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应征入伍 前尘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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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之后,施华出现在一个叫作“涅白”的小县城边,租下一间木屋,打猎为生
当日回到小村庄,施华以帝恨斩杀怪豹。然后,他辞别村民,踏上远行之路。没有留恋和不舍,因为施华明白,平凡的生活已经离他而去──不仅仅是因为他手里的这些异宝,最主要的原因是:看到帝恨和噬魂的战斗,施华身为武者的血液已经沸腾起来,它在呼唤他,它在诱惑着他,不停地催动着施华再度踏上强者的道路。
离开小村庄后,施华不断尝试修炼出真气,然而,结果和以前一样,依然没有半丝真气。不过,多次尝试,却也让施华对自己现在的身体有了粗糙的认识:他的气海并非不能产生真气,丹田也不是不能储存真气,异常的只是身体的血脉经络和道──血脉和经络犹如固化一样,无法让真气通过;浑身三百六十五道之中,有近百个蕴含异物,堵塞住行功路线。
血脉经络冰冻僵化,施华推测这是三千年冰封带来得后遗症,这情况并不算非常槽糕,如果能有一个运用炎劲得高手帮助,施华自信能在半年内让其回复正常。但道里的异物,却让施华百思不得其解。
[根据记载,天劫分为十波,共有万雷。师傅……呜……为我挡下第二波天雷,而我仅仅挡下第一波千枚天雷就不支昏迷,照理说来,天劫不止,天雷不息,我应该在后面的天劫下灰飞烟灭。但事实上我却被冰封三千年,后来的天雷又是被谁接下来的?]
施华苦思不解,但他推测,帮他接下后续天雷的神秘人物,或许与他现在的情形有所关联。这本来是被施华刻意忽略的疑问,但此时他不再回避,认真思索其中的玄机。但是,这注定是一个迷,除非那神秘人物主动现身并加以说明,否则,即使那神秘人物站在施华面前,施华也不可能认出对方。
苦思不解,施华也不强求,但他始终没有放弃重修圣剑秘录的希望,一边吸纳九阳金乌珠的太阳真炎治疗冰冻僵化的血脉经络,一边契而不舍地打坐练功。苍天不负有心人,长时间地坚持,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施华在体内拥有了一丝圣剑真气。
感受到那一丝圣剑真气在体内运转,施华无法用言语来表述他心中地激动。虽然这道圣剑真气微弱无比,虽然血脉经络依旧僵化,但这毕竟给予施华一线希望,让他看到复原地那一天。
这一天,施华刚从县里回来,却看见两个衙役站他的门前。
“你们有什么事?”施华走上前,淡淡问道。
两个衙役倒是满脸和气,只是眼里充满了幸灾乐祸的得意,衙役甲说道:“朝廷有旨,征召五万青壮入伍。我家大人听闻施壮士武艺高强,有生撕虎豹之勇,便替施壮士做主,报名参军了。”
衙役乙接着道:“所谓不孝有……所谓忠君爱国,想来像施壮士这般热血男儿,当不会让我家大人失望吧!”
一年前,处于东方的汉朝上空,突然昼出妖星。西秦、南宋、北周、中唐四大皇朝递来国书,言妖星乱世,要求东汉刘氏皇朝交出妖星转世的妖人。期间各国公使你来我往、合纵连横交错上演、更发生无数阴谋诡计。半年之后,竟然不知为何,东汉竟然与西秦、北周开战,三国一开始就投入近五十万的兵力在汉、周交界处,并不停地向那里输送兵员。这也造成三国内部青壮缺少。而最近,汉国大败,损失八万兵力,汉皇下旨征兵,不少富贵人家都迫不得已将家中后辈送出。
施华初来涅白,就献上一头异禽七彩鹦鹉充做抵挡徭役的赋税。汉皇好养鸟,曾发文讣告天下,进献一头异禽者,终生不纳赋税、不服徭役。这七彩鹦鹉正是投天子所好,涅白县令亲口允诺,今后绝不在赋税、徭役方面“麻烦”施华。接下来的日子里,这县令也果如他所言,从来没有“麻烦”过施华。但今天他竟然派人来征他入伍,更擅自代施华报名。施华明白,内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不过,施华并不在意,对于他来说,参军与否没有什么意义,他不是汉朝的人,对这个国家没有任何归属感。若是军队里不合他心意,他不介意当一个所谓的“逃兵”。
“你们等一下,我需要收拾一下。”施华放下了手里的东西。
衙役甲急急道:“施壮士可否快点,本县百名新兵,只差你一人,大人说,就等施壮士你一到,马上出发前往安平。”
施华眉头一皱,忍住不悦说道:“好,我带一点东西就走。”他走进屋里,从床下取出一个密封的铁盒,再拿上几件换洗的衣服,又走了出来。
“施壮士,请!”衙役甲乙走再前面带路,施华跟在后面,小半个时辰后,三人来到涅白南门。这里已经聚集黑压压一片人头,哭泣声、哀叹声、咒骂声不绝于耳。施华自动进入新兵的行列。然后,衙役甲乙走开,向县令汇报去了。
百员兵役已足,县令也不废话,即刻下令出发。在一个自称百夫长的军官带队下,施华等人向安平前进。
两天之后,一行人来到安平,集合整队之后,就是登记造册。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施华却遇到了麻烦。
“什么,没有户籍,你他妈的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负责记录的文书破口大骂,连日操劳,他肚子里面的火气极大,此刻对着施华爆发出来,“还叫什么施华,妈的,什么破名字……”
如果这文书骂别的,施华只会一笑了之,但他偏偏提及施华心中的隐痛,虽然功力已失,但身为强者的气势不会消失,在施华冷酷而充满杀意的眼神之下,这文书蓦地哑口,只感到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

“记住,我叫施华,这个名字,是我师傅亲自给我取的,这一点,绝对不许任何人作践。”施华冷冷说道,转身离开,临行前扔下一句话,“虽然你的嘴巴很臭,但有一点你说对了,我的确是有人生没人养的野种。”自嘲般的“野种”二字,道出施华心中最大的怨恨。
良久,文书才从那彻骨的寒意中恢复常态。他怨毒地看着施华地背影,眼里闪动着阴险的光芒。
“嘿嘿,不是说这一批死囚营正好死掉一个犯人么……”
回到临时营地,施华心中苦闷,那文书一句话,直刺他心底隐痛,让他回忆起尘封的往事,更让他茶点不能自已。
施华是一个孤儿,从记事开始,或许记事之前也一样,一直过着流浪的生活,饥一顿饱一顿是家常便饭,冷一宿冻一宿是生活习惯,被人追打、遭人辱骂更是经常的事。
当其他和他同龄的孩子在父母膝下承欢时,施华独自一人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用羡慕和嫉妒的眼神偷偷打量;当其他和他同龄的孩子穿上新衣服,吃着美味佳肴时,施华独自一人躲在阴暗的深巷里,啃着从冰冷恶臭的水沟中捡起来的馒头;当其他和他同龄的孩子在父母的安慰中沉沉睡去,施华独自一人躺在破烂不堪的废屋里,重复着永远不会停止的噩梦。
那个时候,施华唯一的奢望,仅仅是能够吃饱穿暖,但现实却是他只能蜷缩在阴暗的巷道之中,野兽般从野狗口中抢夺散发着腐朽气味的垃圾。
那种难以忍受、混杂着血腥的恶心味道,施华永远也无法忘记。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施华渐渐变了,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变成一个阴沉狭隘的人。他再也不会独自一人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幻想着有一天父母会找到他──幻想,对于他来说是很奢侈的事情,与其花费时间在空想上,还不如去寻找一些可以果腹的食物。
他学会了偷盗抢,学会了报复,学会了持强凌弱,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变成一个人人厌恶的小偷、坏蛋。丢掉天真和幻想,施华在现实中学会了现实。
但是,施华终究只是一个孩子,终于,他失手了。那一次,他看走眼,竟然对着一个人界强者下手,结局可想而知。
仅仅一掌,施华就断掉八根肋骨,趴倒在地上,吐血不止。那一刻,施华当真以为他会死在那个武林人士手上。
围观的人群窃窃私语,或用厌恶或用怜悯或用不屑的眼神看着摊倒在地上的施华。
“住手,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永远无法忘记──
冷漠围观的人群里,竟然会有人帮自己,施华几乎不敢相信他所听到的话。仅仅一句话,就让施华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接着,身穿一袭白衣的女子走到他的身边,轻柔地抱起浑身血污,散发着古怪臭气的小乞丐──如雪的白衣顿时染上点点般红片片乌黑,但她并不介意。
刺眼的光线从上空洒落,白晃晃的一片,无论他怎样努力,也无法看清楚湮没在光芒之中的她的容貌,唯一能够感觉的,只有她身上那淡淡的清新的馨香。
“谁这么狠心,竟然对一个孩子下这种狠手。”
他惊异于她的言行,但落水之人,哪怕是一根浮草也会紧抓不放──他死死抓紧她的衣袖,甚至因此让胸口更加疼痛也无所谓。鼻中贪婪地嗅着她淡淡的馨香,施华慢慢沉睡过去,但双手还是紧紧扯着她的衣袖,怎么也不放开。
沐烟!!!
如果不是沐烟正好路过,出手相救,施华早在三千多年前就死在那武林中人的手里。之后,沐烟将施华带回她的居所,细心照料。
在那段时间,严重的外伤和更加严重的内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施华,让他总是以为自己快要死了。但是,每当他为身上的疼痛而大声呻吟时,总能感觉一双纤细的手安慰着自己,总能嗅到那淡淡的馨香,它们带来平静安然的感觉,让施华忘却疼痛。
后来,虽然伤势终于痊愈,但过去的遭遇让施华极端不信任别人,沐烟的好意被他当成别有用心,醒来之后,他就像一匹孤独的狼,一直用戒备的眼神警惕着沐烟。
然而,沐烟并不在意,她端来一碗玉米粥,坐到床边,舀起一勺,送到施华嘴边。施华毫不客气,猛地吞下去。
“慢点吃,小心烫着了!”声音温柔而又略带责备,仿佛一个慈母正看着自己顽皮的孩子。
施华抬头,看见的是沐烟淡淡的微笑,还有她眼中发自真心的关怀。
平生第一次,施华感受到被人关心的滋味;平生第一次,施华品尝到热气腾腾的玉米粥;平生第一次,施华穿上了崭新的衣裳;平生第一次……
普普通通的一碗玉米粥,却比施华吃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加美味,他慢慢地吃着,泪水却一颗接一颗滴进碗里。
沐烟用她的温柔和善良,慢慢地打开了施华戒备的心防。
这个总是穿着洁白衣衫、脸上带着淡淡微笑的女子,就这样进入一个懵懂少年的心房。她代替了施华心目中勾勒的母亲的身影,成为施华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或者说,她是施华心中亦师亦母的存在。纵使相隔多年之后,施华也无法忘却那一抹淡淡的微笑、那一袭洁白的纱衣、那一碗温暖的玉米粥。
从此,施华对玉米粥情有独钟,哪怕是三千年之后,他也无法改掉这个习惯。每次打猎回来,他总是来到东门的小店,点上一碗玉米粥,慢慢咀嚼,让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滋味流过舌尖、流过喉咙。
可是,为什么,同样地玉米粥,却怎么也吃不出当年的滋味了?
白衣如雪,伊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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