的部落的壮丁们又是一声叫好。
“王子殿下,这角蟒的皮肤坚韧无比,又相当的轻盈,是做女用铠甲的好材料。我看雪花将军的那身铠甲已经旧了,你就拿你的猎物孝敬你的母亲吧。”
“就是,角蟒不但皮肤优质,肉质也是无比的鲜美,是做火锅的好料,今天可有的吃了。”
“去,去,去。蟒蛇是王子殿下打到的,你嘴搀个什么劲啊。没有你的份。”
“啊,不会吧。我看王子殿下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应该会分给我们吧。”
看着部落的将士们热情的样子,狂刀的心里也一阵得意:“好,等我让宫里的人把蛇皮剥下来后,蛇肉每人都有份!”
“王子万岁!崇拜你,王子殿下!”
“那个,剥皮师傅的房间,我看看。好象是在这里吧。这个王座还真是大呀。”在王座中转悠的狂刀不一会儿就竟然迷了路。这也难怪他,平时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外边与部落的普通男子混在一起,每次回家的时候,也只是在自己的房间附近活动。到现在为止,连至高王座里面有多少人,每个地方到底有些什么都不清楚,不迷路那才怪呐。
“让开,让开,前面的傻大个。本公主停不下来了!”正当狂刀的脑袋四处张望的时候,一股粉红色的小旋风急冲冲地撞了过来,当场就把他撞翻在地。等他坐起来后,才发现眼前同样坐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由于贪图方便,狂刀把角蟒围在了自己的身上,刚才那一撞,蛇头刚巧落到了那个女孩子的嘴里。一个幼女的嘴里含着一条粗大的蟒蛇,那个样子别提有多滑稽了。狂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呸,恶心死了,什么东西又腥又臭的。本公主还真是倒霉啊。”星露忿忿地说。原本在王座的走廊上练习加速魔导术的她,不巧地撞上了一个东张西望的傻大个,还莫名其妙地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怎么能不让她恼火啊。
“呵呵,还真是对不起了,小姑娘。”看贯了伺从们恭敬的脸后,狂刀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小女孩相当的有趣。破天荒地和颜悦色起来。
没想到,小女孩如同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地跳了起来:“你说什么?小姑娘?无礼!你这个下人,不知道在王宫见到公主要称呼公主殿下的吗?”
“公主?殿下?”狂刀的脑子一下子转不过弯来了。
“没错,就是本公主殿下。”星露气势汹汹地说,“你这个肮脏,卑下,粗蛮的猎人竟然让本公主吃了不干净的。你说你怎么赔偿我?对了,看你蛮壮实的,就做我的专署仆人!”
“什么!”狂刀天不怕,地不怕,却惟独被这句话惊呆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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